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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協議書8篇 "共贏協議書:打造優質合作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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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協議書是合作社成員之間所簽署的一份協議書,主要內容包括社員權利、義務及分紅制度等方面的規定。本協議書的簽署對於合作社的長期發展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合作社協議書8篇

第1篇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丁戊各方合作投資成立農業專業合作聯合社項目事宜,並由____(理事長姓名)方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專業合作聯合社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本協議簽署各方共同出資設立合資合作社,合資合作社的中文名稱為__專業合作聯合社(最終名稱以工商局註冊的營業執照為準)。專業合作聯合社的經營範圍為: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產發展計劃,並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資金共同創業。各方同意,以各方註冊成立的______專業合作聯合社為項目投資主體。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以___出資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乙方以___出資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丙方以___出資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丁方以___出資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卯方以___出資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即專業合作聯合社___萬元註冊資本。

各方一致同意,參與合作社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____專業合作聯合社股份股本總額比例為:甲方___%;乙方___%;丙方___%;丁方___%;卯方___%。作為共同投資人發起人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公司賬號:開户行:

第三條合資合作社董事會、監事會的構成

合作社設立後,設董事會及監事會。合作社董事會成員共___人,其中董事長兼法人代表為___,董事為___。合資合作社監事會成員共___人,分別是___,___,___。

本協議簽署各方自本協議簽署之後,於___年___月___日完成合作社的工商註冊登記。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專業合作社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專業合作社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1、共同投資人委託______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合作社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專業合作社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合作社成立後,行使其作為合作社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______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_____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______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1、______方(理事長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_________專業合作社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_________專業合作社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合作社成立後,_______各方需根據運營情況繼續合作經營投入,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第九條合資合作社協議簽署各方的承諾與保證

為本協議之目的,合資合作社出資各方各自作出如下承諾與保證:

(一)、截至本協議簽署日,合資合作社出資各方不論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將合作社內部資料及相關信息通過任何的方式透露予合資合作社出資各方以外的第三方,但向其工作人員及其聘請的任何中介、顧問、諮詢機構或其工作人員披露或依法需要對外披露的除外。

(二)、合資合作社出資各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

(一)本協議項下或與其有關的通知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採用書面形式;

2.通過專人遞送、聲譽良好的快遞或者通過傳真,發往本協議第十條第2款中列出的地址、傳真號或聯繫人。

“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中任何一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地震、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本協議簽署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本協議其他簽署方,並儘量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以及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説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由本協議簽署各方商議是否延期履行或終止本協議。

(一)本協議簽署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二)任一本協議簽署方超過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期限30天以上仍未履行完畢出資義務的,則應當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向本協議其他簽署方轉讓其剩餘出資義務,或與本協議其他簽署方協定相應減少合資合作社註冊資本,本協議其他簽署方不同意受讓該出資或減少註冊資本的,逾期出資的一方應補足其出資,並承擔逾期出資違約責任。

(三)任一本協議簽署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出資義務的,每逾期一日合作社中實際繳納註冊資本的比例享有該等違約金。

(四)本協議簽署一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約定,擅自將其所持合資合作社股權轉讓予本協議簽署方以外的其他主體的,其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共計__元的違約金。守約方應當按照屆時各自在合資合作社中實際繳納註冊資本的比例。

合作社協議書8篇

第2篇

引言:甲方為推動國家高端名優水果項目產業發展,特在懷化市及周邊地區培育有志於推廣和發展標準化高端水果種植的專業合作社,以基地作示範並帶動當地農户通過水果種植脱貧致富。經甲方考察,乙方具備發展優質高端水果種植專業合作社的條件,只需改種就可開種約__________畝(詳見《花橋鎮園藝場承包合同》__________年訂),甲方將予以重點指導和規範化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服務農户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責權利,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2、形式:採取合作社集中經營和社員分散自主經營相結合,甲方統一收購。

3、內容:由公司統一供應優質高端果苗、統一簽訂收購價、統一種植技術流程、統一土肥水病蟲害防治、統一供應肥料和藥品、統一建設基地文化、統一廣告宣傳、統一申報品牌銷售;合作社負責管理基地、發展農户,並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種植技術流程,跟蹤基地管理、跟蹤社員服務;農户嚴格按照公司和合作社的要求和指導進行種植。

