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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勞動合同7篇 精簡版員工合同:內容可靠,簡潔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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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簽訂的一種約定,約定了員工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應該遵守的各項規定,包括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資待遇等方面的內容,並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明確的規定。它是保障員工權益和維護勞動關係穩定的重要法律文件。

員工勞動合同7篇 精簡版員工合同:內容可靠,簡潔明瞭

第1篇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甲方依法指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聘用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b.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第四十一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為個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可根據乙方試用期表現提前轉正。

第三條乙方試用期月工資為元,其中:基本工資元;崗位工資元;通訊補貼元;交通補貼元;其他補貼元。試用期期滿,經甲方考核符合錄用條件後,甲方根據乙方所擔任的工作崗位(職務),按甲方的薪酬管理等制度,確定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部崗位(工種)工作,其工作職責、工作任務、責任目標等,按所在甲方崗位的崗位的崗位職責和考核內容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第五條乙方工作應達到公司《廣告部經營管理實施細則》中關於乙方所擔任崗位的考核規定之標準。

第六條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的地點。但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1.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或工作地點)的,乙方應予與接受,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2.乙方因工作技能、工作態度、工作業績、身體狀況等原因,達不到所在崗位的崗位職責和考核內容的需要,不能勝任工作,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

3.根據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經甲方考核,乙方績效不合格的;

4.發生本條任一情形之日起三日內,若乙方不向甲方提出修改本合同的,視為乙方同意實際變更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之約定。

第七條甲方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第八條甲方從關愛員工身體健康的角度出發,提倡通過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乙方延長勞動時間,乙方未完成工作任務而未經甲方批准延長勞動時間的,不屬於加班。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的,負責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條乙方加班需按甲方規定,提前申報並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十一條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婚嫁、喪家、產假。員工的休息(休假)按甲方20xx年修訂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三條乙方的月工資為元,其中:基本工資元;職務津貼元;通訊補貼元;交通補貼元;其他補貼元。(若非本合同特別説明,均為税前應發工資。)

第十四條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的15日前發放。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800元或按__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可依據下列事項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1.乙方個人所得税和各項社會保險費應由個人繳納部分;

2.乙方原因給甲方(或甲方代為支付)造成的損失賠償部分;

4.經法院判決確認並協助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中應由乙方承擔的款項,如:應由乙方承擔的撫養費、贍養費及其他款項。

第十六條甲方可依據下列事項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但需告知乙方知曉:

2.乙方每月(季度、年度)工作業績及工作態度的考核記錄;

5.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發生變化。

第十七條若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了勞動,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保護制度及標準。

第十九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以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接受勞動安全衞生教育,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第二十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依法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異議和越級上報。

第二十一條為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甲方每兩年安排員工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如健康檢查結果證明,員工在招聘過程中存在隱瞞疾病隱患情況,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在工作安排上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員工勞動合同7篇 精簡版員工合同:內容可靠,簡潔明瞭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2、本合同有效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為試用期)

3、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擔任崗位的工作。

2、甲方可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在受僱於甲方期間應始終保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務,履行職責。

4、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其他公司的工作或私接業務。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如需加班,須經主管上級批准。公司將按公司的規定給加班員工一定的報酬或調休。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按照標準工時制度的原則確定工作量,不再執行加班的規定。

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公休、節假日,包括新年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放假三天,國慶節放假三天。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1、甲方按乙方的職責、績效進行報酬分配。乙方試用期內,月收入為試用期滿後,月收入為。本收入包括國家規定的各類津貼、補貼。乙方在受聘期間必須遵守收入保密制度。

2、甲方可以根據業務財務狀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的工資和收入。

3、隨着崗位變動,乙方根據甲方工資標準享受新崗位的薪資。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住房、失業和醫療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醫療期。

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婚喪假、女員工孕期產假及哺乳假以及其他以法律形式規定的假期及福利。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違反公司的章程、制度,甲方將給予乙方紀律處分,嚴重者公司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②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上級有權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形象、利益形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因個人原因喪失目前工作需要的專業資格,如司機喪失駕駛執照,財會人員喪失會上崗證等;

6、甲方因業務經營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內容,乙方在被提供轉崗機會後仍拒不接受的;

7、因乙方個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為對甲方造成名譽、形象、業務上等損失的。

乙方在受聘期間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在合同解除後,甲方仍保留向乙方追索賠償的權利。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解除本合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能力的。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在未辦妥解除合同手續之前,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公司。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3、與甲方出資培訓、購房補貼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如果在解除勞動合同後,查實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或在辦理解聘手續期間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使用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1、計劃、項目,方案,銷售、市場廣告、產品開發、財務等有關的信息。

