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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交通安全的責任書8篇 學校交通安全:確保孩子平安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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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探討學校交通安全的責任書。藉助此文,我們將深入探討學校作為承擔交通安全重要職責的地方,在保障學生安全出行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該責任書將明確學校在交通安全教育、設施管理、監督等方面的責任,並對雙方的權益提供保障。通過此文,我們希望提高學校與家長、社會合作夥伴之間的協調與合作,共同構建安全有序的校園交通環境。

學校交通安全的責任書8篇 學校交通安全:確保孩子平安歸家

第1篇

為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學生交通安全,制定學校與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學生家長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違反責任自負。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學生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學生家長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黑校車”來接送學生上學、下學。

4、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學生的'車輛。

5、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6、家長要護送低年級學生和幼兒上學、下學並做好與學校、幼兒園的交接工作。

8、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園和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校交通安全的責任書8篇 學校交通安全:確保孩子平安歸家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未成年人管理辦法》和《嵩明縣校園安全管理辦法》及《新春邑國小安全責任書》。你的孩子在或未在學校住校。上下學需要家長親自來接送。為了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規範學生接送人員出、入學校,特簽訂本責任書。

1、家長要遵守學校各項制度,熟悉學校作息時間,按時送孩子上學,按時接孩子回家,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照顧好孩子上下學途中安全,培養孩子良好習慣。

2、為保證安全,非直系親屬來接孩子需要家長提前通知班主任。

3、家長在學校大門外接送孩子,轎車或者三輪車等停在公路旁,不得進入校園。若有事需提前,經門衞、安保人員同意並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辦完事情,告知門衞後儘快離開學校。

4、委託來接送孩子的人,應年滿十八週歲以上,且要提前告訴老師。

5、家長要尊重、理解和支持學校門衞、安保人員的工作,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學校制度,積極配合門衞人員維持好上下學校門口秩序,做文明家長。

6、為安全起見,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校,孩子來校時家長應檢查孩子的口袋,如有發現危險物品(如小刀、藥片、鐵釘、小顆粒物等)應立即取出,並及時對孩子進行教育。

7、家長如有事將孩子帶出學校,必須經過班主任及有關人員同意簽字或者《出門條》,經過門衞登記後方可離校。

8、由於種種原因或藉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學的,孩子在上、放學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孩子監護人承擔一切責任。

第3篇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給孩子講解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配合交警部門對運載學生的車輛情況進行查驗,及時發現並制止超員、超速等重大違法行為的發生。

3.放學後,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學生自行回家。

1.保證不讓孩子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下學。

2.對自發組織合夥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平時學生上下學要有人按時接送,雨、雪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下學。

5.教育孩子放學後按時回家,離學校較遠的,家長或監護人必須按時接送,凡在上、下學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長自行負責。

1.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7.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車。

"生命是寶貴的,因為它屬於我們每個人只有一次。"為了保證您的子女在上下學途中的交通安全,請你們認真履行以下事項:

3.不要乘坐三輪車等非載人交通工具及車況很差的客車。

6.家長合租車輛接送車輛時,家長要和司機簽訂協議。

如果因家長未能履行以上協議,導致您的子女上、下學發生意外情況,責任自負。

第4篇

為了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家校聯手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養成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習慣,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責任書。學校在加強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時,希望家長能配合學校做好以下各方面的安全教育。

1、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家長保證孩子上下學乘坐車輛的安全。不包、租車上下學,不要乘坐“三無”車輛(無牌、無證、無保險),不要乘坐“三超”車輛(超速、超載、超員),不要乘坐“三違”車輛(違法行車,摩托車、農用車載人,有危險品車輛載人,報廢車輛),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家長接送學生的`車輛嚴禁在校門口亂停亂放,應遠離校門接送,不阻塞學生行走通道,保證學生路隊暢通。

8、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家校距離一般不遠,因此學生一律不準騎車入學。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車。

