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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投資協議書範本電子科技5篇 電子科技合作協議書:助力共創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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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紹了合作投資協議書範本電子科技,就合作投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行了討論。通過該協議,合作方將共同投資於電子科技領域,互相助力,共同發展。協議書範本為讀者提供了一個實用的參考,以幫助他們在合作投資中明確權責,確保合作的順利進行。

合作投資協議書範本電子科技5篇 電子科技合作協議書:助力共創輝煌

第1篇

第一條合作宗旨和目的:為了促進高科技生物技術的推廣應用,推動高技術農業產業化經營和上市工作,現甲方和乙方充分利用其科技優勢、投資優勢、融資優勢和品牌優勢,共同進行涉及良種牛的胚胎技術的開發和應用推廣工作,共同成立生物技術研究所。

(一)研究所名稱:(二)組織形式:企業法人(三)註冊資金:__萬元(四)註冊地:__市__路__大廈__樓(五)法定代表人:(六)職能和經營範圍:為__公司進行配套的___牛和其他良種牛進行胚胎技術開發推廣應用。

第四條乙方以現金__萬元出資,佔有研究所__%的股份。

如果甲方根據本協議第三條(五)項規定,乙方擁有甲方依約減少的股份。

第六條乙方擬將乙方公司上市,如乙方公司能夠上市,乙方也同意將公司股份的lo%送給甲方參股的研究所;如乙方公司未能申請上市,乙方也同意依前述比例贈送股份給研究所;甲方根據其在研究所持有股權比例享有相關權利。

乙方將本條規定lo%的公司股權贈送給研究所,需甲方達到以下條件,否則,乙方無需承擔上述義務:

(一)甲方必須為研究所工作滿3年,實現乙方擁有總股權的5%,滿6年後,實現擁有總股權的10%。

(二)甲方由乙方聘任為研究所的主任,副主任由乙方委託,主任缺位工作時,由副主任行使主任之職。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研究所租用乙方的場地為工作場地,乙方以市場價格為準收取租金。

甲乙雙方對研究所的分紅根據《公司法》的舍計制度執行。

第十條研究所的會計由乙方委派,出納由雙方共同聘任。

乙方有責任要求其委派的會計每月出一份研究所的會計報表供甲方查閲。

第十一條當本協議第六條規定和條件滿足之後,乙方必須依法對研究所進行分紅和依法享有相關的股東權益(以整體的研究所作為股東)。

第十三條甲方不能以其技術乾股要求研究所或乙方折成現金退出或要求乙方強制收購。

第十四條甲方不得從事下列工作和進行其他同業競爭:

(一)不得利用其技術和其他機構進行合作或進行盈利性的工作;(二)甲方不得免費為其他盈利性機構進行相關技術性工作。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將支付守約方lo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糾紛的解決途徑:出現糾紛,任何一方均可在__市各級法院起訴。

合作投資協議書範本電子科技5篇 電子科技合作協議書:助力共創輝煌 第2張

第2篇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等人經過平等商量,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公司股東組成部分: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商量,就投資成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商量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 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拾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為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1、盈餘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佔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需承認本合同;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

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核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為重,不得有意為難第三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帳分離,不能管理帳務。

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早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商量,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商量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東各執一份,其中一份為中間人所留。

第3篇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四川網絡公司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國家的其他有關法規(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由甲方以現金出資的方式重組乙方,共同運營乙方中國網絡公司公司項目,重組後的公司名稱為《拍賣集團·四川網絡公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 公司的名稱為《拍賣集團·四川網絡公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綜合各方在技術、市場、資金等資源方面的優勢,共同將乙方之“中國網絡公司公司”項目在全國範圍內進行推廣和運作,從而把“中國網絡公司公司”打造成為可持續性發展,並具有良好市場競爭能力的國內汽車後服務市場知名品牌,並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 公司為獨立企業法人。公司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公司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並受法律的保護。公司還必須遵守本協議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控股 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期限為 年。成立日為公司營業執照變更籤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報工商管理部門批准,公司的經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於經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經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八條 雙方同意:乙方前期資本投入及項目技術成果價值,評估(認定)作價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_______元整)。詳見附件一《乙方項目成果價值評估認定書》。

第九條 甲方同意:以現金_______萬元股權的方式實現控股,乙方其餘股權評估(認定)的價值_______ 萬元,按本協議比例分別作為乙方原兩位股東在公司的股份,並進行工商登記。

