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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讀書筆記7篇 魔法世界中的成長與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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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讀書筆記是一部由J.K.羅琳創作的著名魔法小説系列。故事講述了一個普通男孩哈利波特在11歲生日得知自己是巫師,並進入霍格沃茨魔法學校學習魔法的奇幻旅程。這部小説以其豐富的想象力、緊湊的情節和充滿力量的主題吸引了全球數百萬讀者,成為現代文學的經典之作。本文將為大家帶來《哈利波特》的精彩故事及閲讀體驗。

《哈利波特》讀書筆記7篇 魔法世界中的成長與冒險

第1篇

從國小三年級開始接觸第一本,一直到高三暑假第七本發行完畢,《哈利波特》直接融入了我的成長。一套書有很多值得探討的'地方,包括斯內普的無間道生涯,四個學院之間的糾葛,彼得的背叛……甚至對於萬眾唾棄大魔頭我也會產生一絲疑慮:缺乏愛,不是因為他缺少愛的能力,而是他沒有在一個和平穩定的愛的環境中成長。那麼,誰應該為他負責?

因為熟悉,所以選擇寫這本書的讀書筆記,可是寫完又發現,還有太多地方沒有仔細閲讀和思考。

《哈利波特》讀書筆記7篇 魔法世界中的成長與冒險 第2張

第2篇

相對於麻瓜,巫師到底有什麼特別之處?大家看《哈利·波特》,可能每一個人都會問這個問題,並且很快都會找到答案:巫師血,巫師的身體裏流的是巫師血,而麻瓜的身體裏沒有一滴巫師血。但是,作者想要告訴我們的真相,真的是這樣嗎?no,no,no!大錯特錯!

我們看一部作品,不能只看它的故事情節和字面意思,還要了解作者想表達的深層意義,特別是如《哈利·波特》系列這樣的童話小説。

巫師和麻瓜到底有什麼區別?小説中多次提到,就算是在日常生活中,在不使用魔法的時候,巫師也能看到、聽到一些,麻瓜們看不到、聽不到的事物。

例如,在第一集《哈利·波特與魔法石》的第5章中,作者通過哈利的眼光這樣形容巫師界著名的破釜酒吧:這是一家骯髒的狹小酒吧。要不是海格指出來,哈利很可能不會注意。匆忙過往的人們連看也不看它一眼。他們的目光只落在一邊的一家大書店和另一邊的一家唱片店上,他們好像根本看不見破釜酒吧。哈利有一種很奇怪的感覺,似乎只有他和海格能看見這家酒吧。

j.k.羅琳在這裏説得非常清楚,匆忙過往的麻瓜們的目光只落在一邊的一家大書店和另一邊的唱片店上,因為書店是大的,而唱片店是具有娛樂性的,但是,對於骯髒的狹小酒吧,卻是誰也注意不到。

又比如在第六集《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的第13章中,少年伏地魔問鄧不利多對角巷怎麼走時,鄧不利多告訴他如何找破釜酒吧,也説“你準能看見它,儘管你周圍的麻瓜——也就是不懂魔法的人——是看不見的。”

説的是同一個地方,但是,作者在這裏全説成了是魔法的因素,但是,真的'是如此嗎?

在第三集《哈利·波特與阿茲卡班的囚徒》的第3章中,哈利問巫師界的應急客運方式騎士公共汽車的售票員斯坦·桑帕克,“麻瓜為什麼聽不見這車?”

“他們!”斯坦輕蔑地説,“不好好兒聽,是這樣嗎?也不好好兒看。他們什麼也不注意。”

在這裏,作者j.k.羅琳借斯坦·桑帕克之口一語道出了麻瓜與巫師的區別,是因為麻瓜們“不好好兒聽,也不好好兒看,”是因為“他們什麼也不注意”!

