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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工作責任書集合7篇 "守護幼兒成長,共建安全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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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是孩子們在成長過程中的第一步學校,他們在這裏度過了美好的童年時光。為了保障每個孩子的安全,幼兒園安全工作顯得尤為重要。本篇文章將收集整理幼兒園安全工作責任書,以幫助幼兒園管理者和教師們更好地履行安全保衞職責,為孩子們營造安全、健康的學習環境。

幼兒園安全工作責任書集合7篇

第1篇

為增強安全意識,強化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與負責食堂工作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

l、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時時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

2、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食堂工作重地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3、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後才能從事食堂服務工作。

4、刀、墩、容器必須張貼標籤,並分類使用,洗滌食品的容器必須按植物、動物類分開使用,食品嚴格執行煮熟燒透。

6、食堂工作人員必須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工作開始前、大小便後,接觸初級食品原料或不乾淨的餐具、容器等之後,必須徹底洗手。

7、食堂工作人員進入食堂之前,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帽,才能工作,工作時不能吸煙、吃零食、挖耳、擤鼻涕,不能帶入或存放個人生活用品,不要穿着工作服、鞋進入廁所。

8、幼兒開—餐後及時整理餐具,同時對幼兒開餐場地進行消毒。

9、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兢兢業業做好本職工作。

10、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嚴把食品准入關,嚴防“三先”產品、過期食品入園。採購人員要建好台帳,並索取產品檢驗合格證。

11、食堂工作人員園失職造成幼兒衞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讓幼兒園裏人人、處處、事事、時時都把安全放在首位,讓每個孩子都安然無恙地度過童年的美好時光,平安、快樂、健康的成長!!

此責任書籤字(蓋章)後生效。在責任期(一學年)內,如因疏於管理、將嚴肅追究責任。

幼兒園安全工作責任書集合7篇

第2篇

為了進一步加強幼兒園的安全工作,促進全體教職工切實擔負起幼兒安全和園內財產安全的責任,併為幼兒提供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保證幼兒園整體工作的正常運行,根據教育部關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和學校相關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責任書。

第一條: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班班主任為班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本班其他科任教師為第二責任人。主管領導對班級安全負全面主任,第一責任人對本班安全負主要責任,第二責任人相關責任。

第二條:各班班主任和所有科任教師要經常對本班幼兒加強安全教育。班主任要利用一定時間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為主題的活動,明確個人安全和園財產安全的重要性,有針對的提出具體要求,逐步提高幼兒的自我防護能力。

第三條:教師如發現幼兒園的園舍、場地、教育教學設備以及幼兒園提供給幼兒使用的學具和生活設施等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或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時報告領導,以便消除隱患。

第四條:值班班主任要按幼兒園規定的早晨到園時間到崗值班,堅持到晚班結束,所有科任教師要按時到班上課,不得私自調課或未請假而曠課。教師上課前要清點幼兒人數,課堂上要管理好教學設施,組織好幼兒。

第五條:上下午間餐,午飯班主任直接為幼兒安全的責任人,其他相關人員負連帶責任。

第六條:教師要按時組織幼兒退園,熱情接待家長,不能背好書包單等家長來接。

第七條:要充分關心和愛護幼兒,瞭解幼兒的身體狀況,對有特異體質或有病的幼兒勤詢問,必要時通知家長接回。

第八條:組織幼兒參加校校內大型集會活動,教師要認真負責,有安全保障措施,有應急防護措施,有情況及時報告。

第九條:幼兒在園期間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時,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避免導致不良後果。

第十條:教師在負有組織、管理幼兒的職責期間,發現幼兒具有危險性,要進行必要管理、告誡和制止。

各班班主任、科任教師要對幼兒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和安全知識教育,讓幼兒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把安全教育滲透到保育、教育、教學活動各個環節中,切實作到以下幾點:

1、課堂、課間教師堅守崗位,中午幼兒園睡覺時值班教師定時巡視以防任何不安全事件發生。

2、班主任教師每天做好早晨和中午的檢查制度,以防幼兒把不該帶入園的`東西帶來。

3、幼兒遊戲課、間操、吃飯等上下樓梯班主任要認真負責前後各有一名班主任負責。

4、班主任、科任要認真負責把一切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保證幼兒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1、本責任書的職責任務列入第一、第二責任人的工作責任目標,經年終考核加強幼兒安全責任成績突出的要大力表彰並進行獎勵,對落實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第一、第二責任人的政治和經濟責任。

2、本責任書由幼兒園納入每學期班主任、科任教師年度考核,並實施一票否決制。

第3篇

為了確保幼兒的人身安全,使教師和幼兒家長共同承擔起維護幼兒的責任,經本班教師,家長商議簽定安全責任書.

一,教師應建立班級安全制度,每天必須清點人數並作好記載,管理好本班幼兒,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二,家長要配合幼兒園做好幼兒的安全工作,加強對幼兒安全意識的培養,教育幼兒不動手打人,不做不安全的遊戲.

