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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書範文6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8W

為確保雙方合作的利益,我們需要制定出一份合理規範的合同,合同是為了保障我們利益所制定出的書面文體,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抵押合同書範文6篇,感謝您的參閲。

抵押合同書範文6篇

抵押合同書範文篇1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根據及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於年月日向乙方發放借款 元,(大寫: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質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使用權人為:

三、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妥善保管質押財產,如有政府徵用的情況,甲方有權對於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

1、甲方處理抵押所得借款,按乙方購買每畝土地價格的的價格索取土地使用權,抵押價格按每畝 萬元,共 畝,共計人民幣萬元整。

2、甲方處理抵押所得借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索償。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願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意思表達、承諾。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協議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財產。

七、在抵押協議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的10%的違約金。

九、使用權人對抵押物必須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並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的10%的違約金。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效力相同。

十二、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協議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乙方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本協議系無異義債權文書,如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本付息義務時,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項下第四條和第五條中約定進行解決,乙方自願接受。

甲方(貸款人)蓋章: 乙方(借款人)蓋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抵押合同書範文篇2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貸款人、借款人及保證人之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一)貸款種類: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用於經商。

(三)借款金額(大寫):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

(四)借款限期:12個月,自20xx年5月13日起至20xx年5月13日止。

(五)利息:年利息共計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

(六)還款方式:合同終到期時,借款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本息壹拾壹萬元整(¥:110,000.00元)。

第二條 借款人及保證人承諾

(一)保證人同意用自有的房屋所有權(《房屋所有權證》號,公主嶺市房權證懷房字第號)作為借款人抵押擔保;

(二)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三)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 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三)不中途終止合同。

第四條抵押期間《房屋所有權》(公主嶺市房權證懷房字第號)由保管,合同履行結束交給房屋所有權人。

第五條違約責任:合同到期後,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全部本息,貸款人有權取得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的抵押物。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書範文篇3

貨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

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

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户(儲蓄卡賬户),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

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員,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

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賬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户儲蓄卡賬户)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

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户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賬户或信用卡賬户,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書範文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

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以“質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_________(幣別)_________元整,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對質押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並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質押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乙方佔有並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四條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因借款合同而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因借款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物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的,應當: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後,乙方向甲方賠償;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條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八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兑現、再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物。

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兑現質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九條甲方以債權、存款單或其他有價證券出質的,其兑現日期先於還款日期的,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處理:

(一)到期兑現用於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換為定期儲蓄存單繼續用於質押;

(三)用乙方認可的等額債權、存款單調換到期債券、存款單。

第十條質押登記

(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機關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

(二)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質權的實現和消滅

(一)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或債權人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宣佈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質權人有權直接變賣、拍賣質物或將質物折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如果採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質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協商不成的,質權人應採取拍賣的方法處分質物。

(二)處分質物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質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項下出質人應支付或償付給質權人的費用後,用於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

(三)質權因以下原因而消滅:

1.主債權消滅;

2.質權實現。

質權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的,質權人應將其保存的質物及權利證書交還出質人。

第十二條締約過失和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後,出質人拒絕或拖延交付質物,致使質押不能生效的,構成締約過失,出質人應對質權人承擔質押擔保範圍的賠償責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質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因出質人的原因導致質押無效;

2.出質人以任何方式(作為或不作為)妨礙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處分質押物。

(三)在發生上述違約事件或締約過失的情況下,出質人負有締約過失或違約責任,質權人有權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解除與出質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或宣佈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質人賠償質權人因出質人違約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質權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損失);

3.僅需通知,將出質人在質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處任何賬户內的資金或對質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享有的債權與質押擔保債權相抵消。

第十三條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質物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的登記、公證費及質物的保險、運輸、倉儲、保管、估價、維修、保養、處分等費用),均由出質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四條權利放棄

質權人給予出質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質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免除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五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應按照本合同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有關條款解釋或辦理。

