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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演講稿8篇 10個建議助您完美演講:從標題到結尾,一步步提高演講效果

欄目: 其他文案 / 發佈於: / 人氣:6.3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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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演講稿8篇 10個建議助您完美演講:從標題到結尾,一步步提高演講效果

第1篇

大多數國家都規定國家徵用土地的權力僅限於公共目的需要。進行這種限制的理由,是國家不應該使用其強大的土地特權從某些私人手中徵用土地來為另一些私人謀取利益,而是應該僅在惠及全社會的公共目的之下才動用這一土地特權。

一般説來,關於國家強制徵地的法律有三種方式來定義公共目的:(1)國家只能因公共目的而徵地的一般原則;(2)列出可以定義為公共目的的具體公共用途;(3)兩者結合使用。一般原則方式只説明徵用的土地必須用於公共用途這一原則,這種方法給與國家行政機構極大的自由裁量權,也給與國家司法機構極大的法律解釋權,它可以確定某種特定用途是否符合公共需要的性質。

列舉法明確規定只能對如學校、公路和政府辦公樓等公共目的徵用土地。一般説來,與一般原則法相比,列舉法極大地限制了行政和司法部門的自由裁量權。列舉可以是排他性列舉或包容性列舉。排他性列舉是列舉出所有公共目的,在此之外國家不得行使其徵地權力。

而包容性列舉則是把列出的公共目的名單和一般原則結合使用,如果徵地目的屬於這一名單或符合這一一般原則,國家便可以徵地。

中國目前使用的是一般原則方法,規定國家可因公共利益徵地,但沒有規定因公眾利益徵地的範圍②「規定國家有權因公共利益需要進行徵地。1998年《土地管理法》重申了的這一規定,但沒有界定哪些用途屬於公共利益。該法的實施細也沒有對之給予詳細説明。這樣,國家機關在處理哪些情況屬於公共利益這個問題上擁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權。」。

中國現行的徵地法律制度還規定,除少許例外,所有非農用地都必須使用國有土地。如果計劃農轉非的土地屬農村集體所有,則必須通過一定程序先把所有權轉為國有,即徵地。在這種徵地制度下,國家不僅可以因"公共利益"徵用農民的土地,而且還可以徵用土地用於其他所有非公共用途。因為現有的法律制度禁止將集體所有的土地直接轉為非農業的商業用途,任何用於商業用途的農地必須經過國家徵地將農地轉為國家所有。由於對"公共利益的需要"沒有明確的定義,再加上國家在土地農轉非上的壟斷地位,使國家的徵地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營利性的商業目的徵地。

這也是我們最近在實地調查中發現的實際情況。在我們走訪的17村子中,共有34起土地徵用,其中18起是用於房地產、加油站、採石場和工業設施等商業用途。在剩餘的16起總的説來屬於公共用途的徵地中,很多是同時具有商業和公共設施建設的"雙重用途".例如,安徽省的一個村子中有10畝土地於1997年被徵來建設學校。學校建成後,該學校又將一部分建築物作為店鋪出租給許多商店的老闆,每32平方米的店鋪每月收取100多元租金。

中國土地徵用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就是要將國家徵用土地的權力有效地限制在具體的"公共利益"上。在這種體制下,至關重要的是,國家必須繼續嚴格制定嚴格的法律和切實實施法律,從而確保土地農轉非符合政府的土地利用規劃和防止農地過於流失。從中國的執法實際和中國的大陸法系傳統來看,最好的方法是在政策和法律中明確具體地列出可以動用徵地權力的"公共利益".儘管這樣的列舉幾乎包括所有可能的"公共利益",但肯定還會有一些例外。因此,列舉應該是包容性列舉,而不應該是排他性列舉,同時規定任何具體列舉之外的土地徵用必須由國務院批准。

中國當前的土地徵用制度,存在兩個不同但互有聯繫的補償問題。一是徵地的補償標準,二是作為土地所有者的集體與擁有30年土地使用權的農户之間如何分配土地補償費。對這兩個問題的探討不僅適用於國家徵地的情況,而且也適用於目前在一些地區試點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

1.補償費。大多數國家的徵地法律都對補償水平做了象"公平的市場價"或"公正補償"這類寬泛的定義。在大多數市場經濟國家中",公正補償"定義為買賣雙方願意接受的價格。在中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補償標準為"財產徵收當日被徵用財產的公開市場價".根據香港土地管理署的規定,確定被徵用財產的公開市場價值的基礎是"徵地當日同一地區同類財產的市場交易證據。評估過程包括比較被徵用的財產和同類財產的市場交易價,並且要根據如位置、環境、建築狀況……(以及建築所在土地的其他因素)……交易日期等各種因素進行必要的調整。"

重要的是,許多國家規定,政府不僅要向土地所有者給予補償,而且還必須向承租人給予補償。

例如,在英國,土地所有者、承租人和土地佔有者都能獲得補償。補償費要麼是通過徵地機構和所有利益方之間的協商談判來確定,要麼是由土地法庭來確定。加拿大明確規定要向承租人給予補償。政府根據以下因素確定對承租人的補償:(1)租賃期限以及租約上剩餘的年數;(2)有無續租權或續租的預期;(3)承租人對土地的投

入。同樣,在美國,法庭允許持有"額外價值"租約(即徵地時這塊土地的市場租金高於承租人實際付出的租金)的承租人按比例享有補償費。如果在中國引入美國的這一法律思路,那麼,就可以將土地使用者視為持有30年免租期合同的承租人(或者更確切地説,是將農民視為不用償付租金的30年土地用益物權的持有者):因此,由使用者持有的"額外價值"將是30年土地權利的全部市場價值。