第十條 雙方同意:甲方除以現金對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外,還以設備、通信資源等作為出資額;甲方以設備、通信資源入股公司時,必須經乙方確認適用並評估作價,方可入股。(評估工作在正式簽訂協議之前完成)

第十一條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_______元整)。

出資方式:現金、設備、通信資源。(其中現金 萬元,設備、通信資源_______萬元,詳見附件二《甲方設備、通信資源評估認定書及清單》)

第十二條 甲方的註冊資本金應在本協議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到帳;甲方以現金收購乙方股權的交易也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十三條 公司的新開户銀行為 銀行,由甲方推薦出納一名,乙方推薦會計一名共同管理。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繳付出資額並完成收購交易後,應由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證,並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各方發給出資證明書,開始工商登記變更。

第十五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份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六條 雙方同意對公司技術及管理骨幹實施期權制度,按公司股份的_______%比例進行記名登記, 年登記期內只享受分紅權利, 年到期後予以股東的全部權利。

第十七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地區的汽車產業鏈上的企業和車主提供下列服務:

第一階段:通過建立全國地方運營中心,以中國網絡公司公司為平台,為中國境內的

汽車產業鏈上的企業和車主提供商務服務;樹立中國汽車後服務市場和網絡市場

第十九條 公司總部設立在成都市 號拍賣大廈,所需的場所由甲方以優惠條件提供,公司與甲方簽訂租賃協議,公司按月繳付租賃費。經營場所也可以由公司另行租賃、自建或購買。

第二十條 為了不影響現階段的技術開發,公司技術開發中心辦公地點維持不變,待開發完成後統一搬遷。

2、 協助公司辦理變更公司工商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3、 根據公司的實際需要,推薦和協助招聘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4、 向公司提供與業務相關的社會資源、技術資源和市場信息,並協助公司開闢全國業務;

1、 協助公司辦理變更公司工商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 加快項目調試和完善相關技術,保證第一期項目計劃在規定期限內順利實施。保證現有管理、技術隊伍的穩定。

3、 根據公司的實際需要,推薦和協助招聘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4、 向公司提供與業務相關的社會資源、技術資源和市場信息,並協助公司開闢全國業務;

第二十三條 公司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 到本協議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範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甲方和乙方原股東與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採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四條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公司獨立保存。

第二十五條 公司通過收購控股所取得的商業祕密、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 非經公司批准,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任何一方要使用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並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商業祕密、相關技術的保密職責

第二十八條 由公司的僱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為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件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著作權登記以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二十九條 禁止任何股東以個人或公司名義進行有損公司利益的活動;否則其活動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按有關法律賠償。

第三十條 禁止各股東經營和參與同公司競爭的業務。

第三十一條 禁止以項目技術評估入股的股東再將其所持有的技術投入第三方。

第三十二條 禁止以項目技術評估入股的股東私自或與他人合夥成立公司開展與公司經營業務相同或相似的業務。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做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三十四條 控股股東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負有誠信義務。控股股東對公司應嚴格依法行使出資人的權利,不得利用資產重組等方式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謀取額外的利益。

第三十五條 控股股東對公司董事、監事候選人的提名,應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控股股東提名的董事、監事候選人應當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決策、監督能力。控股股東不得對股東大會人事選舉決議和董事會人事聘任決議履行任何批准手續;不得越過股東大會、董事會任免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第三十六條 公司的重大決策應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依法做出。控股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干預公司的決策及依法開展的生產經營活動,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權益。

第三十七條 控股股東與公司實行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各自獨立核算、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

第三十八條 控股股東投入公司的資產應獨立完整、權屬清晰。控股股東不得佔用、支配該資產或干預公司對該資產的經營管理。

第三十九條 控股股東應尊重公司財務的獨立性,不得干預公司的財務、會計活動。 第四十條 控股股東及其下屬的其他單位不應從事與公司相同或相近的業務。控股股東應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

第四十一條 如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嚴重者經董事會討論按有關法律法規可減少其持有的股權比例以彌補其他股東的損失。

第四十二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職權。

(三)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十一) 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

第四十四條 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 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四十五條 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四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四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四十八條 公司召開的第一次股東大會為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由甲方推薦,副董事長1人,由乙方推薦。董事若干名。

第四十九條 乙方 為項目發起人和策劃人,雙方一致同意確定為公司終身董事。

第五十條 董事長是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為代表。

第五十一條 董事長可委派另外一人在開董事會時作為他(她)的全權代理人行使其權利。出現此情況時應將全權代理委託書交董事會。

第五十二條 董事會決定以出席會議的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的多數票通過,但重大事宜 必須經全體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同意方能通過,其中包括(但不限於):

