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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合同5篇 精確合規,錨定成功:工程合同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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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工程項目中至關重要的一環,承載着雙方權益和責任的約定。工程的合同涵蓋了合作方案、預算、時間表等重要內容,為工程實施提供了必要的指導和保障。本文將探討工程合同的要點和關鍵問題,旨在幫助各方明確合同的重要性,提高對合同管理的理解和能力。

工程的合同5篇 精確合規,錨定成功:工程合同全解析

第1篇

第1條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5條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

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10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

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第14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

和重新安裝。設備為乙方採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採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19條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20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23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採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乙方採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25條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並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准後,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後,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後,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後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後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27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並將副本送乙方。銀行審核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的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後20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30條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第31條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33條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內對乙方採取的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

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電話:____

乙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電話: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簽約地點:_______

工程的合同5篇 精確合規,錨定成功:工程合同全解析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為完成 項目的開發建設,甲方通過 方式確定乙方受託承擔本項目 標段的房屋拆除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對 號標段內的 房屋及附屬物依法進行拆

除。在被拆遷人騰空房屋後,乙方應及時將房屋及附屬物拆除。

拆遷範圍內住宅居民約 户,非住宅房屋建築面積約 平方

米,乙方受託拆除居民住宅房屋及附屬物約 平方米 ,(非住宅房屋約 平方米)。確切拆除面積待拆除工程完畢後按有關規定經甲方審核後確定。

4、完成拆除工作期限:自拆遷公告發布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當完成其受

託拆遷範圍內的所有被拆遷房屋的拆除工作並經甲方驗收合格。(經甲方認定予以保留的建築除外)。

1、提供相關文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拆除手續,協助乙方接洽政府、地方有

2、提供施工臨時用水電接駁口,為乙方提供現場辦公等條件。

3、向乙方下達拆除施工進度,甲方在乙方完成拆除清運工作後負責進行場地的驗收工作。

1、乙方保證具國家及 的有關規定的資質,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款項,並應向甲方支付¥____元的違約金。

2、嚴格按照政府相關規定辦理拆除施工方案、拆遷許可證、環保責任書、登記備案手續、防治揚塵污染責任書、渣土消納手續等各種備案、施工手續,繳納政府規定的有關費用。

4、嚴格遵守政府相關部門對拆除工作的有關規定,妥善處理本拆除工程與地域管轄相關部門的關係。確保在開工前辦理各項手續完畢,並報當地城管部監管。

5、 編制拆除、環保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拆遷工地防止揚塵污染工作。房屋渣土要及時清運,不能及時清運的應採取防止揚塵的措施,嚴格控制揚塵污染。

6、開工前負責做好防護系統地搭建,封閉拆除現場,搭設有效圍擋。

7、自行解決拆除中所需的全部設備、工具、材料及勞保用品。負責將所需水電從甲方提供的接駁口處連接到用水電處,負責支付水電費。

8、對已經拆除完畢的房屋要加強管理,特別是有關水、電、煤氣等管線的管理,以及防火、防汛工作管理。

9、乙方必須在被拆遷人將房屋騰空後24小時內將房屋的門窗、屋頂等拆除。(甲方同意予以保留的房屋除外)

10、因乙方拆除施工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的損害賠償、行政處罰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1、乙方在拆除施工中應當對現場文物妥善保護,不得隨意拆除,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13、根據工程具體情況,派駐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現場的技術指導。

14、按規範科學合理的實施拆遷步驟,按要求填報各種技術資料,建立並整理拆除工程檔案,並於完工後交予甲方。

15、乙方在拆除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勞動糾紛、法律糾紛均由乙方負責承擔。如乙方人員在施工區內出現打架鬥毆,所發生的對乙方人員或第三人的損害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如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6、乙方保證不將受託的拆除工作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如有轉包發生,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暫定房屋拆除費總額的30%作為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全部損失的,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全部損失。

17、如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乙方所有人員、設備必須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 個工作日內撤離施工現場並向甲方移交有關的所有工程資料。