中國是依據法定標準來確定補償金額的。當前的補償標準依據1998年《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該法規定,徵用的耕地補償費包括:(1)土地補償;(2)對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補償;(3)安置補助。其中,土地補償費標準是被徵用耕地前三年內年平均產值的6至10倍。根據大多數國家採用的徵地補償基本原則來判斷《,土地管理法》規定的現有法定補償標準明顯不足。在這三類補償中,青苗補償和安置補助都是對農民在土地上的投入(如作物和住房)的補償,與土地本身的價值關聯不大;只有土地補償才是對農民失去土地的補償。

即便按目前法律規定的最高比例補償,農村集體對土地的所有權和農民的30年使用權僅僅值10年的農業產量。這顯然是不公平的。如果考慮到這些法定的徵地補償標準也適用於非公共目的的土地農轉非,那就更象是巧取豪奪。現行法律授權地方土地管理部門按法定標準對農民給予補償,但同時又允許它們以市場價格出讓土地使用權。這就既方便也刺激地方政府通過土地徵用和土地使用權出讓來謀取私利,因為它可以壓低給予農民的徵地補償,同時又把土地使用權拍賣給出價最高的土地開發商。

比如,根據安徽省自己公佈的資料,阜陽市在20xx年1-6月國有土地出讓中,通過拍賣出讓的土地價格為每畝30.57萬元,通過掛牌出讓的土地價格為每畝16.33萬元①「見"安徽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概覽"《,中國國土資源報》,20xx年8月12日。」。但是,我們在調查中發現,當地在徵地時對農民的最高補償為每畝23000元。在一個村子中,農民抱怨説政府以70000元/畝的價格賣了他們的地,卻只給他們23000元/畝的補償費用。他們説,政府什麼也沒失去就獲得了大筆的收入,而他們卻不得不被迫放棄土地,到頭來才獲得一少部分收入。

其他研究人員的實地調查也表明地方政府通過"低買高賣"來從制度中獲利。在雲南省東北部的一個村子中,850畝的土地被國家徵用並將使用權以15萬元/畝的價格出售給投資商。最終付給村集體的補償費僅為28000元/畝,其中農民獲得的僅有9000-10000元/畝,大約是土地權出售價格的6②「郭曉林:《中國徵地和農村糾紛》《中國季刊》(20xx年)第422頁。」。

增加國家在徵地用於公共目的時支付給農民的補償費有三種途徑。第一種是繼續執行法定的補償標準,但是提高目前《土地管理法》中規定的補償水平。第二是普遍採取"公平市場價"的方法。

第三種也是我們建議採取的方法,即補償以公平市場價為基準,同時規定最低補償標準,即定下限不定上限。在這種方法下,公平的市場價標準適用於土地權利的市場價可以確定的地方,如城市郊區和經濟發達地區,但在公平市場價難以確定的地方,補償不得低於最低補償標準。

2.補償的分配。補償的分配是中國特有的問題。我們的實地調查顯示,有關征地補償分配的現行法規和實踐的結果,是徵地補償費大多被鄉鎮政府和集體組織拿走,失地農民獲得的補償只有很少一部分甚至沒有。鄉村幹部採用的一個非常典型的方法,是保留大部分或所有的土地補償費,然後在村中進行土地大調整,讓失地的損失由村中所有農户承擔。另一種方法是將補償費在村中平均分配然後進行土地大調整。顯然,第二種方法比第一種方法可取。但是,在這兩種情況之下,村中所有農民的土地使用權的穩定性都會因大調整而遭到破壞。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和相關政策,這種調整是不合法的。

在安徽、海南和廣西進行的實地調查中,我們向土地被徵用(17個村中國共產黨有34例土地徵用事件)的村中的農民詢問土地補償費的分配方法、土地補償分配後是否進行土地調整、如果進行了是哪一類土地調整。在17個村中,我們發現總共5組不同的土地補償費分配方法和因徵地而實行的土地調整。

對這些實地調查結果的分析有幾點值得注意。第一,在所有34起徵地中,我們沒有發現一起在徵地後進行土地小調整的事例。這表明,通過小調整來解決由於徵地導致的人地矛盾並不切實可行;如果允許徵地後進行土地調整,那麼必然是嚴重破壞土地權利穩定的大調整,這反過來又嚴重危害農村法制建設和全村農民土地權利的穩定。

第二,有不少的村採取將土地補償費直接分配給失地農户且不進行土地調整的辦法。實際上,一些村子已經開始改善其徵地補償的分配辦法,用"將土地補償費分配給失地農户且不進行土地調整"的辦法來代替"將土地補償費平均分配隨後進行大調整"的辦法。綜合實地調查的結果,這種改進的辦法會受到歡迎,或者至少將被越來越多的村接受。

第三,將徵地的土地補償費分配給失地農户,似乎是穩定土地承包關係的一個重要因素。在徵地後將土地補償費分配給失地農户的所有12次徵地中,沒有一例在徵地後進行土地調整。相反,將土地補償費平均分配給村中的所有農户或由村集體保留的事例中,全村範圍內的大調整卻很有可能發生。

