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當前位置:人人簡歷網 > 熱點 > 其他文案

重返觀後感7篇 《觀影重返,感悟深刻》

欄目: 其他文案 / 發佈於: / 人氣:4.93K

《重返觀後感》是一部影視評論節目,以深度解析、獨到觀點和精彩觀後感為特色。該節目針對最新熱播影視劇,由資深編輯撰寫呈現。通過對劇情、人物塑造、演技等方面的分析,帶領觀眾重新審視影視作品的價值與意義。無論是影迷還是行業人士,都不容錯過這部令人耳目一新的電視節目。

重返觀後感7篇 《觀影重返,感悟深刻》

第1篇

拼着一箇中午沒睡午覺,看了一部電影《重返二十歲》。看的下午上班哈欠連天,卻依舊免不了心潮澎湃。

沈夢辰,一個年約70歲的老太太,人老脾氣衝,逮誰懟誰。打麻將跟老夥計吵吵,公交車上花樣逼人讓座,在家裏跟孫女拌嘴嘮叨兒媳婦。直到兒媳婦受刺激心臟病住院,兒子無奈要送她去住養老院。她跟兒子吃完告別餐,心情低落的在街上走,無意中看見了一家照相館,名叫“青春照相館”,她走進去,想拍一張照片,拍的美美的,等她百年之後,可以放在骨灰盒上供家人悼念。攝影師叫她笑一下,她坐在幕布前,五味雜陳,卻始終無法一笑。攝影師輕輕的提醒她想一下自己最美的時候。她説了一句:“我最美的時候,我自己都錯過了。”沈夢辰念起了自己最美的二十歲,莞爾一笑,留下一張照片。

她年輕守寡,獨自帶大一歲的兒子,吃盡人間苦楚,二十歲時是什麼樣子?是揹着兒子做工?還是抱着兒子做家務?還是獨自照顧體弱生病的兒子?兒子,生活,兒子……她最美麗的二十歲,確實是自己都錯過了。

等她從照相館出門,無意中發現自己竟然變成了二十歲時候的樣子,二十歲的臉蛋,二十歲的身材。起初的一日,她驚慌失措,也不敢回家,在外面露宿一夜後發現依舊是二十歲的狀態,她由慌亂轉為鎮定繼而欣喜若狂,開始換髮型換行頭,繼而租住在老夥計李大海的家裏。她加入了孫子的樂隊,成了音樂節上的主唱,並跟欣賞她才華的又帥氣多金唱片公司譚總監互生情愫,重新活一次的她無懼一切,活的大膽而痛快。正當一切順風順水的時候,她的孫子卻因意外住院,特殊血型只有她能提供。面對重新活一次的機會和立即挽回孫子生命卻必須恢復七十歲的抉擇,她沒有猶豫,毅然選擇了後者。這個結局寫的相當套路化,故事結束的也稍顯倉促,但是看着七十歲的沈夢辰笑眯眯的坐在家人之間看着電視裏的孫子孫女,發間隱現譚總監送她的髮卡,我還是有些感動。安安穩穩過完這一世,偷來的二十歲,就當時做了個美夢吧。

如果能重返二十歲,我會做什麼呢?雖然只差了十歲,雖然我自己已經説服自己歲數似乎只是身份證上的一個數字而已,但若真能重返二十歲,我們是不是都會活的大膽乾脆一些,痛快地生活,痛快地做任何決定,而不是像現在,做什麼都瞻前顧後,拖泥帶水?

重返觀後感7篇 《觀影重返,感悟深刻》 第2張

第2篇

除聽片名,你一定會以為這又是一部青春片《致我們20歲的青春》,而看完全片後筆者在微博中評道“這其實是一部家庭親情喜劇片。”陳正道在《催眠大師》後再次為觀眾呈現出一部經典的喜劇片,之所以稱做經典就是因為能讓你笑又能讓你落淚,嬉笑間讓你領悟到了親情的厚重,這也是觀完影片後很多人都想給媽媽打個電話的主要原因。