2、 異常情況的處置,包括異常情況的建立、撤銷和延期;

7、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財務經理的聘請或解聘;

第五十三條 董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在公司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內召開。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副董事長召集並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長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在必要時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公司的法定地址舉行,若經董事會決定,也可以在其他地點舉行。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十四條 公司設監事一名,由甲乙雙方推薦;董事、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監事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五十五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2、對董事、總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董事和總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總經理予以糾正;

第五十六條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推薦;第一任副總經理由甲方推薦;財務經理由甲方推薦;上述人員由董事會聘請,任期三年,經董事會批准可以連任。

第五十七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若幹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五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不能或不願履行其職責的,或無能力成功地經營公司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五十九條 公司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人事制度進行人事管理,職工實行聘用協議制;公司招聘職工,須經公司考核合格後錄用;公司任何股東不得干預。

第六十條 公司職工的招聘、解僱、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公司訂立勞動協議加以規定。

第六十一條 甲、乙雙方推薦及公司聘請的高級管理、技術人員的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六十二條 乙方現有員工在公司工作,其工資、福利待遇不低於原有水平。

第六十三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六十四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前三個月、九個月結束後三十日內編制公司季度報告,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前六個月結束後六十日以內編制公司的中期財務報告;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一百二十日以內編制公司年度財務報告。

第六十五條 公司年度財務報告以及進行中期利潤分配的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公司不進行中期利潤分配的,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上款除第(三)項以外的會計報表

第六十六條 季度財務報告、中期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報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編制。

第六十七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另立會計帳冊。公司的資產,不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存儲。

第六十八條 公司繳納有關税收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時,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後,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股東大會決定。公司不在彌補公司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第六十九條 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轉增。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所存留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七十條 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後,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後一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第七十二條 公司的財務審計將聘請審計師事務所審查、稽核;審計包括公司的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賬冊、統計報表和財務報告,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審計結果每年向股東通報;如果甲方或乙方股東欲聘請他自己選擇的其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時,公司必須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請的其他審計師的費用由聘方承擔。但是任何這種額外審計的內部費用應由公司承擔。

第七十三條 公司的財務報表上報拍賣集團,合併報表。

第七十三條 公司的核心業務可以參加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保險費由公司繳付。

第七十四條 如果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令和政策的變化,至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執行受阻甚至無法執行時,有關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並立即轉交上述的有關文件。

第七十五條 上述第七十四條情況發生時,雙方應迅速通過談判對本協議做出相應的修改,以使投資雙方不致因此而受損失。如果一方不同意做出上述變動,另一方有權根據第七十八條的規定中止本協議,但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七十六條 由於受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響,致使公司無法經營或使本協議的履行困難或不可能時,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並應於可能的最短的時間向對方提供事故詳情以及對公司經營的影響或毀損情況的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根據事故對公司損毀或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散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暫緩公司的經營活動,或者停止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七十七條 由於發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公司無法經營,或者由於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報股東會決議,可以提前解散公司。

第七十八條 控股任一方不是由於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協議或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規定,造成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實現本協議規定的經營目的,均視為違約,控股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還有權按本協議規定終止本協議。若雙方仍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七十九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第八十條 公司因有本章前條第(一)、(二)項規定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之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的方式選定。

公司因有本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定的協議辦理。

公司因有本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有本章前條第(五)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八十一條 清算組成立後,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八十三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八十四條 債權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八十五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大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的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八十九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大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大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九十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一條 在協議有效期或延長期,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和要求,或有關結束協議的爭議和要求。應當由有關雙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氣氛下通過誠摯的協商和談判解決。若雙方不能在約定時間內解決爭議,應交由成都市經濟仲裁委員會按照此協議簽訂日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將由經濟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將是最後的,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有關仲裁的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專家、證人和法律顧問的費用。

第九十二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協議應繼續履行。

股東有變更地址或聯繫人應及時書面通知公司,以備案。

第九十六條 公司通知送達後,由被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簽名(或蓋章),被送達人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公司通知以郵件送出的,自交付郵局之日起第一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但若通知涉及雙方權利或義務時,應同時以書面文件通知,會議通知應提前十日。

第九十七條 此協議,包括附件、日程、附屬文件和附錄,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 後方能生效;本協議的附件(略)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十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第九十八條 對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第一百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第4篇

