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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疫情期間應急預案範文簡短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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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應急預案適用於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關於疫情期間應急預案範文簡短2021相關參考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參閲。

關於疫情期間應急預案範文簡短2021
 
  關於疫情期間應急預案1
 
  為有效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阿壩州教育局完善工作預案,健全制度機制,全面抓好全州教育系統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進一步抓好防控。
 
  要求全州各級各類學校不得早於2月17日前開學,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調整開學時間後,涉及到教學計劃的實施,可統籌調整雙休、暑假時間,合理安排教育教學任務。疫情響應未解除前,各級各類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嚴禁開展現場教育教學和實踐培訓等各類活動,不得組織補課、答疑、輔導等各類聚集性活動。
 
  二是進一步細化預案。
 
  明確要求全州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格落實學校傳染病防控措施,堅持分層分級分類分散加強防範,強化因地因校綜合施策,進一步細化優化防控預案,做到“一地一策、一校一策”,確保工作預案有針對性、時效性。
 
  三是進一步摸清實情。
 
  明確要求全州各級各類學校要全面覆蓋、無遺漏、精準掌握疫情防控重點地區的教職員工、學生分佈情況,精準瞭解防控重點地區的教職員工、學生在校內各年級、各班級分佈情況,精準掌握疫情防控重點地區的每個教職員工、學生返校前14天的身體健康狀況。
 
關於疫情期間應急預案2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疫情防控的有關工作部署,維護廣大人民羣眾身體健康,現就做好近期全市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暫停任何形式的線下培訓活動。
 
  各區要督促轄區內所有校外培訓機構,嚴格落實《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加強公共場所管理的通告》有關要求,在未接到恢復線下培訓活動通知之前,暫停開展任何形式的線下培訓活動。各區要充分發揮校外培訓機構治理聯席會議的協調作用,強化部門聯動,加強“網格化”排查和聯合督查巡查,確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實到位。
 
  二、督促校外培訓機構落實防疫主體責任。
 
  要求所有校外培訓機構:一是對機構所有教職員工逐人摸排,掌握春節假期行程,登記備案;二是對與疫區或確診病人接觸過的疑似人員要加強管控,並及時向機構所在街道、衞健、疾控、教育部門報告;三是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配備必要防控設備和防控手段,熟悉突發事件處置流程;四是妥善調整培訓計劃,並做好家長、學員解釋工作,取得理解、配合與支持。2月2日前,各區要對轄區內“有證有照”機構進行一次全員自查排查。在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前,有重點、有批次地持續開展壓茬式排查,確保安全穩定。
 
  三、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各區要嚴格執行“日零報告”制度,每日16點前向市教育局上報《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零報告表》,如出現緊急情況,隨時一事一報;要按照省建立健全四級聯動機制的要求,明確本級和各機構的安全防疫聯絡員,確保信息暢通;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輿論監督。對頂風違規的機構,一經查實,要採取綜合執法,從嚴從速進行查處。
 
  關於疫情期間應急預案3
 
  (一)建立疫情信息報告制度。
 
  一旦出現疫情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分行辦公室,並由分行辦公室向分行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報告。
 
  (二)加強對密切接觸者管理。
 
  分行員工或共同生活的人員出現病例後,分行相關部室要積極配合衞生健康部門開展疫情處置,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開展排查,嚴格按照疾控機構的要求,服從疾控機構的管理,對所有密切接觸者實施集中隔離觀察。醫學觀察期限14天。每天2次報告體温和其他健康情況。
 
  (三)加強病例疫點消毒管理。
 
  在疾控部門指導下,做好病例辦公場所等疫點的終末消毒,對所有密切接觸者進行集中隔離消毒。具體消毒辦法按照省衞生健康委印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終末消毒技術指南(試行)》執行。
 
  另外,嚴格執行當地疫情涉及範圍、發展趨勢作出的決定,按照當地疾控機構要求,必要時需採取臨時暫停辦公等措施。
 
  關於疫情期間應急預案4
 
  20XX年X月X日,青島市教育局根據山東省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部署要求,現就進一步做好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禁培訓機構開展線下培訓活動。
 
  普通中國小、幼兒園開學前,要嚴禁各類培訓機構開展任何形式的線下培訓活動,涉及與培訓機構有關的所有聚集性活動一律停止。
 
  二、保障教職工合法權益。
 
  認真落實《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延遲省內企業復工的緊急通知》中“省內各類企業不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的要求,切實保障培訓機構教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三、做好培訓計劃調整。
 
  培訓機構線下課程培訓延遲至疫情結束後實施或開發線上同步教學課程,同時做好學生和家長的解釋工作,妥善處理好課程調整及退費等事宜。
 
  四、強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措施。
 
  培訓機構要嚴格執行各級黨委、政府的防疫要求,全面摸排教職工狀況,按規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預案,細化防控措施,抓好責任落實。
 
  五、壓實監管責任。
 
  要深刻認識疫情防控工作的複雜性和嚴峻性,強化督導檢查,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疫情聯防聯控,形成有效的協同應對處置機制,快速果斷處置培訓機構出現的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