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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房租賃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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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合同可以明確約定交易雙方的違約責任和賠償方式,合同的靈活調整和改進是確保其有效性和可執行性的關鍵,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場房租賃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

場房租賃合同5篇

場房租賃合同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姓名: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姓名:___________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市場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市場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租賃市場房屋位臵於聊城市東昌府區新區辦事處董付村西頭市場門市,房屋共三間半。

2、該房屋用途為:[個體經營與居住]。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用途,乙方如轉租須經甲方同意。

3、合同所涉房屋的租賃期為一年,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該房屋的租金為800元/月,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按季度支付方式交付租金。

5、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施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6、在市場房屋租賃期間,除租賃費以外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自理。

7、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於租賃期屆滿前1個月告之甲方,便於甲方繼續租賃,如乙方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未盡事宜可共同商議補充,補充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房租賃合同篇2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雙方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着明確權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屬物,乙方用於商業經營用途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物

1.1本合同租賃物為號共計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屋、附屬設備設施和附屬場地。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上述權證複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2本合同租賃物的房屋共計層,其中一層面積平方米、負一層面積平方米(以雙方共同測量數據為準)。詳見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該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為本合同附件二。

1.3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設備設施包括:合格並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統、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供水供電系統、有線電視線路、有線電話預留線路、自動扶梯(2台)、貨梯(一台,甲乙雙方共同使用)、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調等。具體見甲乙雙方列出的附屬設備設施清單,由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三。

1.4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場地包括租賃物部份頂部及外立面的商場店招位、廣告位、停車位,以及門前場地、員工通道等。詳見附屬場地清單及分界圖,該附屬場地清單和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為本合同附件四。

1.5甲方應在年月日前將本合同租賃物交付乙方。甲乙雙方在交付時應簽訂交接清單,註明本合同租賃物的詳細狀態。甲方保證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2.2為利於乙方的裝修等開業籌備工作,甲方提供月裝修期,裝修期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並且保證水電等的供應,乙方承擔裝修期相應的水電及其它一切費用。

2.3優先租賃權。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或租賃物繼受人是否繼續租賃該商場。乙方如決定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的權利。續租的租賃協議由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

2.4優先購買權。租賃期內,甲方或租賃物的繼受人將租賃房屋及附屬設備設施出售,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2.5撤離期。合同到期或雙方根據合同約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應在約定的撤離日後15日內撤出。在撤離期內,乙方將所有權屬於乙方的設備設施及貨物清除出租賃房屋。在撤離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用。

第三條附屬設備設施及甲乙雙方維護保養責任

3.1有關水電方面

3.1.1甲方應於交付租賃物的同時向乙方提供不少於210kv的電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並將電源接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並獨立按裝計量表,由乙方獨立控制。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設備、貨梯、自動扶梯的用電不包括在前述的210kv中,由甲方另行提供並能滿足上述設備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時應確保現有照明、燈具、開關、插座、配電櫃等供電設備設施符合國家電氣使用標準並處於正常完好的使用狀態。

3.1.2甲方應對本租賃物的“表前”(“表前”:指甲方主供設備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表後”:指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至乙方使用的全部設備設施)供水、供電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乙方應對本租賃物的“表後”供水、供電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若因甲方維保不當或欠費導致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2有關消防方面

3.2.1甲方應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在交付租賃物時向乙方提供符合開設商場要求的消防設施(包括噴淋、煙感、消防栓、報警聯動系統以及應急燈、疏散指示燈、滅火機、滅火箱等)和相應的驗收合格證明、年檢合格證明,該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驗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2乙方在裝修及消防報審過程中發現原有消防系統不合格,甲方應及時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修復或完善,並負責通過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如甲方未能及時修復,乙方為不影響經營,可以書面通知甲方,經確認後先行墊資對不完善的消防系統按照當地消防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修復或完善。乙方墊付的費用,經協商由甲方支付給乙方或由乙方在租賃費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收到款項時須向甲方提供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清單和相應的合法發票。

3.2.3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消防系統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乙方應對其租賃物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若因甲方或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甲方或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有關自動扶梯、貨梯

3.3.1甲方應在交付租賃物的同時,提供能正常使用,並通過當地有關部門的驗收的自動扶梯2台。甲方應同時提供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六。

3.3.2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自動扶梯進行維修保養,承擔全部費用,並按規定年檢,在合同到期後應保證自動扶梯完好並且通過有關部門的驗收。若因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3甲乙雙方共用貨梯一台,由甲方負責維護保養,使用及維護保養費用各半承擔。

3.4有關中央空調

3.4.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調服務,中央空調每年首次啟用和停用的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經營需要協商制定,確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有關租賃物的維修保養

3.5.1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內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設施的租賃費,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調、消防設施、電梯等設備供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內是乙方獨立使用的甲供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維修保養,保修期外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甲方應把相應的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但乙方應根據公用事業部門及其他單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該設施的日常使用費用。

