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開展南昌市2021年度高新技術
企業認定申報的通知
各縣(區)、開發區、灣裏管理局科技、税務行政主管部門,各相關企業:
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已經開始。現將江西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組織開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好申報工作。根據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工作的安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通知》新要求。今年我省的高企認定工作有幾個方面新的要求:一是各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和税務主管部門要通過現場考察、調閲相關資料等方式,參考《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審核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並分別在“省網”系統提交初審意見至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二是各設區市科技部門會同市税務部門聯合開展複審,分別在“省網”確認推薦並提交加蓋公章的聯合推薦函和《推薦企業清單》。三是認定機構前置審(核)查。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職責對委託專業審查機構對企業的知識產權、委託的中介機構資質等資料進行核查,核查通過的企業進入專家評審環節。四是加強指導、幫扶、推薦。各地科技、財政、税務部門協同做好宣傳、動員、初審工作。科技、税務部門輔導企業做好研發費用的歸集,按要求設置研發費用輔助賬,並提醒和指導企業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税收優惠政策;強化部分技術領域的審核,對國家備案通過率較低行業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負面清單行業(傳統食品、廣告、傳媒、醫院、諮詢、工程建設、物流、批發、零售、租賃和商務服務等)重點把控;積極指導企業按要求完整的填寫相關信息和申報材料,“國網”和“省網”的申請材料兩者缺一不可,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兩個平台材料提交的,不予認定。五是全面實施企業誠信承諾制。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並作出信用承諾。
二、儘快開展培育企業調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企業名單(含重新申請認定企業名單),督促指導做好培育入庫工作。挖掘新的培育對象,組織申報企業參加我市組織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管理工作培訓。指導企業做好研發費用的歸集、按要求設置研發費用輔助賬,指導企業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税收優惠政策。
三、認真組織今年高企認定申報輔導工作。科技、税務行政管理部門指導服務企業分別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和“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台”填寫申請材料,並確保在確定時間內完成申請材料的提交。
時間安排
第一批:
企業網上申報:4月25日-5月28日
縣區初審推薦:5月31日-6月11日
設區市複審推薦:6月14日-6月18日
前置審(核)查:6月21日-6月25日
第二批:
企業網上申報:7月26日-8月27日
縣區初審推薦:8月30日-9月10日
設區市複審推薦:9月13日-9月17日
前置審(核)查:9月20日-9月24日
四、縣(區)、開發區灣裏管理局科技、税務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初審工作。市科技局、市税務局將聯合組織專家對縣區推薦企業在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台上提交的材料進行預評審。預評審時間:第一批為6月12日至6月14日,第二批為9月18日至9月20日。評審後將相關意見反饋至各縣(區)、開發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請在規定的時限內通知申報企業按照初審意見修改完善申報材料。市科技局、市税務局將通過複審的企業推薦給省高企辦參加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南昌經濟開發區內企業申報復審工作另行安排)
五、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科創券。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登錄南昌市科技創新平台()申請科創券,用於高企認定的技術資詢和專項審計工作。其中,技術諮詢可申請2萬元,專項審計可申請1萬元。具體申請事項可查看《南昌市2021年度“洪城科創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工作指引》(洪科字〔2021〕54號)。
六、進一步加強高新技術企業管理。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後,可以享受《南昌市高新技術企業量質“雙提升”行動方案》(洪府廳發〔2019〕71號)文件的相關支持政策,同時必須履行如下監督管理要求:
1.填報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年報:高新技術企業應當在認定後三年內,於每年5月31日前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管理網()完成發展年報的填報工作。
2.填報火炬計劃統計報表:高新技術企業應當在認定後三年內,於每年3月31日前登錄科技部火炬計劃信息系統()完成火炬計劃統計報表的填報工作。
3.填報企業年度研發情況報表:規模以上企業可登錄“統計聯網直報平台”(),填寫企業研發項目情況(107-1表)、企業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107-2表)。
對不履行上述監督管理要求的高新技術企業將做出如下處理:
1.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累計兩年未按照規定時限報送企業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南昌市上報省高新技術企業管理辦公室,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並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2.取消市科技局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