?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禁止大調整並將非法土地調整列為對農民土地承包權的一種侵犯。實地調查結果有力地説明,將所有或大部分土地補償費分配給受徵地影響的農户,不僅會補償這些農户的損失,而且還有助於加強所有農民土地使用權的穩定(12例採用這一補償方法的徵地中,無一例進行過土地調整)。儘管1998年《土地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規定國家要將土地補償費交給集體,但是卻沒有對國家將這些土地補償費下發到集體後,集體如何對其進行處理做過任何規定。徵地制度改革應該填補這一空缺,明確要求集體將所有或大部分土地補償費分配到受徵地影響的農户手中。要保證按照以上所述的比率將補償費支付到農户手中,必須有一些保障措施。一種保障措施將土地補償費不直接交給集體,而是交給通過契約建立的中介監督機構。這需要指定一個政府機構或國家銀行負責從國家或土地開發商那裏收取補償費,並從集體土地所有者和受徵地影響的農户手中收取所有相關文書。土地易手之後,這一中介監督機構將負責以一次付清方式或按年支付的方式將補償費直接下發到受徵地影響的農户手中。

法制體系比較健全的國家大多對國家徵地有一套程序來限制國家的權力和保障土地持有者的利益免受非法徵地的侵害。這些有效的程序規範簡單説來就是要保證農民在徵地過程中有:(1)知情權;(2)參與權;(3)上訴權。

中國現有的土地徵用法在這三個方面做得很不充分。rdi的實地調查強有力地表明,徵地過程中沒有農民的參與,既帶來農民的失望,也為集體幹部濫用職權提供了機會。在17個發生過34次徵地的村中,從未有過就徵地目的或補償標準徵求村民意見的事情。在多數情況下,農民只是簡單告知哪些地塊要被徵用,目的是什麼,他們能得多少補償。這種告知都是口頭的,而不是書面的。

而且,由於徵地事件本身和補償標準都是單方面強加給農民的,這種口頭告知實際上只是一種要求農民在一定時間範圍內做好徵地準備的最後通牒,沒有任何讓農民"參與"徵地過程的意義。

在那些做出口頭通知的地方,通知的內容中一般包括補償的種類和每種補償的金額。但是,大多數農民告訴我們,他們實際上根本不知道政府的徵地補償實際上究竟是多少。在17個村中,只有安徽的兩個村把包括補償標準的政府徵地公告張貼在村辦公室裏供農民查看。

這種程序上的不足也使地方官員和集體幹部有機會通過徵地來最大限度地實現他們的經濟利益。在訪談中,大多數農民都表示,他們完全不知道政府給集體的補償是多少,政府補償中又有多大比例是分給村民或分給失地的農户。在海南的一個村,集體幹部在1998年的一次興建地方農貿市場的徵地中對農民講,補償僅為每畝600元,令人難以置信。在海南的另一個村,1993年的一次徵地徵了該村40畝地建一高科技項目,集體告訴農民補償為總共10萬元,但是根據臨近村的補償標準,農民認為集體得到的補償大大高於公開宣佈的補償。

集體幹部利用程序保護措施的缺乏侵犯農民權益的表現可分為下述三類:

1.截留土地補償金。在訪談中,我們問到農民是否在徵地時得到過補償,如果得到過,那麼是哪一類補償,金額多少。幾乎所有村的農民都告訴我們,失地的農户得到了青苗補償。

廣西自治區首府南寧市近郊的一個村,失地農户的青苗補償為每畝1500元,除此之外,其他所有村的青苗補償

在這17個村的34次徵地中,有5個村在11次徵地中既沒有將土地補償金分給失地農户,也沒有將之在全村平分。還有一個村的集體答應從村中的機動地中調出土地給失地農户,但這一承諾一直沒有兑現。當問及土地補償金都到哪裏去了,這些村中的農民説集體拿走了。

在這些村中,集體幹部大多沒有向農民解釋集體截留的土地補償金將做何用,但也又一個例外。在這個村中,集體告訴農民"上級"政策不允許將180萬的土地補償分給農民,所以只好將補償金存入集體的銀行賬户。但是,農民説他們從未見過這一文件,甚至是在場的村出納也説不出集體截留土地補償金所依據的上級文件。

2.少報土地補償金。如上所述,村集體很少公佈包括有補償金額在內的政府徵地公告;我們所走訪的村中幾乎都是由集體幹部口頭宣佈補償標準。這種口頭宣佈給與集體幹部極大的自由權,使之想讓農民知道補償多少就宣佈多少。我們在實地調查中發現,集體宣佈的土地補償金額為每畝600-40000元,但絕大多數宣佈的土地補償金為每畝12000元以下。許多農民相信,政府的土地補償金和集體宣佈的土地補償金之間存在巨大的差異。

在安徽阜陽,雖然政府的土地補償標準為每畝20500~36000元,但是在我們所訪問的四個村中,有三個村的集體宣佈標準大大低於此數。此外,在阜陽的兩個村中,集體近幾年來採取了一種分配土地補償金的新方法,失地農民得到每年每畝600~700元年"租金".失地農民對這種補償方法很有意見,因為集體沒有具體告訴他們有多少年可以獲得此"租金".他們懷疑集體只是將土地補償金中的小部分拿出來做"租金"分給失地農户,與之同時將大部分由集體截流。

3.將農民的土地補償變相轉移。我們於三月份在海南和廣西的調查中發現,在幾起徵地中,向政府和村集體通過一連串非法手段剝奪農民的補償權利。在海南的一個村中,1993年有40畝地被徵用於高科技項目。雖然農民被告知土地補償總額為10萬元,但只有不到6萬元分給了全村村民,其餘由集體佔有。也就是在這個村,1986年因建一鈦礦加工廠徵走村裏一大片土地,但農民沒有分到一點土地補償。幾年之後,加工廠破產走人,把土地荒廢。村長將這片土地改建成44個宅基地,每個120m2,按每個宅基地3000元的標準出售,所有收入進了村長及其親戚的腰包。