乙方應對拆除範圍內所有房屋及附屬物進行拆除、渣土清運消納、平整土地達到自然平整工作,同時負責對拆除房屋毗鄰的房屋、院落修整、加固,並經甲方驗收合格。

1、乙方須設置安全責任人和專職安全員,安全負責人應負責一切拆除的安全,安全員負責現場的安全。認真做好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應提交上述名單給甲方。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甲方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消除事故隱患。出於乙方安全措施不落實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如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進行處理,脱離險區,由乙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

被拆除的建築物及建築物內物品、建築物外附着物的處理方式為:

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擅自處理物品或附着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暫定房屋拆除費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並應賠償甲方損失。

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渣土清理、包税費、包質量、包工期、包承包風險、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通過甲方驗收的方式由乙方承包。

(1)工程量須由甲方的現場監理 、項目公司工程部經理 、拆遷管理中心審核人員 三方簽證方能作為結算依據。

(2)乙方報送的結算金額必須真實準確,若乙方報送的結算總金額或結算單項金額超過甲方最終審定金額的3%,超過部分甲方不給予結算,同時甲方有權在結算金額中等額扣除超過部分的金額作為罰金。

(3)房屋建築物拆除工程按綜合包乾單價結算,綜合包乾單價包括但不限於拆除、清運及相關税費和餘泥排放費等,並已包括建築物內所有物品及建築物外附着物的拆除清理費用。綜合包乾單價為:

①簡易結構建築物:民用建築¥ 元/㎡;工業建築¥ 元/㎡。 ②磚混結構建築物:民用建築¥ 元/㎡;工業建築¥ 元/㎡。 ③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物:民用建築¥ 元/㎡;工業建築 ¥ 元/㎡。

④鋼結構建築物:民用建築¥ 元/㎡;工業建築¥ 元/㎡。

(4)不能採用建築面積單方單價計算的其它構築物採用定額計價方式結算,定額套用 ,取費標準按 號文 類工程計算,取費費率有上下限標準的按下限計算,人工工日單價為¥ 元,定額計價部分總價下浮 %計算。無綜合單價或無法套用定額的,施工前由乙方報甲方拆遷管理中心審核後確定。

第3篇

乙方:武進市江洋空調設備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為明確雙方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雙方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4 承包範圍:地上一,二,三,四層,空調系統及末端設備安裝調試(主機房設備除外).

1.6 本工程總造價:根據甲方認可設計通風工程圖,暫定價6000000元(陸佰萬元整).

1.8 本工程工期:為120日曆天(指隱蔽工程),涉及裝璜工程部分雙方另行協商工期.

2.2 適用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常州市的法律,法規

6.2 在開工前10天保做好三通一平交乙方使用,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正常使用.

6.4 清除施工現場各類障礙物,解決乙方施工用房,包括材料堆放中轉場地臨時設施用房.

6.5 駐派工地現場代表人全權負責施工工程各項審批(隱蔽工程驗收,簽證,工程量的核定工作,具備有效法律憑證).

7.2 施工現場做到文明施工,符合常州市工程管理條例,做好各項安全措施,若造成人員傷亡事故,責任自負.

7.5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規範,施工標準,嚴格控制施工質量,如不按各項施工規範造成經濟損失自負.

8.1 乙方接到審批簽證的施工圖且於設計交底後15天內向甲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表.

8.2 甲方接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計劃表後5天內予以書面回覆(批准或要求乙方修改)逾期不復的,乙方可認為甲方已批准.

8.3 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修改施工組織設計或計劃進度表的當天,應給甲方相關內容的明確答覆,逾期不復的,甲方或認為乙方已同意修改.

9.1 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本合同,或發生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甲方可發書面停工通知單,並在2天內提出處理意見.

9.2 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誤工等,由甲方承擔經濟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1.1 乙方應認真按照施工規範,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檢查,不合格現責令返工,修改,費用自負.

11.2 因甲方不正確指令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11.3 由於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或事故,乙方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由第三方賠償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辦理簽證結算給乙方.

達到國家標準驗收規範,並爭取優質工程.達到優質工程後甲方給乙方獎勵,獎勵金額按工程總造價的2%結算.