七、企業嚴格按照申報程序提交認定申請。申請認定企業提交認定申請的程序為:備案登記(企業提交備案材料至縣(區)、開發區、灣裏管理局科技、税務行政主管部門)——企業自我評價——網上註冊——準備並提交申請認定材料——提交申報材料——縣(區)、開發區、灣裏管理局科技、税務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市科技局、市税務局複審——推薦上報省高企認定辦。
八、申報受理部門及聯繫電話
南昌市科技局高新科 南昌市税務局所得税科
聯 系 人:王榮獻 聯 系 人:王宇欣
聯繫電話:0791-83884249 聯繫電話:0791-88533891
南昌市科技金融管理服務中心 聯 系 人:程文輝
聯繫電話:0791-88607671
郵 箱:
地 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新府路118號市政府大樓6115室
附件:江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開展
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科學技術局 國家税務總局南昌市税務局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江西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組織開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
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科技局、財政局、税務局,贛江新區創新發展局、財政金融局、税務局, 各國家級高新區科技局、財政局、税務局:
根據國家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等文件規定,我省今年將開展2批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在江西註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二)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滿需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申報條件
嚴格執行《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相關規定,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同時滿足高企認定八個條件。
三、申報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企業對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請按《認定辦法》、《工作指引》有關規定準備申請材料。
(二)“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台”註冊登記。未註冊的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台”(網址:,以下簡稱“國網”),進行註冊登記,審核通過後方可進行申報。原“國家高企工作網”註冊用户無需重新註冊,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碼登錄進行申報。
(三)“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台()”註冊登記(以下簡稱“省網”)。申報企業在“科技部服務平台”註冊填報後,需在省網註冊並登錄。已註冊企業無需重新註冊,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碼登錄。
(四)企業填寫、提交申請材料。企業必須在“國網”和“省網”分別填寫申請材料並提交,務必確保“國網”和“省網”所填資料數據一致。在省網填寫並提交申報材料前,請企業按實際情況準確選擇初審推薦單位、所在縣(區)、所在開發區、主管税務部門等必填信息,不在開發區內企業可不選。
(五)初審推薦。
1.各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和税務主管部門要通過現場考察、調閲相關資料等方式,參考《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附件2)審核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並分別在“省網”系統提交初審意見至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2.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贛江新區、國家級高新區科技部門會同設區市税務部門聯合開展複審,並分別在“省網”確認推薦。科技、税務部門要在初審推薦截止日期前提交加蓋公章的聯合推薦函和《推薦企業清單》至省高企認定工作辦公室。
(六)認定機構前置審(核)查。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職責委託專業審查機構對企業的知識產權、受委託的中介機構資質等資料進行核查,核查通過的企業進入專家評審環節。
(七)專家評審。省高企認定工作辦公室組織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
(八)公示、推薦報備和備案。在省科技廳官網上對通過專家評審的企業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向國家高企認定工作辦公室推薦報備。國家認定辦審核後,確定通過備案的高新技術企業名單。
三、有關注意事項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應遵循突出企業主體、鼓勵技術創新、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在認定工作中,各相關單位、各申報企業要明確以下事項:
(一)加強指導、幫扶、推薦。請各地科技、財政、税務部門協同做好宣傳、動員、初審工作。科技、税務部門輔導企業做好研發費用的歸集,按要求設置研發費用輔助賬,並提醒和指導企業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税收優惠政策;強化部分技術領域的審核,對國家備案通過率較低行業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負面清單行業(傳統食品、廣告、傳媒、醫院、諮詢、工程建設、物流、批發、零售、租賃和商務服務等)重點把控;積極指導企業按要求完整的填寫相關信息和申報材料,“國網”和“省網”的申請材料兩者缺一不可,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兩個平台材料提交的,不予認定。
