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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租賃合同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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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租賃合同8篇

學校租賃合同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租用甲方房產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租用房產地址及用途

1.1 (見附圖)。

1.2出租方按現狀上述房產,只同意承租方將承租房產用於五人室內足球場,在使用期內依法使用不受干預,承租方要改變房產用途,應事先徵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否則出租方有權制止或提前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經濟和法律責任由承租方全部負責。

第二章租賃期限

2.1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五年)。

第三章租金、履約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3.1該房產租金第一年為3000元/月,第二年為3300元/月,第三年為3600元/月,第四年開始重新議定新的租金方案。

3.2承租方須於每月5日前向出租方交付當月租金(如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法定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出租方應在租金收妥作實之日起三天內向承租方提供合法税務發票。

3.3承租方須於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如下款項,合計人民幣7000.00元,其中包括:

①水電週轉金1000元;

②履約保證金6000元。

3.4履約保證金應於合同期滿時,在承租方無違反合同且結清各項應繳付的費用後,由甲方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5乙方交納租金採用以下第種方式:

①親自到廣州海的城酒店有限公司財務部交納。

②銀行轉帳(單位:廣州海的城酒店有限公司,帳號:_______,開户行:_______,承租方須於每月5號前將銀行轉帳單回執傳真給出租方,並由出租方財務部確認收到為準。

第四章其他費用

4.1本合同期內承租方在該房產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向有關部門繳納。

4.2該租賃房產內,承租方所使用的原有和自行增設的設備、設施,由承租方自行負責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費用,但在安裝前需提前以紙質形式報給廣州海的城酒店有限公司。

4.3因本租賃合同而發生的租賃合同印花税及其它有關費用,由出租方與承租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第五章房產交付

5.1出租方應於日按現有的裝修狀況將房產交付給承租方使用。

5.2交付時,雙方應派代表到現場檢查場地移交情況,並簽署有關確認書。承租方在指定的交付日期不辦理交付手續,則視為出租方已將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必須向我司支付從指定的交付日起的租金等相關費用。

5.3按協定,電氣設備、照明設備及其他一切經營設施由承租方負責在原有的基礎上投資完善安裝。

第六章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6.1出租方保證確實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6.2出租方依第五章的約定向承租方提供租賃房產,保證交付的房產符合安全使用標準,保證場地排水系統、電力供應達到正常使用要求。

6.3出租方在承租方辦理經營申請報批手續時,提供相關申報資料和給予必要的協助,各項具體申報手續及相關費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6.4出租方有權在事先通知承租方後進入所租賃的場地內檢查場地結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出租方確需對該出租房產結構進行維修,在事先通知承租方的前提下,承租方必須予以配合。

6.5租賃期間,如出租方轉讓該物業,不必承租方同意,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承租方。若該房產所有權發生變化,出租方要保證使受讓方瞭解租賃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生效後,受讓方享受出租方的權利並承擔出租方的義務。

6.6出租方需向承租方提供室內倉庫,且不收取倉庫租金(倉庫面積約五十平方米)。

第七章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7.1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及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承租方不得將房產用於五人室內足球場以外的其他用途。承租方保證其在租賃房產內的一切行為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利用承租房產進行非法活動,否則,因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7.2承租方的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小區業主公約、小區物業管理及康體活動中心的有關管理規定。否則,因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7.3承租方應按合同規定如期足額支付租金及其它應向我司支付的費用。

7.4承租方在不影響房產建築結構及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可進行內部裝修,但裝修設計方案須經出租方同意,並辦妥有關報建手續及經出租方同意後方能施工(需製作裝修效果彩圖和裝飾材料、安全條例報給出租方)。承租方對場地裝修完工後,須經驗收合格後方能投入使用。

7.5在租賃期間,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將該房屋轉租或轉借他人使用,如經發現,出租方有權立即終止租賃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並沒收承租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

7.6承租方不得在其承租房產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如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失職出現事故引起承租房產及其他租户損失或危及他人人身或財物安全,全部責任均由承租方負責。

