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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出租合同樣本9篇 現代化農村土地出租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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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為大家提供一份農村土地出租合同樣本。農村土地出租合同是農村土地流轉的重要法律文件,對於保障農民權益、規範土地流轉行為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本樣本,讀者可瞭解合同內容及要點,進一步明確雙方權責,避免合同糾紛發生。

農村土地出租合同樣本9篇 現代化農村土地出租合同範本

第1篇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和工業生產加工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土地使用形式,甲方將各人所有的農用土地租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和工業生產加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___鄉______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土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____________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養殖和與之配套的工業生產加工等。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該地上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租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租金。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租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租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本着公平、合理、有償原則妥善處理。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1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一年以上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後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兩份,鑑證人兩份。

農村土地出租合同樣本9篇 現代化農村土地出租合同範本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訂立合同。

甲方將位於鄒莊鎮鄒埠村 組 地 長. 寬 畝 (以實際丈量為準)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種植,用於設施農業鋼架大棚建設。今年秋天一定要建鋼架大棚。

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在國家調整糧食價格時,以調整的比例及土地市場價調整,採取現金支付,第一年的土地租金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給甲方,以後的土地租金乙方應於每年的十月一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給甲方。先交款後使用。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出租地用於設施農業的鋼架大棚建設,制止乙方損壞承包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在規定時限內由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產環境和社會環境,積極保護乙方合法收益權。

4、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約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應及時兑現本地發展設施農業方面優惠政策。

1、乙方必須在承包和開發的土地上建造鋼架大棚,用於農業生產,並有權享受甲方出台的關於發展設施農業方面的優惠政策。在開發的水面中,用於特種水產養殖。

2、乙方在承租地塊上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權利。

4、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被依法徵用、佔用時,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6、承租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承租的土地;需要繼續租賃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先承租權。

7、乙方在承包期限內將承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可以對外出租部分鋼架大棚或水面,乙方享有收益權。

8、乙方無需向原承包户承擔任何支付租金的義務,原承包户直接和甲方結算租金等相關費用,原承包户和當地農户與乙方無任何經濟和物質上的牽扯,如有牽扯全部由甲方負責承擔。

六、承包合同到期後乙方新增加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壞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1、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新開發出來土地的,未用甲方規定建設標準鋼架大棚或温室大棚的。

5、在租期內違反甲方規定種植其它作物的,土地租用金拒退。

1、如需變更或解除合同,需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干預乙方生產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1 %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租金的 1 %承擔違約金。

5、乙方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恢復原狀或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6、乙方在承包期內,中途拆除鋼架大棚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追回已享受的政府補貼,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甲、乙雙方可以向市、鎮兩級人民政府的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國家提供的支農惠農政策性補貼由甲方或發包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有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分別報村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5、在生產經營中,如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6、為彌補自然災害造成損失乙方可自願參加農業保險。

甲方代表人(簽章)身份證號:住 址:聯繫電話:簽約日期:簽證意見:鑑證人:負責人:鑑證單位:(簽章)簽證日期: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經營權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位於 ,面積共計20畝(水田旱地各10畝)土地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從事種植業、農業開發及觀光旅遊服務等生產經營。邊界四至界限:(見衞星平面圖附後)

出租期限為壹拾肆年,即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承包期滿後、甲方對這片土地需繼續向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包經營優先權。

租金以現金方式支付。即全部土地年承包費為 整,付款方式為分期支付,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付清前《三年》承包費《 》,以後每三年支付一次,在一次付款年限到期前一個月付清下一期費用,以此類推。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出的土地經營權。

2.甲方保證該宗土地和本村組的村民之間不存在任何爭議,保證乙方承租期間任何人不得佔用、破壞、使用該宗土地。保證並維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損壞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約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現有組內道路乙方可以使用通行,承包土地邊的水源乙方可以使用。甲方負責協調修建道路至該宗土地邊界的工作;並協助乙方將水源、電源接通至土地邊界。

6.該土地西柏坡墳地本組人員可進行土葬,由甲乙雙方協商指定一片區域進行墓葬,但應根據面積大小向乙方適當經濟補償。

1.乙方在承租地塊上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 在合同期內,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的權利。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4.承租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承租的土地;需要繼續租賃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乙方在轉包期限內將轉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包給第三人,需經甲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六、土地租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地上苗木及可移出物品,由乙方3個月內移出,若規定時間未移出的,產權歸甲方所有。

2.如果涉及永久性建築,在徵得甲方同意並辦理了產權的,歸乙方所有;若無產權的甲方要使用的,通過協商甲方可適當補給乙方費用。

1.無正當理由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相應損失(如乙方在土地上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和合理的孳息)。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 元 。

2.甲方干預乙方生產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4.乙方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乙方應恢復原狀或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漢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甲、乙雙方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第4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省 市 縣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出租土地的租金為每年 元人民幣(其中不包括依法由乙方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税費等)。

2、支付時間為: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 第四次: 。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出租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1、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在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任何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2、監督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4、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税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積極配合並負責及時辦理。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協議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7、乙方不得改變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擅自改造。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協議: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內將出租協議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則可辦理。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須提前 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協議。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元(整) 。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因本協議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協議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農村的經濟發展,丙方由於種植的需要,經甲方同意,租賃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的土地。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達成一致。籤合同如下;

