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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合同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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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一寫起合同就無從下筆了呢,合同的制定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工程安全合同書6篇,感謝您的參閲。

工程安全合同書6篇

工程安全合同書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同安工業集中區全和光電通用廠房十五標段工程,為保證整個工程順利進行,確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如下條款:

一、 班組 人數。

二、乙方除執行合同條款外,同時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安全防火、文明施工、防盜及治安管理等規章制度。

三、規定:

1. 每個班組進入施工現場時,每個成員必須參加入場安全三級教育,履行簽字手續,每人交身份證複印件一張、答考核卷一份。若一人未參加教育或一人未履行簽字手續、一人未答考核卷,則扣除當月該班組500元.並責令該人員退場。

2. 任何班組在經過三級教育後,上班前,必須同項目部簽定《項目與班組安全承包合同書》。班組應配合項目部作好安全工作,爭創無事故月,即無安全隱患,無事故.

四、達到事故控制指標

1. 無發生重傷事故,杜絕死亡事故。

2. 無發生火災事故。

3. 輕傷率不超過0.5%。

五、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紀律:

1、安全生產

1.1、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每人一次罰款50元,戴安全帽不繫好帶子施工現場打赤膊罰款30元。施工現場穿拖鞋、赤腳、高跟鞋、高處作業穿硬鞋、帶釘易滑的鞋每人罰款20元。

1.2、無安全防護的高空作業、臨邊作業 不繫安全帶每人罰款30元。

1.3、打架鬥毆,肇事方處罰500-1000元,當事人賠賞一切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4、防火措施未落實,隨意挪動防火器材罰50元。

1.5、在施工現場 、打鬧、睡、玩火、嘻玩者罰20元。

1.6、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每發現一次罰20元。

1.7、違章操作罰款50元;特殊工種未持證上崗罰款100元;酒後操作罰款200元。

1.8、非專業人員擅自動用機械或使用手持電動式具罰款50-100元。

1.9、非專業人員亂接亂拉電線 罰50-100元,導致電器損壞除賠償損失外加倍予以罰款。

1.10、整改通知單不及時整改者罰款200元。

1.11、配電箱內外放置任何雜物或一閘多機罰款100元。

1.12、未經許可,任意拆除或移動安全防護設施罰款200-500元,破壞安全防護設施罰款500-1000元。

1.13、高空作業不得拋擲物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造成傷害者應陪賞醫藥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1.14、木工在拆模過程中,嚴禁出現落物事故違者罰款200-500元, 造成傷害者應陪賞醫藥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1.15、嚴禁在外架上及臨邊1.0米內堆放鋼筋、水電管件、鋼管、木料、扣件等物料每次罰款200元若造成墜落者罰款500元,造成傷害者應陪賞醫藥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1.16、安全內業資料不按時完成上交者罰款200元。

2、文明施工

2.1、工作範圍內未做到工完場地清,產生的建築垃圾未及時清理運走,材料(鋼管、木方、模板、水電管件等)以及半成品未分類堆放,堆碼不整齊者罰款200-500元。

2.2、施工現場的安全標語、標誌以及其它警示標誌不得損壞或移動的罰款50-200元。

2.3、施工現場臨時宿舍嚴禁使用三爐及大功率用電器,違者沒收並罰款100元。

3、對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如有履次不改,甲方有權令其退場,因上述原因造成事故的,由當事人賠賞一切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所有罰款均從當月結算款中扣除。

4、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規範標準進行施工,完全因乙方違章操作、有意、故意等行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為加強安全管理,作到項目和班組齊抓共管,以上罰款班組負責60%,工人個人負責40%。

以上規定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合同書篇2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施工項目

項目名稱: 。

工程名稱:

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不發生因工程引起的意外停電事故和設備事故、火災事故、環境污染事故;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

施工單位在開工前,必須同時簽訂安全協議,在未簽訂工程質量責任書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的專(兼)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督促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並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安全合格證(胸卡)”,做到有據可查。

會同乙方組織現場勘查,開展施工現場環境危險辨識工作,對有可能發生觸電、高空墜落、機械傷害、火災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電網事故的場所作業,應將現場存在的危險因素告知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並要求施工單位制定、落實安全風險防範措施。

對需經甲方完成相關安全措施、經現場許可方可作業的,而乙方未經甲方現場許可就擅自作業、或超範圍作業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作業。

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審查施工單位制定的安全施工措施。

參加施工現場事故調查分析,督促乙方制定落實整改措施。

4、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監理單位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工程開工必須經過甲方許可,未經許可不得私自開工。

乙方在甲方運行中設備上作業或需經甲方完成相關安全措施的作業,乙方必須在得到甲方現場許可並由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開始作業。嚴禁未經甲方現場許可就擅自作業、或超範圍作業。

對整個施工作業過程的安全負責。對需經甲方完成相關安全措施的作業,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全面完成,對未完成相關安全措施,乙方有權拒絕作業。

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試;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安全合格證(胸卡)”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並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持證上崗,並報建設單位備案。

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齊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工器具,並督促、教育施工人員定期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確保合格、有效。