4、計劃:種植水果品種為黃金貢柚。__________年完成一期建設__________畝;__________年完成二期增建__________畝;__________年完成三期發展擴建__________畝;以後,每年逐步發展擴大合作社經營規模,最終達到__________畝的經營範圍,社員達到__________人的示範性公司加合作社經營綜合體。

1、甲方負責全部投資,並向乙方種植合作社籤授合作委託書。甲方負責合作期間的'工商財務管理、基地文化建設等。

2、甲方按與乙方簽訂的本合同規定的價格(價格目錄清單另附)供給乙方優良種苗、農藥、肥料、種植技術等,並指派專業技術人員協助乙方對基地和農户進行現場指導。

3、甲方免費對乙方以及農户進行規範化管理、技術指導、防疫等專業化培訓。並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乙方以及農户進行種植專業技術的專家講座和現場指導。

4、甲方為鼓勵乙方積極擴大經營規模,鄭重如下承諾:

一是甲方每年負責向乙方支付基地承包費,嚴格按乙方《花橋鎮園藝場承包合同》執行;

五是甲方負責收購所有基地和農户產品並統一銷售;六是負責財務管理等。

5、甲方將根據當地的種植環境,制定嚴格的種植技術流程,其中包括病蟲害防治流程、土肥水管理流程等,從而確保水果的質量。甲方將安排專人負責,嚴格按照流程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認真按流程規定管理基地和社員。

6、甲方負責合作社原與政府簽定的免費提供使用場地的升級裝修和使用接管。

1、乙方負責管理種植基地,將做為其所在片區的示範種植基地建設,從而帶動該區域內農户發展此項種植。

2、乙方要做好所屬農户的技術培訓和指導工作的協調工作。在農户種植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種植技術流程及時跟蹤服務。乙方解決不了的技術難題,應及時向甲方彙報,並由甲方派專業技術人員上門協助處理。

3、乙方在甲方的指導下進行生產種植,充分發揮專業合作社的示範帶頭作用,積極發展種植户,完成甲方下達的發展種植户任務和分期收購指標。

4、乙方應認真督促農户按種植技術流程進行操作,否則,出現任何種植錯誤,均由乙方和農户自行承擔。

5、乙方負責按甲方的計劃要求不斷擴大經營基地面積和發展新社員。

6、乙方嚴格根據本合同規定,負責與農户簽定《種植協議》及宣傳解釋等工作。

7、乙方負責與中方縣花橋鎮政府銜接其它相關事宜,並嚴格執行與鎮政府簽定的《花橋鎮園藝場承包合同》。

甲方為保障乙方和農户的利益,甲方與乙方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當合作社與花橋政府續簽時,甲方自動與合作社續簽相應年限;當乙方單方強行終止合作時,乙方必須按壹萬元每畝一次性補償給甲方,由甲方建設或改種的基地自動移交給乙方。

1、合作社集中經營基地。每年公司總純收入__________%作為公司和合作社發展資金外,其餘__________%作為利益分紅,其中__________%給乙方集中經營基地分紅;__________%給甲方公司各股東分紅。

2、社員分散自主經營户。公司每年用__________元每市斤的保底價格進行統一收購。收購時,甲方將扣回服務性款項,即種苗費、肥料費、農藥費等。

六、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即為甲方確認的種植專業合作社,乙方所在片區屬甲方__________直接委託方。

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益,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希望雙方共同遵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沒份協議共四頁)。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3篇

農村合作社一般來説都就是村集體將土地整合在一起從事種植、養殖、牧漁等農業活動。現在各地村政府為了促進村民增收紛紛組織開展合作社入股合作,那麼農村合作社入股合作協議書如何書寫?