電影講述了歸亞蕾飾演的奶奶,不可思議地從一家青春照相館變身為楊子姍飾演的20歲妙齡少女後,和萌孫、男神、爺爺意外發生感情糾葛,並最終幫助萌孫實現音樂夢想的爆笑故事。影片的前20分鐘讓你見識了一個能把任何人逼瘋的厲害老太太,彷彿就是都市某個小區裏一位普通而潑辣的老太太。然而,在遭到所有人嫌棄後,卻陰差陽錯的變回了20歲,從這開始開啟了影片前半段充滿温情而智慧的笑點,讓觀眾在影廳裏爆笑。

很難想象一位70歲的老太太“穿越”到了20歲所帶來的意外、驚訝、束手無策,可貴的是導演把這些衝突、情節巧妙的用電影的手法串聯起來,讓觀眾樂在其中,悟在其中。這才有了老太太帶着70年的人生經驗,在20歲的身體裏開始了嶄新的人生,那些年輕時犯下的錯誤:入錯行、嫁錯郎、生錯孩子、忘買房……終於都有了彌補的機會,可以想象這種戲劇衝突所能給觀眾帶來的共鳴。

?催眠大師》後陳正道似乎握住了觀眾的“命脈”般,用一些“亂入”的元素撩撥觀眾的心靈,比如《還珠格格》容嬤嬤扎針的鏡頭、廣場舞、鄧麗君歌曲旋律等,這些元素都極具本土化,完美的昇華了電影的代入感,讓觀眾真正看進去,走進去。笑就放肆的笑,笑過之後誰能想到會是淚點?當然觀眾的情緒已經入戲很深,所有當一些親情戲碼的輪番轟炸後,觀眾受不了了,淚水控制不住了,這也是影片最終的落腳點。親情的力量是偉大的,親情的力量也是最感人的。

總是有人拿韓國原版的《奇怪的她》做對比,畢竟文化不同,語言不通,相比韓版,《重返20歲》中的本土化更接地氣,也更易讓觀眾引發共鳴,喚起觀眾對親情珍視,這可能才是導演的最終用意。

最後談談片中的幾位主演,歸亞蕾版的刁鑽優雅老太太惟妙惟肖仿如鄰家老太,薑還是老的辣演技不是事兒;“大仁哥”陳柏霖依舊是一位安靜的暖男;楊子姍《致青春》後又一部代表作,這部影片可能會是她真正的代表作;重點還是鹿晗,筆者觀影后在微博裏評價了一下他的演技及未來的星途,火爆的粉絲們瞬間轟上了熱門,鹿晗是幸運的有這麼多忠實的粉絲一路追隨,有這麼知名的導演敢大膽啟用(雖然陳正道説請鹿晗就是為了熱度),但首次觸電的他憑藉顏值和努力給觀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如今看顏的時代,導演也刻意的給了很多大號特寫鏡頭,相信粉絲會引領一輪觀影熱潮。

第3篇

?重返狼羣》是親歷者編撰成書,又花了七年時間、耗費了超多心血拍攝成的一部電影。

於視覺來説,它沒有3d的觸手可及,甚至沒有個性穩定而清晰的鏡頭,但是這卻是一種最真實的記錄。

亦風與李微漪二人由若爾蓋草原撿回了狼王的兒子,取名格林。在城市中逐漸被奴化到了只會狗叫的地步,但骨子裏的狼性終究未泯。重歸草原後,在二人的堅持下,它重新學會了一切捕食本領,重返狼羣。格林,是首例由人撫養長大後重歸狼羣的野生狼。

格林是一條聰明的小狼,它愛看《動物世界》,自己學習捕魚技巧,一看《新聞聯播》就睏倦地酣睡。到了晚上輕輕地叫,但是叫聲卻隱含着霸氣與凌厲,足以驚起萬家燈火叢叢點燃。影片前一部分用詼諧與幽默將格林這匹小狼幼時調皮搗蛋、機敏好學的形象展現得淋漓盡致。

對於一隻狼來説,活命和食物是最重要的,但是它寧願將食物埋在冰雪裏等待李微漪二人來尋找。這相當於在大學聯考的時候,你心甘情願把卷子給一個水平與你旗鼓相當的人抄是一樣的。狼,護食是本能,是天性,但是在情感之中,它壓抑了這種六親不認的殘忍本性。狼眼中,亦是飽含深情。