第四條租賃費用、押金及其支付

4.1租賃費用本條所定義的租賃費用,包括租賃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等費用(本條另有約定的費用除外)。租賃費用為萬元/年(其中房屋租賃費為萬元,設備設施費租賃費為萬元),租賃費用採取“先付後租”的方式按半年支付。乙方於每半年到期前15日向甲方繳納下半年租賃費用,甲方在收到租賃費用後5個工作日內按乙方支付的金額向乙方出具符合税法規定的房屋租賃專用發票。甲方如延遲出具發票,乙方有權相應順延下期租賃費用的支付。

4.2水電費甲方為乙方租賃部分單獨安裝水電錶。乙方按該水電錶的計量數字按月向甲方交納水電費,單價以同期供水供電部門公佈的用水用電單價為準,線損按實際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甲方應提供同期供水供電部門的水電費單價表及乙方使用水電明細表。甲方在收取電費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税發票,甲方如延遲提供發票,乙方有權相應延遲交納水電費。乙方在收到甲方水電費發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費用,逾期按日元向甲方繳納違約金。供水、供電等有關部門就水電費給予甲方的優惠政策乙方同樣享受。

4.3中央空調使用費包括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設備的水耗、電耗、燃料、水處理費、送新風費及維修保養費、人工費等所有費用。按月結算,先用後付。甲方在收取製冷費用的同時,應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税發票。

4.4商場停車位及周邊場地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支付甲方每年場外物業管理費萬元整,乙方經營涉及政府部門的費收由乙方另行自行負責。

4.5合同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繳納定金萬元整,甲方正式交付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個半年租金,定金轉為租賃保證金,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退還(不計息)。

4.6租賃期內,除本條明示的收費項目外,甲方不得另立收費項目向乙方收取本條約定項目以外的費用。

第五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保證出租給乙方租賃物的產權關係清晰沒有爭議,甲方有權出租。在租賃期內,甲方任何產權方面的變動均不得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2甲方保證所提供的租賃物在租賃期內不得另行出租給第三方,保證不因租賃房屋發生的產權糾紛、產權變動以及與他人的糾紛影響乙方對租賃物的正常經營使用。甲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做出有礙乙方營業的行為。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3租賃期內,租賃物產權如轉移,甲方應保證租賃物的繼受人受本合同約束,繼續履行本合同,履行在本合同中甲方的義務,並協調好租賃物繼受人與乙方的關係,做好相關的交接工作。甲方如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需得到乙方的書面認可。

5.4甲方應努力承擔作為出租方的義務,在乙方相關手續及事務辦理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儘可能的協助。租賃期內,甲方負責處理因租賃物的相鄰關係,乙方有協助的義務租賃物如因政府規劃等原因需拆遷,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根據有關規定取得拆遷方面的權益。

5.5甲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乙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乙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應對乙方或第三方予以賠償。乙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甲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5.6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租賃物所在大廈及外立面的其他部分用於自營,或租賃、出售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相類似的項目或廣告宣傳。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7甲方應保證其出租的房屋在租賃期內能安全、正常使用,並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由於房屋本身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負責修復,若乙方因此受到間接或直接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損失,甲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經協商乙方可代為維修,維修費用可從租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設備設施在相應的質量保證期內安全、正常地使用,並將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

第六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承租租賃物的用途為乙方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納税,樹立企業的良好形象。

6.2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租賃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如不能按時繳納,每天按元加收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3租賃期間,乙方在不改變租賃物內部結構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對商場櫃枱佈置、經營格局等作合理調整,並進行內部裝修與改造。乙方如確需對房屋結構、設備設施進行改造的,在改造前須將方案交甲方審查,乙方的改造方案不得危及建築結構安全及房屋的正常使用。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自行添加其他設備設施或其它財產,費用由乙方承擔,產權歸乙方所有。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後,由乙方對自行安裝的設備設施進行拆除並恢復該租賃物原狀。

6.4承租期內,乙方有權將承租的租賃物部分轉租給第三方,乙方有權將商場的專櫃展台等租賃給廠家使用,但:①分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超過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②本合同發生終止時,分租合同也相應終止。乙方保證作為承租人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保證甲方不因該轉租行為而使本合同項下的利益受到影響,否則視乙方違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5乙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甲方承擔責任的,乙方應對甲方或第三方予以全部賠償。甲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乙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6.6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租賃物及外立面的其他部份用於自營或租賃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甲方現有經營範圍相同的或類似的項目及宣傳(如:餐飲、服飾、食品超市等)。

6.7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若因乙方使用不當,房屋或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甲方可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除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外,乙方應自行負責上述房屋及設施。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中第1.5款,延遲交付租賃物,延遲提供乙方正常供電、供水,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天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中第3.2.1款,延遲提供消防驗收證明,應免除乙方延遲期間的租賃費用。延遲提供達7天以上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日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3.1.2款、第3.2.3款、第5.2款、第5.6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若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另行實施賠償。