為了合理有效利用魚台縣特有的土地資源,帶領農民致富,推動種水稻種植產業的形成和發展,經全體社員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並在上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下,經營範圍以水稻種植、銷售為主的魚台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於20xx年12月22日在老砦鎮邊莊村正式成立。經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備入股的條件,同時乙方自願入股,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合作社以帶動當地村民致富為目的,堅持入股自願、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民主管理、按股分紅的原則成立。

乙方以户為單位,以入社申請表為依據,自願加入魚台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擁有的股數金額自願入股,共計股,金額為元。

乙方與合作社簽訂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內,必須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發揚相互協作精神,積極開展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社員一切以合作社利益為中心及帶動村民共同發展為目的`。社員要求退社必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長提出書面申請,方可辦理退社手續。退股社員的社員資格於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社員須分攤終止前本合作社虧損及債務。在會計年度決算後30日內,退還該社員賬户內出資和公積金的份額。如本社經營盈餘,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餘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如果有社員給本社名譽和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社員,經成員大會批評教育無效,由成員大會討論決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員簽字要求該社員退出,合作社辦理該社員退社手續。(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餘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合作社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五條、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即為合作社股東。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字)生效後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第4篇

20xx年4月26日召開設立大會,由全體設立人一致通過。

第一條為保護成員的合法權益,增加成員收入,促進本社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本社由朱友、朱臣、朱斌江、張軍、張國才、李桂榮、劉文波、等 人發起,於20xx年4月26日召開設立大會,由全體設立人一致通過。

本社名稱:莫力達瓦旗小青背雜豆種植專業合作社,成員出資壹佰萬元整。本社法定代表人:朱友理事長本社住所:莫旗坤密爾堤辦事處興泉村。

第三條本社以服務成員、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為宗旨。成員入社自願,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盈餘主要按照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第四條本社以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依法為成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主要業務範圍如下:雜草、大豆、玉米、馬鈴薯、白瓜籽種植;農副產品購銷;組織採購成員所需的生產資料(農藥、種子用於成員自用);牛、馬、羊生豬養殖;畜產品購銷;組織採購成員所需的牲畜飼料;開展成員所需的加工、包裝等服務,(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經許可的,未獲許可不得生產經營)。上述內容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中規定的主要業務內容相符。

第五條本社對由成員出資、公積金、國家財政直接補助、他人捐贈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資產所形成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並以上述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積金,按照成員與本社業務交易量依比例量化為每個成員所有的份額。

本社成員以其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本社承擔責任。

第七條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本社投資興辦與本社業務內容相關的經濟實體;接受與本社業務有關的單位委託,辦理代購代銷等中介服務;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或者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組織實施國家支持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建設項目;按決定的數額和方式參加社會公益捐贈。

第八條本社及全體成員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第九條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從事農副產品生產經營,能夠利用並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本協議,履行本章協議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申請成為本社成員。

第十條凡符合前條規定,向本社理事會提交書面入社申請,經成員大會審核並討論通過者,即成為本社成員。

(一)參加成員大會,並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按照本章程規定或者成員大會決議分享本社盈餘;

(四)查閲本社章程、成員名冊、成員大會記錄、理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

(七)自由提出退社聲明,依照本章程規定退出本社;

第十二條本社成員大會選舉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各享有一票基本表決權。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成員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三)積極參加本社各項業務活動,接受本社提供的技術指導,按照本社規定的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從事生產,履行與本社簽訂的業務合同,發揚互助協作精神,謀求共同發展;

(四)維護本社利益,愛護生產經營設施,保護本社成員共有財產;

(六)不得以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員所擁有的債權,抵銷已認購或已認購但尚未繳清的出資額;不得以已繳納的出資額,抵銷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員的債務;

第十五條成員要求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理事會提出書面聲明,方可辦理退社手續;其中,團體成員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六個月前提出。退社成員的成員資格於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的成員須分攤資格終止前本社的虧損及債務。

成員資格終止的,在該會計年度決算後 三個月內退還記載在該成員賬户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

第十六條成員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符合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條件的,在 6個月內提出入社申請,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後辦理入社手續,並承繼被繼承人與本社的'債權債務。否則,按照第十五條的規定辦理退社手續。

第十七條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八條成員大會是本社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成員組成。成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

(三)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八)審議批准理事會、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交的年度業務報告;

(九)決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十)對合並、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合等作出決議;

(十一)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報酬和任期;(十二)聽取理事長或者理事會關於成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第十九條本社成員超過一百五十人時,每 5名成員選舉產生一名成員代表,組成成員代表大會。成員代表大會履行成員大會的 部分職權。成員代表任期3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二十條本社每年召開2次成員大會。成員大會由理事長負責召集,並提前十五日向全體成員通報會議內容。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內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第二十二條成員大會須有本社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開。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成員大會,可以書面委託其他成員代理。一名成員最多隻能代理 1名成員表決。

