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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管經營合同8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1.07W

合同的簽署應當經過雙方的充分討論和協商,通過合同,我們可以清晰地規定雙方的權益和責任,以減少勞動關係引發的紛爭,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託管經營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

託管經營合同8篇

託管經營合同篇1

甲方(託管方):

乙方(管理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依據交通管理及車輛運營相關規定,就營運車輛託管事宜達成如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車輛狀況

1、甲方因工作需要,將xx出租車公司雪鐵龍愛麗舍型號車輛運營權託管給乙方,本車特點:車身顏色為紅色,車輛發動機號為 ,廠牌號為 ,車架號為 。

2、該車輛車牌號為88296,行駛證號為 。

3、甲方為乙方提供了20xx年新上出租車,附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税訖、保險等合法憑證。

二、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必須保證自身和車輛安全第一,遵章守法,文明營運,履行車行各項義務,承擔責任,不得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為了提高警惕,加強行車安全,劃清責任負擔,甲乙雙方特簽訂此協議。

2、乙方向甲方每晚繳納(¥80元)運營託管費,因甲方原因,需要乙方代收白班()租金如下:正班(¥230元),副班(¥70元),星期六、星期日、節假日(¥170元)。交款時間及金額如下:每天晚上10點之前,正班(¥230元+¥80元),副班(¥70元+¥80元),星期六、星期日、節假日(¥170元+¥80元)。

3、乙方託管運營中操作不當或粗心大意,造成輪胎破損、瓦圈破裂等車上配件損壞或丟失,由當班司機承擔(交接班時必須檢查車輛是否完好,如有不妥,應及時説明)。

4、因乙方出車時發生交通事故,修車款保險公司不理賠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5、因乙方出車發生特大交通事故或因違章車輛被扣留,致使車輛停運造成的經濟損失,按每天150元賠償給甲方。

6、乙方出車時不遵守交通規則,造成的違章處罰或扣留,由乙方承擔。乙方承擔由管理部門的處罰責任後,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

7、乙方出車過程中,如有長途,需及時通知甲方,得到同意後方可出車,但必須做好出城登記。如果自作主張或未做出城登記,造好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8、乙方出車過程中,時刻注意自身安全,杜絕酒後駕車,如出現(如搶劫、傷亡等)突發事件應及時報警,告知甲方或車行及保險公司,以便及時處理。

9、保持車輛乾淨整潔,交車前必須將車內、車外衞生打掃乾淨。

10、出車過程中禁止飲酒、賭博,禁止將車輛交與其他人駕駛,造成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11、白班交車時間:19:00(每天),夜班交車時間:7:00(每天)。交接地點位於:

12、乙方結束承包協議,需要提前十日通知甲方,甲方安排運營車輛情況,因乙方原因造成無法出車,由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13、甲方為乙方每天代管20元,年底一次性交予乙方手中。(要求乙方每晚在交清租費的同時必須多交20元,交款日期自20xx年2月2日起,託管結束後,如果未發生任何責任承擔情況的,甲方退還給乙方,如有責任承擔的,可先預充抵,不足部門乙方另付,節餘部門退給乙方)。

14、乙方自覺繳納違章罰款或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經濟賠償。

15、本協議於20xx年2月2日擬定,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注:本合同系甲乙雙方僅就運營權進行託管訂立的條款,乙方為營運託管受益方,乙方並非甲方僱傭人員或聘用人員,雙方之間不是勞動關係,甲方不承擔乙方的保險及工傷、醫療責任,乙方詳知後簽約,乙方家人不得以此合同向甲方主張任何權益,乙方因履行運營權託管合同發生各種責任,甲方對外對內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月日

託管經營合同篇2

甲 方: (土地受託方 ) 身份證號碼:

乙 方: (土地委託方 ) 身份證號碼:

丙 方: 鄉司法所 (見證方)

本着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依照《合作社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自願將自己擁有承包經營權的土地,在不改變本合同簽訂之前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委託給甲方經營管理,進行大田託管經營活動並達成一致意見。

託管地塊信息

乙方同意將其轄區土地經營權託管給甲方;託管面積: 畝(具體以土地託管信息表為準)。

土地託管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後,經雙方認可,進行合同續簽。

託管服務內容及結算方式

託管模式: 收益性託管 ,託管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種植、管理、收割、銷售、結算等;甲方承擔生產種植全環節生產成本和維護管理費用。

甲方擁有地上產出物所有權;甲方在託管土地農作物統一收割後,甲方統一進行一次性銷售。

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

甲方以每年 元/畝的固定收益託管土地;