7.7承租方不得擅自違規改動任何消防設備設施,必須保持所有消防通道的暢通;不得擅自改動、拆除和損壞承租房產的建築結構及甲方或物業管理單位所屬的一切設備、設施,如有違反,將按市場價賠償。

7.8租賃期間,房屋內部裝修及附屬設備設施等的使用、保養、維修、更新均由承租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9承租方負責承租房產的消防安全責任、治安責任,公共安全責任,承租方法定代表人則為防火責任人,因防範不善引起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7.10承租方須自行負責在房產承租中的一切費用,按規定向政府管理部門交納有關税費,並自行向保險公司辦理其人身、財產等各項保險。

7.11租賃期間,屬承租方自行投入的資產及與承租方經營有關的各項保險由承租方自行投保。

7.12承租方可以使用出租方在康體活動中心一樓內的洗手間,和與出租方共同使用一樓的收銀台。

7.13承租方使用出租方指定的倉庫時,不得損壞倉庫的原有裝飾裝修,不得放置易燃易爆和帶有腐蝕性的化學物品,若因此而造成倉庫內裝飾裝修損壞的,按市場價賠償。

第八章租賃合同終止及解除

8.1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經出租方與承租方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租賃合同。

8.2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遭受的一切損失,同時,承租方應無條件按出租方指定的日期和要求將房屋連同原附屬物交還:

a、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達一個月以上;

b、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擅自改變出租房產用途;

c、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擅自將房產轉租他人;

d、承租方利用承租房產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e、承租方拖欠水、電費或物業管理費總額累計超過一個月租金。

f、承租方違反租賃合同條款,經出租方要求改正而拒不接受。

8.3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出租方賠償其遭受的一切損失:

a、出租方無正當理由,延遲交付該出租房產達二個月以上;

b、出租方違反其保證或責任,在承租方通知的補救期內又未及時補救,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居住使用二個月以上。

第九章續租及期滿財產處置

9.1租賃期屆滿,承租方如需續租該房產的,應於租賃期屆滿前1個月向我司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對該房產有優先承租權。

9.2租賃合同如提前終止、解除或屆滿時,房屋內一切原有設施、鑲嵌於建築物結構的附屬物無償歸屬出租方一切因裝修鑲嵌在該房產上的附着物不得拆除。經出租方同意,乙方須於提前終止、解除或屆滿之日起三日內遷出房屋,搬走物品,逾期不遷的,視為承租方放棄遺留物品之所有權,由出租方會同公證部門作出處置;出租方有權採取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措施收回房屋。

第十章違約責任

10.1如出租方未能按時向承租方交付房產,承租方免交逾期交付房產期間的租金。

10.2如承租方未能按租賃合同規定如期足額向出租方繳納租金,每逾期一天,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收取欠繳月租金百分之二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的,出租方有權採取停止供電、供水等措施,而無須就該措施帶來的結果承擔責任。

10.3承租方違反上述第9.2條的規定,逾期不退房屋和場地,擅自拆除一切因裝修鑲嵌在該房產上的附着物,除應向出租方支付當月租金外,須按當月租金的30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10.4除租賃合同明確規定的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行為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合約提前終止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10.5除上述各項規定外,租賃合同任何一方若有違約行為,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7天內予以更正,租賃合同另有規定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賠的權利。但守約方是否向違約方發出更正通告,不構成向違約方索賠的前提條件。

10.6由於承租方的原因,提前終止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10.7承租方出現違反租賃合同情況時,出租方有權在承租方未賠償損失前對在該房產內的一切物品辦理留置。同時,出租方有權重新將該房產另行處置而無須知會承租方。

第十一章爭議解決方式

11.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仍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第十二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甲乙雙方承諾對本合同特別是租金等條款保密。

12.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作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補充協議。

12.4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租賃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方大門以北房屋予以出租,對本校師生經營書店,經過競標,由租賃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提供房屋壹間。

