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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持協議書4篇 「解析股份代持協議書:企業股權代持的意義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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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持協議書”是指股份的持有者與其代持人之間達成的協議書。其目的是為持有者提供便利的股份管理服務,同時代持人也可從中獲得一定的收益。該協議書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合法合規運作。

股份代持協議書4篇 「解析股份代持協議書:企業股權代持的意義和影響」

第1篇

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並依據甲方意願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並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並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願,參與公司股東會並依據甲方意願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4、股份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______有限公司______%的股權,計出資金額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有限公司註冊資本金為______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

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並委託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______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託目的,按照甲方的意願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1、甲方擁有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監督權等實際擁有該部份被代持股份所應有權利。

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______有限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可以行使該部份代持股份的表決權,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願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實際出資,並對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為甲方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或甲方實際擁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份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願,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4、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願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甲方承諾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税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間,基於甲方股份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在登記機關辦理股份轉讓手續的費用,因公司基於股份分紅而產生的税費等)由甲方承擔。

6、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為持有該部分股份期間,乙方根據本協議以及甲方委託代為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及公司經營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願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範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託、轉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並瞭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願。

5、乙方根據甲方意願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為,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協議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份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並受其管轄。

2、因本協議委託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交由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指定補充協議。

股份代持協議書4篇 「解析股份代持協議書:企業股權代持的意義和影響」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_______________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註冊資本金為_______________萬元)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託權限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______________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_________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______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_________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____________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作為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1.作為受託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______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

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在乙方自身作為_______________公司實際股東、且所持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額)大於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為股東的意見與甲方的意見不一致、且無法兼顧雙方意見時,一方應在表決之前將自己對錶決事項的意見告知甲方。

在此情形下,甲方應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15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五、保密條款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

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甲乙雙方均為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為支持本公司上市,優化股份結構。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持_______有限公司股份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持有的_______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萬股的名義持有人,雙方簽訂本代持協議。

二、委託代持時間委託代持時間為本協議簽訂日至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滿一週年後股東(非大股東)解禁股獲准上市後任一交易日(具體交易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1、本協議簽訂後,甲方購買的_______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萬股(總購買價_______萬元),自動正式委託乙方代持。

2、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滿一週年後股東(非大股東)解禁股獲准上市後任一交易日,甲方授權乙方在當天將委託代持股份全部或部分賣出兑現,兑現資金乙方在______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全部轉賬到甲方指定賬户。

3、代持期間,代持標的物所有權歸甲方,乙方不得將代持股份轉讓或抵押。

4、乙方收取甲方代持費用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元整)。

5、代持期間,標的物如果現金分紅,乙方應在代扣税金後全額轉給甲方。

6、代持期間,標的物如果送股或轉贈股份,其增加股份自動加入標的物並享受本協議所有條款。

7、乙方有權在委託代持期間行使代持股份的投票權以及其他正常股東權利。

8、如果雙方約定時間內份有限公司上市為成功,雙方約定代持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代持期限到期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將名下代持的由甲方出資的份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萬股回購,回購價格為:甲方原購買價格_______元(1購買後年限_____%)。

9、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滿一週年後股東(非大股東)解禁股獲准上市後任一交易日,甲方授權乙方在當天將代持股份全部或部分賣出兑現,賣出價格按當天該股平均成交價格計算,賣出指令由甲方在當日_______點前書面送達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個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個人在回執上簽字確認後指令生效。

10、股票賣出兑現資金以及分紅現金乙方逾期轉給甲方,乙方按每日_______%支付滯納金。

11、乙方未按甲方指令及時賣出股票,致使甲方遭受損失,其損失金額由乙方賠償。

12、乙方未得到甲方指令擅自賣出或轉讓委託代持股份,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萬元。

(二)甲乙雙方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4篇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存續;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現甲方實際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基於以上條款所述,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範圍框架下,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有上述目標公司______%的股份(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並依據甲方意願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並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並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願,參與公司股東會並依據甲方意願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4、股份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______有限公司______%的股權,計出資金額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有限公司註冊資本金為______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

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並委託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______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託目的,按照甲方的意願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1、甲方擁有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監督權等實際擁有該部份被代持股份所應有權利。

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______有限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願,履行股東權利。

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可以行使該部份代持股份的表決權,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願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實際出資,並對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為甲方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或甲方實際擁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份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願,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4、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願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甲方承諾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税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間,基於甲方股份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在登記機關辦理股份轉讓手續的費用,因公司基於股份分紅而產生的税費等)由甲方承擔。

6、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為持有該部分股份期間,乙方根據本協議以及甲方委託代為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及公司經營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願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範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託、轉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並瞭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願。

5、乙方根據甲方意願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為,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與乙方的此項委託關係為免費委託,乙方無權就此委託事項向甲方收取報酬。

協議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份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並受其管轄。

2、因本協議委託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交由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指定補充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