麻瓜與巫師的唯一區別,就是專注程度的不同!怎麼,你們不信?好,讓我再找證據給你們看。

在第二集《哈利·波特與密室》第8章中,格蘭芬多的鬼魂尼克為了幫助哈利·波特擺脱啞炮費爾奇的處罰,摔壞了一個消失櫃來轉移費爾奇的注意力,而且,費爾奇的注意力真的就被轉移了,再也記不起要處罰哈利·波特的事情。

在這裏,費爾奇作為巫師界的啞炮,他與巫師的區別可以是最具説服力的了:因為他是啞炮,在小説中,啞炮與麻瓜幾乎是等同的,所以,已死的巫師鬼魂尼克能輕鬆轉移他的注意力。

而在第六集《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的第11章中,赫敏為了幫助羅恩贏得魁地奇球隊守門員的選拔賽,不得不對麥克拉根使用了“混淆咒”。正常來説,在這種情形下,只要在他守門的時候大喊他一聲就夠了,甚至於,可以指使其他的姑娘大喊一聲“麥克拉根,我愛你”的效果最好,但是,赫敏卻使用了最笨的方法:直接咒他。就是因為,對巫師而言,在他專注一件事情的時候,轉移他的注意力是沒用的!

所以,巫師和麻瓜的唯一區別就在於,對事物的專注程度不同,只要你對你關注的事情足夠專注,任何人都有可能是巫師!所以,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是巫師!

大發明家愛迪生有27名經過精心挑選的助手。有一天,愛迪生鄭重宣佈,將對所有助手進行考試,並讓他們做好準備。為了應付考試,助手們整天泡在書本里,真到了廢寢忘食的程度。考試時,愛迪生沒有發試卷,只發給每人一張小紙卡。愛迪生説:“在我們研究室的大門旁,有一棵什麼樹?樹有多高?它的葉子是什麼形狀的?有什麼特點?請你們把這些內容寫在小紙片上。”面對着簡單的“試題”,助手們全都傻了眼。雖然他們天天都要經過那兒,但誰也沒有去留意它,只好都交了白卷。

人類中的巫師,大發明家愛迪生曾説,“天才是99%的汗水加上1%的靈感,但是,那1%的靈感遠比那99%的汗水要重要得多!”如果我們把那1%的靈感比作是巫師血,那麼從上面的故事中,我們就能發現,所謂的巫師血,其實就是對任何事物足夠的專注度。在故事中,愛迪生那27名助手整天泡在書本中,卻看不到實驗室門旁的一顆大樹,與《哈利·波特》系列中第一集就出現的,所有匆匆路過的麻瓜們都看不到那個著名的破釜酒吧,是何等的相似!

如果説你們覺得大發明家與巫師還不夠接近,那我就再舉一個如今就生活在我們普通人中間的巫師的例子吧。

曾有催眠師做過實驗,對實驗者進行催眠,將手指按壓在被催眠者的手背,並告訴被催眠者,那是用煙頭在燙他,然後,很快,被催眠者的手背果然出現了水泡,與被煙頭燙傷的效果一模一樣!

請問,實驗中的催眠師能算巫師嗎?除了他們的手上少一根魔杖以外,他們擁有和哈利·波特們同樣神奇的能力!至於書中多次提到的“奪魂咒”,以與催眠師聯繫起來以後,各位讀者是不是在各種關於心理學的報導中和電影中,見過很多次呢?

還有一個實驗説的是,心理學家利用死刑犯做實驗,將被實驗者的眼睛蒙上,通過裝置,使其手腕處流過約37度的温水,並告訴被實驗者,他將被放血致死,結果,死刑犯真的被殺死了。

請問,心理學家的上述殺人方法,與伏地魔的“阿瓦達索命咒”有區別嗎?

所以,成功的唯一敵人是認真,如果能夠認真專注於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個事物,那麼,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是巫師!

第3篇

一頭烏黑的頭髮,一副圓框眼鏡,一道閃電形的傷疤,手上拿着一根冬青木魔杖,他是誰?他正是小巫師哈利。波特。

哈利是一個孤兒,從小寄養在姨媽家,受盡侮辱,在他11歲生日那天,他意外的收到了來自霍格沃茨魔法學校的入學通知書,扭轉了他的命運。

在魔法學校,哈利學會了魔法與魁地奇,他與朋友羅恩、赫敏生活得十分愉快。後來,他從混血巨人海格的嘴裏,得知了自己的母親是為了保護自己而被邪惡的伏地魔殺害。這時,一塊能讓伏地魔得到永生的魔法石出現了,哈利在重重困難中,與兩個好朋友團結一致,阻止了伏地魔拿走魔法石。

如果沒有母愛,哈利能活到今天?如果沒有斯內普在魁地奇比賽中唸的`一個反咒,哈利豈不是已經被奇洛摔得粉身碎骨?如果沒有朋友們的幫助,哈利能阻止的了伏地魔的計劃?由此我想到了這次河南鄭州發生的洪水,有的人被困住了,有的人失去了生命。洪水發生後,全國上下都伸出了援助之手,公司、明星、羣眾,無數的人們毫不猶像的捐款捐物,團結一心,互幫互助,積極參加防訊搶險救災。還有在自身虧本的情況下,作為民族企業的鴻星爾克,也默默地捐出了價值五千萬的物資,支援河南,他是我們的驕傲!