2、負責房屋及其它設施的維修(非人為因素造成),保證水電線路暢通。

3、不定期對經營場所進行安全和衞生等檢查。

二、乙方責任

1、只許經營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圖書、學習資料、報刊、雜誌、音像製品、音體美用材、文具。

2、自覺遵守暫住人口管理規定,不得影響甲方師生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

3、違法經營所造成的後果,負全部責任。

4、水電費自理,水費每月按方交納。

5、室外宣傳張貼內容、樣式須報學校批准。

6、不準在經營場所內外打牌、下棋,並保持清潔衞生。

7、要愛護室內外設施,如損壞照價賠償。

8、因疏於管理出現的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9、對甲方提出的安全、衞生等方面的問題,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整改。

10、每年上交甲方租賃費,簽定合同時交納。如不按時交納,每天按上交金額的2%交滯納金。

三、其它

1、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一方若中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對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擅自變更經營內容及項目,甲方立即與乙方中止合同,而無須再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必須保證學校內只允許乙方有權經營本合同中規定的圖書、學習資料、報刊雜誌,音像製品項目,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經濟賠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蓋章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學校租賃合同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甲方茲有礄口區寶丰路14-2號門面房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礄口區寶丰路門面14-2號租給乙方》租賃日期從貳零壹零年肆月壹日(20xx.4.1)至貳零壹三年肆月壹日(20xx.4.1),每年租金為七萬貳仟整(72000)。每年租金於4月1日一次付清,期間所產生的所有經營費用由乙方承擔。

1,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從事非法經營。

2,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合同,違約方承擔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乙方在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轉租給他人,否則《甲方將收回14-2號門面,此合同終止,剩餘房租將作為違約金的一部分劃給甲方。甲方有權擁有訴諸法律等進一步維權的所有權利》。4,乙方在租憑期間內裝修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滿或租憑期間不得向甲方索要裝修所產生的費用。

5,上述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誠實和諒解的態度協商解決。6,合同期滿後《雙方願意進一步合作》

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住址:住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學校租賃合同篇4

出租人(甲方):

主要負責人:

承租人(乙方):

主要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國小教育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 廣州市海珠區石榴崗路15號 場地,佔地面積約18000平方米;建築面積約11000平主方米,出租給乙方作民辦國小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20xx▁年▁7▁月▁31▁日起至▁20xx▁年▁7▁月▁30▁日止,共計▁

8▁年▁零▁個月;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按年支付,乙方每年9月10日前支付給甲方,租金標準為人民幣叁佰伍拾萬元,每年5%遞增;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或轉賬;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一年租金的1%▁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3▁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6、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90▁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一年租金的1%▁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1▁%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1▁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60▁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廣州▁▁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租賃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現因乙方民辦辦學需要,租賃甲方原新店國小的校舍和場地進行辦學,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新店國小的校舍、場地,不提供桌子、椅子、水、電、教學設備的添置、校舍的維修等。

2、乙方除今年向甲方上交租金1000元,以後每年向甲方上交4000元。租賃的時間暫定三年,租金每年3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一年的費用。

3、乙方可以對甲方所提供的校舍進行維修,但不得改變校舍的主體結構,也不得改變其使用用途,確因需要改變的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且乙方維修及添置的費用甲方概不負責。校舍、圍牆、校門等建築物在合同結束後應保持原狀,若有倒塌或重大損壞的,乙方必須維修到位。確實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房屋倒塌的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報告。

4、若因上級有重大決策確實需要終止合同的甲方按照時間比例退還租金,不算違約。

5、乙方在辦學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概不負責。

6、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能辦學的,也不得轉租給其他人,確實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7、本協議未盡事宜,需甲乙雙方協商,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8、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上巴河鎮中心學校、教育局民管辦各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學校租賃合同篇6

合同編號: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為解決校舍困難,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承租人提出租用出租人的房屋辦學。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租人租賃出租人的房屋辦學。所租賃房屋座落在