甲方在收前 日內向乙方區域內託管户支付當季託管收益 元/畝(一年兩季);支付方式: 現金或轉賬

因託管土地生產作業成本由甲方出資墊付,具有土地經營風險,故甲方將為託管土地購買農業保險並優先享受保險受益權。

甲方享受涉農補貼及政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農民土地直補除外),對所託管的土地進行統一規劃及基礎設施建設。

託管土地被依法佔用、徵收時甲方應服從,青苗補償費、地面附着物等補償歸甲方所有;;乙需配合並保障甲方此項權利,否則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必須保證其轄區託管户擁有國家承認的土地經營權,保證所託管土地沒有任何歷史遺留糾紛,在移交前必須保證甲方的長期穩定的種植環境。

乙方及託管户在土地託管期間,有義務維護甲方正常作業,不得干涉甲方正常生產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託管收益;發現擾亂甲方正常經營活動的人和事,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有義務制止

在託管期間乙方及託管户不得偷盜、破壞託管地塊的農作物及農業設施,不得擾亂甲方的農業生產經營,不得阻攔甲方的收割,不得提出違反約定的要求。

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不合理的涉農合作要求。

甲方有權對所託管土地進行統一規劃,包括道路規劃、土地平整、水利設施改造、地邊地腳利用。

甲方有權優先使用現存農業基本設施,及未來國家或地方政府所投建的涉農基本設施(如:灌溉井、渠、電力設施等)。

土地託管信息確認表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在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立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單獨解除本合同。違約一方,需賠償對方經濟損失。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留存一份。

在以下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致使雙方無法履約;乙方干擾甲方正常託管行為,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7條、第8條約定義務。

甲方 : 乙方:________ 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託管經營合同篇3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乙方是“*******”商業步行街第 號商業用房的產權合法擁有人,該商鋪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乙方自願將其擁有的上述商鋪交給甲方全權代理對外招租、經營和管理。該條委託不可撤銷,並不因產權變更而受影響(附授權委託書壹份)。

第二條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託,對“*******”商業步行街第 號商業用房託管經營。

第三條 乙方將基於該商鋪的相關權利均委託甲方管理(具體委託範圍詳見委託書)並全權委託甲方向承租方辦理受託商鋪的交接手續並簽署有關文件。

第二章 商鋪經營

第四條 在委託管理期間,甲方享有對受託商鋪自主經營、租賃、管理的權利。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商鋪的經營管理活動,不得與商户或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簽署任何有關

“*******”商鋪的協議或文書,不得因自身債務或責任影響商鋪的委託管理經營。

第六條 根據“*********”商業步行街的統一規劃和各種品牌形象的要求,甲方或承租方有權根據託管經營需要場地內統一設計,包括但不限於變更商鋪之間的裝修、改建等。

第七條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擁有經營管理乙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廣告設施發佈權等與經營有關的任何權利,並承擔經營過程中的義務和責任,有權與專業的商業運營公司合作經營或委託專業運營公司管理。

第八條 甲方負責“*********”商業步行街的整體經營佈局規劃設計及經營環境的規劃設計。

第三章 商鋪收益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對乙方託管商鋪統一對外招租,合同有效期為四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始日從“********”商業步行街開業日起。

考慮到商業項目的啟動週期,各方同意在合同期有效期內,甲方 除向乙方支付託管收益外,甲方運營的收入均由甲方自行處理。甲方應該每年向乙方支付商鋪託管收益,收益金額及起止時間以《*******商鋪租賃合同》為準,(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可代扣代交)。

第十一條 託管期滿,雙方協商續訂合同或由甲方將房產按屆時現狀交還乙方,乙方應當在期滿5日內辦理交接,逾期視為已經無爭議交接完畢。

第十二條 託管期滿,若乙方選擇繼續託管,收益的支付方式為每半年支付一次(託管收益屆時視具體情況雙方可重新商議)。甲方在支付日將乙方的託管收益劃轉到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因甲方原因導致遲延給付乙方應收的託管收益,每延遲一天,乙方有權向甲方按年收益2‰收取違約金。

第四章 乙方處分權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欲將該商鋪產權轉讓,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轉讓時乙方須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二十日內書面答覆乙方,在甲方明確、明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乙方才可以將該商鋪產權轉讓給第三方,否則按照第十五條處理。

第十五條 在乙方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方時,在轉讓合同中乙方必須與商鋪產權買受人達成由買受人繼續承受本合同全部權利義務的條款。乙方不得在委託經營的商鋪上設置任何可能限制、影響甲方管理、經營、使用商鋪的權利,也不得將受託商鋪出租、委託經營給除甲方外的第三方。如乙方違反該約定轉讓,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購房總價款的50%作為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導致的本合同對外經營合同所產生的直接、間接、可得利益等全部損失。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都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1、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損失、間接