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並組織落實。嚴格執行《農電檢修、施工現場“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對危險性、複雜性和困難程度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編制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填寫現場勘察記錄,並報甲方和監理單位審查通過後實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汽車吊、高空作業車等特種設備、施工機具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驗檢測,取得檢測合格證書後方可使用。鋼絲繩、滑輪、鏈條葫蘆等小型起重工器具以及電鑽等小型電動工器具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自我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並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對建設單位、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並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建設單位、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圖紙和標準,嚴格執行設計變更制度。

5、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一般事故,發生輕傷和一類電網、設備障礙,發生二類電網、設備障礙,被甲方檢查發現存在違章行為的。甲方按照民樂電力局下發的安全生產獎懲實施細則進行處罰。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範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5、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工程安全合同書篇3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評估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__)、《爆破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__)、《爆破作業項目管理要求》(ga991-20__)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為規範和發展民爆市場,加強和發揮監督機制,確保安全生產,經與委託單位協商,簽訂以下爆破工程評估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都勻二中建設工程項目

二、工程地點: 原都勻二中老校區(大龍大道旁)

三、評估內容: 都勻二中建設項目控制爆破施工設計方案進行安全評估

四、安全評估的依據:

1、《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__);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3、ga990—20__和ga991—20__“兩個標準”文件;

4、國家、地方及行業相關法規和設計標準;

5、安全評估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安全評估合同;

6、設計文件及設計、施工單位主要人員資格材料;

7、安全評估人員現場踏勘收集的資料;

8、爆破試驗數據的採集及相關數據的驗算結果。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甲乙雙方簽訂合同生效之日始至乙方出具的安全評估報告之日止。

六、安全評估的內容:

1、爆破作業單位主要設計、施工人員的資格是否符合規定;

2、爆破作業項目的等級是否符合規定;

3、設計所依據資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4、設計選擇方案的可行性;

5、設計方法和設計參數的合理性;

6、起爆網路的準爆性;

7、存在的有害效應及對周邊建築物的影響程度定性;

8、爆破工程環境安全措施的可靠性;

9、對可能發生事故的預防對策和事故應急預案的合理性進行評估。

七、甲方應當提交文件、資料的範圍和時間: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安全評估工作所需的文件和資料,乙方在使用文件資料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業機密。具體的資料和文件參考簽訂合同時乙方提供的清單,甲方應保證文件和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在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上簽字蓋章。

上述文件和資料,甲方必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交給乙方,以保證安全評估工作的正常運行。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託單位:

1、甲方有權針對《安全評估報告》的內容要求乙方做出相應的解釋。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安全評估所需要的相關文件

和資料,並對所提供的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負責。

3、配合乙方進行現場的勘察、調研,負責外圍關係的處理。

4、對乙方提供的安全評估報告要保密,不得隨意向無關人員和機構提供,

必要時要徵求乙方的同意。

(二)評估單位:

1、安排人員對甲方委託的項目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進行獨立的、實事求是的、

客觀公正的評估,不受任何個人和外來的干擾。

2、乙方要在 3 個有效工作日內完成安全評估工作(該時間從甲方向乙方提

交完整的安評所需資料之日起計算)。

3、乙方對出版的安全評估報告要負責,但因不可抗力或甲方的原因造成的

責任除外。

4、乙方在對其評估過程中接觸或知曉的甲方的文件和資料或其他的甲方商

業機密的事項負有保密義務,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安全評估的費用總額為人民幣 壹萬伍仟 元整(¥:15000元),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的當天將安全評估的費用一次性付清,評估所需其他費用與甲方無關。

十、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造成評估工作的延誤,乙方可延期交付評估報告,具體交付日期由雙方另行商定。

2、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安全評估報告交付延期或乙方出具的報告不符合要求,乙方應加倍賠償甲方安全評估費用,並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3、因甲方提供虛假的文件和資料,造成評估報告的失真或是無效,所引發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安全評估報告是最終的法律文件,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更改。

5、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發生爭議,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向當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委託單位、評估單位、監理單位和工程所在地公安機關各執壹份。

委託單位(蓋章): 評估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合同書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電力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人身、電網、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甲乙雙方在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範圍:以本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範圍為準。

四、協議期限:本協議與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五、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在現場施工準備、施工組織、安裝工程等安全管理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雙方應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__年第344號)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南方電網公司頒發的《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和《安全生產監督規定》;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雲南電網公司制訂的各種標準、規定、制度等;

――雲電安監[20__]6號《雲南電網公司工程外包、勞務分包和臨時工安全管理規定》,昭電安[20__]1號《昭通供電局承發包工程和臨時工安全管理規定》。

――昭通供電局制訂的各種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制度和細則等。

――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五、 甲乙雙方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雲南電網公司、地方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制度、規定。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相關規定。動火工作嚴格執行電力系統動火規定,嚴格執行動火工作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

3.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專人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甲方指派專人檢查施工現場執行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狀況。

4.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工器具、腳手架等設施,甲乙雙方須共同按規定驗收,並辦理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驗收合格後交付乙方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工器具、腳手架等設施,乙方應嚴格管理,如有遺失、損壞應照價賠償。

