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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諮詢服務書面合同書怎麼寫9篇 "書寫完美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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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諮詢服務書面合同書是指雙方就信息諮詢服務的內容、價格、交付時間等事項達成一致並書面確認的協議。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該合同書的書寫要點和注意事項。

信息諮詢服務書面合同書怎麼寫9篇

第1篇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乙方為甲方提供就下列項目的信息諮詢服務:對甲方所銷售產品進行市場細分與目標市場的選擇等。

1、 以上服務項目收費共計人民幣 31800 ,簽約後預付全部費用的70%,為人民幣 31800 ,在項目完成時一次性支付剩餘費用。

2、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一個月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1、 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 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2、 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 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2、 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信息諮詢服務書面合同書怎麼寫9篇

第2篇

鑑於甲方(委託方)擬就在中西部設立技術先進型企業項目向乙方(受託方)諮詢,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1.2諮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並提供總結性報告。

1.3諮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項目情況。

2.1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年4月20日至______________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3.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乙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3.3提供給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3.4為乙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第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4.1對技術項目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項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甲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第3篇

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運人作為包機人指定的包機及相關服務的承接單位,為包機人提供有償的包機及相關服務。雙方應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在同等條件下,承運人應優先為包機人提供服務。

第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確認的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條 包機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向承運人支付包機預存款人民幣 萬元(人民幣大寫 圓整)。逾期未完成付款,則視為包機人違約,合同終止。

第四條 使用美金支付預存款的客户,按合同生效之日固定匯率進行人民幣換算。直至合同終止之日,根據餘款結算方式(詳見附件二)完成結算後,以合同生效之日固定匯率換算回美金,退還客户。

第五條 包機人在合同到期時,未能使用完的預存款,按承運人餘款結算方式中的餘款結算方法結算。

第六條 包機人預定飛行時,需另行與承運人簽訂預存款大客户包機服務對賬單,執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服務內容和價格原則。包機款根據每次飛行的包機對賬單在包機人支付的預存款中扣除。預存款大客户包機服務對賬單及其傳真件具備與本合同相同之法律效力。

第七條 客户每次飛行前,需保證其預存款餘額足夠支付該次飛行的包機款。如不足,需先續存預存款,不允許欠款飛行。

第八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客户可續存預存款,續存不限定金額。續存後,客户仍享受原合同中籤訂的優惠條款。當客户預存款餘額為零或欠款時,客户需在10個工作日內續存預存款,以保證預存款大於零,否則該大客户合同自動終止。

包機收費由飛行小時費、常規附加費、特殊附加費構成:

(1) 任務小時費和調機小時費:承運人按雙方約定優惠價格為包機人提供包機服務(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三);

(2) 包機人合同有效期內,如承運人新增機型,則包機人按承運人新機型對應價格政策計價;

(3) 包機人合同有效期內,因承運人下調其價格,使包機人享受的大客户價格高於承運人對應的適時大客户價格時,則包機人可使用承運人對應的大客户價格計價;如承運人上調其大客户價格,則包機人享受的優惠價格不變;

(4) 包機人合同有效期內,如承運人增加各機型基地設置,則包機人可按照承運人適時的基地計價;如承運人減少各機型基地設置,則包機人享有的基地數量保持不變。

航段變更費、時刻變更費、額外機組費、加急費、特殊機場費,根據包機人實際發生費用情況收取。

如通訊費、除冰費、機庫使用費、特殊餐食費、氧氣瓶費用等,根據包機人實際發生費用情況收取。

第十條 包機人與承運人簽訂包機合同後,可享受承運人提供的標準服務;如包機人需承運人提供額外服務,則包機人應根據實際發生費用向承運人付費(詳見規定)。

第十一條 包機人在預定包機時應遵守民航及空管單位的相關規定,以及各國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詳見規定)。

第十二條 包機人在預定國際包機時,應符合對應航線的申請時限規定,如不符合航線申請時限而包機人堅持申請,應先簽訂並履行國際航線申請協議(詳見規定)。

第十三條 雙方指定責任人負責處理由包機產生的相關事宜,原則上僅由雙方指定的責任人就包機相關事宜進行聯絡。

第十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合同條款不得變更。

第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其中一方要求中止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出現以下情形時,任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提出合同解除一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 包機人或承運人將本合同涉及的服務、價格、旅客資料或其他內容向外泄漏;

(三) 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或民航有關政策調整,或發生其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雙方不能就合同變更取得一致意見,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實際履行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民航有關政策;

第十七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在承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合同中未涉及的條款以《包機運輸規定-smd-p-20xx03-00001》(以下簡稱規定)中規定的內容為準,《規定》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其原件或傳真件與本合同內容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及《規定》未提及的其它事項,按國家與民航有關法律法規辦理,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或因此合同產生爭議的,在承運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因包機人原因造成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承運人免責。

第二十條 承運人免費贈送包機乘客每人每航段價值人民幣200萬元的保險(詳見規定)。若包機人提出額外增加保險額度,承運人可協助辦理,但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包機人自行承擔。

包機方需在航班起飛前1個工作日16:00之前,按承運方及保險公司要求,提供旅客詳細信息,以便承運方為包機旅客申請辦理保險。如因包機方逾期未提供旅客詳細信息或起飛前增加或者變更旅客名單,承運方將不承諾提供免費贈送保險,且由此產生的不利法律後果,由包機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乘機人出入境攜帶行李物品應嚴格遵照相關法律規定,尤其是進境時應嚴格遵守海關驗放標準,詳細內容請參照《規定》第十七章第九十七條。