在廣西的一個村,鄉政府在1994~1995年間拿走村裏17畝地搞開發區。鄉政府答應每畝土地賠償6500元。但是,沒有一分錢到賬,因為鄉政府自稱鄉里沒錢。八年之後,在20xx年,當這17畝地開發成一個可以建房100多個(每個80m2)的住宅項目,鄉政府撥出17幅宅基地給村裏,以其頂替承諾的補償。到我們訪問時為止,撥出的17幅宅基地有70已被出售,每幅6500元。通過這一手法,鄉政府可能已經獲得或將要獲得50多萬元的收入。

根據以上的分析,我們對改革和完善徵地制度的具體法律建議如下:

國家可以根據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徵用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國家徵地的目的必須是下述用途:交通用途,包括道路、運河、公路、鐵路、人行道、橋樑、港口、碼頭和機場;公共建築物建設用途,包括學校、圖書館、醫院、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軍事用途;公用事業用途,包括飲用水、排污系統、電力、通訊、燃氣、排灌工程、水壩和水庫;公園、操場、花園、運動場和公墓;對國民經濟至關重要且經國務院批准的重大經濟發展項目;其他經國務院批准的重要公共用途。國家必須證明,徵用土地的主要用途是公益性,而不是經營性。

如果集體所有農地轉變為非農用途但不屬於上面所列的具體用途,或者雖屬於上面所列用途但其主要性質為經營性質而不是公益性質,則國家不得采取強制性徵地。在這種情況下,土地用途的改變只能通過在自願基礎上的談判交易來完成、並得到所有受影響的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該土地的農户的同意。

國家因許可的公共目的徵用集體所有農地的,必須對所有被徵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權持有者進行補償。土地補償費標準應該是被徵土地的公平市場價格。公平市場價難以確定的地區,土地補償不得低於土地徵用以前三年中年平均農業產值的三十倍。此外,還應依據《土地管理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支付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被徵用土地的所有者或持有被徵用土地使用權的一户或多户農民,對徵地執行機關確定的補償費有爭議的,可以申請上一級人民政府進行行政複議,或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訴訟。對行政複議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如果是國家因公共利益需要徵地,或者是集體流轉其土地的使用權用於非農業用途,不得對村中沒有受到影響的任何一部分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調整。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應該分配到受徵地影響的農户手中。土地補償費或土地流轉收入可以在集體土地所有者和村中受影響的農户之間分配。需要安置受徵地影響的農户的,安置補助給與需要安置的農户。對尚未承包到户的集體所有的耕地或荒地,土地補償費或流轉收入可以在集體和村中的所有成員之間分配。

在集體土地所有者和受影響的農户一致同意的基礎上,可指定一個政府機構或國家銀行作為契約中介機構,負責處理土地補償費或流轉收入的分配事宜。中介機構應將所有徵地補償或協商流轉收入存入指定的中介機構專用帳户,受益人為按上述比例受益的失地農户和集體土地所有者。

通過徵地或協商流轉獲得土地使用權的一方可作為建立此中介機構專用帳户的見證。

集體流轉土地使用權用於非農用途的,國家可以徵收土地交易税,但税率不得超過交易所得中受影響農户收入所得的5;如果交易所得為分期付款,則不得超過任何一筆付款的5.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民如享有使用權的土地將被徵用,有徵地的知情權,並有權參與徵地的全過程。因公共目的提出徵地申請後,應及時通知土地所在地的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所有農民。通知應是書面通知,必須張貼在該集體經濟組織內的公開地方,並且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徵地事宜。

在隨後的徵地各個階段,也必須以同樣的方式向農民通報有關擬議徵地的實質性意見,如選址、政府有關部門的批覆、補償標準和補償分配、分配給哪些農民、何時分配、進行徵地的時間表等,農民有權參加討論這些問題的會議。有關部門必須在徵地開始進行之前審理農民的意見並做出答覆。

當有關部門根據這些程序最終批准徵地之後,應給予受影響農民一定的時間清場。

有興趣轉入集體土地使用權用於非農目的一方在表示出其意向之後,集體要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是否流轉本村的使用權。經三分之二村民或村民代表以及全體受影響農户的同意,可以將土地使用權流轉。在有意轉入方提出補償要約之後,集體應該通知所有受影響農户,並召開第二次村民會議,討論這一要約並確定是否接受要約。每一受影響農户應有一位代表參加所有其後與受影響土地補償有關的談判。

①本文的主要目的是集中討論國家徵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這兩個問題,因此沒有涉及集體因公益事業需要收回農民土地使用權的問題。

建議演講稿8篇 10個建議助您完美演講:從標題到結尾,一步步提高演講效果 第2張

第2篇

當清風拂過湖面,粼粼波光下,一條條快活的小魚吐着串串晶瑩的水泡兒遊走了;碧藍的天空上層層的白雲像幾處小小的沙灘,它們承載着大地的希望飄向遠方……

沉浸在科技飛速發展的喜悦中的人類,你們為何不停下腳步,看看我們現在的地球還有沒有“曾經”那麼美麗?還有幾處水灣仍舊清澈、幾隻小魚依舊快活、幾朵白雲還似從前?……

什麼“不砍伐樹木,不污染水資源”,這些對我們來説都是空乏的口號。但面對地球資源不會再生的情況下,我們還是可以從身邊做起,從一點一滴開始。例如,就從將生活中的垃圾分類開始,讓我們生活中的垃圾都有一個家,一個真正屬於它自己的家!