以上甲、乙雙方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公司(以下簡稱)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

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停車場停放車輛一事,簽訂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於最西面約________平方米(見附圖)停車場地及其設施提供給乙方使用,並有償提供辦公樓內指定套間給乙方作宿舍和辦公使用。

甲方按每______月收取乙方場地使用費合共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簽訂的同時,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人民幣__________元作為合同保證金(即場地押金),甲方在雙方協議合法終止後_____日內無息返還給乙方。

二、場地使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場地使用費按______月繳納,且在每______月_____號前繳納當月的場地使用費和其它相關費用。

1、甲方依規對停車場地的車輛進行管理(嚴禁非乙方車輛進入停放),乙方須予配合。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車場地內設施損壞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修復或賠償。

如乙方多次不服從甲方管理並違規不予改正並造成嚴重後果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甲方為乙方提供停車場地的使用管理服務,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須遵守甲方車場的管理制度、聽從指揮。

3、甲方負責車場場地及設施的安裝、維護、保養,保證場地的正常使用功能,以及車場的清潔衞生工作(含宿舍公共地方)並配合和協助乙方對外協調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的管理及辦理相關證照。

4、乙方有權按協議規定的面積合理使用停車場地停放車輛,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並對乙方車輛進行管理,甲方要盡到對車輛油和輪胎的保管責任,如因甲方責任造成損失的,須予相應賠償。

5、乙方車輛分固定、臨時停放,固定停放的車輛應提供行駛證向甲方備案,若乙方需變更所停放車輛,乙方應帶車輛行駛證到甲方處及時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6、乙方應在租用場地內停車,停車時車頭朝外,不在消防安全通道上停車,不得將車輛停於停車場進出口處,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7、乙方車輛須辦理相應保險手續,並經常檢修車輛,以便防盜、防火、防漏油等,否則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相應責任。

四、甲方擁有該使用場地的合法使用權,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週期內正常使用,場地內除乙方以外的一切經濟糾紛均與乙方無關。

同時,非因不可抗力,甲方不能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繼續使用合同約定的場地的,甲方須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五、合同期滿後,乙方仍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停車場地並繳納約定的場地使用費,乙方享有優先使用權。

六、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出現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5篇

第一條 為適應市場經濟的需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由以下人員共同出資共同發展。組建______有限公司,經出資方協商達成本協議。供各股東共同遵守義務與享用權利。

2、董事有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的權利,有參加或委派代表參加董事會的權利;

4、所有股份持有者皆享有按所持股份比例分得的紅利;

5、本協議終止後,投資各方按實際情況(投資金額)分得剩餘財產;

3、各股東或董事應無條件服從董事會決定,並完成董事會的決議工作;

5、各股東或董事對其委派的工作人員的行為及行為後果負責,經公司的安排確定工作崗位後,未經執行董事或總經理同意,不得擅自撤離工作崗位;工作表現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可直接給予開除處理。

一、選舉____出任公司執行董事,選舉____、____、____、____出任公司常務董事,對公司全體股東負責。負責召開董事會議,根據董事會議把握公司整體運營規劃和方向,決定經營方針、投資計劃、報酬、利潤和分配,本協議的終止清算等較大的事務;

二、選舉____出任公司總經理,根據董事會決定和執行董事的安排,主持公司的全

面工作及人事規劃,認真貫徹、執行和落實集團公司各項決定;制定公司發展規劃及

實施細則與具體工作方案,全力支持和配合執行董事的工作;

三、其他股東或董事根據自身情況,自身優勢,多為公司出謀劃策,提供理論資源讓公司能全面健康的迅速發展;

一、財務管理由執行董事和總經理共同負責與支出;報銷費用經執行董事和總經理倆人共同簽字後才可在財務室申請報銷。

二、由____出任會計,按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預算及各類會計報表,做到手續完備、數據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定期檢查、分析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定期總結經驗,及時提出建議。

三、由____出任出納,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的工作,保管現金、有價證券、空白支票及銀行印鑑卡等有關資料,管理銀行賬户,辦理銀行結算業務,月終及時對賬,並根據需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統一管理管理處的發票和收據,做好各下屬部門領用和核銷工作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賬户管理法規制度,不得挪用公款,不得出借公司賬户。

五、會計和出納每月定期向董事會或董事會成員彙報財務狀況,做到帳目清楚,日清月結。

一、本協議一式___份,由董事會成員各執一份,有效期暫定5年,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的延續或終止由全體股東商議決定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