第二十三條 包機人在使用包機服務時,應遵守相應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及相應機場的規定,由於包機人或旅客違反上述法律法規造成的不良後果,承運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包機人和承運人各執一份,合同和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備註:此預存款計費折扣按照20xx年500萬級別優惠折扣來計算,即按照散客任務飛行單價的9.5折來計算。

第4篇

鑑於甲方(委託方)擬就在中西部設立技術先進型企業項目向乙方(受託方)諮詢,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1.2諮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並提供總結性報告。

1.3諮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項目情況。

3.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乙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3.3提供給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1對技術項目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項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甲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5.2在合同實施及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工作1個月後,甲方應將諮詢報酬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6.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或遲延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或者所提供的數據、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金。

6.2乙方未按期提交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承擔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7.2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5篇

鑑於甲方經營發展需要,提高公司競爭力,由乙方為甲方提供票務政策、出售等信息的諮詢服務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諮詢要求如下: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相關票務信息具備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

(三)乙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所發生的通訊費、交通費和其它費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對乙方人員在履行本諮詢合同期間所發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本諮詢服務合同不構成甲方與諮詢人員間的僱傭關係。

五、乙方提供的諮詢報告等材料必須具備專業性、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對諮詢服務的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六、乙方必須對本次諮詢相關的全部材料保密,並不得用公開發表等方式為社會所公知。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6篇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對企業的現狀、經營狀態、運營問題和效率進行系統診斷;得出診斷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

提供企業戰略分析、選擇、規劃、保障體系設計、執行、評估等服務;

提供戰略管理的理念、知識、方法和工具,培訓相應的知識和能力;

提供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診斷及有效性分析、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設計;

提供企業人力資源規劃(數量、結構、能力提升)、職務分析與職務評價;

提供素質模型潛能評價體系建設、任職資格標準體系建立;

1、 以上單項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元/項,三項合計優惠價為人民幣元 (含税)。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諮詢服務,並在壹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1、 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 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2、 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 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2、 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第7篇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以下合同

1、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辦理所需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諮詢及代理服務。

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務包括(選中的標記為‘√’)

1、 應明確對各項服務的要求,以免發生理解上的偏差,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 甲方及時提供有關申報資料(包括涉及前置行政資質許可證),並給予乙方人員必要的配合,甲方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4、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甲方所委託的業務,不得擅自改動內容或條款,若上級部門要求改動的,乙方通知甲方説明原因。

5、 乙方應提供有效的專業意見,在代辦權限內進行代辦服務。

6、 乙方在甲方提供完備資料的情況下,按時完成代辦服務。

7、 乙方應為甲方保守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合法商業祕密。

1、 乙方完成代辦服務後,有關證照、資料的保存期為一個星期,甲方逾期不取或不付款,乙方有權另行處理,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全權承擔。

2、 乙方完成代辦服務後,甲乙雙方做移交手續,甲方要依法、合法經營,移交手續後

3、 雙方若有違約情況發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所規定的條款追究違約責任。

4、 本合同一式二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5、 乙方收甲方定金共計人民幣6、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8篇

××國際飯店經營處於虧損狀態,甲方為扭虧轉贏,需對飯店進行虧損診斷,並制定相應的經營策略、管理模式,以再造飯店競爭力。

乙方擁有提供此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經驗,並同意提供該項諮詢服務。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就××國際飯店的諮詢服務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國際飯店為四星級酒店,規模為:建築面積5.6萬平方米,客房411間。

(一)××區域經濟、旅遊業的現狀及發展前景分析;

(五)××國際飯店的發展規劃(包括短期、中期和長期的經營管理策略)。

三、諮詢服務的具體標準:本次諮詢服務合同結束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的具體材料:

××國際飯店的諮詢服務報告書包括:(1)飯店現狀、虧損分析及整改方案;(2)提升競爭力的營銷策略、市場定位、市場調研、形象策劃、運營框架等;(3)飯店重新定位的中長期規劃等。

四、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專家姓名、職稱、專長及分工:

五、乙方於××前向甲方遞交諮詢成果的框架性意見。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結束諮詢工作,××××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供相關報告初稿,必要時甲方可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論證、評審,××××年××月底前提供報告定稿。

(一)應乙方的要求,提供××國際飯店經營的相關資料及信息;

(二)為上列諮詢人員提供在××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工作餐;

(一)甲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業務向乙方支付××萬元諮詢費;

(二)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費的××%,即××萬元,乙方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之報告後××日內支付其餘的××%,既××萬元;

(三)乙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所發生的通訊費、交通費和其它費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對乙方人員在履行本諮詢合同期間所發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本諮詢服務合同不構成甲方與諮詢人員間的僱傭關係。

九、乙方提供的諮詢報告等材料必須具備專業性、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對諮詢服務的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十、乙方必須對本次諮詢相關的全部材料保密,並不得用公開發表等方式為社會所公知。

第9篇

鑑於甲方(委託方)擬就在中西部設立技術先進型企業項目向乙方(受託方)諮詢,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1.2諮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並提供總結性報告。

1.3諮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項目情況。

3.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乙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3.3提供給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1對技術項目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項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甲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5.2在合同實施及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工作1個月後,甲方應將諮詢報酬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6.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或遲延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或者所提供的數據、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金。

6.2乙方未按期提交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承擔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7.2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