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對第三人責任、處理爭議的費用、律師費用等)。

2、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不能託管至合同期滿的,除按照購房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外,並以屆時甲方對外招商年租金的2倍乘以剩餘年限計算賠償甲方可得收益損失。

3、因為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託管至合同期滿的,除按照購房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外,並以屆時乙方年租金收益的2倍乘以剩餘年限計算賠償甲方可得收益損失。

第十七條 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或其他不可抗拒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六章 通知

第十八條 甲方發出的任何通知均可按照以下方式之一送達,並在發出後3日視為有效送達:

1、按本合同所述的地址或乙方正式告知的地址投遞;

2、在省市公開發行的報刊、電視等媒體公告。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和中止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本合同內條款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條 如因不可抗力(如爆炸、地震、洪災等)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生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特殊情況可延長至一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受託商鋪的佔有、使用、收益

權均歸屬乙方,雙方應在屆滿3日內辦理完畢交接事宜,逾期視為無異議交接完畢。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變更文件、補充約定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得部分。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各條款均基於各方真實意識表示,任何一方不得申請撤銷或變更,任何一方也不得申請調整自身責任。

第二十六條 未經加蓋甲方公章,任何人員的行為或表示均對甲方無約束力。

第二十七條 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或授權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託管經營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全權實施經營管理事宜,經友好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委託經營管理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其名下的酒店,酒店實行由甲方董事會及酒店管理公司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甲方委派業主總經理,乙方根據酒店經營管理需要派駐由運營總經理、駐店總經理及各部門經理(總監)組成的管理團隊。運營總經理是乙方在酒店的總代表。

風險告知:在委託合同中,應對委託事務的基本信息進行準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託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託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託事務,同時受託人必須在委託人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託人超越權限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託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

二、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實施酒店經營管理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本協議履行期滿的前一個月雙方另行協商續約或終止協議。

風險告知:委託合同中要明確約定委託事務,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約定。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若委託合同是有償的,因受託人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因委託人自己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託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該損失由委託人自行承擔;若委託合同是無償的,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三、協議目標

1、本協議簽訂執行之日起,乙方須全力實施酒店經營管理工作,確保酒店的服務和管理水平逐步達到五星級標準。

2、酒店委託經營管理之服務項目範圍為:酒店大堂、商務中心、精品店、客房、西餐廳、會議室、洗衣房等。

3、酒店經營管理利潤指標為:__________________。

(1)首年:營業額人民幣______萬元,經營利潤______萬元(首年______個月為______萬元)

(2)第二年:營業額人民幣______萬元,利潤______萬元

(3)其中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個月為酒店經營管理調整期,不執行酒店經營管理利潤指標考核。

(4)以上經營管理利潤指標為最低參考指標,實際指標根據雙方確定的具體經營計劃執行。

4、乙方在甲方配合下,於______年內完成酒店五星級的評定工作。

四、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酒店營業所必需的一切條件,包括完好的設備、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動資金。

2、負責提供酒店章程、營業執照和有關批准開業的手續和文件。

3、負責提供酒店籌建、開辦和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的各種費用。

4、負責酒店對外的一切債權債務和飯店的經營風險。

五、乙方責任

1、負責提供酒店經營管理的先進方法和技術,以確保酒店的軟件管理達到國家規定的"五星級"水平。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飯店的章程,開展合法經營致力於提高酒店的經營設備。

3、派出相應的團隊,負責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4、除正常耗損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歸咎於乙方責任的意外因素,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酒店固定資產的完好,確保酒店設備的正常運轉。

5、按時間向飯店董事會及政府有關部門提供各種報表。包括資金平衡表、利潤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報。

六、委託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試營業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正式經營承包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同期內,甲方從經營總收入中提取3%的金額作為乙方酬金,從酒店的經營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報表提供數字後1個月內付清;

3、承包經營期間,以年度會計報表中的純利潤總額為基數,遞增15%作為乙方承包指標;

4、乙方承包經營內達不到承包指標,不足部分,雙方各負擔50%,同理,超出承包指標部分,雙方按1:1分成;

5、酒店試營業前的籌備開辦階段,甲方應付給乙方管理費人民幣5萬元,作為乙方人員工資、差旅費等費用,並負責乙方派出人員的食宿;

6、酒店營業過程中,乙方人員的工資、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擔,從經營成本中列支,總經理工資不超過人民幣5000元,部門經理不超過2000元,其餘按酒店規定執行。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間接損失。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還應繼續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轉讓、繼承等產權變更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增加,乙方也願意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3、若甲方擅自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糾紛解決