7.4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中第5.1款,因甲方的出租權有爭議或引起糾紛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按年租賃費用總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7.5乙方違反本合同、6.2款,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按元加收滯納金,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萬元。

7.6乙方違反本合同4.2款,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按元加收滯納金,並賠償甲方的損失,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7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2.3款、第6.4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實施賠償。

7.8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條款外,任何一方單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的,均視為嚴重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對方一年租賃費用的違約金。

7.9除本協議違約責任有特別約定外,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七天內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對方提供的資料、以及對本協議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者公開、泄露及不正當使用。公開、泄露或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祕密,須支付違約金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免責條約

9.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2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時,租賃費用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和解除

甲乙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條款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縣)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

12.1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生效後十五日內,雙方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有關費用按政府有關規定繳納。

12.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授權人):法定代表人(或委託授權人):

地址: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場房租賃合同篇3

出租單位:___________(甲方)

承租單位: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地點: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___________交易市場___________房。

二、租賃時間:

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以上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租賃期限___________年。

三、租賃金額及交納時間:

1、甲方按年租金___________對乙方收取租金。

2、乙方必須於合同簽訂後,房屋起租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一年的租金。

四、租賃其他費用:

1、合同簽訂後,甲方將向乙方一次性收取租賃保證金叁仟元整,待租賃期滿後,退還給乙方。

2、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有關用電費用,由甲方按有關收費標準向乙方按月收取。

五、其它相關規定: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沒收保證金:

⑴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給第三方的;

⑵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⑶乙方拖欠租金達1個月以上的。

2、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租賃合同,否則,甲方有權沒收其保證金。

3、乙方在承租期間,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乙方退租後,對於乙方的裝修費用,甲方不予補償;同時乙方不得毀壞房屋租前原貌。

4、乙方在承租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而發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如遇甲方整體規劃,提出收回或變更要求,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

5、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年租賃金額的15%收取。

六、凡在我交易市場入駐客户必須在入駐後3個月內在當地辦理好工商、税務登記,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九、本合同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可延續簽定。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場房租賃合同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倉庫座落、面積。

乙方自願租賃甲方位於武侯路382號的倉庫。

第二條 租金標準和租賃期限,按照先交費後使用的原則,逾期不交,視為乙方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甲方有權隨時收回,不再另行通告。本次交費 元(含租金和服務費),租賃期共 個月,乙方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1.乙方擅自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損害他人及公共利益的;

3.乙方不服從管理、調整及安排的;

4.乙方私自改變原建築結構的。

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可享有優先承租權,但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修繕

甲方有修繕的義務,確保乙方正常的經營使用。

甲方維修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第五條 乙方有權根據自己的需要在不改變建築結構的前提下進行改造。合同期滿或中止履行時能移動的設施由乙方自行拉走,不能移動的設施無償留給甲方。

第六條 乙方若不能按期交納租金和相關費用,甲方有權留置乙方存放的設備及貨物,經相關部門作價後衝抵租金和所應交費用。

第七條租賃期內的水、電費按表計量,由乙方按月支付,治安、衞生、工商、税收等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支付。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倉庫供乙方使用的,負責償付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另按日1%加收滯納金;

3.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建築物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按租金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如因此造成建築物及設施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經濟損失,同時甲方可根據第二條規定收回。

第九條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由甲方所在地卧龍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不得在經營場所進行違法活動。

2.乙方應自覺接受公安、消防等國家執法部門的正常檢查,杜絕謾罵圍攻執法人員和市場管理人員的事件發生。

3.經營和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害等危險品的商户,要嚴格執行上級公安消防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必須購置滅火器材(費用自理),要確保滅火器材的有效使用性。

4.乙方應自行負責貨物及設備的安全,參加財產保險。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若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被盜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損失,同時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失的,也應由乙方負全額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可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集團公司紀檢法制科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房租賃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以及其他情況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區______號

2、房屋的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產權編號:_________ 。

第二條: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需要寫明內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設備情況,如:房屋為簡易裝修,其內設備為xxx)

第三條:房屋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月/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租賃期限屆滿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

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___天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覆,那麼視為其放棄該權利。

第四條: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寫_________。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的租金。

以後每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個季度的租金。

第五條:押金

押金___元,大寫_________。該押金用於保障房屋內的設備完好,如出現設備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設備,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六條:房屋修繕和裝修

甲方應保證房屋符合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保證正常的水電供應,如出現漏水、牆面自然脱落、水電無法正常供應等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響的情形,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內予以解決。否則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裝修情況,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願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租金外,還應按拖欠天數支付違約金,每天違約金的標準為:拖欠租金的__%

3、乙方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的,應支付___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行為,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因其違約造成的損失外,還應該支付___元違約金。

第九條:優先承租權

租賃期間屆滿後,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租賃期間屆滿後,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甲方應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的房租與約定的房租一樣。

第十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規定具體情況可以協商)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公安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三條:房屋產權證複印件、甲乙方雙方身份證的複印件為本合同附件。附隨合同之後。

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 求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