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當前位置:人人簡歷網 > 熱點 > 其他文案

校車司機安全責任書5篇 校車司機安全承諾:保障孩子出行安全

欄目: 其他文案 / 發佈於: / 人氣:3.1W

校車司機是保障學生安全的重要角色,其駕駛技能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對學生的安全保障具有重要意義。為了確保校車司機的駕駛安全和責任意識,校車司機安全責任書成為了校車管理的必要手段之一。該責任書明確了校車司機的職責和安全要求,是校車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校車司機安全責任書5篇 校車司機安全承諾:保障孩子出行安全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為了做好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保證乘車學生安全,並做到準時整點,促進“平安校園”的建設,制定本責任書。

一、駕駛校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合法駕駛手續(a1駕駛證),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學生一律停靠在安全的地點。

四、嚴禁酒後駕駛,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酒。學校發現酒後駕車,有權停止接送,由於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五、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後果責任自負。

六、由於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後果責任自負,不能請人代駕。

七、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時間段生命由司機負責,請務必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不能行駛時,及時告知家長和學生。

九、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和放假時間行校車,確保準點到校,不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十、服從教育局和學校的領導,積極聽取跟車教師的建議。

十一、違反上述規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校車司機安全責任書5篇 校車司機安全承諾:保障孩子出行安全 第2張

第2篇

因甲方向乙方租賃車輛作為專用校車,經雙方議妥條款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1、合同起止時間從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乙方提供車號為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碼 的 座 中(大)巴作為甲方的專用校車,乙方同時應提供相應駕照的合格司機。

2、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齊備,不得提供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允許甲方在乙方提供的車輛的車身張貼甲方認為需要的'宣傳標語和單位標誌等,如未經甲方同意撕去標語或標誌,乙方有義務按原樣重製。

4、甲方建立老師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乙方必須把隨車教師安全接回校)。

5、甲方(政教主任負責校車管理),有權對乙方的校車,校車司機納入學校行政統一管理,服從調配,乙方必須依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學習及其它會議並落實到位,不參加會議的扣20元/次。

6、乙方提供的校車必須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養路費、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鑑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照、扣留證件等),一切合法證件的複印件交學校保管;校車接送學生的時間內(車內必須有學生和跟車教師),乙方司機必須為自己和學校着想,有交警檢查車輛時,保證學生安全的前提下,靈活、避讓,以免罰款,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7、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學生或家長投訴,否則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後果或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8、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擅自改動行車路線、接送點、漏接、漏送引起家長、學生投訴的每次扣50元)。跟車教師另行處理。

9、乙方有責任與義務協助跟車老師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如遇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責任。

10、在合同期間內,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否則每次扣50元。要保持車輛的清潔。車輛衞生納入學校正常衞生管理。

11、合同期間,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應特別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不準酒後開車,開車時不準抽煙,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否則扣30元/次。

12、乙方提供的車輛每天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如果出車遲到十分鐘,每次扣乙方50元,曠工則扣乙方200元(因曠工另請車所須費用一併由乙方負責);接送過程中,如發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調過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要提供與原車型相同的車輛,甲方不負責調車。

13、司機應積極配合甲方跟車教師接送學生和管理好學生車上紀律及安全等工作,服從跟車教師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況下,謹言慎行停則停,該等則等,不能粗暴、隨意甩脱學生,確保安全。否則每次扣乙方50元。遇有甲方教師進行家訪,乙方司機有責任等待並把家訪老師安全接回學校,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負責並扣30元。

14、司機應特別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學生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的法律責任。

15、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司機故意違章或沒帶齊有關證件的、其罰款由駕駛人(乙方)承當。若司機故意違章、造成後果一切由當事人負責(車主)。在正常接送學生過程中,如發生超載引起,被交警部門扣證、罰款、由甲方承擔。

16、乙方應交: 3000 元(¥叁仟元)給甲方為風險押金(詳見押金收據)。如乙方在合同期內未違約,則甲方在合同期滿之後退回乙方風險押金、反之,乙方在合同期內違約,甲方有權力不退回乙方風險押金及當月營運期間報酬。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17、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18、接送費用按每天 元人民幣計算(該費用在本合同其內不再調整),每月月底按實際出車天數結算。甲方於下月教師發工資日按實際出車天數結算營運期間報酬。

19、乙方在甲方(學校)接送學生每學期最後一個月的營運報酬在下學期給予結算(6月,7月,12月,1月)

21、乙方必須將校車提前10分鐘停留在校園內,做好出車前的安全檢查。

另附:乙方的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複印件一份存檔

注:該車在接送學生過程中,如遇交警、交委查車、查出與行駛證不相符或查出報廢車,一切責任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3篇

為加強我校交通安全管理,提高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學校與機動車駕駛員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學習、貫徹、落實相關部門對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

二、積極參加司機培訓,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上級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對機動車駕駛員提出的各項要求。

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點做到四“不”,即不酒後開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超速行駛。

五、開車進出校園時要減速慢行,注意躲避學生,防止發生事故。

六、學校機動車外出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司機不得擅自開車外出。

八、如違反上述要求,產生後果,由相關部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保證乘車學生人身安全,學校與校車司機簽訂安全管理責任狀。

1、校車司機要身體健康,沒有重大疾病,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完全服從學校領導。

2、校車司機最少要有三年駕齡。駕駛證、行駛證、交強險、貿易險,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分鑑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等手續齊備。各種校車證件齊全。

3、校車司機要牢固建立安全第一思想,特別留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要嚴格、自覺地遵守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規,沒有交通違規記錄。要常常對車輛進行保養。確保車輛的制動、轉向、剎車、雨刷、燈光等裝備安全狀態良好。

4、校車司機要做到按時(依照學校規定的時間不準提早或延後,否則後果自負)按指定線路接送學生。上學、放學要認真盤點人數。避免遺漏。學生上、下車要看清楚,要停靠在盡對安全的地點。

5、假如有遲到現象要做好家長的解釋工作。並及時通知學校。校車司機有責任和義務維護、管理好學生等車時和上、下車和乘車時的`秩序。

6、果斷制止校車司機酒後駕駛!不開霸王車,不開賭氣車。開車時不準吸煙,不準接、打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超速開車。果斷制止因臨時有事更換駕駛員!

8、校車司機在工作期間要留意本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欺侮學生,不與學生、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要常常和家長、學校溝通。特別是在行駛過程當中碰到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和學校溝通

9、雨、雪天,霧天等特殊天氣狀態一定要慢行,千萬留意安全。

以上十條,校車司機要嚴格遵守!假如因違反所照成的後果,由校車司機本人承當!(承當相應的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並收回校車證。取消其運行資歷。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為了做好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保證乘車安全,並做到準時整點,促進“平安校園”的建設,制定本責任書。

一、駕駛校園車輛的駕駛員必須持有合法駕駛手續,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學生一律停靠在安全的'地點。

四、嚴禁酒後駕駛,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酒。學校發現酒後駕車,有權停止接送,由於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五、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後果責任自負。

六、由於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後果責任自負,不能請人代駕。

七、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時間段生命由司機負責,請務必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不能行駛時,及時告知家長和學生。

九、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和放假時間行校車,確保準點到校,不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十一、違反上述規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所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