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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預案編制7篇 應急預案:事前規劃,危機無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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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預案編制是針對突發事件的發生,為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而制定的應急措施計劃。從組織機構、指揮調度、搶險救援、後勤保障等方面進行詳細的規劃和具體指導,確保在面對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應對和處置。

應急預案編制7篇 應急預案:事前規劃,危機無懼

第1篇

為規範公司各種應急預案的編制,確保格式規範,內容齊全,操作性強。

應急預案編制小組負責針對公司緊急情況和事故編制相應應急預案。

可能發生緊急情況和事故;應明確緊急情況和事故發生的部位、崗位或設備。

發生事故後的危害和影響:包括人員、設備財產、環境社區。 涉及單位:包括內部、外部。

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明確主管領導、主責部門(車間)、配合部門。

c、報警聯絡步驟及時間要求,處理緊急情況和事故的最適當的方

d、應急設施和物品(急救逃生工具,報警系統,應急照明和應急噴淋、滅火器材、通風、交通設備等)。

e、防止二次傷害注意事項。 f、疏散路線圖及應急設施佈置圖。

聯繫方式及電話:包括急救醫院、消防、上級主管部門(車間)、本部門(車間)負責人、本單位責任部門(車間)。 應急設施檢查維護要求,針對特點規定。

教育培訓、演習規定:應有計劃、實施總結、評審要求。 獎勵的程序以及附件。

應急預案的編制、審核、批准、規定執行文件控制。 應急預案編制小組對龍華區安監局、應急預案評審專家提出意見進行完善。

龍華區安監局對評審通過的本應急預案進行登記、備案,並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三年針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複審工作。 本預案具體人員組成及職責如下: 組 長:xxx(職務:副總經理)

職 責:組織成立應急預案編制組織機構;督促檢查編制、審議小組工作開展情況;批准公司應急預案的項目設置;批准各部門執行應急職責;對於評審合格後的應急預案批准試行,安監局申請備案;對編制後的應急預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和規範性進行審議,為領導小

組 員:xxx(職務:文員)、xxx(職務:課長)、xxx(職務文員)、xxx(職務:文員)、xxx(職務:課長)、xxx(職務:廠長)。

職 責:負責進行應急預案支持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對單位所轄的設備和崗位進行風險分析,制訂預防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對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013)對公司應急預案體系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

應急預案編制7篇 應急預案:事前規劃,危機無懼 第2張

第2篇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常常會遇到各類緊急情況,如火災、爆炸、危險品事故等。緊急情況往往會造成職工、客户和公眾傷亡,或中斷生產經營活動、造成物質或環境損失、威脅企業的財力,損壞企業公共形象等。為降低緊急事故造成的損失,企業必須制定應急預案。企業制定應急預案一般分可以為四大步驟,即組建應急預案編制隊伍、

開展現狀與能力分析、制定預案和預案實施,本文將分別從這四個方面來討論。

應急響應和管理不是個別部門和人員能夠完成的,預案從編制、維護到實施都應該有企業各級各部門的廣泛參與。並且預案的編制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所以應該組建編制隊伍,促進工作的開展和學習交流。編制隊伍的組建取決於企業的作業、風險和資源的具體情況。

預案編制小組組長最好由企業高層領導擔任,這樣可以增強預案的權威性,促進工作的實施。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會由少數的一兩個人執筆,絕大部門工作可能由少數人完成,但是在編制過程中或編制完成之後,要徵求各應急響應部門的意見,尤其是高層管理人員,一線管理人員,工人,人力資源部門,工程與維護部門,安全、衞生和環境保護部門,公共信息人員,鄰近社區,市場銷售部門,法律顧問,財務部門等。小組組成經高層領導同意後形成書面文件,並且明確分工。接下來就可以確定編制工作的時間進度和費用。

分析國家、省和地方法律、法規與規章,如職業安全衞生法律法規、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消防法律法規與規程、地震安全規程、交通法規、地區區劃法規、應急管理規定等。

需要調研的現有預案包括政府與企業的預案,如疏散預案、消防預案、安全衞生預案、環境保護預案、保安程序、保險預案、財務與採購程序、工廠停產關閉的規定、員工手冊、危險品預案、安全評價程序、風險管理預案、資金投入方案、互助協議等。

評估緊急情況對企業的影響,確定哪些系統必須備份,相關信息主要包括公司產品或服務所需要的設備設施;產品和服務的供應商,尤其是隻有單一來源時;生命線服務,如電力、水、下水道、汽油、電話和交通;設施運行所需要的關鍵作業、操作人員和設備等。

緊急情況所需要的內部資源和能力包括:人員(消防、危險品響應隊伍、應急醫療服務、保安、應急管理小組、疏散隊伍、公共信息),設備(消防設備、控制設備、通訊設備、急救供應、應急生活必需品供應、警告系統、應急電力設備、污染消除設備),設施(應急行動中心、臨時醫療區域、避難區域、急救站、消毒設施),能力(培訓、疏散預案、員工支持系統),備份系統(職工薪水花名冊、通訊、產品、客户服務、運輸與接收、信息支持系統、應急電力、恢復支持)。

在緊急情況下需要大量的外部資源,應與某些單位建立必要的聯繫,如地方應急管理辦公室、消防部門、危險物質響應機構、應急醫療服務機構、醫院、公安部門、社區服務組織、公用設施管理部門、合同方、應急設備供應單位、保險機構等。