2、甲方人力資源方面信息,如人力資源政策或計劃。

乙方不得在受聘於甲方期間的任何時間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將在受聘期間甲方提供或乙方獲得的屬於甲方的財產、文件及客户、代理商有關的記錄歸還給甲方(如涉及甲方經營的文件、資料、圖紙、磁帶、磁盤、筆記等),不得自行轉讓他人或銷燬、帶出。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不得泄露在受聘期間獲得的商業祕密,除非乙方事先向甲方的法律顧問或其他指定人提出請求並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乙雙方根據當地勞動法規的要求同意增加以下條款:

雙方確認依照下列通訊地址互相送達有關文書。如一方需更改以下信息,需及時事先通知另一方,否則責任自負。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受聘於甲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三條、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工作時間標準為:週一至週五9:00—18:00,其中1小時為用餐時間。

第四條、乙方每月工資為伍仟陸佰圓整人民幣,包括所有津貼及有關費用在內。甲方應於下月的15號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方將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乙方應繳納的税款及個人需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每年支付12個月工資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工作實績對乙方工資進行調整。但不得低於當時市政府規定工資的最低標準。

第六條、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工休假日、婚喪假、產假等,同時享受符合甲方規定的有關假期。

第七條、乙方每工作滿一年將享有公司規定的帶薪年假(11天),該假期乙方在試用期滿後方可享用。年假原則上在自然年度內休完。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工作所在地有關社會保險制度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基本醫療、工傷及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按工作所在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間有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在簽署勞動合同的同時亦需簽署公司制定的《奧邁思員工手冊》。

第十一條、乙方如出現曠工、遲到等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甲方有權根據本公司規章制度扣除相應工資,或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應內容。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改造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終止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解除合同亦應於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二十三條、甲方解除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及因培訓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培訓費用的賠償應遵循逐年遞減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和《保密承諾書》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乙方必須認可,在簽署此合同前,對此合同的解釋有充分細緻的瞭解。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4篇

根據《勞動法》、《__________省勞動合同條例》,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四)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國家規定支付喪葬費、撫卹費等;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教育和工作安排;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指標(要求);

(四)自願委託甲方代為扣繳國家規定本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一)本合同期限選用____:a(固定期限);b(無固定期限);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a: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b: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下列條件出現時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c: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日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本合同期內工時制度採用____:a(定時工作制);b(不定時工作制);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a:乙方每天為甲方工作不超過_______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_____小時,每週至少休息__________天。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適當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但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___小時,每月不得超過__________小時。

b:不定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辦法執行)。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辦法執行)。

(三)工作內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從事____________工作。

1.甲方以法定貨幣至少每月支付__________次乙方工資。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每月按____________標準發給生活費。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須按乙方小時工資標準__________%支付工資;

(2)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須按乙方日工資標準的__________%支付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須按乙方日工資標準的__________%支付工資。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後四項甲方應提前__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需裁減人員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項情況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款第1項約定支付工資的或經有關部門鑑定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條第(四)款義務的;

4.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6.甲方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與甲方協商。

(六)經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項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__年(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下同)發給相當於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__________個月。

(二)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第7、8項、乙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2、3項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銷或者解散與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5項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外,再發給乙方不低於________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乙方屬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須分別按照乙方應享受的醫療補助費的________%或________%增發醫療補助費。以上各款所稱月工資,是指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________個月的平均工資,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甲方月平均工資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

(二)乙方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________天的,甲方發給乙方工資________%的病假工資;超過________天的,發給乙方工資________%的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傷、打架鬥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而致傷致病的,在醫療期間,甲方可停發乙方的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醫療費由乙方自理。

在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補)償責任。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須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還應給乙方加發相當於補足部分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除全額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外,還須加發該經濟補償金數額________%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屬甲方出資培訓、招聘的,尚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服務期而解除本合同的,應按有關規定或約定賠償甲方為其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__日內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合同內容與國家規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提示:合同雙方應在瞭解本合同內容後,再決定是否簽名。一經簽訂,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得代簽;甲方必須加蓋法人印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2、無固定期限:從20xx年xx月x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20xx年xx月x日起至xxx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xxx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xxx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xxx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xxx小時,每週工作xxx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關愛留守兒童實踐報告,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xxx為週期,總工時xxx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xxx)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xxx元/月;試用期滿工資xxx元/月(xxx元/日)。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xxx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大學生面試技巧,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xxx年/xxx季/xxx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思想彙報xx年3月,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第6篇