________________,共____間(其中教室____間、寢室____間、食堂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房屋質量____________,無安全隱患。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租賃房屋用途:租賃房屋只能用於辦學。要改變租賃房屋用途必須經出租人同意。

第四條租金(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租賃期間,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衞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

第七條租賃房屋的維修及費用承擔

出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應承擔的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維修的範圍及應承擔的.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及增設他物

出租人允許(或不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改善或增設他物。裝修改善或增設他物的範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出租人允許(或不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承租人在________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____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被損壞,不能作為校舍使用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改善和增設他物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轉租給第三人的;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8.其他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況。

學校租賃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1、商户經營場地範圍和位置

1. 1蘇州萬利裝飾廣場(以下簡稱"市場")位於蘇州高新區蘇福路218號,由蘇州普羅佩德物業公司負責物業管理。

1. 2經協商,甲方將市場內的a幢樓室,建築面積__平方米(該建築面積按80%得房率計算即實際使用面積/0.8計算,建築面積若與實際不符可現場實量,多退少補),租賃給乙方用於辦公場地使用。

2、租賃期限

2.1本合同租賃期共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2本合同期滿,乙方如要續租,必須在期滿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合同,否則,視作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3、租金及押金

3.1甲方按本合同1.2所述建築面積向乙方收取租金(該費用含場地租賃費、物業費、公共水費),租金按元/平米/月標準收取,即乙方租金費用為元/月,合同期內總計租金費用為元(大寫:人民幣圓整)。

3.2甲方向乙方收取相當於2月租金費用的綜合押金元。

3.3甲方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3.4乙方經營場地用電實行先購買後使用。電錶計量為實際用量,電費按1元/度標準計算(含輸差),如遇有關部門調整能源費收費標準,甲方將相應調整。

3.5乙方使用電話可直接向電信公司申請,並自付電話費。乙方正常使用中造成的線路損壞,由甲方安排協助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租金年一付,綜合押金及其他費用3.3乙方必須於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元。

4.2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均為先付費後使用,合同期內乙方須提前1個月支付租金,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繳納相關費用。如逾期繳納,則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5、綜合押金的返還

5.1乙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時,交付甲方綜合押金,此綜合押金在本合同期滿且乙方辦妥離場手續並折抵乙方應當向甲方繳納費用的2個月內,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5.2甲方應在合同租賃期開始之日前將經營場地提交乙方,若甲方在租賃期開始之日10日後不能交付場地,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不超過延誤日期租金5倍金額的補償。

5.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有關各項費用,甲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罰扣乙方繳納的部分或全部綜合押金,罰扣乙方綜合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經濟損失時,甲方有進一步索賠權。

5.4入駐期滿,乙方從到期日起計,必須在10天內到工商部門辦理市場經營場地營業執照的變更註銷手續,超過時間甲方按綜合押金總額收繳乙方每天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5.5入駐期滿,乙方所在經營場地經甲方驗收發現有損壞情況,由甲方維修部門核定修復費用,該核定的費用可從綜合押金中扣除,罰扣乙方綜合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經濟損失時,甲方有進一步索賠權。

6、合同的轉讓

6.1入駐場地經營期間,如乙方需向第三方轉讓其租賃權的,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由甲、乙及第三方辦理合同轉讓手續,同時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户的更名費。

7、經營場地的重新裝修

7.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後七日內向甲方提出裝修方案或裝修要求,並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的裝修方案或要求除須符合甲方《裝修管理規定》以外,並不得違反以下規定:

7.1.1不得改變或損壞所在建築主體結構及現有的設備設施;

7.1.2不得影響子市場整體結構、形象和整體經營需要;

7.1.3不得影響鋪面通道以及消防需要;

7.2乙方不得擅自進行鋪位的重新裝修或設施變更,否則,乙方除必須恢復原狀外,對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均須承擔責任。