三,禁止幼兒攜帶刀具,鐵釘,火柴,煙花爆竹,玻璃等危險物品入園,入園前家長應檢查幼兒身上的不安全物器.離園,幼兒在入園,離園時,家長應當與當班教師當面接交,家長不得隨意委託他人接送幼兒,不得委託未成年人接送幼兒,更不能讓幼兒獨自入園,離園,否則,後果自負.

五,幼兒園實行封閉式管理,無特殊情況,家長中途一律不來園探視,接送,以保證幼兒的安全.

六,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衞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帶零食入園,更不能在遊動攤點給幼兒買零食吃,如果幼兒在吃零食時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七,家長應勤給幼兒剪指甲,教育幼兒不在園內亂扔果皮,紙屑,愛護公共財產,培養幼兒愛清潔,講衞生的良好習慣.

八,幼兒園的小朋友玩耍的過程中,難免有這樣那樣的爭執和矛盾,產生些小的摩擦,家長之間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況要及時找老師反映情況,不能擅自找孩子解決,因此造成惡果,責任自負.

九,幼兒在園內發生安全事故,家長應積極配合幼兒園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害幼兒,有責任一方的幼兒家長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家長通訊聯繫方式和家庭住址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本班教師.

上午: 入園時間07:40----07:50 下午:入園時間:14:00-----14:20

第4篇

為了貫徹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精神,落實幼兒園各項安全工作制度與條例,將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各部門、各環節的安全,從而切實保障幼兒的生命安全和幼兒園的.財產安全,杜絕事故的發生,與各安全責任人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1、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和安全學習,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通人員管理,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愛護車輛,做到文明行車、安全禮讓,無違章、無事故。

2、熱愛車職工作,服從調派,牢固樹立“為教育教學服務”的思想,遵守勞動紀律,不擅離職守,按照規定時間出車收車。

3、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維修;按規定做好車輛的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4、行車前要檢查好車輛情況,做到安全行車,並規劃好行車路線,隨時備好各種備件和工具。

5、行車時精力集中,不吸煙,不攀談,不接聽電話,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車接聽,下班休息好,保證睡眠,不帶病開車,以充沛的精力確保行車安全。

6、每天認真、準確填寫校車安全檢查本,做好行車記錄。

7、認真執行幼兒園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孩子生命財產安全。

8、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分,謹慎駕駛,任何情況下安全為重,不急躁,不開快車,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英雄車。

9、嚴禁工作時間飲酒;不準酒後駕車;不準將車交非司機駕駛;不準開與證不符的車輛。

10、學習並熟悉必要的安全救護知識,制定行車安全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車載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靜,及時報告,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1、在幼兒乘車時,車輛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同時,協助班車老師把好上下車環節安全關,嚴防幼兒下錯車,協助做好安全工作。

1、違反上述規定,有失職行為,由幼兒園車輛接送領導小組研究給予適當處理。

2、如嚴重失職,發生相關惡性事故,經研究,給予嚴肅處理。嚴重的報請上級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3、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負責人和責任人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直至相關責任人離園或離職時自動失效。

第5篇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校長、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學校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並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學校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後方能聘請;學校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累計記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學校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兒童安全管理,以及家長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相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並做好幼兒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學生接送安全。

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①要詳細掌握學校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

②要對接送學生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③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學生;

④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台賬,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尊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⑤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於完好狀態,學校要確保校車每次運載幼兒時不出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⑥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塗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勵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鬆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藥依法追究責任。

七、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第6篇

為了切實做好幼兒園的安全工作,各班保教人員須密切配合,將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認真執行園內各項安全制度,確保幼兒安全。

1、教師應嚴格遵守和執行崗位責任制,上班集中思想,生動、有序地組織一日活動,嚴防幼兒走失、摔傷等事故的發生,確保幼兒人身安全。

2、户外活動前教師應嚴格檢查場地安全,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活動中確保幼兒在自己的視線範圍內。幼兒入廁必須有教師隨同。

3、上午班教師中午須等所有孩子安頓上牀後方可下班。

4、全託班教師晚上必須組織遊戲活動,禁止做私事、閒談,禁止離崗,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5、開餐前認真組織餐前遊戲,確保秩序,防止幼兒接觸燙的.飯、菜盆,嚴防燙傷。

6、幼兒入廁時,必須有老師隨從指導或幫助,嚴防幼兒滑倒摔傷。

7、督促本班工作人員將各類藥品、熱水瓶、刀、剪、針等危險物品擺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由專人負責;幼少l服藥應按時、按量,認真作好服藥記錄和交接班記錄;消毒、洗滌用品要妥善保管,嚴防幼兒接觸。