(二)全面實施企業誠信承諾制。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並作出信用承諾(附件3)。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並查實,將按照《認定辦法》相關規定取消資格並列入不良信用記錄。中介機構須按要求如實出具審核(鑑證)報告並作出信用承諾(附件4)。若存在弄虛作假等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除將按《工作指引》要求,三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列入不良信用記錄以外,還將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和《涉税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加強核查力度。各地科技、税務部門要對照推薦要點,明確職責分工、核查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省高企認定辦將加大對申報材料中知識產權、財務等內容真實性的審查力度,發現造假、一票否決。
(四)我省高企認定管理機構從未指定或委託相關中介機構開展高企認定諮詢和服務,任何中介機構不得以省高企認定辦指定機構的名義開展中介服務。
(五)申請材料相關要求:
1.企業須對應《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四級目錄(例:一、電子信息/(一)軟件/1.基礎軟件/通用及專用數據庫管理系統)填報技術領域。
2.由於系統存儲原因,企業須在“省網”掃描上傳所有附件材料;在“國網”只須掃描上傳主要附件材料。
(六)省高企認定辦不收取書面申請材料。
(七)時間安排
第一批:
企業網上申報:4月25日-5月28日
縣區初審推薦:5月31日-6月11日
設區市複審推薦:6月14日-6月18日
前置審(核)查:6月21日-6月25日
第二批:
企業網上申報:7月26日-8月27日;
縣區初審推薦:8月30日-9月10日
設區市複審推薦:9月13日-9月17日
前置審(核)查:9月20日-9月24日
四、其他
(一)省高企認定辦地址和聯繫人
省科技廳高新處813室
省科技廳聯繫人:熊劍波 張緒波
聯繫電話:0791-86265355/86253496
(二)省税務局聯繫人
聯繫人:企業所得税處 李麗萍
聯繫電話:0791-86221915
(三)“江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平台”技術支持
單 位:江西微博科技有限公司
聯 系 人: 金俊峯 劉聰
聯繫電話:0791-88302858
附件:1.推薦企業名單彙總表
2.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
3.企業信用承諾書
4.中介機構聲明
江西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推薦企業名單彙總表
推薦單位(蓋章):
序號 | 企業名稱 | 納税人識別號 | 技術領域 | 企業 註冊地 | 所在開發區名稱 | 是否重新認定 | 主管科技部門 | 企業所得税主管税務機關 |
備註 | 1. 不在開發區內的,所在開發區名稱一欄不填; 2. 推薦蓋章分為3類:1.設區市或贛江新區科技部門會同設區市税務部門推薦並蓋章;2.省直管縣(市)科技部門會同所在縣(市)税務局、所在縣(市)税務局推薦並蓋章;3.國家高新區科技部門會同區內税務部門、設區市税務部門推薦並蓋章。 |
附件2
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
序號 | 審核要點 | 工作分工 |
1 | 企業申請認定時須註冊成立一年以上。 | 科技部門 |
2 | 企業是否為居民企業 | 税務部門 |
3 | 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併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 科技部門 |
4 | 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 科技部門 |
5 | 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 科技部門 |
6 | 企業填報的企業所得税主管税務機關信息 | 税務部門 |
7 | 企業申報材料中(包括提交的三個年度企業所得税年度納税申報表)中營業收入、收入總額、不徵税收入、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數據是否與金税三期徵管系統最新數據一致 | 税務部門 |
8 | 企業是否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歸集研發費用,設置專用研發費用輔助賬目,提供相關憑證及明細表並進行核算。企業申報表中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相關數據 | 税務部門 |
9 | 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 科技部門 |
附件3
企業信用承諾書
本企業瞭解《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關於組織申報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的通知》相關規定和要求,現作出承諾如下:
1.本企業提交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內容準確、真實、合法、有效、完整,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關於組織開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
2.本企業在“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台”填寫上傳的申報材料、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寫上傳的申報材料以及本企業留存的高新技術企業紙質申報材料內容均完全一致。
本企業願為上述承諾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申報企業(公章):
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4
中介機構聲明
本機構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規定的中介機構條件,提供給企業用於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資質證明材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完整,本機構願為此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