在自然災害中,我們沒有退縮,我們眾志成誠,團結一心,因為有了這羣人、這些事,才讓我們的祖國更加強大,讓我們的民族更加團結,我倍感驕傲!作為一名新中國的國小生,我要更加努力學習,將來報效祖國!

第4篇

讀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後一本:死亡聖器。有個想法浮現出來:“一切聖賢,皆因無為法而有差別。”帶點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為什麼?因為能和其中的某種東西產生共鳴。這種東西就是:除了我們感知的面貌之外,世界還另有面貌。或者説,我們所感知的面貌,其實,並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説,所感知的世界,其實並非如此這般的世界。因為這點共鳴,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讀下來了。

在這本“迎合世俗,並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説裏面,看了什麼呢?當然,首先看常識世界之外,另有無數“平行”的世界,而它們都是合而為一的,所以説,它們是“重疊的”,也沒有錯。很多“麻瓜(凡夫)”認為不可能的事情,瘋狂的,怪誕的,其實,都是合理而符合邏輯的。

相對於我們從未認識的領域來説,我們所認識的,其實,滄海一粟,非常狹隘。我們其實不知道事情為何發生,以及究竟如何發生。但在我們內心,始終潛伏着一個聲音:有種力量,能夠凌駕於這一切之上。那種力量,在小説中表現為魔法,在現實中表現為權力、科技,或者,神通,諸如此類。

因為我們內心的深處,始終感覺這個魔幻世界的存在,這種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麼多人會喜歡魔幻小説。——那麼多人,其實都知道,我們就是魔法本身。只是,並不知道,我們自己全都知道這一點。

然後,還看了犧牲。為了祂人的利益而徹底犧牲自己,放棄一切,進入死亡,這種行為具有非常不可思議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強悍的魔法,都對它無可奈何。可以説,這種行為具有“催伏一切惡魔”的力量。即使是觸及這樣一種念頭,這樣一種潛質,也能令強悍的惡魔覺得非常虛弱,不能忍受。事實上,哈里波特就是靠這種力量生存下來,並且戰勝了強大的對手的。在最後決戰的生死關頭,祂一次選擇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選擇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語。祂選擇了不傷害。結果,祂戰勝了每次都選擇索命惡咒的魔頭。而那個魔頭也並不死於哈里波特的魔法技術,而死於自己的傷害之心發出的惡咒,害人就是害己。這裏又一次重複了這個古老的故事。這故事被説過很多遍,但幾乎所有的人,特別是我,都並不真的相信,儘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後,還看了對死亡的恐懼,對永生的渴望。七個魂器的出現和毀滅,説明“追求永生”的行為會障礙本有的靈性,分割整體,並且,也將最終破滅,而三件死亡聖器:最強大的死亡魔杖、復活石、隱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徵意義,雖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讓它具有這些象徵意義的。

但作品其實也都並非作者所寫的,它來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處,最後,哈里波特成為三件聖器的主人。祂的選擇是:只留下父親傳下來的隱形衣。——那是真正能戰勝死亡的東西:讓別人進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這種權力非常強大,但並不能帶來如期的效果。最後,真正能夠戰勝死亡的,是放棄這種權力,並且“隱形”。

“隱形”這個魔法詞彙,其實底藴深邃。它意味着從現象的.世界隱沒,也意味着,隱藏在現象之中。能從現象的世界中出離,並因為出離而發現隱藏在現象之中的祕密,這才是戰勝死亡的最後那件聖器。