一、一般垃圾可分為四大類:可回收垃圾、廚餘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面對可分類放垃圾的垃圾桶,我們要將垃圾放置正確的地方。

二、看到同學們有亂扔垃圾的現象,應立刻幫其改正,並告訴他們垃圾不分類所帶來的惡果。

三、可向老師提議開展一次關於《垃圾分類》的主題中隊會,加深同學們對垃圾分類重要性的理解。

四、生活中,我們也要告訴父母垃圾分類的好處,也可讓親友全知道。一家人共創美好明天!

雖然一個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但當不久後,一傳十,十傳百……全國人民,乃至全人類都參與其中,地球媽媽又何愁不會重新煥發出勃勃生機呢?

第3篇

中國農村税費問題與農民負擔高度相關。農民負擔現象上看是徵收多少的問題,本質上是政府既不可能對農村提供公共品,也無法與高度分散的9億農民進行交易。亦即:政府為了維持農村現行管理體制而支付的制度成本太高了。這當然不是通過立法或加強教育能夠解決的。

因此,對中國農村税費問題的研究,基本上不能套用西方建立在公民社會基礎上的税費概念;也不能寄希望於傳統的政治手段。本文總結的試驗區經過實踐檢驗的教訓是:切不可脱離其他制度環境的約束單純進行税費制度改革。

歷史上由於農村人口龐大、農業剩餘少,農民作為納税主體數量多而且過度分散,政府徵收農業税費的交易成本高到無法執行的程度。因此,統治者才允許農村基層長期維持“鄉村自治”。自秦代“郡縣制”以來,政權只設置到縣一級。這是我們這個農業剩餘太少的農民國家能夠維持數千年的最經濟的制度。

解放前的地主佔有約50土地,收取50地租,占人口約10的地主既是農村的主要納税人,又是農村實際上自然產生的、起管理作用的社區精英。所以,“鄉村自治”其實是“鄉紳自治”。政府既不必要對全體農民徵税,也不必要直接控制農民。因此國家對農村的管理成本也較低。

解放初期地主消失了,農民按社區人口平均分配了對土地的佔有和收益權利,這本來應該使得政府管理成本上升。但當年鄉鎮不設政府,只設立由上級政府派駐並支付開支的鄉(區)“公所”;幹部下村只安排“派飯”。因此,管理成本沒有明顯增加。但是,政府與分散農民之間的交易成本卻大幅度增加。於是土改完成之後緊接着就出現了1953年嚴重的糧食供給短缺。這個時期,政府徵收農業税費的實質不是參與地租分配和為公共品開支提供財政支持,而是國家要掌握足夠的糧食。

1958至1978年的集體化時期,由於政府已經通過推行統購統銷和人民公社這兩個相輔相成的制度,不僅掌握了大部分糧食,而且有效地佔有了幾乎全部農業剩餘,因此縣以下也不設立政府,相當於鄉鎮政府的人民公社實行“政社合一”的管理體制,管理成本雖然大於過去,但與改革後的20年相比也相對較低。

改革近20年來,中國農村實行了以農民平均佔有土地產權為實質內容的“家庭承包制”以後,多數地區實行按照土地面積攤派大部分税費任務的實際辦法,因此,直到這時,農村税費制度才與土地收益分配和鄉村公共品開支與管理制度發生比較明顯的相關。

1984年以後,由於以原來的人民公社為基礎改制成立的鄉鎮政府都設立了本級財政,1994年的分税制又進一步強化了地方財政,使約2800個縣市、5萬個鄉鎮政府必須增加農業税和農林特產税等地方税、並把本來屬於村級佔有、使用的“三提五統”足額收取到鄉鎮才能保證基本開支。因此,不僅農民負擔問題日益突出,而且農村税費也逐漸演變成為對收益的二次分配和地方基層政府開支的來源。

農村改革是農民對原來人民公社集體所有制的財產關係的突破。農民在20年“承包經濟”的制度作用之下,事實上已經逐漸佔有了94的農村資產,成為相對獨立的財產主體。農民在維護自己財產權利的鬥爭中開始形成自主、平等的行為準則,政府的税費徵收至少在理論上也逐漸傾向於調節收益分配。正因為有這種轉變,歷史上任何政府對農民徵收税費的交易成本都過高的矛盾,才又逐漸尖鋭起來。

因此,我們在國家批准的農村改革試驗區進行了與糧食購銷體制相聯繫的“税費徵收辦法改革”。試圖從中央政府的客觀需要出發,對農户按照承包的土地面積合併計算所有税費,折抵徵收一定數量的糧食實物。這個改革試驗使我們得到一些經驗,但主要的是教訓。我們認識到:只有解決基層政府和準政府的行政村在現行政治體制下不斷自我膨脹的問題,才能較為徹底地理順政府和農民的經濟關係。

在農村建立約5萬個鄉鎮級政府、70萬個行政村和400萬個自然村的村民委員會來對9億農民進行控制和管理,這種制度的運行成本高到“史無前例”的程度。

鄉村基層組織制度不適應家庭承包制的問題,至今仍是農村可持續發展的重大的制約性障礙。考慮到在全面進入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寄希望於國家財政對鄉村公共品開支負責,或對弱質農業和低收入農村人口予以較大幅度補貼,都是不現實的。因此,改革不同層次的地方政府體制,調整部門利益關係,則可能是徹底解決農民負擔問題,改善政府宏觀調控的必要前提。

今後的設計是與基層組織建設和農村政治體制改革相結合。針對多數傳統農區特別是貧困地區農民負擔屢治屢發,而農村基層的組織體制和管理制度長期薄弱的問題,在抓好各項農村基本經濟制度建設、充分發育農村經濟主體的前提下,進行“撤鄉並鎮”,鄉級政府改製為不設立財政的鄉公所,原來鄉級政府所屬的經濟部門及其資產通過“清財轉社”,劃歸鄉級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村級開展“普選、自治、合作”為主的改革。

