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
本人姓名:xx 性別:x 年齡:xx
身份證號碼:xx 聯繫電話:xx
聯繫地址:xx
是本公司的在職員工。
為貫徹《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 》,確保做好深圳的防控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我本人確認無以下行為:
1、隱瞞從外地返深的事實及隱瞞自己從外地返深不足14天的事實;
2、隱瞞自己在外地期間去過疫情高發地區(湖北地區)或與確診患者、確診患者的密切接觸者有過接觸的事實;
3、隱瞞自己的親屬、朋友、與他人合租的合租人從外地返深的事實或外地返深不足14天的事實;
4、隱瞞自己有發熱、乾咳等症狀;
5、隱瞞自己在公司要求每日測量體温時沒有如實提供自己的體温數據。
6、隱瞞自己的親友、租住夥伴有發熱、乾咳等症狀;
7、其他違反國家防疫措施的行為。
如因以上行為,導致公司有其他員工確診或被隔離或被監督醫學觀察的。此種行為已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勞動者……,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上述行為導致本人被隔離,以及造成公司其他員工確診或被隔離或被監督醫學觀察,所產生的隔離期間的工資作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由本人自行承擔;同時,如造成公司其他員工被隔離人數超過10人以上的(含本數),公司將無法運作,進而導致高其他民商事合同違約或遲延所產生的違約金等費用,亦由本人承擔。
本人已詳細閲讀以上條款,特此承諾。
承諾人:xxx
2020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