格林就是李微漪口中説的“狼中之人”。一匹狼,在草原艱苦的冰天雪地中,還能夠顧及與自己相伴的人,跨越了種族的情感堅不可摧。在困頓中,每個人都能夠是自私的,因為他們都想活下去,都想生存。人都是互相隱瞞的,在正常狀況下,我們對每個人笑臉相迎,一旦危機當頭而下,面具輕輕一扯就破了。格林是一匹狼,它沒有面具,無論何時,始終如一,這或許是我們不及狼的地方。

透過格林的故事,影片還揭露了草原深處的蛀蟲――盜獵者。盜獵本要留意翼翼,但是影片內的獵人大大咧咧地騎着摩托扛着槍。當李微漪詢問之時,他們的臉上沒有一絲虛心和恐懼,反而大笑:“上山打獵!”是不明白?是不懂?還是為了金錢利益已經失去了正義的心?拿狗牙當狼牙、割狼頭皮製皮襖……這不是傳説,是槍聲和狼嚎交織的真實。盜獵者,是人中之狼。

打狼、殺虎、割鯊魚鰭……肆意販賣,在當初的年歲裏,不思考後果的撈取錢財。可當此時將它們保護起來,卻依舊有無知的盜獵者去追逐它們,宰殺它們,剝奪了它們在草原、雪山放肆自由地奔跑的權利。禁錮了它們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氣,讓它們只得在一片區域活動,只能在一處山峯嗥叫。草原銀白的月色下,這一片暗中的不寧,究竟什麼時候能徹底消除。

縱然再多的電光火石、危機四伏,對於一匹狼來説,最重要的還是自由,那是勝於飽餐一頓和安眠一晚的一種崇尚。能夠在坦蕩翠綠的草原和寒氣徹骨的雪山中狂奔,是在狼心中根深蒂固的信仰。

可能真的會有那麼一天,狼羣衝着圓月悠遠地嗥叫時,所有人都靜靜地觀賞,看到的不再是它們閃光的利齒、珍貴的狼皮,而是它們如翡翠般綠色的眼睛、高昂的頭顱、雄壯矯健的身姿以及海闊天空般的自由自在。在草原上井水不犯河水,遊牧的羊不再被狼羣衝散,狼羣也不再被槍聲驚醒,只是和平地遙遙相望。

這還需時日,還需心願和期望。草原正在逐漸沙化,狼羣生存之地已經日益減少,我們應當盡最大心力去守護它們最後的淨土。

格林的身影不見在地平線上,在九個月大時,最後重返了狼羣。這是首例,也是一場發人深省的堅持和對自然界的呼喊――

守護狼羣、守護草原、守護還未隨着時間的漩渦消逝的一切。

第4篇

紀錄片電影《重返狼羣》是一個很好的電影,看電影的過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對着電視機學習狼嚎,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長大,格林為他受傷的媽媽從山的那邊牽過來一匹馬……電影結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種悵然若失。感覺着內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別。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從來都不是沒有代價的。犧牲生命也不會如此痛苦,格林犧牲的是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他的捕食是虔誠的,不是我要殺,而是我想活。”很多人説只有人擁有信仰,看到格林的媽媽説出這句話的時候,我想那些人應當感到羞愧,狼的信仰才更加純粹,更加虔誠,草原上的狼對於自身的行為都是心存敬畏,我認為我這麼説是謹慎的:當狼奔走草原上,那是我所看到的最虔誠的眼睛,那是我所看到的最深重的步伐,他們心存敬畏,他們心有所終,他們才真正懂得不忘初心。

電影畫面粗製濫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電影本身想要表達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內涵。我不想俗氣地説一句:“狼,終歸屬於草原。”我也不想俗氣地説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當然,這是存在的,與生俱來的狼性,命中註定的奔跑。但我更想説的是,格林的命運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殺、被圈養的倒黴的狼們所不具備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媽媽,那個把他養大,陪着他一步一個腳印重新拾起夢想和本來就應屬於他生活的媽媽。完美的故事總是如此,不可能一向悽慘,也不可能一向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間不斷轉變,最後,故事的主人公心靈上總有完美的蜕變。格林就是如此。謝謝格林跟他的媽媽,讓我們看到了這樣一個故事,讓我們明白在這世上,有這如此純粹的親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誠的”,“格林!快跑……”““還有什麼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是愛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運,而微漪同樣也是如此,因為格林,她重新認識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擁抱了自然。