5.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內,都必須切實履行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職責,確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6.甲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6.1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及相關資料。

6.2監督乙方對勞務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的實施,以及提供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6.3督促乙方進場前,結合工程實際制定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組織、技術、安全措施),認真審查“三大措施”,對“三大措施”不合格的,不允許乙方開工作業。

6.4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6.5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6.6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督促乙方現場施工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6.7甲方現場負責人應對乙方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乙方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不良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6.8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6.9負責本施工區域內重大危險源警示標誌的設置,並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告知乙方;

6.10對乙方施工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6.11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事故調查工作,並根據事故性質進行歸類統計,指導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12落實工程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等其他事宜。

7.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乙方根據工程施工所制定的“三大措施”(組織、技術、安全措施)未得到甲方審查通過,不得開工。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修改再經甲方審查合格後,方能作開工前的準備。

7.1 開工前必須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結合工程實際制定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組織、技術、安全措施),使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特點及所有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

7.2 對複雜的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嚴格制定單獨能保證安全施工的“三大措施”(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查合格後認真落實;

7.3 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施工)規定的有關部分。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必須徵得甲方的許可;

7.4乙方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安全監督機構,專兼職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有效證件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7.5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按甲方要求制定有針對性“三大措施”,嚴格按甲方審定的“三大措施”組織施工;

7.6負責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增強施工人員的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以及提供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7.7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託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7.8施工期間,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始終在現場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7.9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對於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未整改發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10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7.11乙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施工;

7.12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否則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7.13 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7.14 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違章、無證操作;

7.15乙方人員在施工中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7.16乙方工作人員在生產操作過程中應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

7.17認真檢查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確認無任何安全隱患,否則由於上述不良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後果,乙方自行負責;

7.18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使用前,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按規定檢查驗收,並作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記錄,嚴禁在未經檢查或檢查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乙方方負責;

7.19在施工期間所使用工具乙方自備,在使用過程中,用於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

7.20乙方負責人應將施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全體施工人員;

7.21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的保護,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聯繫,採取保護措施,嚴禁違章作業、蠻幹等行為,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7.22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2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7.23如果發生人員傷亡事故、設備事故等,乙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甲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

7.24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7.25.乙方須承擔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7.26如果發生人員傷亡事故,乙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後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乙方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甲方對事故進行善後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7.27乙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從業人員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7.28乙方應在合同簽約後10天內,呈送組織施工的“三大措施”,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規定,以報甲方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乙方的安全責任;

7.29乙方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傷亡事故處理工作,乙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7.30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7.31乙方負責為其聘用的工人購買工程保險。

六、其他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機械事故、誤操作、交通事故),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安全原則,事故歸屬為乙方,並在安全施工保證金中予以考核。(保證金額度為合同價款的17%)

2.本協議訂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的甲乙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本地區有關法規不同的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雙方要全面履行各自的職責與義務,如果出現違約,按照誰為約、誰負責的原則處理。當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不願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共同解決。

甲方:單位名稱 (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 (蓋章)

代表: 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合同書篇5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管理,確保施工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福州城市客運場站運營有限公司

第二條 施工項目: 簽訂時間:

第三條 有效期限20xx年06月至20xx年06月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三次不聽從整改,今後不得承接我司業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進場需要檢查是否有出產合格證,同時應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或監理工程師驗證後方可使用。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繫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臵施工。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進場施工單。進場施工人員應掛牌施工。

7、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日產、日清,確保施工場地衞生整潔。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做好施工臨時用電;按規範要求搭設腳手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責任制,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採取有效措施立即進行整改,落實專人負責監控,確保質量安全。

11、現場工地要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安全、文明生產工作,一旦發生各類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要立即啟動預案,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和妥善處臵。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2、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場站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工程相關規定的,被相關管理機關勒令停工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臵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合同書篇6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一.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衞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施工項目: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

五.協議內容:

1、乙方進廠(站、庫)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並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於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繫。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經站(廠、庫)安全監督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甲方公司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安全協議書未簽訂工程項目不得開工建設;乙方獲得甲方工程項目後不得轉包給其他施工隊,如甲方確認工程項目有轉包事實,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權利,另找供應商合作;

3、開工前,施工作業區域、安全防範措施和動火作業申請須經甲乙雙方公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通過;

4、施工人員進廠(站、庫)必須統一穿戴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便於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和上級主管領導檢查;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中因違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7、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氣(壓縮空氣、天然氣)等,施工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甲方廠(站、庫)領導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氣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接規範,並由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後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負擔;

8、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應根據動火級別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有關單位、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並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指派安全人員在現場監護;

9、施工車輛進廠(站、庫)必須裝有防火帽,車速不大於5km/h,出廠必須經門崗值班人員檢查,出具經甲、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簽字確認的出廠(站、庫)物品放行單,方可放行;

10、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公司、站庫、崗位員工三級監督檢查制度。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風險抵押金。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2、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計劃所要求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結算總價的5‰向甲方支付罰金。

八、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後,據實返還(質保時間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可延長或縮短,可另行約定)。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範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門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質保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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