(三)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法律適用和管轄

本合同的一切糾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在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採用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借款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2.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與訴訟或仲裁有關的所有費用均由保證人承擔,但法院判決或仲裁委員會裁決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滿足後生效:

1.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2.出質人本合同第五條質物清單所列質物交付於質權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出質人執_________份,質權人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質人(簽章):_________

質權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抵押合同書範文篇5

出借人(債權人、抵押權人): 張江

借款人(債務人、抵押人): 鄢力 杜姝縝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本着平等 、真實、自願的原則,為明確責任,遵守合同,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款

流動金並提供已年檢的營業執照,若有其餘合夥經營者,同時提供合夥人證明;保證資金用途合法,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出借人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個月,自月日止。利息支付以合同為準,本金到期日以實際放款日為計算基準。

第三條: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內的利息為%(年息%(季息月息),辦理借款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按協議支付。

第四條:利息結算:

第一次付息:時間日,金額(人民幣)計元;

第二次付息:時間日,金額(人民幣)計元;

第三次付息:時間年其餘費用按委託協議、保證合同及付息清單支付。

第五條:本金支付:以實際放款日所訂立的借據為準。

第六條:延期違約金:借款人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支付借款利息和本金,自應付之日起每日按本金的萬分之八支付本金違約金及利息的千分之六支付利息違約金給出借人,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借款利息及保證同項下逾期違約金正常計算。借款人如果有一次逾期且從應付之日起超過十五天未支付借款利息,出借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而不需另行通知,可以直接向借款人主張合同數額(本金、利息、違約金),借款人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七條:借款人如果違約,則出借人可就此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向借款人主張,借款人並承擔本合同下的利息違約金、本金違約金(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計算)及出借人主張本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户費等一切相關費用)。

第八條:資金交接:他項權證或網籤辦好之日起兩日內將所借款項交付給借款人,三日內不能全款交付的,或出借人在簽訂本合同後反悔的,按借款額的10%賠償給借款人,並支付為辦理借款手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但由於借款人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或不及時接受所借款項時,按借款額的10%賠償給出借人,出借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實際使用借款時間不得少於時多支付30天的利息作為對出借人的補償;出借人才予以配合借款人辦理抵押權註銷登記。

第十條:出借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他人時應通知借款人即抵押人;借款人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及債務責任,除借款人在徵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後,才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履行義務及債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一條:出借人不參與借款人的經營,不承擔借款人的經營風險、債務風險、違法風險,和其他任何風險。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發生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繼承人不及時承擔債務責任,或其他擔保法規定的影響所借款項安全因素出現時,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清償全部借款本息,含逾期息、違約金等;而出借人無需為借款人的任何損失負責。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條:為確保上述借款的全面履行,抵押人自願以其合法房產的權利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履行該合同的擔保。抵押期限:自 20xx 年 04 月 11 日起至20xx 年 10月 11日止。抵押房產位於 相城區元和街道嘉元路663號康橋花園24幢1006室 房產, 建築面積 87.27 平方米;本抵押權人享有第一順序抵押權。

第十四條:在抵押期間,該房地產由抵押人掌管,抵押人應該維護抵押房地產的安全與完好。在抵押期間,抵押人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後,可以轉讓、出租、改變用途、拆除、改建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押房地產。抵押人出租、轉讓抵押房地產所得的價款應提前清償借款本息。抵押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等變更,變更方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變更後的當事人繼續享有相應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十五條:抵押人隱瞞抵押的房地產存在共有、已設定他項權利、產權爭議或者被查封等情況的,抵押人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造成出借方或其他保證方損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賠償(含交通費、律師費)。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視其行為無效,抵押人造成第三方損失的,均由抵押人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因抵押人的過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擔保債務的 ,抵押人必須及時另行提供房地產或增加其他擔保。