租賃土地的地名叫 。面積 畝{以賬本為準}。四址東 西 南 北 共有 塊。

糧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種植業,在合同期間,不得隨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丙方享受同樣價格優先權。

每年當年租金共 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違約。丙方如果到一年後不交當年租金,乙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國家對土地的補貼以及待遇,有經營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五條;乙方有權監督和維護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水利的供應,道路暢通。創造條件為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在合同厲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徵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租賃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着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6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以下租房協議,此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的住房一套出租給乙方。

二、租期暫定為陸個月(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半年租金共計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憑合法有效票據一次付清。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計算房費。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不退租金及押金。

四、乙方應自覺遵守小區規定和短期公約,服從小區管理;自覺防火防盜,注意安全;愛護房內一切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五、物業管理(水、電、治安、設施、有線、垃圾等)費用及電話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自覺繳納。其中有線電視收視費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收取。

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改動室內各項生活設施及原房屋結構,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房屋內以下物品歸甲方所有,乙方可使用,但應保護好甲方房屋內的設施和物品,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七、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繼續租用,須提前1月通知甲方,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必須優先考慮乙方,但必須重新簽訂合同。在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如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八、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壹仟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不違反前第三、五款情況下,退房時退還。

九、甲方接到乙方租金,保證乙方的合法使用權不受侵犯,並協調有關物業管理事宜。

十、甲方須保證房屋產權無任何糾紛,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

十一、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一旦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訂立合同。

甲方將位於鄒莊鎮鄒埠村 組 地 長. 寬 畝(以實際丈量為準)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種植,用於設施農業鋼架大棚建設。今年秋天一定要建鋼架大棚。

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在國家調整糧食價格時,以調整的比例及土地市場價調整,採取現金支付,第一年的土地租金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給甲方,以後的土地租金乙方應於每年的十月一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給甲方。先交款後使用。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出租地用於設施農業的鋼架大棚建設,制止乙方損壞承包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在規定時限內由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產環境和社會環境,積極保護乙方合法收益權。

4、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約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應及時兑現本地發展設施農業方面優惠政策。

1、乙方必須在承包和開發的土地上建造鋼架大棚,用於農業生產,並有權享受甲方出台的關於發展設施農業方面的優惠政策。在開發的水面中,用於特種水產養殖。

2、乙方在承租地塊上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權利。

4、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被依法徵用、佔用時,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6、承租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承租的土地;需要繼續租賃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先承租權。

7、乙方在承包期限內將承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可以對外出租部分鋼架大棚或水面,乙方享有收益權。

8、乙方無需向原承包户承擔任何支付租金的義務,原承包户直接和甲方結算租金等相關費用,原承包户和當地農户與乙方無任何經濟和物質上的牽扯,如有牽扯全部由甲方負責承擔。

六、承包合同到期後乙方新增加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壞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1、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新開發出來土地的,未用甲方規定建設標準鋼架大棚或温室大棚的。

5、在租期內違反甲方規定種植其它作物的,土地租用金拒退。

1、如需變更或解除合同,需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干預乙方生產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1 %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租金的 1 %承擔違約金。

5、乙方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恢復原狀或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6、乙方在承包期內,中途拆除鋼架大棚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追回已享受的政府補貼,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甲、乙雙方可以向市、鎮兩級人民政府的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國家提供的支農惠農政策性補貼由甲方或發包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有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分別報村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5、在生產經營中,如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6、為彌補自然災害造成損失乙方可自願參加農業保險。

甲方代表人(簽章)身份證號:住 址:聯繫電話:簽約日期:簽證意見:鑑證人:負責人:鑑證單位:(簽章)簽證日期:

第8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t;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租賃給租賃方種植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3、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3年)

4、租賃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租賃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築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租賃地用於違法經營。

5、租賃方在租賃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租賃,直至合同期滿。

7、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徵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徵用後,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四、違約責任:如1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1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並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六、本合同1式 份,發包方和租賃方各執1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租賃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1份。

第9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為,良田統一定價為:每年每畝田400元(稻穀400斤),已當年九月稻穀單斤價乘總數支付(稻穀單斤價1.2元內不做調價)。每年每畝土300元(玉米300斤),已當年玉米單斤價乘總數支付(玉米單斤價1.2元內不做調價),荒坡、荒溝、路、渠等不計承包費。

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一次支付,不遲於每年九月三十日。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1. 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乙方與甲方的承包合同在合同期內有效。乙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乙方不能改變土地現壯。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乙方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 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政府性補助由甲方農户享受,但是乙方所經營規模性國家補助由乙方享受。

8. 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承包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9. 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申請退耕還林。

10乙方必須向甲方交復耕費押金( )元,由乙方開户村長出面保管,承包期滿後歸還。

11.如有國家政策性變化及土地被國家徵用,本合同失效。

12.本社社員(甲方)因死亡在承包地內選擇墓地,不受乙方干預,但所佔地面經濟作物應做適當賠償,甲方向乙方協商處理。

13.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將土地復耕還原,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

1、 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3、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4、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穫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採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5、 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穫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6、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臵成本價值。

7、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

8、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穫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並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9、 乙方有權在其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10、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 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在本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