10、學校地處s308線旁,車輛多、車速快,學生要格外注意上下學交通安全。

家長教育學生按時上下學,養成放學及時回家的習慣,不要在回家途中玩耍,確保上下學交通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

第5篇

確保學生上學、放學乘車安全,是家庭、社會和學校的共同責任。為了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特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是學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責任人。要對學生的交通安全高度重視,要經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時時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範意識,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等方面的教育工作,與學校、社會共同構築起交通安全管理網絡,確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二、學生本人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自覺遵守乘車紀律,時時注意交通安全。要聽從家長的教育,接受學校的教育,服從交警(或乘務員)的管理。交通安全要時刻銘記在心、體現在行,來去平安。

三、任何學生堅決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不搭乘三輪車、農用車、電動車等非營運車輛。凡學校教育不聽,仍繼續乘坐,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本人自負。

四、政府、學校要加大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力度。要利用班隊會、黑板報等各種形式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警示教育,教育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

以上需各方面通力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以保證學生的交通安全。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政府)、學生家長各一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學生畢業(或肄業)。

第6篇

為貫徹落實省、州、縣關於預防各種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整治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機動車輛非法營運、載客的相關文件精神,堅持“安全第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預防和減少各種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保護國家和人民財產安全,培養師生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推動學校各項教育活動的健康發展,特與全校教職工簽訂該責任書。內容如下:

1、全校教工要認真學習省、州、縣、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會議精神,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車安全規定,提高認識,增強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責任感,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加強防範。

2、學校教師應以保護學生的安全為己任。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護教育,多種形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學生時刻注意交通安全,上學、放學回家不得在路上追逐、玩耍、橫穿公路,不追車、不爬車。

3、培養師生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一切隱患。全校教工及全體學生不乘坐無牌、無證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

4、持有機動車輛的教師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管理,文明行車,及時排除事故隱患,杜絕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5、持有機動車輛的教師自覺消除無證駕駛、酒後駕駛、醉酒駕駛、違反規定利用自家車從事非法運營、及超載拉客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一經公安交警部門查處,學校將從嚴處罰。

6、嚴禁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資格的人駕駛,一經查處,追究相關人的責任。

7、嚴禁教職工利用學校食堂生活用車進行營運、載客等活動。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決不辜息。

8、加大安全工作的懲處力度,凡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力度不大,且有事故發生的班級,班級評優一票否決,該班任課教師、班主任不得評優,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失誤且造成損失的,要視其情況扣除個人獎金和津貼,並根據上級相關法規追究責任並進行處理。

第7篇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1、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2、在上學和放學時,派值班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

3、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三無車)。

4、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繫,瞭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學生。

2、教育並保證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3、認真學習和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文明騎車,在校園內推行,在校園外做到靠路右邊行駛,不走路中間,不單手騎車或大撒把,拐彎要伸手示意,不闖紅燈。

4、學生家長經常與學校取得聯繫,瞭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經常教育學生負責放學回家及節假日期間對學生的教育管理。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共同負責學生的.交通安全,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放學時車輛違規裝載學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第8篇

為了加強學生春遊公交車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乘坐學生公交車的交通安全,學校與公交公司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如下:

1、組織學校所屬學生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規。

2、經常利用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3、每車配備隨車教師,教育學生乘車時不在車內打鬧,不隨意走動,身體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車外。

1、選派優秀司機作為學生春遊駕駛員,並經常對司機進行交通法律法規教育。

2、按規定時間、規定路線行駛,不能隨意更改路線,不超員駕駛。

3、中速行駛,安全禮讓,確保乘車學生安全。如發生乘車學生意外事故由公交公司負責。

4、駕駛員駕齡不滿五年的、在一年審週期內滿12分的、有酒後駕車違章記錄的.、本年度發生過負有同等以上責任的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的、外地駕駛員,我單位不聘為學生春遊駕駛員。

5、加強車輛的日常保養,確保各種安全設施有效。按規定參加檢驗,杜絕開報廢車上路。

本交通安全責任書有效期至學校不再租用公交公司車輛為學生春遊車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