7.3乙方施工隊須將建築垃圾裝袋,於規定時間堆放在垃圾收集點,並支付建築垃圾清運費。

7.4本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時,乙方對原裝修鋪位的固定裝修及裝飾不得擅自拆除。

7.5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交納裝修押金。

8、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8.1甲方有權根據法律規定或整體管理和營業需要,向乙方提出管理及經營要求。

8.2甲方負責市場的整體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有權根據市場管理需要制定、公佈、修改或取消有關的管理規則以及其他一切的規章制度,並隨時通知乙方。

8.3審查乙方的經營主體資格,監督乙方依法經營。

8.4負責市場的統一管理工作,負責市場內水、電、照明、消防、衞生、網絡等公共設施的維修和保養。

8.5負責市場整體保安、消防及公共區域清潔衞生。

8.6負責對場地及設施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8.7協助乙方辦理在市場內的營業登記手續,提供乙方所需由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但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提供虛假或非法的證明文件。

10、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乙方應按時以甲方要求的形式支付租金及綜合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0.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的市場管理,遵守市場的統一營業時間,不得有妨礙市場秩序和影響他人營業的行為,若乙方加班需求須事先通知甲方。

10.3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應愛護市場一切公共設施、設備、財物,不得自行在場地內安裝、改裝任何設施、設備。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的原因造成商鋪和市場內的火災、盜竊等事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及損失(包括甲方和其他單位遭受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10.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佔用市場區域以及在規定的經營場地外任何部位(包括對外玻璃面)設置、安裝、懸掛、張貼任何文字、標記或廣告等宣傳用品,乙方招牌放置的位置應當依照甲方的統一安排指示進行。

10.5除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內經營場地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給第三者,或無償提供給第三人使用,不得與任何第三者共同使用,或同他人調換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以經營場地向他人提供擔保或將其經營權向他人提供質押。

10.6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甲方因此受到消費者索賠、有關行政部門的處罰以及甲方為處理事件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11、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1.1乙方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沒收全部綜合押金:

11.1.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賣場所在地政府有關規定,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11.1.2在經營活動中,不服從甲方市場管理制度,嚴重違反市場管理規定,影響市場正常經營秩序的;

11.1.3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將經營場地部分或全部轉讓、轉租給他人使用或與他人共同使用;

11.2在合同期內,無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的情況出現,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1.3在合同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或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3.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經營場地或市場的建築物及其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1.3.2經市或區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市場建築物被規劃為動遷範圍,或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協議,或行政機關依法取消、變更甲方市場經營權,或其他因法律、法規、國家政策禁止的情況出現,致使本合同能履行的;

11.4因11.3.1, 11.3.2規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及乙方均可免除責任,因此產生的損失由各自承擔。但乙方預付的綜合服務費及其他費用中,在扣除乙方實際使用天數所應付的部分後,甲方應將剩餘金額返還乙方,並按本合同的有關規定退還綜合押金。

11.5本合同解除,並不免除任何一方當事人由於違反本合同所須承擔的責任。

12、本合同終止時經營場地的交接

12.1乙方應於期滿日將經營場所騰空,交付甲方驗收,並交還鑰匙;如屆時未能交付驗收,或未能交還鑰匙的,超過時間甲方每天按綜合押金總額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如期滿後,乙方仍有物品留剩場所內的,視為其放棄物品所有權,甲方有權進行處理。

12.2根據本合同第11條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於解除合同的準備期滿日將鋪位騰空,交付甲方驗收,如屆時未能交付驗收的,按12.1規定處理。

12.3合同期滿或依約解除本合同的準備期滿,如乙方拒不交還租賃場所的,甲方有權自行收回。乙方留放在鋪位內的物品按12.1、12.2規定處理,因此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乙方滯留鋪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12.4合同期滿或依約解除本合同的準備期滿,甲方應將乙方交付的鋪位的驗收情況記錄在冊,並由甲乙兩方簽字、蓋章確認;如乙方拒不確認的,甲方應對驗收發現有損壞的事實予以拍攝照片,並由兩名以上無利害關係的在場證明人作證,以此證明的驗收情況記錄視為有效。