8、注意電器使用安全,堅持“十不準”,嚴禁私拉電線和使用違禁電器(如熱得快、電爐等)。

9、各班的財產由班長負責管理,如有丟失由班級工作人員照價賠償。

10、組織本班幼兒外出活動必須事先報告辦公室,有明確的計劃,安全保障措施等。徵得同意後由保健醫生隨同。

第7篇

歡迎您的孩子來到我們幼兒園。因此,我們之間將架起一道重要的橋樑。我們深知任重而道遠,孩子們身心健康的發展是我們的心願,我們將付出所有的愛心、耐心和細心,讓快樂伴隨孩子們成長每一天。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為確保孩子的人身安全,做到每個孩子高高興興到園,安安全全回家,是教師、孩子、家長共同的責任。根據學區的有關精神和我園的實際情況,特與幼兒、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幼兒園要加強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安全制度,落實安全目標責任,加強對園舍、幼兒活動場地和其他公共設施的安全保衞工作,並在可預見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幼兒園應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幼兒進行思想品德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衞生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並要求各教師根據本班的實際情況,採取各項安全措施,確保幼兒在園安全。

3、各教師要認真組織幼兒學習幼兒園的有關安全規章制度,討論注意安全事項,經常瞭解、發現、查找不安全因素,加強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嚴格要求幼兒遵守幼兒園的安全規章制度和條款,培養幼兒安全意識、自我防範和自救自護能力,力求保證幼兒在園的人身安全。

1、幼兒應嚴格遵守幼兒園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幼兒園、教師提出的.有關保證人身安全的各項要求,增強安全意識,不斷增強自救自護的能力,堅決不做任何傷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事情。

2、幼兒有特殊要求提前離園的,必須由家長向班主作請假,否則幼兒不能私自離園。

3、幼兒應該按時到園,參加幼兒園進行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教育活動,遵守交通規則,注意飲食衞生,不玩火,注意安全用電,不亂動教室內的取暖設備,切實提高自身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幼兒在園內要時刻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堅決不做危險的事情,上課期間除教師組織活動外,幼兒不準離開桌凳,不準在教室內亂串亂跳,未經老師允許不能隨便離位喝水、上廁所、扔垃圾等,下課時一定按老師要求排隊上廁所,不在廁所內打鬧、嬉戲,並按老師要求排隊回教室。

5、户外活動時,幼兒要嚴格按活動要求,在老師的指導下進行活動。

6、幼兒本人或幼兒家長(監護人)有義務將幼兒的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況等情況明確告訴幼兒園,以便幼兒園針對個別幼兒的特殊情況採取適當措施。

1、請家長每天上午8:30—9:00之間、下午2:45 — 3:00之間將孩子送到園內,中午11:30—11:45之間、下午5: 30—5:45之間將孩子接回家,為了孩子的安全,入園時必須將孩子送到本班或值班老師手中,並當面交接,不要讓孩子自行在園內玩耍,以防意外發生。在將孩子交與老師之前,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2、為安全起見,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幼兒來園前請家長注意查看幼兒的口袋,如發現有危險物品(如小刀、藥片、鐵釘、小顆粒物、釘錐、彈子、碎玻璃等物品)應立即取出,並及時對孩子進行教育。

3、一般情況,不要讓幼兒無故缺席、遲到。孩子因各種原因不能來園,請家長事先向教師遞交假條做好請假工作,讓老師心中有數。

4、孩子的接送: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託他人接送時,為了安全,被委託來接送幼兒的人,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十八歲以上的正常人)。並請提前聯絡老師,將被委託者之姓名、性別、年齡、特徵、衣着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訴老師。或事先(早晨)通知教師見面,向班級教師親自説明。

5、幼兒由接送人從老師手中接過後一切安全問題由接送人負責。為保證孩子離園時的安全,請家長注意:

⑴、離園時,因幼兒和家長過於密集,為了確保幼兒的安全,請在接孩子時能儘快離園,如需帶孩子在户外場地玩耍,請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如在此期間發生意外,一切責任由家長自負。

⑵、穿行園內時教育幼兒愛護園內的設施,提醒幼兒不跑不跳,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6、孩子有病或身體有某種特殊情況的,家長要當面和老師交待清楚,不得隱瞞,以免造成危險。

7、為安全起見,家長不要給孩子穿長帶子鞋、長帶子衣服和帶有可能傷害幼兒身體、皮膚飾物的衣服。

8、未經許可,家長不要擅自進入幼兒教室。。幼兒園的小朋友之間玩耍的過程中,難免有這樣那樣的爭執、矛盾,產生一些小的磨擦也是難免的,家長之間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況要儘快找老師反映,不得擅自找孩子解決。如因此造成惡果的,責任自負。

9、幼兒來園、離園路上及在園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全部由家長負責。

2、此安全責任書由班主任、幼兒和幼兒家長簽定,並在簽定之日起生效。

3、本責任書的內容籤各方面要嚴格遵守,幼兒園與幼兒家長(監護人)要密切配合,切實把幼兒安全工作做好。

4、幼兒或家長違反以上條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幼兒園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