13.1 隱蔽工程的每道工序,乙方自檢合格後並書面通知監理驗收,合格後乙方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13.2 工程中間驗收的部位,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及監理的要求執行,乙方在自檢合格後書面通知監理驗收,監理驗收合格後,乙方方可繼續施工.

13.3 監理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及時進行驗收,並給乙方書面結論.

13.4 隱蔽工程或中間部位經監理驗收,不符合設計要求或施工驗收規範要求,乙方應及時返工,並在返工後再次通知臨理驗收,直至符合要求,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13.5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時後甲方或監理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中間部位工程繼續施工.

經甲方書面確認的設計變更或甲方確認的其它原因引起的工程量的增減,合同總價可作調整.

15.1 本合同生效後一週內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25%,作為乙方備料款,計150萬元.

15.2 甲方在每月5號前支付工程總造價的15%,如逾期付款,乙方工期順延.

16.1 乙方在完成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作量之日起三週內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圖和竣工資料各二套.

16.2 甲方應及時會同有關單位參加驗收,並於驗收後一週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應按要求修改.

16.3 工程整改項目,乙方必須在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後一個月內完成.

17.1 乙方應在竣工驗收通過後一個月內向甲方送交工程決算書.

17.2 本工程結算以最終竣工圖實際工程量加甲方認可變更籤證單.工程結算按常州市建築安裝工程定額(八六版),各項取費按常州市有關文件取費執行.

17.3 在本合同工期內若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各項費率,則在本工程結算工程款中作調整.

17.4 甲方在接到乙方工程決算書後一個月內審核完畢,在審核後一週內付清餘款,留5%保脩金.

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起保修壹年,期滿後一週內付清付款.

19.1 本工程如遇特殊情況,發生二次駁運費用按甲方經濟簽證處理.

20.1 乙方以甲方批准開工報告日期進場施工,逾期甲方有權扣留乙方開工押金.

20.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

20.3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保脩金付清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中國小商品城常州分市場 乙方:武進市江洋空調設備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蘇州市保護消費合法權益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1997)92 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並經市建委有關部門審定具有民用裝飾《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

2 、裝飾施工地點:____區 ( 縣 ) ______路______弄 ( 村 ) ______號____樓______室。

3 、住房結構: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廳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平方米。

4 、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5 、承包方式:__________ (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 。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7 、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主材料報價單》。

3 、乙方對甲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4 、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1 、本工程執行 dbj08-62-97 《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 t30-1999 《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3 、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繫,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 ( 詳見附件見 ) 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後,若甲方要求複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 、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 詳見附件《工程質量驗收單》 ) 。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説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注:裝飾工程有形市場另有規定的,亦可按市場規定辦理。

3 、工程保修期壹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 ( 詳見附件七 ) ,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4 、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須開具發票。

(1) 甲方應在開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________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2) 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

(3)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並承擔承擔有關費用。

(2) 指派_____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3) 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1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 % 支付違約金。

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 %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 ( 包括罰款 ) 由甲方負責並擔責任。

4 、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 ( 包括罰款 ) ,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1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業開具的統一發票,可向蘇州市建築裝飾協會家庭裝飾委員會商請調解,也可向所在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拆。

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

1 、合同經雙方簽字 ( 在有形市場簽訂的合同須經市場管理部門蓋章見證 ) 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______ % 支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5篇

甲方:x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x橋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誠信的原則,就本工程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 該工程採用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負責為甲方破損路面

澆築新的鋼筋混泥土路面,總面積為:16米、單價:800/㎡、計:﹙人民幣﹚12800元。

3、 乙方負責用碎磚石填補甲方油庫西端馬路破損地段。

4、乙方包工包料為甲方澆築貨場下水道陰井鋼筋混泥土蓋板兩塊,厚度150mm、雙層鋪設直徑16mm鋼筋。計:﹙人民幣﹚500元。

1、 乙方負責拆除新澆築路面地段溝底承重牆並將溝地清除乾淨。

2、 新澆築的鋼筋混泥土路面厚度:200mm、雙層鋪設直徑為20mm鋼筋。

3、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現行規範標準施工,並做到保質保量。

上述工程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壹萬叁仟伍佰元整。

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無質量問題後,一次性付清。

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