同時,明確規定鄉、村兩級合作社作為財產主體和納税主體進行工商、税務登記,農民在社區內的農業生產只向合作社繳納地租(承包費)、不再承擔其他税費;最終通過夯實基層自治形態的組織制度基礎,來保證國家長治久安。

制改革相結合。針對多數傳統農區特別是貧困地區農民負擔屢治屢發,而農村基層的組織體制和管理制度長期薄弱的'問題,在抓好各項農村基本經濟制度建設、充分發育農村經濟主體的前提下,進行“撤鄉並鎮”,鄉級政府改製為不設立財政的鄉公所,原來鄉級政府所屬的經濟部門及其資產通過“清財轉社”,劃歸鄉級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村級開展“普選、自治、合作”為主的改革。

同時,明確規定鄉、村兩級合作社作為財產主體和納税主體進行工商、税務登記,農民在社區內的農業生產只向合作社繳納地租(承包費)、不再承擔其他税費;最終通過夯實基層自治形態的組織制度基礎,來保證國家長治久安。

第4篇

這次酒店廣泛開展合理化建議活動,引導職工牢固樹立“我*酒店生存,酒店靠我發展”的思想觀念,踴躍為企業節能降耗降本增效工作獻計獻策,力爭能夠實現5%節約。我們每一個員工對酒店節能降耗的解決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因此,在這次活動中,員工們為酒店獻計獻策,我本人也為酒店提出自己的看法。

首先, 我們要打造出一傢俱有綠色環保節能的酒店,讓每一個顧客來這裏都能感到,在我們酒店裏住是放心的,而且感到這是一傢俱有綠色環保節能的酒店。我們要營造一個環保節能的氛圍,讓顧客也有節能降耗意識,共同為我們酒店實現5%節約的目標。

其次,我們應該要有節能降耗增效的觀念,履行節約的習慣。從我做起,從點滴做起,注意每一個節約的環節,堵住每一個浪費的漏洞,儘自己所能節約每一點資源,抵制鋪張浪費的不良風氣,讓鋪張浪費的習慣轉變成為生活上的勤儉節約。在酒店管理上,從五個方面來做好人人講節約的良好局面。

一、節電。客房是客人停留時間最多的地方,很多客人認為我花了錢,想怎麼用就怎麼用,於是就會出現很多浪費的現象。比如客人在使用衞生間的時候,會有意無意的不關燈;把換氣扇打開之後長期不關,認為這樣空氣才會流通;出門的時候不拔取電卡。這些情況都會造成能源方面的浪費。對於這些現象,我們系統處理方法是:通過紅外線探頭,做到有人的時候,衞生間燈光自動開啟,人離開的時候燈光自動熄滅;根據房間的大小和換氣扇的規格,來確定換氣扇在自動開啟多少分鐘之後延時自動關閉,用最少的電達到換新風的目的;另外系統可以通過紅外線探頭和門磁等設備判斷客人是否還留在房間內,如果判斷出客人已經外出,就會對這個房間進行斷電處理,並且在客人重新回來房間的時候,自動供電。通過我們系統這樣的處理,就可以有效的杜絕這些浪費,從而達到一個節能的目的。我們能應用自動化開關進行高效的管理也是一種節能降耗的好方法。

二、節冷暖氣。空調是我們酒店的能耗大户,客人在使用空調的過程中也會出現一些不良的使用習慣。比如在夏天的時候,很多客人在進房間以後,為了使室內温度儘快降低,會把空調的温度設定到最低,比如16攝氏度。但是16攝氏度並不是他需要的温度,當室內温度真正降低到16攝氏度的時候,他可能會覺得有點冷,甚至是手腳發涼,這個時候有些人才會想到去修正空調的温度。但是更多的人,會採用加衣服,蓋被子等方式來禦寒,而不會想到去修正空調温度。這對於我們來説,是一種什麼樣的浪費呢?因此給客房服務員增加了壓力,在給客人整理房間時把空調的温度給予適當的調整。也有的客人在退房時常常忘了關閉空調,這就要求我們服務員在查房時及時關掉空調和室內的照明燈具,以此達到節能的目的。同時,建議空調機上安裝節電裝置,這樣每月可多節約電耗5%,實現我們的節電目標。

三、節水。馬桶漏水是酒店賓館都會遇到的情況,而如果漏水情況不嚴重,就不容易被發現,但是積少成多,對我們來説也是一種浪費。我們的系統可以精確檢測出客房的任何一個環節的漏水情況,並且發出警報,以便及時的進行檢修堵漏,防止能源浪費。控制用水量。建議酒店在洗手盆水龍頭上安裝了節水器,節水龍頭就是為了控制出水量,避免客人盥洗時把水龍頭調到最大而浪費打開水龍頭,看到出水量比普通龍頭要小。

四、回收。房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和回收也同樣能達到節能降耗的目的,例如:客房報廢的布草及棉織品用來做抹布杯佈和客吧袋。廢棄的浴肥皂和手皂可以回收到洗衣房或其它需要的地方使用,可以用在衞生間做為洗滌劑。建議客房使用的紙杯墊可以改為布墊,洗衣袋只用布袋。 另外,建議客房使用環保卡,當客户有擱置環保卡的就説明客户需要換洗牀單,否則為不需要換。對於能自覺合作搞好節約的顧客,我們酒店給予一定的小獎品紀念,讓我們酒店上下都能體現出一個綠色環保節能的酒店。這樣的操作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費,同時也省去了不必要的浪費。

