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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學校最新管理規章制度模板4篇 創新規章制度模板:培訓學校管理最新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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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培訓學校日益壯大,為了更好地推動教育事業的發展,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規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本文將為大家介紹一份最新的培訓學校管理規章制度模板,該模板涵蓋了培訓學校運營管理的方方面面,旨在幫助學校規範管理、提升辦學質量。

培訓學校最新管理規章制度模板4篇 創新規章制度模板:培訓學校管理最新策略

第1篇

一、太原市迎澤區培訓學校資產是指學校所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1、流動資產是可在一年以內變現耗用的資產,如現金及各種存款、應收或暫付款、庫存(為開展教學和其他活動中耗用而儲存的材料、消耗品、低值易耗品)。

2、固定資產指一般設備單位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量未達到規定價值,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3、資產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學校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權、聲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二、建立和健全財產總帳以及各分類帳,由會計統管。對購入、調入、報廢的財產要及時登記入帳。

三、設專職財產管理員,負責財產保管工作。對流動資產要登記入庫,建立帳目,定期盤點,做到總帳和分類帳相符,帳物相符。四、財產要經常清理,編排記碼,每年清倉查庫,核實一次,核查後彙總情況,如實上報。

五、凡是教學設備、辦公設施等學校固定資產,應記入固定資產的明細帳,其它低值易耗物品,應記日常收發登記帳。六、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要經校長批准後核銷。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記入賬內。對固定資產也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盤盈、盤虧應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七、財產管理員要保管好學校財產,不得丟失或損壞。如發現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要追究責任,並酌情賠償。

八、師生員工都有責任愛護公共財產,制止破壞學校公共財產的行為,損壞公物的要賠償。

九、領用或借用公物,要按制度要求,需經主管領導同意,並辦理領用、借用登記手續。不經主管同意,未辦理登記手續,一概不得隨意動用。

十、學校一切財物只能用於辦學。私人、私事不得動用學校財物,如有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十一、對財產正常的自然損壞或調出,應按規定報廢或註銷。報廢和註銷也需由財產管理員寫明物品名稱、數量、損壞情況、原因、報損的意見,並經主管領導批准。

十二、認真貫徹治安、消防管理規定,配備安全防範設施,強化嚴格管理,預防失火和失盜。

(一)為規範學校的財務會計行為,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提高學校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學校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二)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和量入為出的原則,努力保證學校發展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三)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四)實行預算管理,每年初,財會人員根據學校年度工作計劃,編制年度財務預算,根據年度預算,做好季度、月份的實際用款計劃。

(五)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按照在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的.並公示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使用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票據的購買、使用、保管、核銷由會計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六)一切財務開支,嚴格執行國家和本校制定的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開支範圍和標準,並從嚴掌握。在保證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精打細算,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堅持勤儉辦學。會計對開支的票據要認真審核,及時記帳;發現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憑證要按規定彙總裝訂,妥善保管。

(七)財會人員要每個月對帳一次,進行結帳和報表工作,並按要求報告財務主管及校長。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負責製作財務會計報告,經財務主管及校長同意後委託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審計。

(八)一切計劃內開支,如:工資、福利費、酬金、教學費、辦公費、管理費及其他必需的開支款項,必須由財務主管批准支付。計劃外及臨時性開支,100元以內的由財務主管批准支付;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內的,由財務主管請示學校主管領導批准支付;1000元以上的,由學校理事會研究同意後,經校長批准方準支付。

(九)財務人員自覺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堅持審批制度和有關手續。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任何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財務人員不遵守財務制度,隨意報銷,將被追究責任。(十)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指應繳税金和按國家有關規定上繳的款項及銀行貸款等。財務部門應根據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十一)學校領導,特別是財務主管,必須以身作則,嚴格執行國家和學校的各項財務制度。如有違反制度和失職行為,也要追究責任並從嚴處罰。

(十二)財會人員要當好領導參謀,協助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財務制度,並做好羣眾工作,經常開展勤儉辦學和愛護公物的宣傳教育。

(十三)學校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並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財務人員離任審計制。財務管理要充分發揮羣眾監督作用,實行民主理財,財務公開。要主動徵求羣眾意見,積極採納合理化建議。

(十五)財會人員要認真學習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法規、制度、財會工作條例、財會人員條例等文件,加強遵紀守法的自覺性。財務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十六)時刻提高警惕,做好財務工作的安全保衞和保密_。

培訓學校最新管理規章制度模板4篇 創新規章制度模板:培訓學校管理最新策略 第2張

第2篇

為了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範學校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學校教學活動及其他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促進學校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第二條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具體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立財務室。財務室配置會計一名,出納一名。會計、出納必須由品行端正,業務能力強,並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

第三條學校所有人員都必須遵守學校的財務制度和財務紀律,任何人都不得違反。對違反學校財務制度的人員,一經發現,必須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條嚴格開支審批制度。堅持“用錢大家議,審批一支筆”的原則。學校重大開支須經董事會集體討論決定。學校所有開支、借支都必須經分管財務工作的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進行。任何人不得違反規定,亂開支,亂借支。學校所有開支、借支必須手續完備,按正常程序進行。所有報銷憑證,必須真實可靠,有經辦人、證明人簽字,並經分管財務的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報銷。所有開支必須在一週內履行完報銷手續,不得拖延。任何人不得虛列虛報任何支出。