當一匹被人們飼養過的狼重新奔走在草原,他的身上已經完全沒有了在人世的痕跡吧?我沒有望見,他記住了最深沉的感情,但是在自然中,在草原上,在天地之間,他只能高傲地生存,邁着高傲地步伐,這是我們人類所能夠看到的高傲,但他的內心是否真的那麼高傲呢?這無從得知,狼的命運讓狼無從選取。其實格林也無從選取,在電影落幕的那一刻,格林奔向他的同伴前,風對微漪説:“把他帶回來吧,那裏太危險了。我們養他一輩子。”微漪沒有那樣做,那並不是微漪的選項,不捨地分離是無從選取的結果。在真愛面前,永久沒有選項;在信仰面前,永久沒有選項,在自由面前,永久沒有選項。

格林幸運地奔向了屬於他的自由,道別了這個世界上最温情的守候。看到那裏,我忍不住轉頭看看觀眾們是否有人在哭泣,是否有人在沉思,我也希圖釋放出自己內心的沉重……

在這個俗氣的世界阿,在這個電影中,人類俗氣地用他們俗氣地方式破壞着自然,破壞着狼靈魂深處的傲慢,那些故事在無數電影中早已經展現,貪婪的人類獵殺狼羣,製作袍子,幾百只狼頭皮做成袍子……格林是狼中之人,微漪卻成了人中之狼。但是我們經常罵人“狼心狗肺”的狼,是這最傲慢的人類。人類的傲慢和狼的傲慢還不同,人類的傲慢充滿了血腥,而狼的傲慢確實骨髓裏的粗獷。我不想再呼籲人們保護野生動物,這毫無好處,我想説的是,人類只能滿足自己的貪婪,卻無法令這世上最虔誠的靈魂屈服,無法令這世上最高傲的性格屈膝。

格林奔向了屬於自己的自由,但是,他的一生並不是結束,而是剛剛開始。福禍難測。願你的母親為你祈求的活佛保佑你能夠度過風浪,讓你用屬於狼的方式結束這一生。

不得不矯情一下的事,身為人類,我羨慕格林,格林的生活是我想要的生活,自由,是的,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人的內心也存有野性吧,或許不是野性,而是內心最純最美的那一面在用最深邃的聲音呼喚着人們應當奔向自由,踏着草原上的風,翻過大海中的巨浪。

我最親愛的,你聽到內心深處的呼喚嗎?如果你聽到了,我們就能夠做朋友了。

也恰恰是因為你是自由的,我才是愛你的。誰會愛上蜷縮着的靈魂呢?誰會愛上沒有表情的微笑呢?

虛偽的人世因為自己的花樣的利益而大概會愛上跪着的靈魂吧,大概會愛上邪惡的笑臉吧。我想重複一遍這句話:人類,只能滿足自身愚蠢的利益,卻無法令這世上最高傲的靈魂屈服。

第5篇

這天下午有幸看到了一場點映的電影《重返狼羣》,看完之後感慨萬千,説實話,這是迄今為止,唯一一部令我在電影院泣不成聲的一部影片,我驚歎於小狼的聰穎,感動於它的忠誠,震撼於它與狼媽深厚的情誼。

這個電影是真實的一個紀錄片,作者李微漪是個生長在川西的女畫家,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從此開始了與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帶回都市餵養,併為他起名“格林”。這個時候的小狼如同剛出生的小狗一般可愛,親暱的依偎在狼媽懷裏,把這個女人當成了唯一的依靠。

起初,我總覺得這匹狼與狗很是相似,沒什麼區別,但是慢慢的我發現區別真的很大。首先狼崽成長十分迅速,其次聰明無比。當小格林一個月大的時候就開始自己打開電視,愜意的趴在沙發上看電視了,而且它只喜歡看有關狼的紀錄片,其他的台都不喜歡。當看到電視裏的一頭狼去世的時候,它也跟着哀鳴起來,差點驚動整棟樓的居民。嚇得美女狼媽以後看電視時,居然説“別讓格林看那些悲情片,省的它晚上又鬼哭狼嚎的”。還透過看電視學會了抓魚,嘿嘿,真是沒話説,小格林把“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發揮的淋漓盡致,如此聰明好學並應用於實踐,真的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好學生。