古往今來,有數不勝數的故事説“隱形”。而且,在中國,很多知識淵博的人,有強烈的心願希望“歸隱”。這都是一種意思的不同表述。從這個角度來説,哈里波特毀滅魂器(其中一個就是祂自己的身心),選擇隱形衣的過程,就是修道覺悟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放棄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經歷的課程,——而且,需要反覆經歷。反覆很多次,無數次。就像我們每一個人,都曾經無數次地經歷。——直,畢業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間那種“雙頭鳥”式的命運關聯,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讓我想“共命之鳥”這個詞。事實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鳥”,都有兩個頭。一個頭只喜歡吃有毒的東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個頭。而另外一個頭,只吃香美潔淨的東西,並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個頭。兩者共有一個身體。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彌陀佛,和諸佛菩薩之間的那種關係,或者説,也就是“三身”之間的那種關係。

作者在書寫故事的時候,很多東西並非刻意“構思”出來的。其實在寫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這一切。所謂寫作,只是讓它流淌表面上來,如此罷了。事實上,凡是看上去並不拙劣的東西,都不是“構思”出來的,而是“本來就知道”的。作者“本來就知道”,也“本來就知道”,所以,當它表述出來的時候,雙方就能產生共鳴,“祂寫出了我心裏的某種東西!”而這就是寫作和閲讀之所以出現並存在的基礎原理 :本然。符號主義認為,一切藝術創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種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記憶,指向我們本來就是的,那樣東西。那個“一”。

事實上,畢加索的畫、達利的創作,諸如此類的很多東西,也和哈利波特這樣的作品一樣,都是在表述着我們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並非是我們所感知的那個樣子。諸相非相。

從這個角度上説,一切偉大的藝術家,也可以説,都是大禪師,是普度眾生的菩薩,而且,是並不覺得自己正在普度眾生的“無相”大菩薩。長久以來,一直並不知道,為何與生俱來就有那種強烈的寫作慾望,為何與生俱來總是感覺需要有所表達,一直不知道這種動力來自何處。現在,應該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覺的自覺,是本覺自覺的形式。或者説,那就是本覺。千言萬語,都不過是在寫着一句話: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獨尊。

萬紫千紅總是春。事實上,一切作品本來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隱形衣的。甚至對於作者本身來説,它也同樣是隱形的。具有識別隱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

第5篇

是他,騎着掃帚,飛入了我的眼簾,打開了我的心扉。讓我以後的生活,從此不再灰暗。

是他,以勇敢,堅定的信念感動了我。讓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來,不要輕易流下眼淚。

是他,以堅強的毅力和奮鬥的精神吸引了我。讓我不懂得放棄,知道努力過就不會有遺憾。

哈利是一個失親的孩子,所以被寄養在德斯里一家。同時,他也過着非常不愉快的生活。因為在那裏,他遭受了不平的對待。不過,這卻沒有令他喪志,自暴自棄,反而他更加努力向上,奮勇向前。

無可否認,額頭上有道閃電傷疤的哈利是一位天生的英雄。他的才氣,他的天賦,他的性格還有他的知名度,都讓大家羨慕他,但與此同時,更多的.是對他的喜歡。

在《哈利波特》系列作品中,讓我看到了不一樣的世界:要是需要送信,就找貓頭鷹吧;要是需要到另一個地方,就用呼嚕粉吧;要是需要存錢,古靈閣是最安全不過的;要是需要洗碗,打掃,織毛衣等等就用魔杖揮一揮吧……那是多麼的奇妙啊!

這些新奇的事物,通過熒幕和具有穿透力的聲響,讓我從電影裏看到了生動,看到了喜悦也看到了神祕和緊張。

赫敏:一位漂亮的女孩。喜歡看書,多愁善感,冰雪聰明,忠誠善良。從她的身上,讓我看到了勤奮用功是怎樣的一回事。在很多地方,知識是少不了的。這也是她的發光點。

羅恩:雖然在電影裏,他一直給觀眾們傻傻的感覺。不過,在緊急關頭,他還是會勇敢地挺身而出。還記得那場精彩的巨型棋嗎?羅恩他為了讓哈利能夠順利地阻止魔法石的被盜,選擇了犧牲自己。

還有我最敬佩的鄧不利多校長:他慈祥,和藹,懂得理解別人和尊重別人,是一位最值得別人景仰的人。他的好,足以讓他成為孩子們心中最可愛的爺爺。

?哈利波特》擁有我們大家的夢,在他們的世界裏,有精靈的世界,有矮人族的世界,有靈魔的世界……他們在我們的腦海中交織成一片美妙的音符,同時也譜出了一曲曲動人的樂章,讓我們感動得落淚;讓我們開心地大笑;也讓我們緊張地揉皺了心。