第五條學校的經費支出要以教學為中心。根據“確保必需、突出重點、效率優先”的原則安排各項支出。要嚴格支出管理,優化支出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六條加強收入管理,確保應當收取的各項收入足額收取。要按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財務賬户,統一核算,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隱匿、截留任何收入。學校的任何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均需董事會集體討論決定,任何人均不得亂收費,也不得私自表態減免學費。

第七條學校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按照《會計法》的有關規定,認真搞好日常會計核算和監督工作。要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和編報各項財務報告,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帳表相符、帳物(錢)相符。及時清理往來款項,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要按照有關規定,保存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檔案資料。會計人員調離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按要求予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報表,負責税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税務等政府部門規定的工作

3、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存、備份工作。做好學生交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1、嚴格執行國家關於現金管理制度,做好現金、支票的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並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安全。

4、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錢)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分管財務的領導。

5、做好招生收費的統計、複核、檢查與對賬的`工作。

1、資產是置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學校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款、暫付款、借款等。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2、為加強流動資產管理,財務部門應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監督制度。對應收款和暫付款應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程序批准後核銷。

3、財務部門應當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登記造冊。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

第3篇

第1條:為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閒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__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採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狀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税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範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税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並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帶給反映學校經營狀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並就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並就月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係,做好服務工作,用心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佈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税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係。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範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並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狀況、税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複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狀況的諮詢;

4、瞭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狀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並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税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税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並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務必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並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務必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務必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狀況,務必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8、招生收費的統計、複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餘”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並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狀況,批准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於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准,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狀況,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准後,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准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准的預算資金範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狀況,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覆,重複前款相關程序。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准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務必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務必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貼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務必全部納入學校賬户,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於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並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一交到財務部。

4、對於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務必事先徵得財務部的同意,並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取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於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准同意後,按批准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准、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1、老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摺/銀行轉賬)——》財務彙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並報總務一份——》總務製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摺/銀行轉賬)——》總務製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彙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核彙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並上交財務。

1、財務部於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製定價目表,置於校內網,以供查閲。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帶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於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後,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狀況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狀況作為當月績效考核資料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狀況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老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並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兑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務必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並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准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准後,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1條:年度淨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後的餘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餘部分併入學校結餘。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學校應當從年度淨收益中,按不低於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於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於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於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於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於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後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並報董事會批准後實施。剩餘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定程序批准後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校董事會批准。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帶給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30條: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31條: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校理解委託代為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為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餘。

第32條: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33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或校董事會決議等,學校發生劃轉撤併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34條: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並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35條:學校的財務清算結束後,經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審核批准後,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36條: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校董事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帶給財務報告。

第37條: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狀況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狀況説明書

財務狀況説明書,主要説明學校收入及支出、年度淨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説明的其他事項。

第38條: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業務主管部門及校董事會的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資料包括學校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佔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校能夠根據本校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狀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39條: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是學校經營活動過程中構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文件等。

一、會計檔案的資料,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校章程、合同、協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資料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1、學校財務部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校會計檔案;2、對於會計檔案的歸檔務必製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閲人員務必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職責;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為15年;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為15年;3、會計賬簿為15年;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為15年;5、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為25年;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為永久保存;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為25年;8、合同、章程、協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為公司存續期。

第40條: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為持續財務工作的連續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並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金、支票、發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移交人的工作為止。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性地開展為止;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核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

四、監交人的職責1、協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2、透過交接工作,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職責1、監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由監交人負責;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職責,接交人對接管後的工作承擔職責;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後果,由移交人負責;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由接交人負責;六、移交工作的監交人員1、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財務主任監交;2、財務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級領導指定授權人監交。

第42條:本制度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學校財務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第4篇

01、以學校利益為出發點,助實現銷售目標為中心任務。

02、誠實守信、品德高尚、勤奮努力、團隊精神、開拓創新。

為了加管理力度,保證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完善市場部內部管理制度的規範化,使制度更加明朗化,特制定以下條例,以此來約束並提醒全體員工自覺遵守。

01、遵守執行學校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熱愛學校、團結互助;

02、服從學校管理,高效率地完成學校交辦的各項日常工作及任務;

08、在完成當天工作後需填寫工作日清表,並交部門經理審批;

09、代表學校對外接洽工作事務時,需前期確認聯絡好、守時並保持良好的形象;

10、市場部人員必須對學校負責,嚴守學校商業機密,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11、市場部人員每月進行一次書面總結,將該月業務進展情況及合理化建議上報學校,並交檔案管理人員存檔。

12、出差人員應每日應與學校保持聯繫1-2次,彙報業務進程。

13、打電話時要使用普通話,用語禮貌、得體。不得因私事撥打長途,不得撥打信息台等無聊電話。

14、市場部人員有加盟、轉正、內部調整、離職、開除、辭退等變動時,須經市場經理及校長簽字後方可。

02、建立和完善營銷信息收集、處理、交流及保密系統。

04、對競爭學校的信息、規模、手段等收集、整理和分析。

06、做出銷售預測,提出未來市場的分析、發展方向和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