第十七條:因國家建設需要,拆除已設定抵押的房屋及徵用其使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視下列情況分別處理:(一)實行產權調換的,以其他房地產重新設定抵押權。(二)實行作價補償的,應當重新設定抵押物或者立即清償債務,否則抵押人享有拆遷補償的權利。上述情況,抵押方應當在拆遷公告公佈之日起三日內辦妥,否則抵押權人有權終止合同,提前收回借款並享有該抵押物拆遷的各項權利,直至本合同各項權利償還清為止。

第十八條:由下列情形之一的 ,抵押權人有權要求處分抵押的房地產:

1

2、債務履行期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押人又未能與抵押權人達成延期履行協議的;

3、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無人代為履行到期債務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到期債務的;

4、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產的;

5、抵押人違反規定或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房地產的;

6、抵押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九條:抵押權人申請終止處分的,可以終止處分抵押房地產。

第二十條:處分抵押房地產的價款依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

2、支付處分抵押房地產應繳納的税費;

3、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及相關費用,同一房地產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時,以登記的先後順序受償;

第二十一條:該房產在抵押期間,若債務人未有違反本合同行為,債權人無權處置抵押房產。當事人因違反本合同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20%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三部分 承 諾

第二十二條:出現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不能按期歸還而需處置抵押物時,抵押人鄭重作出以下承諾:

1.借款合同到期且未達成借款延展協議時,尚未全部清還借款本息,本人願意無條件搬出,即同意抵押權人處置抵押物,本人自行解決生活住房,或者按照本合同下第二十一條第5項安置辦法執行,不提出任何異議。

2.如抵押房屋處置後不足以實現全部債權,本人保證按合同繼續償還剩餘債務。

3.抵押人與借款人上述承諾完全處於自願,在抵押權人處置抵押物時,將嚴格按照上述承諾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處置行為。

4.本人對上述承諾的法律效力完全知曉,並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本人另用一套住房位於,作為抵押房產償還不足情況下的擔保。

第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

1、借款本金及利息,根據出借人提供的對賬憑證、借據等資料確定,此證據在法院執行階段向法院提供。

2、債務人有銀行欠款的,若合同到期債務人不能償還債權人本金、利息。在資產處置時,可由債權人或債權人委託的理財機構先行墊資,所墊資金和因此產生的各項費用,從抵押房產的處置所得款中扣除。

3、在合同到期後一個月內,出借人不採取法律措施追償或不協助我公司履行重新簽訂相關協議的,視為自動放棄我公司承諾的擔保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由當事人簽署,到吳江市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監理處辦理抵押登記後生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所有附件以及履行合同有關的協議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組成部分中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共六頁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借人(抵押權人)、借款人(抵押人)、房地產抵押登記處、見證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 借款雙方一致認可,本抵押房產作價人民幣 (¥740000.00 ), 大寫:柒拾肆萬元整,用於抵押。

出借人(債權人、抵押權人)

簽字(指印):

身份證號:

借款人(債務人、抵押人)

簽字(指印):

身份證號:

簽約地點: 相城區公證處

時 間: 20xx 年 04 月 11 日

抵押合同書範文篇6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 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合法經營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 借款期限: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4、 借款利率按年息_______%計算,利息從實際放款之日計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二交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三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四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5、 付息方式:通過交付各期利息。

6、 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項之日起計算。

7、 借款本息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主動還本付息。

8、 提前還款,經乙方同意後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須另支付 天的利息作為違約金。

9、 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10、還款之日起5日內聯繫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權申請強制執行。

第二條 抵押物價格約定

1、 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詳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

2、 押清單)作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終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 使用借款的利息。

2、 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3、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於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不足清償的剩餘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到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為止。

4、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提供足額借款,應向甲方支付百分之二十的違約

5、 違約金不足償付被損害方的損失及主張權利所支出的律師費等費用時,不足部分由違約方另行支付。

第四條 其他約定

1、 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並協助

2、 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由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如不履行還款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自抵押登記後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途徑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條例,若發生爭議;

1、 由發生爭議的雙方先行協商解決;

2、 如協商不成,可以拆至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公證處、辦理抵押登記部門、徐州匯通抵押貸款服務有限公司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