成員大會選舉或者做出決議,須經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過半數通過;

第二十三條本社設理事長一名,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長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

(三)簽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聘書;

(四)組織實施成員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

第二十四條本社設理事會,對成員大會負責,由5名成員組成,設副理事長2人。理事會成員任期 3年,可連選連任。

(一)組織召開成員大會並報告工作,執行成員大會決議;

(二)制訂本社發展規劃、年度業務經營計劃、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等,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三)制定年度財務預決算、盈餘分配和虧損彌補等方案,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五)管理本社的資產和財務,保障本社的財產安全;

(六)接受、答覆、處理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出的有關質詢和建議;

(七)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注:如不設立理事會此項可刪除】;

(八)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第二十五條理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項集體討論,並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決定。理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入會議記錄並簽名。

第二十六條本社設執行監事一名,代表全體成員監督檢查理事會和工作人員的工作。執行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七條本社設監事會,由 3名監事組成,設監事長一人,監事長和監事會成員任期 3年,可連選連任。監事長列席理事會會議。

(一)監督理事會對成員大會決議和本社章程的執行情況;

(二)監督檢查本社的生產經營業務情況,負責本社財務審核監察工作;

(三)監督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成員和經理履行職責情況;

(五)向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提出工作質詢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七)代表本社負責記錄理事與本社發生業務交易時的業務交易量(額)情況;

第二十八條監事會會議由監事長召集,會議決議以書面形式通知理事會。理事會在接到通知後 5日內就有關質詢作出答覆。

第二十九條監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監事出席方能召開。重大事項的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同意方能生效。監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入會議記錄並簽名。

第三十條本社經理由理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對理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社的生產經營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四)提請聘任或者解聘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經營管理人員;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理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第三十一條本社現任理事長、理事、經理和財務會計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二條本社理事長、理事和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二)違反章程規定或者未經成員大會同意,將本社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本社資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五)兼任業務性質相同的其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監事、經理。

理事長、理事和管理人員違反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所得的收入,歸本社所有;給本社造成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本社實行獨立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嚴格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核定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過程中的成本與費用。

第三十四條本社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健全財務和會計制度,實行每12月30日財務定期公開制度。

本社財會人員應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和出納互不兼任。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社的財會人員。

第三十五條成員與本社的所有業務交易,實名記載於各該成員的個人賬户中,作為按交易量(額)進行可分配盈餘返還分配的依據。利用本社提供服務的非成員與本社的所有業務交易,實行單獨記賬,分別核算。

第三十六條會計年度終了時,由理事長按照本協議規定,組織編制本社年度業務報告、盈餘分配方案、虧損處理方案以及財務會計報告,經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審核後,於成員大會召開十五日前,置備於辦公地點,供成員查閲並接受成員的質詢。

(二)每個會計年度從盈餘中提取的公積金、公益金;

第三十八條本社成員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庫房、加工設備、運輸設備、農機具、農產品等實物、技術、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但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成員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由全體成員評估作價。

第三十九條本社成員認繳的出資額,須在 2個月內繳清。

第四十條以非貨幣方式作價出資的成員與以貨幣方式出資的成員享受同等權利,承擔相同義務。

經理事長審核,成員大會討論通過,成員出資可以轉讓給本社其他成員。

第四十一條為實現本社及全體成員的發展目標需要調整成員出資時,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議,每個成員須按照成員大會決議的方式和金額調整成員出資。

第四十二條本社向成員頒發成員證書,並載明成員的出資額。成員證書同時加蓋本社財務印章和理事長印鑑。

第四十三條本社從當年盈餘中提取百分之 十的公積金,用於擴大生產經營、彌補虧損或者轉為成員出資。

第四十四條本社從當年盈餘中提取百分之五 的公益金,用於成員的技術培訓、合作社知識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業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濟。其中,用於成員技術培訓與合作社知識教育的比例不少於公益金數額的百分之 。第四十五條本社接受的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均按本章程規定的方法確定的金額入賬,作為本社的資金(產),按照規定用途和捐贈者意願用於本社的發展。在解散、破產清算時,由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不得作為可分配剩餘資產分配給成員,處置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接受他人的捐贈,與捐贈者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法處置。