若雙方就本合同旅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則雙方應互相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交由司法部門裁決,裁決期間,本合同仍繼續執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無效。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響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消除時,雙方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在追究對方責任。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書若需要改動或補充,雙方協商一致後應另行訂立書面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書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4、本合同書打印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託管經營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醫療衞生事業,經雙方充分協商,乙方決定將醫院交給甲方實行整體託管。為了使託管工作合作、健康、有效地開展,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託管原則

醫院託管後堅持5不變:資產歸屬不變;獨立法人不變;醫院功能不變;財政撥款渠道和標準不變;職工身份及待遇不變

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託管期間除原有資產保值外,甲方新投資形成的財產(含土地、房屋、設備、設施等)一律歸甲方所有。

第二條 託管目標

在託管經營期間,雙方預期達到的經濟指標是:

第三條 託管期限

託管期限為50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託管內容

甲方全面擁有乙方醫院的經營管理權,包括:

乙方醫院的的全部資產(含土地房屋、設施設備、藥品、低值易耗品、流動資金、債權債務等);

乙方醫院至本合同簽訂之日在冊的工作人員;

乙方醫院的綠化與院內道路設施建設;

第五條 醫院移交

乙方的全部財產移交給甲方經營管理。移交前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處理。乙方應積極收回債權並償還債務,對確屬無法收回的債權,乙方同意核減移交的資產。

在移交時,乙方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事業法人登記證、預防保健許可證、藥品調劑許可證、衞生技術人員的各種資質證明等也相應移交給甲方。

第六條 補償

為體現非營利性醫院的性質以及維護乙方現有職工的合法權益,甲方同意對下述項目按現行標準給予補償:

屬於公共衞生管理人員的工資福利和活動經費;

醫院建設中應由主管部門扶持的專項建設資金(如重點學科建設、科研補助等)。

第七條 甲方權利

及時接受乙方託管的各項財產。

對乙方醫院享有經營管理權。

對新投資形成的資產享有所有權。

積極開展經經營活動,促進衞生事業的發展。

有權對醫院人事制度、分配製度、內部運行機制等進行利於醫院發展的改革。有權對醫院人事制度、分配製度、內部運行機制等進行利於醫院發展的改革。

有權引進資金、技術、人才,擴大醫院規模,快速發展專科特色。

有權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在乙方名稱前加掛或徵得乙方同意後變更。

有權確定引進人才或調入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方義務

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嚴格按照規定開展各項醫療活動。

把醫療服務質量放在首位,不斷改進服務方式,杜絕醫療事故發生。

應當引進資金、技術、人才,擴大醫院規模,快速發展專科特色。

接受乙方監督,確保乙方資產保值增值。

負責安置乙方在編職工,承擔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辦理職工晉職晉級等檔案管理手續,但停薪留職人員自理,退休職工按國家規定辦理。

有義務搞 好所在地社區衞生服務。

承擔醫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需要使用乙方移交時的資產做資本動作時,應徵得乙方及資產管理部門書面同意。

保證醫院非盈利性質十五年不變(20_年後是否改變,另行書面商定),各項税收仍按現行政策辦理。

接受相關部門檢查監督,及時為乙方各種證件辦理年檢、換證手續。

承擔託管期間經營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

第九條 乙方權利

有權對移交給甲方的資產保值進行監督,每年聽取一次甲方對清產核資的報告,確保資產不受損失。

有權維護在編職工的利益,督促甲方按照法律政策落實各項待遇,搞好安定團結。

有權對甲方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定期不定期地對甲方應做好的公共衞生、防疫保健、社區服務、基本醫療服務等各項工作予以考核評估,並與將獎懲掛鈎。

有權督促甲方引進資金、技術、人才、項目,快速發展醫療衞生事業。

有權對醫院的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精神文明建設等予以領導、指導、檢查。

有權加強黨、團、工會、婦委會等羣團組織建設,並隨時督促、檢查、指導和規範。

第十條 乙方義務

及時與甲方辦理資產、證件、文件、印章等移交手續。

在甲方沒有違反託管協議的前提下,不得干涉甲方的經營管理。

支持甲方開展醫療活動、公共衞生、防疫保健、社區服務、基本醫療服務等各項工作。

積極協調各部門的關係,協助甲方辦理各種手續。

甲方需要引進人才時,乙方應積極協助辦理各種手續。

不干涉甲方開展符合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工作。

第十一條 託管目標考核辦法

任何一方違

第十二條 贏利分配

任何一方

第十三條 甲方投資返還

甲方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法律規定的折舊方法折舊後由乙方按 方法返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因違約造成損失,違約金不能彌補損失的,應對不足部分承擔賠償責任。構成重大違約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甲方在合同期間造成新的債務或虧損(低於移交時資產價值)時,由甲方負責承擔虧損或償還債務。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發生了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應在30日內提供由公證機關公證證明的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情況,按照不可抗力對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十六條 合同解除