12.5合同期滿或依約解除本合同的準備期滿,因乙方拒不交付而由甲方自行收回的,其場所驗收情況的有效記錄按12.4規定辦理。

13、違約責任

13.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均應依法履行,如發生違約,違約方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外,違約方還應就其違約行為給其他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等)進行賠償。

13.2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相當於綜合押金額度的違約金。

14、其他事項

14.1雙方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包括合同補充條款、附件)的含義,以及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的內容清楚明白,是真實意思的表示,並自願簽署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14.2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商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及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的鉛印文字,空格部分的填寫文字須經甲乙雙方一致確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法律程序辦理。

14.4甲乙兩方如果對本合同發生爭議,按照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執行。

14.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即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

14.6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備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學校租賃合同篇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租房協議,以資信守:

一、房屋座落地點: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附屬物: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__________年,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__________元,按月付一次,先付後住,其中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元,在之前付清;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元,在之前付清,依次類推。

四、租房押金:__________元,到期結算後歸還。

五、違約責任:自合同簽訂後既產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無故終止協議。如發生違背情況,違約方應支付給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_元,並按實結算房租。

六、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設施,並按國家規定辦理好有關租賃手續。乙方不得破壞房屋結構及設施,否則按價賠償,

2、水電、閉路,寬帶、電話及衞生費由使用人(乙方)承擔。

3、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或供非法用途,外來人員居住必須主動辦理暫住户口手續,若發生非件,乙方自負後果,並承擔違約責任。

4、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損失的,協議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5、甲乙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提出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視作違約。

6、乙方如不按時交付租金、水電費、電話費等應付費用,甲方有權單位解除協議,收回房屋,並有權向乙方索取違約金。

7、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裁決。

8、合同簽字生效,視作中介成功。中介方合法取得佣金,日後雙方發生變故,中介佣金不作退回。

9、電度,水度,煤氣立方。

10、補充。

七、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號:__________號: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xxxxxx村5棟501室 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按年結算。每年——月 15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 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 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 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內從事違法行為,並注重房屋及自身財產和人身安全。如發生違法及人身安全責任事故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一切法律及民事責任。

十、本合同連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為更好提高單位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________使用。

二、租期從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即:____年)。

三、年租金____萬元整,月租金_____元整,乙方於每月向甲方交清租金,租金在合同第二年開始每年每月遞增10%(支付時間與金額雙方協商)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______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

六、承租期內乙方在不能改變房屋整體結構,進行裝修裝飾必須甲方同意;不能與隔壁店鋪相通,違反就合同終止,押金不退。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七、合同期內,產生的水、電、物業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1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元,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一、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處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訂日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一間,面積____________平米左右(一層),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內附屬設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________年(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租憑費用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交清房租。

三:商鋪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四:甲方保證該商鋪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商鋪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違法和國家法律法規不允許的經營活動。乙方要搞好防範措施,安全用電。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現火災、水災等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負責賠償(因商鋪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六:乙方租賃商鋪期間要保持商鋪結構設施原樣,在未徵得甲方同意下,不得進行隨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損壞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租賃期間,水、電費及由乙方經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按規定繳納。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能轉租他人。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商鋪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聲明是否續租。如乙方繼續租用,雙方重新商定租賃事項,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中在商鋪門上張貼出租廣告。合同期滿,乙方商鋪原樣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商鋪門側張貼遷址廣告一個月。

八:甲方在合同期內如因其它原因需要出售商鋪,需提前三個月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九:商鋪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十: 如有其它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此合同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電 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電 話:

注:乙方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產品代理證,質量證明的複印件,如非法人簽訂合同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原件。為繁榮市場經濟,規範經營秩序和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鋪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商鋪的基本情況: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尚品-南花園步行街”的 座 號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商鋪建築面積為:

1.3、該商鋪的平面圖紙附後。

第二條、租賃用途:

