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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黨員積分管理的工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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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黨員積分管理的工作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紮實推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常態化制度化,引導廣大黨員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借鑑其他縣區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的實踐經驗,經研究決定,在全縣推行黨員積分管理。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推行黨員積分管理,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常態化制度化的重要途徑,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圍繞增強基層黨組織組織力、提升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發揮黨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監督黨員的主體作用,通過建立完善目標明確、措施得力、激勵有效、監督到位的積分管理體系,探索創新具有時代特點、貼近黨員實際、有針對性和實效性的黨員發揮作用途徑,引導黨員在推進改革發展穩定中當先鋒、作表率,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脱貧攻堅提供有力組織保證。

二、對象範圍

結合我縣黨員隊伍建設實際,黨員積分管理主要在農村、社區黨員中開展,提倡在國有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黨員中開展,鼓勵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在機關事業單位黨員中進行試點。年老體弱、長期患病、行動不便等有特殊情況的黨員,經本人提出申請、黨支部研究同意,可不參加積分管理。流動黨員堅持以流入地黨組織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黨組織共同管理原則,由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結合實際組織實施。入黨積極分子可參照黨員參加積分管理。

三、內容程序

(一)科學設置積分內容

推行黨員積分管理,重在引導黨員立足崗位創先爭優,在學習、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努力爭當合格黨員。原則上,積分內容要圍繞“四個合格”標準進行設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政治合格方面。重點考查黨員是否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章黨規,自覺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是否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定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否堅定理想信念,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做到“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等。

2.執行紀律合格方面。重點考查黨員是否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定執行黨的政治路線,嚴格執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是否嚴格遵守組織紀律,執行黨的決議,服從組織分配,履行黨員義務,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自覺按時足額交納黨費;是否嚴格遵守廉潔紀律,認真落實廉潔自律有關要求,自覺接受黨組織和羣眾監督;是否嚴格遵守羣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維護法規制度的嚴肅性權威性等。

3.品德合格方面。重點考查黨員是否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自覺踐行忠誠老實、光明坦蕩、公道正派、實事求是、艱苦奮鬥、清正廉潔等共產黨人價值觀,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否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加強個人品德修養;是否講文明樹新風,帶頭移風易俗,婚喪喜慶不大操大辦,不搞封建迷信活動,自覺抵制“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個人愛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4.發揮作用合格方面。重點考查黨員是否保持幹事創業的精氣神,愛崗敬業、履職盡費,真抓實幹、開拓進取,積極完成本職工作各項任務;是否認真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參與和支持中心工作,帶頭執行組織決定,積極參與民主管理,在急難險重任務面前敢於擔當、勇挑重想,是否忠實成行黨的宗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密切聯繫羣眾,維護羣眾利益,在公益事業中主動作為、積極奉獻等。農村黨員還要重點考查帶頭創業致富、帶領羣眾脱貧致富方面的表現,社區黨員還要重點考查為居民羣眾提供便民利民惠民服務、參與和諧社區建設方面的情況。

黨員積分一般可由基礎積分、貢獻加分、違規扣分、一票否決四部分構成。設置基礎積分,要突出義務性,以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為基礎,主要體現黨員履行基本義務方面的情況;設置貢獻加分,要突出激勵性,以引導黨員創先爭優為目的,主要體現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方面的情況;設置違規扣分,要突出約束性,以規範黨員日常行為為主線,主要體現黨員違規違章、違反有關制度和秩序規定方面的情況;設置一票否決事項,要突出強制性,以全面從嚴治黨為遵循,主要體現黨員違紀違法和“不在組織、不像黨員、不起作用、不守規矩”等其他嚴重背離黨員標準的情況。各地各部門各單位應緊密結合實際,指導基層黨組織針對不同領域、不同崗位、不同羣體黨員的特點,進一步細化、實化積分管理的內容,科學設置具體積分項目和相應分值,並根據形勢任務的變化適時調整、補充完善。

(二)規範完善積分程序

黨員積分管理以黨支部為單位組織實施,一般以一年為一個積分週期。主要程序和步驟是:

1.年初設定積分項目。每年初,黨支部按照上級黨組織明確的積分內容,結合本支部實際和年度工作任務,細化、量化積分項目。設置積分項目時,要注意簡便易行、便於操作,充分考慮不同類型黨員的實際,在具體標準上有所區別,一般在職黨員應結合崗位職責、無職黨員可結合設崗定責事項進行設置,老弱病殘黨員、流動黨員等可適當簡化。積分項目設定後,要及時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通報,並在黨務公開欄內公開。

2.及時申報登記積分。黨支部要根據黨員履行義務、遵守紀律、發揮作用等情況,及時對黨員的積分事項進行登記。對需要黨員本人提供依據的積分事項,可結合“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支部活動,定期組織黨員申報。對黨支部不掌握、黨員本人無法提供依據的積分事項,可由受惠羣眾證實積分。黨支部要建立積分台賬,明確專人負責。

3.定期彙總反饋公示。黨支部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對黨員積分進行一次彙總審核,並逐人反饋審核意見,接受黨員的申辯、問詢。審核意見經確認無誤後,應在一定範圍內公示,接受黨員羣眾監督。審核結果由黨支部存檔。

4.年底開展綜合評定。每年底,黨支部對黨員全年積分進行彙總統計和分類排名,並在一定範圍內公示。結合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將黨員年度積分情況作為評價其現實表現的主要依據,組織開展民主測評,並進行綜合研判,研究確定每名黨員的評定等次。黨員年度積分和評定等次情況要及時報上級黨組織審核各類,並作為日常管理材料存入黨員檔案,同時,黨支部要對積分管理資料進行歸檔,對年度積分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查找差距,制定改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