第5篇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丁卯各方合作投資成立農業生產專業合作社項目事宜,並由____(理事長姓名)方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專業合作社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產發展計劃,並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資金共同創業。

各方同意,以各方註冊成立的______專業合作社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______方出資_____整,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資_____整,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資_____整,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資_____整,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資_____整,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

各方一致同意,參與合作社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____專業合作社股份股本總額比例為: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__方(理事姓名長)作為共同投資人發起人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專業合作社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專業合作社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1、共同投資人委託______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合作社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專業合作社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合作社成立後,行使其作為合作社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______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_____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______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1、______方(理事長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_________專業合作社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_________專業合作社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合作社成立後,_______各方需根據運營情況繼續合作經營投入,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_____方(理事長姓名)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______方(理事長姓名)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第6篇

為了紮實推進扶貧幫扶工作,增加貧困人口收益,雙方本着公平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特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在徵得所在村村“兩委”同意後,將20xx年省財政幫扶資金萬元(大寫:)投入到xx縣xx有限責任公司扶貧項目合作入股,入股期限為年。

二、乙方在收到甲方入股金之日起,以年度為單位,每年以不低於本金10%的比例支付給甲方入股分紅資金萬元;入股期滿後,若不續簽合作協議,則乙方將萬元入股本金無條件退還甲方。

三、甲乙雙方在協議執行時間內,若甲方無正當理由提前退股,甲方應償付入股總額的百分之違約金給乙方;若乙方在協議執行時間內,沒有按時支付入股分紅金和按時退還本金,乙方應償付入股總額的百分之違約金給甲方;協議履行期間,若雙方發生爭議,可協商或由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由當事人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

四、甲方每年所得的入股分紅資金和入股期滿後退還的股本金的`安排使用,都必須經本村村兩委集體討論研究決定,並進行公示公告。

五、乙方要有對貧困村村民負責的責任感,切實有效經營好合作項目,並優先安排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到公司就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碣石山鎮扶貧辦、村村委會各備案一份。

第7篇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1、甲方根據乙方考察確定的脱貧項目的規模、脱貧計劃、每户投放資金不低於20xx元,用於購置上項目的物料,經營場地的租賃等。2、被扶持對象當年底達到本村人均收入水平,所投入資金做為無償扶持資金。如果出現返貧,不再作為扶持對象。3、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問題,應及時彙報。因故意中途破壞造成扶貧項目虧損,甲方有權收回所投項目資金。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1、鎮政府是殘疾人扶貧載體,負主導責任,並負責簽定相應的責任狀。12 2、定期調度、檢查包扶人的'工作情況,並留有記錄。3、搞好跟蹤服務,提供產前、產中的技術性指導,解決被扶持户的實際困難。4、確保扶持户當年底達到或超過本村人均收入水平。5、因監督、檢查、指導、服務工作不到位,導致該户達不到本村人均收入水平,由鎮政府拿出1000元,補給該户,作為新的發展資金。

三、丙方的權利和義務1、安排一名得力的幹部,作為包扶責任人,並列入年終工作考核,簽定相應的責任狀。2、經常檢查、指導扶貧項目的發展情況,詳細記錄項目的發展情況及時反映被扶持户的要求。3、搞好跟蹤服務,解決被扶持户產前、產中遇到的實際困難,使其順利發展。4、當年底,使被扶持户達到或超過本村人均收入水平。

四、丁方的權利和義務1、根據自己的特長和條件確定適合自己發展的脱貧項目。2、積極主動的組織生產經營,不準故意破壞扶貧項13 目,確保該項目順利發展。3、確保年底達到或超過本村人均收入水平。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丁方各一份。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由四方協商解決。

第8篇

第一條簽訂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立股份公司成立後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經濟往來的基本原則,使雙方關係有一個總的規範依據,也在於向社會公眾和廣大股東披露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情況,使股份公司的運作儘快規範化。

第二條由於集團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主要發起人,擁有生產、生活服務系統和設施;股份公司具有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的優勢。本協議雙方一致認為,雙方仍有繼續維護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在歷史上形成了各方面的交易和服務關係的客觀需要。