乙方承租該商鋪作為 使用,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用途,不得將該商鋪轉租第三方。否則乙方按照第 條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商鋪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定金:

4.1本合同簽訂成立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 ),並在七日內將首款一次性付清,如甲方不履行合同,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定金不退。

4.2、下列行為視為不履行合同

4.2.1商鋪交付前,甲、乙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履行本合同。

4.2.2入駐期限到期乙方不與甲方辦理商鋪交付手續、不支付保證金和首付款、不簽訂《商鋪使用管理公約》。

4.3雙方如約履行合同的,定金折抵保證金和首付款,餘款不退,同時變更收據。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各項費用及付款方式:

5.1、[租金]:該商鋪建築面積每平方米租金/天,年租金共計: 元(大寫: )。

5.2、[保證金]:乙方在支付首付款的同時,向甲方繳納信譽保證金及安全服務保證金計: 元(大寫: ),如乙方出現拖欠租費、違規經營或出售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影響甲方聲譽的,甲方有權扣除保證金,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賠償經濟損失。扣除保證金後五日內乙方補足保證金數額,如不能補足保證金的乙方按第10.1條承擔違約責任。如乙方在經營期內無任何違約行為和未結清債務,甲方於本合同履行完畢6個月後無息退還乙方。

5.3、[首付款]:元(大寫: )。

5.4、[結算時間及付款方式]:乙方交完首付款後按支付租金,每末月的1日至10日將下一 租金一次性付清,租金為: 元(大寫: )。採取轉賬或現金方式結算均可。

5.5、 [其他費用]:

5.5.1、促銷費:“五一節”、“國慶節”按佔地面積收取30平方米以下各1000元;□30平方米以上各2000元;80平方米以上各3000元。

5.5.2、店慶費

5.5.3、新引進品牌進場費按佔地面積收取30平方米以下500元;□30平方米以上1000元;80平方米以上1500元。

第六條、 房屋的交付:

6.1、交付時間:

6.2、交房標準:甲方負責所出租商鋪中電梯、樓梯、中央空調、消防設施的安裝,標準外裝修,公共區域內裝修。

6.3、交付手續:甲、乙雙方共同到場,查驗鋪內設施(甲方所提供的設施),清查物品,確認面積、水錶、電錶的讀數,領取鑰匙,並在簽收。

第七條、 雙方責任:

7.1、甲方責任

7.1.1、甲方負責房屋的整體管理,保證乙方租用商鋪內的水、電、空調、通訊線路的正常使用。

7.1.2、甲方負責出租場地公共區域的保潔工作。

7.1.3、甲方負責出租場地公共區域的保安巡邏,協助乙方做好防盜工作,如因乙方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7.1.4、甲方需要裝修或因設備改造而停業時,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乙方,因停業而造成的損失,甲方以順延相應租期的方式予以補償,其它補償方式及責任不予承擔。

7.1.5甲方負責交納房屋和土地税費。

7.2、乙方責任

7.2.1、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依法經營,合理納税,共同維護“南花園步行街”內正常秩序。

7.2.2、乙方應按國家、地方政府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做好商品的“質量三包”售後服務工作,嚴禁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7.2.3、愛護“南花園步行街”內的一切設備、設施,如乙方人員對物業的設施造成任何損壞乙方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乙方應增強防火意識,要求對工作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如因乙方原因引發的火災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並對甲方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7.2.4、乙方的形象銘牌及標誌有自已的獨立性,但要求符合甲方的整體佈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設標牌廣告。

7.2.5、乙方不得在所租區域內貯存、儲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不得在公用區域內堆放雜物。

7.2.6、乙方不得將所租場地轉租第三者,不得在所租場地內進行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2.7、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經營風險及國家規定的各種税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7.2.8、乙方負責對自有商品、貨物等進行投保,保險辦理方式:□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協助統一辦理。因乙方過失,造成甲方及第三方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7.2.9、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物業管理規定,雙方就物業方的權利義務另立協議。