根據國家和本地人事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聘用合同。

1、甲方對乙方的試用期為一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內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試用期滿後,經甲方考核符合聘用條件,甲方正式聘用乙方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簽訂時,雙方約定乙方在甲方的崗位為,預計為年。

該崗位要求乙方需具備以下條件:(學歷、職稱、工作經歷、專業知識包括相應證件)

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情況,支付與乙方崗位相配的薪金,具體標準為:

1、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和必需的工作條件;

6、對於乙方工作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及質量及管理時,有權對乙方工作行為決定進行處罰或解除聘用合同。

5、享有國家、地方政府規定公司的權利和就業保障權利。

7、擁有甲方授予的職權,並承擔自身工作所產生的全部責任。

8、認真履行職責,對涉及工程質量、工期、造價等較大問題變更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由甲方做出最終處理意見。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將有機會了解、熟悉甲方公司整個管理規章體系。乙方除有異議保留外,將視作無條件認可管理規章體系,雙方都有按規章執行和保障的義務。

乙方將在一份保證書簽字,承擔遵守規章和保守公司專有技術、祕密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一)因乙方有如下過失行為之一,甲方可以即時解除本合同:

(二)因乙方有如下非過失行為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確定的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公司無法履行。

甲方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確需裁員的,須提前30日向乙方作書面通知。如甲方在個月重新錄用人員,乙方有優先權。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乙方在以下情況之一,可以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3、甲方勞動安全、工作條件不合國家規定,損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須提前30日向甲方作書面通知。

1、乙方違反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和賠償責任。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3、甲方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需裁員的,或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4、雙方協商並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5、乙方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本合同,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另增加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另增加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1、乙方在合同期內,因發生傷亡事故,甲方按國家和公司相關文件處理。

2、甲方如提供給乙方進修培訓費用、住房資助費、户口調動城市增容費等事項,要求乙方有一定的服務年限,在此服務年限內,乙方離開甲方公司,須按甲方辦法賠償經濟損失。

1、甲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賠償;

2、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違反勞動合同或自行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在執行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合同時,應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2、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方可變更合同有關內容,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附件由雙方簽字生效。

1、乙方因患病或因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鑑定為一至四級的,可以提前終止勞動合同;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如因需要續聘,甲方應提前1個月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辦理續聘手續;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均應提前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投訴解決;調解無效,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合同的有效性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2、確認本合同部分無效的,如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雙方應繼續履行有效部分。

3、未列入本合同內容的其他事項,均按企業規章制度辦理。

4、凡本勞動合同或相關企業規章制度與國家、地方政府有關法律相牴觸的,依國家法律辦理。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第7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就甲方聘請乙方為其行政人事部經理之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根據甲方長期發展及公司運營需要,甲方特聘請乙方為其行政人事部經理。

(一)雙方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即20__年6月9日—20__年9月9日,試用期內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20__0元月,每月8日前以轉入乙方建設銀行卡方式支付,卡號。試用期滿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均可提出解除本合同,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本協議為三年期,自20__年6月9日至20__年9月8日止,乙方應在協議期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擔當行政人事經理的工作。

(一)甲方就該工作崗位實行底薪加績效工資制度,試用合格,在本合同聘用期間甲方向乙方支付320__元/月(人民幣)的薪資,每月8日前以轉入乙方建設銀行卡方式支付,卡號。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將依據公司運營情況及員工的績效考核標準給予乙方獎勵。

(二)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假、喪假等休假安排。

(三)由於乙方堅持自行在自己所在區域參加社會保險,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另支付乙方參保費用800元/月(人民幣),併為乙方投保僱主責任險50萬/年。乙方不得因社保問題再提出任何不當要求。

(一)甲方採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因工作需要乙方有義務不領薪加班,週休日按公司規定執行,但至少每週有一個休息日。

試用期內,甲方依據本合同及甲方相關制度,乙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並落實人力資源戰略和規劃、企業文化建設;建立並完善公司人

(二)結合公司實際,做好適合公司的工作崗位分析;主導人才招聘與測評、

(三)策劃和組織培訓、實施績效考核、建立人員晉升標準;有效提升現有管理人員水平,取得總經理認可的效果。

1、根據公司日常業務的實際需要,為乙方安排賽歌迪品牌營銷開發的相關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甲方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1、依法履行營銷總監職務,按時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務;

2、乙方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甲方商業經營祕密,乙方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得對外擴散;

3、乙方不得以個人名義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甲方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一)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依法變更聘用合同。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甲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薪資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聘用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結清財務借款,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營銷總監職務。

(一)甲乙雙方約定的專項協議、聘用合同變更協議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聘用合同的變更、續訂或終止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三)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本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