第三條本協議所稱之交易和服務項目,指第二章中所列舉的項目和集團公司與股份公司歷史上形成交易和服務關係的其他項目。

第四條雙方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所規定的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處理彼此間的關係。

第五條在本協議規定內容的基礎上,雙方可就同類交易或服務事項簽訂單項協議書,在必要時,也可就某一項交易或服務事項的某一次、某一筆或某一時期的具體事項簽訂具體的、內容較為詳細的一次性具體合同。具體合同以單項協議書和一攬子協議書為依據,單項協議書以一攬子協議書為依據。

單項協議書和具體合同的簽定不應違背有關法律、法規和雙方各自公司章程的規定,需要由有關部門批准的,應報批准後才生效。

第六條供方供應給需方的交易的或提供給需方的服務,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要符合雙方協議書或合同的規定,對不符合規定的,應按需方的要求,數量不足予以補足,質量不符應視不同情況予以修理、更換、重做、重新提供、退貨,造成需方損失的,供方應予以賠償。

第七條雙方交易和服務的質量標準:如雙方未明確予以規定,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如無國家規定標準的,應按行業一般標準執行;無行業標準的,按當地一般標準執行。

第八條雙方交易和服務的價格標準:雙方可在合法和合理的'原則基礎上,協商確定價格。如雙方未明確規定價格,應按國家規定的價格標準執行:如無國家價格標準,應按當時當地的市場價格標準執行。

第九條交易和服務費用的支付,視不同情況,一般應採取月末、季末或年末結算一次的方法,一些特別的項目,也可以即時結清。

第十條雙方在交易和服務方面所形成關係的期限,原則上是長期的,至少為十年。

2.因個別項目的社會公認的特殊性而必須減少或提前終止;

或部分條款,應由有權單方減少或提前終止的一方向對方提前三個月發出通知,否則因此造成對方的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本協議,應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以解釋。

第十二條本協議由雙方蓋章生效,一式____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其餘____份報送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1.房屋租賃指集團公司應股份公司所需,將辦公及其他用途的房屋租賃給股份公司使用。

2.集團公司應及時提供符合使用用途一般條件的房屋給股份公司,並負責維修。

4.股份公司應保證按房屋用途合理地使用房屋,對非正常的損壞應予賠償。

1.水、電供應是指集團公司的水電供應單位向股份公司提供工作、生產和生活的用水用電。

2.集團公司保證按時、按質、按量供應水電,以保證股份公司的正常工作和生產需要以及股份公司職工的正常生活需要。

3.股份公司的用水用電應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和集團公司的要求,合理地使用水電。

4.集團公司應對與此項供水供電有關的水電設施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另行支付。

1.電話通訊服務指集團公司通訊工程公司向股份公司提供的電話、傳真、電傳、電訊設備的安裝和維修等服務。

2.集團公司保證提供的電話、傳真、電傳、電訊設備的安裝和維修等服務及時、準確,態度熱情周到。

3.股份公司保證在接受服務和使用電訊設施時,主動配合,合理使用。

1.交通運輸服務指集團公司以其汽車、船舶和其他運輸工具和股份公司提供服務,以滿足股份公司生產需要。

2.集團公司保證服務熱情、周到,優先安排並按時、按量提供有關運輸工具和司機人員。

3.股份公司保證將用車和運輸計劃提前通知集團公司,但臨時用車和特殊情況可隨時要求集團公司提供服務。

4.股份公司保證合理使用車輛等運輸工具,造成不合理的損害應予以賠償。

1.醫療服務指集團公司以其擁有的醫院、診所等醫療設施和醫護人員以及幼兒園、食堂向股份公司的職工和家屬提供醫療保健服務。

3.集團公司保證根據股份公司要求,提供條件對股份公司的職工進行身體檢查。

1.施工科研服務指股份公司以其擁有的施工科研設備、科研成果和科技人員,向集團公司的有關單位提供服務,以保證集團公司工作和生產的需要。

2.股份公司應按照集團公司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務並保證科研設備和科研成果的先進性和實用性。

3.集團公司保證對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信息和科研成果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外傳和轉讓給第三方,但已由股份公司獲得代價而轉讓給集團公司者除外,集團公司保證合理使用且不轉讓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設備,對不合理的損壞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