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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安全責任書6篇 國小生安全意識提升:簽訂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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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安全責任書6篇 國小生安全意識提升:簽訂安全責任書

第1篇

尊敬的家長:生命屬於我們每一個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讓他們輕鬆愉快的學習和鍛鍊;健康快樂的成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這不僅是孩子的願望,也是我們共同的心聲。學生安全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是學校、社會和家庭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確保無重大事故發生,是學校、家長特別是學生本人的責任和義務。為此,特制訂學生安全“五禁、五不準”,以規範學生行為,加強安全防範,並以責任書形式簽訂,供各方遵照執行。

1、禁止在樓道起鬨、打鬧、追逐、坐在陽台、圍攔上等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行為。

2、禁止到網吧、歌廳、遊戲室、錄像廳等營業性場所參與任何活動。

4、禁止攜帶管制刀具、拉幫結夥、滋事、打架鬥毆、偷盜及曠課和迷戀網絡遊戲;

5、禁止往樓下扔雜物、倒水、擲球、雨傘、書本等物品,以免傷着他人。

6、不準翻越圍牆及攀爬其它高危設施或進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損壞樹木;

7、不準向學校、老師隱瞞既往病史或身帶嚴重疾患參加不宜參加的活動;

8、放學後必須立即回家,不準在路上逗留、追逐車輛、私自結夥到河裏、水塘、水庫等游泳、抓魚等。

9、不準在學校園內及公路上學騎自行車和搭乘“三無”車輛(無車牌、無行駛證、無養路費)。出行要遵守交通規則,保證安全。

10、不準購買飲用過期變質的飲料、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一)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老師負責關注本班學生的日常行為,發現違反“五禁止、五不準”苗頭,及時提醒和教育,督促學生改正。若因疏於管理,發現不良苗頭未及時指出糾正和報告,而導致安全事故的,按學校相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二)學生家長負有監護人責任,要經常用口頭、書信、電話等形式,告誡和叮囑學生務必遵守“五禁、五不準”。學生本人要自覺接受教育,服從管理,切實規範自身行為,嚴格遵守“五禁、五不準”。若因家長忽視監護,學生本人不聽教育,而違反“五禁、五不準”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假期責任:學生節假日和寒暑假在家期間,若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上學或放學放假回家途中,若不按照學校的統一安排,違反“五禁止、五不準”中的第2、6、8、9、10條,導致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依照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實施救援。

(2)依據國家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二)本責任書,由學生本人、班主任老師簽字,學生必須交家長簽字後交學校保存。

(三)責任書有效時間為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7月5日。

國小安全責任書6篇 國小生安全意識提升:簽訂安全責任書 第2張

第2篇

為了保證自己有一個健康的身體,能夠安心的學習,少讓老師和家長操心,我堅決做到以下幾點:

12、 正確使用剪刀、圓規、鉛筆、鋼筆等學習用具,避免傷害別人。

17、 飯前便後要洗手,不喝生水,不吃腐爛變質食品。

21、 不跟陌生人走,不接受陌生人的禮物,在校期間沒有老師允許不得離開校園。

23、 加強體育鍛煉,不與傳染病接近,積極參加預防。

24、 維護校園文明,確保校內外安全,做文明的國小生。

第3篇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是民族的希望,然而,每年都有許多天真活潑的少年兒童被溺水、車禍、觸電等意外事故奪去本該絢爛多彩的生命。為了您的孩子能健康茁壯的成長,希望您們能教育孩子增強安全意識和法規意識,提高學生的自理、自護、自律能力。

1、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放學排路隊回家,不跟陌生人走。

2、教育學生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學,放學後直接回家,不在路上玩耍。

3、回家時發現有陌生人尾隨,不要自己開門回家,應先去鄰居家,或等家長回來,再開門。學生上街,應有家長陪同,教育學生在街上不和陌生人過密交往。未經家長許可,學生一律不得夜不歸宿。

4、炎熱的夏季,不到溝、塘、河邊游泳,去游泳館游泳,必須有家長陪伴。

5、外出時,遵守交通法規,嚴守交通信號,聽從交通民警指揮。未滿十二週歲的少年兒童不得騎自行車上學、上街。

6、教育學生不玩危險的玩具(比如仿真玩具槍等),不做危險的遊戲(比如拿着棍棒追跑打鬧)。

7、注意夏季飲食衞生,不購買不潔食品,生吃瓜果要洗淨,飯前便後要洗手,謹防食物中毒。

8、雷雨天儘量不外出,要關掉家中所有電器的電源;出門在外要注意:不在大樹下避雨,不觸摸電線杆及固定電線杆的金屬纖索。

家長朋友們,您現在的付出,將換來孩子終生的幸福。

第4篇

為了保證學生在春季中的人身安全,望家長同志協助學校教育好學生。請嚴格要求學生並做到如下幾點:

1、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要在公路上跑鬧、玩耍,不隨意橫穿馬路;嚴禁不滿12週歲的學生騎自行車;嚴禁學生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嚴禁坐超載車輛。

2、教育學生不到水庫、河、塘等危險的地方玩耍、滑冰,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3、注意不要讓學生在家中或户外玩火;禁止學生玩各種具有危險性的刀、槍等玩具,以防造成學生的傷害事故。

4、教育學生要注意飲食安全和傳染病預防。要督促學生加強鍛鍊,增強機體的免疫力和抵抗力。

5、重視提高學生防拐騙、防綁架、防敲詐、防盜的意識,教育學生未經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靜小路,不隨便搭乘便車,不隨便與陌生人交往。

6、要注意家中用電線路安全,消除一切用電不安全隱患。

7、教育學生堅決不進營業性網吧、遊戲廳、錄像室、枱球室。嚴格禁止學生玩遊戲機、看不健康書刊或錄像。

8、學生要按學校規定和要求做到按時到校,即上午7:30到校,下午1:30到校。一律不準提前到校。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如果因學生不遵守學校規定而引發的安全事故,家長將承擔全部責任。

第5篇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與教師無關。(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 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課間、午休除外。),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 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1、學校應加強食品衞生安全教育,不準學生買其它食品食用,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學生中餐由學校統一免費提供,學校供餐食品學生必須一次用完,不能帶出學校或自由留取,若因違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方自己負責。

22、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3、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20xx年元月20日終止(由學校保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 學生家長: 班主任: 學生姓名:

第6篇

為更進一步增強學生及家長的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到校,安全回家,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和貴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要求家長經常給孩子傳授安全防範意識的知識,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安全責任重於一切,提高防範意識。

二、學生全天的到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接送,路上的安全責任和學校無關。

三、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説明事由,班主任批准後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四、由於我校寄宿學生較多,必須開設晚間活動,活動期間由學校負責安排和管理。走讀生如果參加晚間活動,必須同意以下幾點後才接納:

4、學生和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在本責任書上簽字,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