因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改變或國家建設影響本合同時,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 合同期滿

本合同期滿後,移交財產、證件等按本合同附件——雙方簽署的移交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財產價值減少的,由甲方補足達到保值。 房地產e網財產增值的,不計算增值。 前款中財產價值減少幅度發生爭議的,由具有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九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二十一條 文本份數

本合同一式七份,雙方各執三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託管經營合同篇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管理方:上海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雙方就員工伙食託管事宜,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營方式:

1、甲方免費提供廚房、餐廳全套的廚房設備,負責水電和燃氣,併為乙方廚房員工解決住宿問題。

2、承包期內廚房設備正常維修和必須添置或需要更換之設備,由乙方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由甲方負責。

3、廚房人員工資待遇及洗滌用品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二、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及義務:

a)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b)甲方對乙方進菜、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衞生狀況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2、乙方權利及義務:

a)乙方負責食堂的經營管,具體包括食堂人事、菜餚的搭配與製作、就餐環境衞生、服務等。

b)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和衞生的標準,嚴禁供應腐爛變質的食品,保菜餚的新鮮和衞生。

c)乙方必須按時供應甲方工作日餐,做到新鮮可口、花樣翻新,營養搭配好。

d)餐後認真清洗食具並消毒,食堂內部、用餐大廳環境衞生全面清潔整理。經常清理食堂內外水池、下水道,確保暢通。

e)所有在食堂工作的員工工資和福利均由乙方負責。

f)消除蚊、蠅、鼠害。

g)不鏽鋼灶台及炊事用品油漬及時清理。

h)冰櫃定期清理、除霜,消除異味,生熟物分開存放。

i)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健康證。

j)督促廚房員工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廚房紀律及廠規廠紀。不輕易進入廠方員工宿舍。

k)廚房及餐廳的殘渣剩飯由乙方處理,但不得扔在甲方的廠區內。

三、伙食標準:

早餐____元,中餐____元,晚餐____元,夜宵____元,其中中餐大犖小犖素菜湯,晚餐大犖小犖素菜湯,夜宵大犖小犖素菜湯。

四、結算方法:

1、甲方按實際用餐人數每半月(或____天)計算一次餐費,於每月的日和日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付給乙方。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關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五、違約責任

1、因乙方提供不潔食品造成甲方人員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負責適當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2、甲方無故未按時結清乙方帳款超過15天的,應承擔違約責任0.3%天。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從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到雙方依照以上條約中止合作關係之日結束。

七、爭議解決:

因執行該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該合同自雙方簽章後生效。

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日

託管經營合同篇7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第一條 合夥餐飲企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坐落於__________號的__________餐飲店,主要營業範圍包括早點、各類快餐、酒水飲品等。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 甲乙雙方各以總出資額50%方式出資。

(二) 雙方合夥的出資:前期初定裝修、設備款¥_____元(大寫:寫:______ )必須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前交齊,首年房租雙方各 元須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 交納,以後的房租雙方各自於每年的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 交納(或由 餐飲店支出)。

(三) 前期合夥出資(不含鋪面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 寫:______ )。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四) 合夥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共_年;如果期限屆滿後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盈餘分配按雙方各50%比例分配。

(二)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按雙方各50%比例承擔。

(三)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夥人,但須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二)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90日通知另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合夥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夥。

3、 合夥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夥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合夥人退夥後,雙方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託 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① 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工商税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 支付合夥債務;

⑤ 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二)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以雙方各50%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三)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 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 在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 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

②合夥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 合夥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四)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時 間:___________ 時 間:___________

託管經營合同篇8

合夥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合夥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鑑於,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營宗旨

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範圍、主要經營地??

1、經營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經營項目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作項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

1、合夥人平均每人出資_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作為租賃房屋、添置設備設施、門面裝修及前期經營費用。

2、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各1/2為依據,按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原則上不吸收新合夥人合夥,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所有原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5)一方合夥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6)合夥人退夥後,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即法人代表)。

2、合夥人同意由安排為合夥門店的財務會計師。

3、合夥人同意由安排為合夥門店的財務出納員。

4、合夥人同意由安排為合夥門店的前台收銀員。

5、合夥人共同商議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後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由合夥人簽署。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負責人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一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2、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5)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或其財產份額出質(即作為擔保、抵押)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户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份。

4、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乙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