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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勞動合同5篇 制定與執行中應該注意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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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勞動合同”是勞動雙方約定和簽訂的工作時間為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的勞動合同,這是我國勞動法規定的基本工作制度。符合勞動法要求的全日制勞動合同能保障勞動者的權益,促進企業的穩定發展。

全日制勞動合同5篇 制定與執行中應該注意的事項

第1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a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c 、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 條款,平均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週周 為休息日。

b 、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

c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 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而確定其每月工資 為 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計算。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支付。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 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 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a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 、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 、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 (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 、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

f 、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 g 、 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一) 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全日制勞動合同5篇 制定與執行中應該注意的事項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固定期限,自 20xx年 1 月 6 日起至 20xx 年 6 月 30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20xx 年 1月 6 日起至 20xx 年 2 月 5 日止。

一、乙方從事銷售(導購) 工作,工作地點在 杭州市衣之家百貨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或按甲方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

三、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做一休一除外。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 1500 元/月(若非特別説明,均為税前應發工資)。乙方

試用期合格後,基本工資為 1500元/月。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於每月 15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二、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或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的加班加點勞動報酬。

三、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企業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的工

資待遇。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其工資發放時代為扣繳。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甲乙各方有權按法律的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

四、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甲方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並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五、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乙方應在解除或終止合同之日前履行下列義務: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電子文檔)、證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如欠(罰)款、工資辦理等。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六、乙方不辭而別, 或者下落不明, 或者未履行第七條第五款規定的義務, 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甲方有權拒絕支付應付的工資、經濟補償金等費用;乙方辦結相關交接手續後,甲方再行支付。

八、甲乙雙方應提前30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

三、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三、乙方申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獲得甲方的規章制度文本並知悉全文且認同並願意遵守各項條款的規定。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且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規章制度與本勞動合同有衝突的,以規章制度為準。

四、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若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甲方應告知職業危害、防護辦法等。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科學合理安排工作任務。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產品的數量、質量指標和工作任務。

1、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甲方安排乙方不定時工時制度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制度,要經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第八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九條 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甲方支付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依法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省和統籌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省和統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九條 甲方應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護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至第45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46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三、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和競業限制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4篇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承諾共同遵守。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在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2、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工作時間,折算平均每日工作______小時,累計每週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第七條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應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

第九條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方式,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按小時計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標準為每小時______元;

2、按完成一定工作任務計酬,標準為______元/ (日/項)。

第十條 甲方按______(日/周/)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勞動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三條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甲、乙雙方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被廢止或修改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合同終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經濟補償: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乙方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作為本合同附件一併執行,乙方確認已充分閲讀甲方規章制度並願意遵照執行。第二十三條 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5篇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產(工作)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2。甲方每月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為。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2、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併等。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