五、改進。事事要從我做起,自己帶頭髮現節能降耗的新技術、新竅門和新工藝,努力用一些好的方法來為我們的酒店服務,為酒店實現節能降耗做出應有的貢獻。另外,我們要對自己所要接觸的設備和設施給予愛護,按時保養,這一習慣也是具有節能效果,同時,建議配合工程部使用網絡辦公平台進行無紙化辦公,節約辦公用品,體現大酒店管理的現代化。

回顧一下從身邊流走的每一滴水:在你我洗盤刷碗、洗臉刷牙、洗髮洗澡、沖洗廁所的時候,你我可曾想過,節約每一滴水?在你我使用電燈、電話、電腦、空調、飲水機、複印紙、公文紙的時候,我們做到節約了嗎?請記住:你與我都節約一滴水,無數滴水匯聚起來,會是澎湃洶湧的浪濤,才有波瀾壯闊的大海!一個人的力量有限,但無數個有限組合起來,便是無限。

第5篇

物業管理是隨着國家房地產業,尤其是住宅產業的發展而逐步發展起來的。當人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後,人們就更關注生活的質量,關注居住環境的日常保養和維護,儘可能使住宅小區整潔,環境優雅,生活便利,安全不受侵害。根據政府關於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新建小區必須實行物業管理制度,而舊小區卻在推行物業管理的過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難和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多年來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居民住房福利制度,使很多居民還存在無償享受服務的傳統觀念,習慣了由單位的房產管理部門或房管所管房的模式,認為實行物業管理就是想多收錢,如果實施物業管理需要收費,也應該由單位交,住房消費意識淡薄。

舊小區在建設之初主要是為了解決居民的住房困難問題,小區的規劃方案比較簡單。隨着城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硬件設施主要有以下一些不足:包括綠化面積較小、機動車停車位缺少、體育健身設施和文化活動空間較小等等。

舊小區普遍存在住房產權形式多樣的特點。住房產權形式有全產權商品房,房改售房,回遷房,農轉居的承租房,居民承租房。住房的產權人多樣,有居民個人、房管局、單位產權人(包括中央單位、市屬單位、區屬單位)、公共設施產權人(如各市政設施部門、郵局、銀行、區屬商業單位所有的房產)、託管房、二手房產權人等。

產權形式的多樣化,使小區形成多家物業管理單位同時對小區不同物業進行管理的局面。主要有:"單位自管房"物業管理公司,"房管局直管公房"物業管理公司,社區管理單位,居委會,市政設施單位,商業網點單位等。

五、對舊小區基礎設施進行改造的資金缺口較大

舊小區實施物業管理,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必須對小區的基礎設施進行不同程度的改造,如小區進行封閉、綠化美化、道路修整等。根據改造項目的多少和改造等級的不同,資金量少則幾十萬,多則上百萬,甚至上千萬。資金從哪裏來,是困擾實施物業管理的一個重要問題。

已經實施了物業管理的小區,甚至物業管理水平比較好的小區,也存在物業管理收費困難的問題。舊小區物業管理收費經物價部門核准,目前最低收費標準為每平方米0.15元,普通小區全年收費總額為120元。儘管是如此低廉的費用,很多物業管理公司只能收到30左右。

實施了物業管理的小區一般都成立了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但受方方面面因素的影響,很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如,根據有關規定,業主委員會成員必須是擁有較大面積房屋產權的產權人,但產權單位怕要求出資整治小區環境或承擔其他經濟責任,就不願意參加業主委員會,已經參加到業主委員會的個人,甚至要求退出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在行使職權過程中存在越權行為或不能充分履行相關職責

社區管理與物業管理在對小區物業實施管理的問題上存在矛盾。有的社區委員會以贏利為目的,與物業管理企業爭奪物業管理項目,把政府補貼給物業管理單位的專項資金承擔過來,進行有關物業的專項管理。有的社區委員會出租小區經營用房,開早市、菜攤、飯館、理髮店等,對小區內綠化、衞生、保安造成一些影響。

針對當前舊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當前物業管理中出現的糾紛,涉及物業管理的方方面面,而物業管理立法工作的滯後,使得很多糾紛無法解決,或造成一些潛在的矛盾和糾紛,建議有關方面應加快物業管理立法工作,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政府部門、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消除爭議,特別是對房改房物業管理規範的立法工作要重點研究。

其二、逐步加大對住宅小區基礎建設的投資,改善居民生活環境

1、城市的管理者是各級政府,政府樹立經營城市的概念,使城市的資產增值,並應從城市建設維護費中,拿出專項資金,逐年逐步地有計劃地實施改造,為實施物業管理創造一個良好的基礎條件。

2、住宅的實際使用人,是居住環境改善的最大受益者,也應該出資改善居住環境。在改造舊小區中,可以嘗試充分調動廣大居民的參與意識,由居民參與設計、參與投資、參與建設的公眾參與方式。

3、產權單位是住宅的產權人,在目前房改政策下,產權單位也要對舊小區的改造進行相應的投資。至於政府、產權人單位、居民三方投資的比例,可以根據每個小區的不同情況,進行測算,決定投資量,尤其是居民的投資,不能超過居民的經濟承受能力。

其三、政府部門應加強對舊小區實施物業管理工作的規劃

針對沒有實施物業管理的舊小區,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應制定改造計劃,擴大實施物業管理的範圍。政府有關

部門要研究舊小區推行物業管理的困難,針對每個小區存在的問題,逐步推進和實施物業管理,充分發揮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的作用。