我感歎:是《哈利波特》騎着掃帚,飛入了我的眼簾,打開了我的心扉。讓我以後的生活,從此不再灰暗。是《哈利波特》以勇敢,堅定的信念感動了我。讓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來,不要輕易流下眼淚。是《哈利波特》,以堅強的毅力和奮鬥的精神吸引了我。讓我不懂得放棄,知道努力過就不會有遺憾。

第6篇

一歲的哈利失去父母之後,就一直住在姨父姨媽的家裏,哈利在姨父的家裏常常受到欺負。但是在他11歲生日的時候,一切都改變了,信使貓頭鷹帶來了一封神祕的信,邀請哈利去一個不可思議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學校,在魔法學校,哈利不僅找到了朋友,還經歷了許多有趣的事情,在那裏,一切都充滿了魔力。但是一塊魔法石出現了,他與哈利的命運息息相關,是伏地魔想要偷到魔法石,讓自己的.生命延長,哈利要去阻攔伏地魔偷到魔法石,一場不可思議的戰鬥就打響了,從這以後,哈利一直和伏地魔抗衡着,在一場接着一場的戰鬥裏,哈利失去了一個又一個的親人,可他每次都能和夥伴們化險為夷,在最後一次戰鬥裏,哈利和伏地魔在學校的禁林相遇了,哈利倒在了伏地魔搶先找到的一個聖器下,但是聖器不能戰勝純正的靈魂,哈利殺死了伏地魔,贏得了這場殊死較量的最終勝利。

我最羨慕哈利的是,他有無所畏懼的精神和膽量,能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在戰鬥中從不退縮,而是勇敢的面對,什麼事情都能去嘗試,一旦有危險,可以去幫助別人。

我在看這本書的時候,覺得自己彷彿進入了魔法世界,一切都像在眼前發生,那一幕幕在眼前重現,把虛幻變成了事實,彷彿自己是一個旁觀者,十分生動,所以我非常喜歡這本書,你呢?

對婧瑤的讀書能力,我一直是非常欽佩的,在一年級她抱着三國志讀得津津有味,二年級就開始孜孜不倦地閲讀哈利波特啦。小小的她捧着那麼大那麼厚的書,總讓人感覺特別可愛。這條讀書的路她一定會越走越快樂,越走越寬闊。

第7篇

我有許多喜歡看的書,比如説:《小狗錢錢》、《老鼠記者》、《小屁孩日記》、《俏鼠菲姐妹》……可是我最喜歡的,就非《哈利·波特》莫屬了。

我從三年級開始看《哈利·波特》這一套書。一開始,我覺得這套書很乏味。一個胖表哥欺負一個戴眼鏡的瘦弱表弟,有什麼好玩的?居然有這麼多人喜歡它?所以,我就把它扔到一邊,不看了。於是,我媽媽就看起了《哈利·波特》。她每次看完一點,就説很好看,想讓我繼續看。我想:可能只是開頭有點兒不好看吧,我試試先看看後面的吧。然後我便跳過了開頭的幾章,讀起後面的'來了。結果一發不可收拾,馬上超過了媽媽,讀完了第一本。我又回頭看了前面那幾章,發現也沒有那麼無聊嘛!隨後我又讀完了第二本、第三本、第四本……再如痴如醉地把每一本再讀一遍。最後,我一到八本各看了六遍!

在我讀它們的每一遍中,我總能發現新東西。現在,我可以把每一本的內容背的滾瓜爛熟。書中的每一個地點和人物我都記得,可以把它們倒背如流。我最喜歡別人問我關於《哈利·波特》的問題。我很享受回答別人的問題的時候的感受,因為我為他們能知道更多《哈利·波特》的知識而感到高興。不過,當我問別人關於《哈利·波特》的問題而他們答不上來時,我就會説:“你這都不知道嗎?”雖然我知道有些問題的確很難。

我有一個願望:我希望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愛上《哈利·波特》。可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好。但不管如何,我都是最頂級的骨灰級哈迷!我也很敬佩《哈利·波特》的作者j·k·羅琳。我希望我長大也能成為像她一樣的作家,寫出這麼好看的小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