7.2.10、甲方基於統一管理的情況下,如需要調整佈局,有權變更乙方商鋪位置,增減乙方經營面積,乙方應積極配合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7.2.11、乙方負責投資經營所需設備、設施。

第八條、 人員管理

8.1、經營區內員工的來源:乙方自行聘請員工,該員工的工資、福利、人事 關係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

8.2、乙方所聘員工皆代表乙方經營,因乙方人員工作失誤或管理不當給甲方 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須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8.3、對於乙方聘請的員工,甲方有權進行監督,如形象過差、殘疾、外表有明顯缺陷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更換該員工。如甲方發現乙方人員有惡意破壞甲方聲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有權馬上制止並要求乙方立刻更換該員工。

第九條、 商鋪裝修、修繕與使用:

9.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商鋪的使用安全。“尚品—南花園步行街”內的一切設備、設施損壞後均由甲方負責維修,未經甲方允許不得轉交第三方維修。公共區域的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區域內的維修費用和配件費由乙方承擔。

9.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維護或保養,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工作人員完成,如因乙方原因延誤工作進度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9.3、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如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側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9.4、乙方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修復,情節嚴重的進行經濟賠償。

9.5、因乙方經營需要,需對所租場地進行裝修時,裝修方案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審核通過,蓋章後方可施工。

9.6、乙方未經審核私自裝修,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應將場地恢復原狀,因裝修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9.7、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9.8、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須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由甲方同意並加蓋公章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 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 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 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違約及爭議的解決:

10.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故解除合同,需支付對方租金總額的30%的違約金。

10.2、乙方逾期支付租費壹個月的,支付甲方租金總額3%的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貳個月的,除支付租金總額40%的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0.3、乙方延誤繳納其他費用,逾期超過10的(含10日)的,甲方按每日百分之二收取所欠金額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每日百分之五收取所欠金額的滯納金。

10.4、合同期滿或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合同,乙方必須在五日內遷出,如果五日後仍有物品未搬走,則視為乙方同意甲方另行擇址為其保管物品,並向甲方支付保管費。十日後乙方未支付保管費,則該物品歸甲方所有。

10.5合同履行地帶如遇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因素,雙方可商定解除合同或免除部分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10.6雙方因執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法律部門裁決。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商鋪,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必須在租賃期滿前 月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雙方人事變動影響。

11.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支付定金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11.5、乙方保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及本合同條款、金額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否則按9.1條承擔違約責任。

11.6、本合同甲、乙雙方的地址作為雙方聯繫地址,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5日內通知對方。否則如有通知,按原地址送達,如送達不能,送達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門面建築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作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___年,自___年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簽訂日開始租金為每年 人民幣,大寫 。第一次需支付 年租金,一次性支付 元,大寫 。第 年開始租金提前一個月每一年一次性支付,具體租金按每年 %遞增。或由市場價漲落經雙方協商約定,如雙方無法達成協商,可由取得專業資質第三方房產評估公司根據市場價評估確定。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按時支付租金。

5、乙方擁有本門面的轉讓權,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沒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轉讓此門面,如出現危害甲方的實質性結果,乙方全權承擔法律責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及時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八、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兩個月向甲方提出。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60 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經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3、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乙方具體經營性損失支付賠償金,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二)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三)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十、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於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繳納的其他費用,乙方應將相應收據複印件交於甲方。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的賠償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 頁,壹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約定

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其中水 元/噸 ,電 元/度)無特殊情況約定不變。已方在承租時交納給甲方水電費押金 元,大寫 。在乙方退租並結清由經營所產生的各項費用以後,甲方退還給乙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電話:

電話:

證件號:

證件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__________

第二條該房屋用途為商業用房。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千)元整。出租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乙方按(年)支付租金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千)元整給甲方。

第六條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乙方將承擔起該房屋的維護使用。

第七條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第八條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衞生費等。

第九條租賃期限續約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

第十條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付六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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