其四、深化房改政策,在工資中增加物業消費部分

房改優惠售房實現了住房分配的貨幣化,是住房分配製度的重大改革,但房改售房與物業管理銜接的還不夠,特別是對物業管理費用在政策上考慮不夠,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在職工工資中應增加物業消費部分,將財政撥款暗補改為明補。對無力發放物業管理補貼的單位和無業、失業人員,政府有關部門應研究制定相應的政策,配套執行。

其五、建立房屋使用人與物業管理公司的物業管理契約關係

商品房在買房之時,買房人和賣房人就簽訂了物業管理合同,但在簽訂房改售房合同或危改回遷房合同時,雙方對物業管理事項沒有任何約定,導致買房人或承租人對物業管理不承擔任何義務和權利。建議在舊小區制訂物業管理合同,通過使用人或產權人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建立物業管理的委託關係,約束雙方的利益關係,改變居民普遍存在的"你搞物業是你願意,跟我沒關係"的觀念。

一是要物業管理公司樹立努力為業主服務的認識,這樣才能從企業內部產生提高服務水平的內在動力。二是要引導物業管理公司提高服務水平,總結已有的成功經驗,向其他物業企業宣傳。三是要宣傳業主對房屋產權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增加業主的自覺維權意識。四是要增加物業服務內容透明度的宣傳,對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都要在小區內的布告欄內張貼或以其他方式讓業主知道。五是加強物業收費的宣傳工作,該交費的產權單位都要交納物業管理費,包括小區內的學校、商業設施等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產權單位。範文先生版權所有

其七、處理好社區管理與物業管理的關係

物業管理是一種企業行為,而社區管理則是一種政府行為,社區管理和物業管理不可替代,但又互相配合,在實施具體的經營、管理中是密切聯繫、互相依存的。物業管理公司要與社區委員會、派出所等明確分工,物業管理公司不能承擔本應由政府部門負擔的工作,基層政府部門也不能因為有些管理工作有利可圖,就運用行政權利,自行進行管理。

其八、確立物業管理公司是對小區物業實施物業管理的唯一性,改變多頭管理的局面應該明確物業管理企業是小區物業唯一的管理企業,一個小區應儘量安排一個物業管理公司。

為實現現代新區、文化大區、經濟強區、全國名區的建鄴目標,建鄴人在加快新城建設的同時,對新城區實施有計劃、有步驟的改造,目前舊住宅小區整治出新及物業管理試點工作正全面展開,通過各方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的物業管理新體制,為廣大居民提供安全、整潔、方便、美觀的居住環境。

第6篇

提起環保,大家可能會想起我們偉大無私的地球媽媽,因為地球媽媽正因人類的不環保而日益衰老,還得了重病。你們説認為人類是個大孝子嗎?不,不是,因為他們親手讓自我的母親得重病,而且日益衰老,但是人類還不認錯,但是,還有一些人類知錯就改並且到處宣傳,使地球媽媽早點康復。在那裏我向大家提幾條環保推薦,也順便也説説對環境的看法:

1、既然是環境保護,當然要先搞綠化了。期望全世界每個人爭取每年種植一棵樹,多搞一些退耕還林的宣傳活動。

2、減少戰爭,減少核污染,因為核武器有十分強的核輻射,會致人嚴重疾病和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

3、力爭20xx年底,所有的汽車全部更換成太陽能汽車,以減少汽車的尾氣。

4、把工廠排出的污水進行淨化,再流向莊稼或河流,並且不亂排廢氣,以減少污染。

5、開播一個專門的環保教育頻道,對全世界的地球居民進行環保教育。

(看法)1、環保,人人從自我做起,首先自我要做到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等。

3、組織一個環保隊,向小弟弟和小妹妹們進行環保教育等。

第7篇

地球,這位人類的母親,這個生命的搖籃,是那樣的美麗壯觀,和藹可親。我們曾經把我們的地球母親打扮得多麼美麗。可如今,我們卻為了自己利益,而去傷害她,這究竟值得嗎?

兩千年來,地球為我們提供了多少資源?那是無數啊!水資源,森林資源,生物資源,大氣資源,這些資源我們用了兩千年,現在卻要面臨枯竭了。我們人類如今該怎麼做?如果我們在不節約資源的話,我們的子孫後代的生活將會不堪設想,我建議:

2、節約資源。地球的資源都是有限的,我們要節約資源,不亂扔垃圾,要分類投放進垃圾桶,以備循環使用;不經常使用一次性物品,減少“白色污染”;

3、節約用水。減少水污染,不向河流等水域排放污水;

4、動物是我們的朋友。不獵殺,食用野生動物,要保護動物;

5、愛護花草樹木。不亂砍伐樹木,積極參加植樹活動;講究衞生,不隨地吐痰,不在公共場所吸煙,不製造噪音。

俗話説“歷覽前賢國與家,成由勤儉敗由奢。”保護環境不僅保護了生命,也保護了我們的藍天、大地、白雲。地球,我們這個美麗和藹的母親,我們這個美麗的家園,讓我一同守護她!

第8篇

我來自六年(5)班,因為最近發現一放學桌子下會出現很多廢紙,所以想提提建議。

據我觀察,有的同學會自覺撿紙,而有些同學非要老師提醒,他們才會知道拾紙,不然的話,就不拾,有的同學上課吃東西,並把袋子扔到地上,還有的同學經常把垃圾扔到窗户上,有的同學把牆當成了圖畫本了,在上面亂塗亂畫,原本猶如鏡子一般乾淨的牆,現在被個別同學畫的什麼都有,牆上再也沒有往日那樣乾淨了,還有的同學用筆和小刀來破壞桌椅。

第四:您讓同學們管住自已的手,不要再在牆上亂塗亂畫。

這是我給大家的一些建議,希望大家可以接受,最好是可以真正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