兩個月大的時候,有一天突然走丟,把狼媽着急的四處尋找,最後最後透過各種途徑尋回了格林,然而它傷痕累累,差點被汽車碾死。隨着時間的流逝,小狼崽越發的變大,狼性也逐漸顯現出來,吃肉的時候那種氣勢真的很兇猛,誰也別想搶它的食物。狼媽家裏還有一條狐狸犬,格林卻總是與這個小夥伴相處不好。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同時也陷入自我確定的茫然和沒有同伴的孤獨,對人類的不設防更讓他的都市生活危險叢生。李微漪決定帶他回到草原,讓他重返狼羣。其實我特佩服這位女畫家,在偌大的若爾蓋草原,環境惡劣,缺衣少食,氧氣不足,她竟然能夠在這種地方待了長達半年時間。

初到若爾蓋草原,狼媽在幫忙牧羊人趕羊羣進圈的時候總是很困難,於是小格林就出來幫忙趕羊進圈,放牧人連誇格林聰明懂事。狼媽還手把手教小狼抓兔子,抓各種小動物,由易到難,處處保護着小格林。小格林也一天天長大,但是終究是從小由人撫養長大,對人個性親切,不怕人,狼性很弱。狼媽很是擔心,在好友亦風的陪伴下,尋找狼羣,期望幫忙小狼融入狼羣,重回狼羣,但過程並不順利,寒冬已至,他們的食物也不多了,小格林把抓到的兔子藏在了雪堆裏,狼媽悄悄的取出,與好友亦風共享,亦風擔心小狼生氣,然而下次小狼還是把它抓到的食物埋在了同一個地方,並且注視着他們,看來小格林是故意給他們吃的,明白這種天氣他們也餓,那一刻我為之感動。

有一天,狼媽出門放牧的時候,格林死死的拽着狼媽的褲腿,甚至還撕破了,狼媽沒有明白繼續出門,結果途中遇到了很大的冰雹和大雨,回來之後病情加重,一向咳嗽不已。小狼一向在窗外守候,擔心不已,還悄悄的取回自己藏了好久的一個兔子從窗外扔裏進來。由於病情加重,不得已回成都治療,小狼追了好久,十好幾天,小狼一向坐在山頭凝望,狼媽最後痊癒歸來,小狼開心的蹭着,跳着。

找尋狼羣之旅仍在繼續,一天小狼陪狼媽一齊出去,有一塊結了很大冰的湖泊,小狼去走了一圈之後回來,硬是拽着狼媽不讓走,狼媽執意前行,結果掉進冰窟,扭傷了腳,無法前行。小狼徘徊了好久之後,走了,你們能想到嗎?它翻過了一座山頭,在馬羣裏找了好久,最後牽動了一匹馬,它嘴裏銜着韁繩,一路給拖過來,把韁繩交到了狼媽的手裏,天哪,這格林的智商簡直逆天阿。

之後,經過兩人的無限努力,最後發現了狼羣的蹤跡,於是他們想盡一切辦法將格林送回了狼羣,格林是一步三回頭阿,而且眼睛還濕了,我第一次瞭解到了狼也是會哭泣的,其實大千世界,動物遠比人活的真性情,誰對它們好,它們清清楚楚,且萬倍的回報,這一點我真的覺得人越來越不如動物了。

話又説回來,狼媽回到山下,看到了一家商店專賣狼牙以及狼皮大衣等物品,其中一件衣服令我震撼,那是一件由620只狼頭皮組成的衣服,活生生的620只活潑可愛的狼阿,就這樣被人披在身上,作為炫耀的工具,我不明白穿上這件衣服的會是誰?他們到底知不明白這些狼躲過了多少春秋,熬過了多少歲月,才能倖存下來,然而卻成為人們禦寒和炫富的工具。

若爾蓋草原是位於青藏高原東部邊緣一塊特殊的區域,氣候濕潤,然而近些年來卻逐漸沙化,這是野生狼羣最後的生存地帶,但也在逐漸不見,狼羣已沒有了生存的空間。我認為,人類的發展和進化已經嚴重的傷害到了我們的朋友,所有的動物們。大街上隨處可見的野生驢肉,狗肉,等等,人們什麼都吃,越難得的東西他們越要吃,彷彿這就能顯示出他們的高人一等似得。卻不知,就因為這些人莫名其妙的食慾,多少無辜的生命葬身,他們毫無過錯,請問都是同樣的生命,為何如此差別呢?人們阿,醒醒吧,別再執迷不誤了,不要讓我們的虛榮心,毀掉我們最珍貴的朋友。

看着狼羣們生活的最後一片草原也在沙化,我懇請大家從我做起,減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的使用,從我們做起,保護環境,給無數個小格林創造出一個祥和的淨土。

第6篇

先説我的感受,再説芊芊看的過程中的插曲(是的,閨女一齊看了這部電影)。

以通常的觀點看,這部片子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話不標準,很多畫面的銜接甚至能夠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輯;沒有商業大片的那種精緻美感;而且沒有劇情(雖然它是一部紀錄片哈,但是你看過《我們生長在中國》,就能夠發現其實還是能夠有些劇情編入的);總之,猛一看,就覺得這不就是此刻很多家裏拍的日常視頻給拼接起來嗎?

但是影片進行幾十分鐘後,我突然不這麼認為了,雖然鏡頭看上去十分普通,很日常,但是。之後一琢磨,影片拍攝的時間是2010年,而此刻已經2021年了,有很多的細節真的是靠時間磨出來的。總體來説,突然讓我感覺到這影片展此刻觀眾面前的資料就好比“東家之子,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着粉則太白,施朱則太赤”――恰到好處。

這頭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兒,父親是狼王,被人類用炮震暈了之後捕捉成功,然後咬斷自己被銬了鏈子的腳逃脱,但最終失血過多死了,母狼吞毒餌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餓死了,只留下它一隻。

其實人和狼相處,只有不到十個月的時間,在若爾蓋大草原的時間不超過七個月,但為什麼感情能夠這麼深?其實都是從人自己的角度來説的。因為人覺得狼是畜生,沒有那麼多、那麼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結果相處下來,狼不僅僅能夠與人進行感情上的交流,並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這種“真”,才完全捕獲了人類的感情,讓人覺得來之不易,益發珍惜。很喜歡片子裏的一句話,“如果這一天終是要來(狼格林離開他們、迴歸狼羣),我期望時間過得慢一點。”

第7篇

這天我看了《重返狼羣》這部電影。影片講的是一個野生動物畫家去若爾蓋大草原畫畫的時候,救了一隻父母雙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帶回城市撫養長大。最終讓他重返狼羣的故事。

讓我吃驚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夠這樣親密地相處。每當格林媽媽叫它回家的時候,就會唱歌,格林喜歡跟着媽媽一齊唱。他能幫牧羊人把羊趕進羊圈,還和狗成了好朋友,學會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讓我吃驚的是,狼根本不像我們想的那樣冷酷無情,他個性會感恩,還很聰明。一次,格林媽媽在冰上崴了腳,沒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鐘,從另一個山頭上牽了一匹馬回來給媽媽騎,還把媽媽推上了馬。

嚴冬的時候,大家的乾糧快吃完了,格林媽媽偷偷用兩塊壓縮餅乾,換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發現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剛開始很生氣,但當他看到壓縮餅乾的時候,就明白了,原先媽媽也很餓。大家都認為他下次藏食的時候肯定會躲着他們,但第二次它卻故意藏在老地方,讓媽媽望見。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聞了一聞就走開了。

我很疑惑,格林媽媽這麼愛他,為什麼還要讓它重返狼羣呢?原先野生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它不屬於誰,只屬於大自然,而且狼是羣居動物,獨狼無法生存。格林媽媽想讓它獨立,所以費盡心機,最後讓狼羣理解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媽媽望見了一家專賣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張狼皮袍,就是用620張狼頭皮拼接而成的,多麼讓人心痛的數字阿。野生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但那些盜獵者僅僅是為了賺些小錢,就輕易殺死了不計其數的生命。

在自然界裏,人和狼擁有同等珍貴的生命,我們完全能夠友好相處。讓我們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樣珍惜動物的生命吧!讓我們從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讓盜獵者無利可圖,也就間接的保護了狼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