分析各類緊急情況的可能性和對單位的潛在影響。利用脆弱性分析表,通過數值系統詳細説明緊急情況的可能性、評估事故的影響和所需要的資源。分值越低越好,具體方法見下表。

脆弱性分析表的第一列是本單位面臨的所有可的緊急情況,包括由地方應急管理辦公室所辨識出來的緊急情況。同時應考慮:單位內部和社區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通常應考慮下列因素。

歷史情況——在單位及其他兄弟單位,本社區以往發生過的緊急情況,包括火災、危險物質泄漏、極端天氣、交通事故、地震、颶風、龍捲風、恐怖活動、公共設施失靈等。

地理因素——單位所處地理條件所產生的影響有哪些?請注意:鄰近洪水區域,地震斷裂帶和大壩,鄰近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貯存、使用和運輸企業,鄰近重大交通幹線和機場,鄰近核電廠等。

技術問題——如果某工藝或系統出現故障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可能包括:火災、爆炸和危險品事故,安全系統失靈,通訊系統失靈,計算機系統失靈,電力故障,加熱和冷卻系統失靈,應急通知系統失靈等。

人的因素——如果員工出錯會導致什麼樣的後果?是否開展了員工安全培訓?他們是否知道在緊急情況下應該採取什麼措施?人的因素可能是因為下列原因造成的:培

訓不足,工作沒有連續性,粗心大意,錯誤操作,物質濫用,疲勞等。

物理因素——哪些緊急情況可能是因為設施和建築物造成的?能否提高物理設施的安全性?考慮設施建設的物理條件,危險工藝和副產品,易燃品的貯存,設備的佈置,照明,緊急通道與出口,避難場所鄰近區域等。

管制因素——單位對哪些緊急情況或危害有管制措施?徹底分析

緊急情況,考慮如下情況的後果:出入禁區,電力損失,通訊線纜中斷,主要天然氣管道斷裂,水害,煙害,結構受損,空氣或水污染,爆炸,建築物倒塌,人員被卡,化學品泄漏等。

在可能性一列,表明了各類緊急情況發生的可能性。這是一個主觀性指標,但是非常實用。可能性等級從分為1到5級,1表示可能性最低、而5表示可能性最高。

分析各類緊急情況對人身的潛在影響——受傷或死亡。根據脆弱性分析表,在對人身的影響一列打分。等級從1到5,1表示最低而5表示最高。

考慮對財產的破壞和損失時,同樣在財產一列按1到5打分。可以考慮置換財產成本、臨時置換成本、修復成本等。

分析緊急情況造成的潛在市場損失時,在營業影響欄填入適當的數值。1表示最低影響、5表示最高影響。評價影響包括:經營中斷,職工缺勤、客户損失、公司違約、政府罰款、法律糾紛、核心物資供應的中斷、產品分配的中斷等。

評價針對各類緊急情況的響應資源與能力的準備情況。為內部與外部資源分別打分,分值越低表明效果越好。為此,應考慮每一潛在緊急情況從發生、發展到結束所需要的資源。對每一緊急情況應詢問如下問題: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可以繼續下一步驟工作。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提出整改方案。例如:制定額外的應急程序、開展額外的培訓、獲取額外的資源、制定互助協議、與簽訂特殊合同方或協議。

各緊急情況的總分值越低越好。即使是主觀打分,比較各緊急情況的分值也會有助於應急策劃和確定資源利用的優先順序,使應急工作的目標進一步明確。

在資源評價時,牢記社區工作人員——警察、消防、醫護——應關注各自的響應工作。否則自己將會在緊急情況下受害者或不能及時有效地作出反應,導致企業應急響應行動的延誤。

概述是為了便於管理人員的理解,簡要介紹應急預案的概況,包括:預案的目標、應急管理方針,預案的權威性和核心人員的職責,潛在的緊急情況,應急響應行動地點等。

企業應急管理的核心要素包括:指揮與控制、通訊、生命安全、財產保護、社區安全、恢復與重建、行政與後勤等。核心要素的目的是保護生命、財產和環境,它是企業應急救援行動和應急響應程序的基礎,各項要素應明確各功能實現具體的原則和目標,以及部門之間的分工與合作。

應急響應程序説明了企業如何開展應急響應工作。為了便於高層管理人員、部門領導、響應人員和普通員工迅速採取行動,預案應儘可能制定應急響應程序檢查表。

需要制定程序的行動包括:現狀評估;保護員工、客户、來訪者、設備、重要記錄和其他財產,尤其是事發的前三天內的記錄和財產;恢復生產經營等。

有很多的緊急情況,如火災爆炸或自然災害時,需要制定下列具體的行動程序:警告員工和客户、與職員和社區溝通、企業內全員疏散、響應活動管理、啟動並運行應急行動中心、消防、行動終止、保存重要記錄、恢復行動等。

緊急情況下所需要的支持文件可能包括:應急電話通訊錄、建築物與現場和風險情況地圖、資源清單等。

有些企業應該制定應急疏散程序並明確線路,關鍵作業的終止或運行程序,員工、來訪者和合同方疏散後工作程序,救援與醫療責任,緊急情況報告程序,核心人員與部門等。

確定具體的工作目標和時階段性工作時間表。制定工作任務清單,落實到具體的人員和時間。根據脆弱性分析,確定解決問題的資源和存在的問題。確定預案總體和各章節的最佳結構。將預案按章節分配給每一位編寫組成員。制定各項具體工作的時間進度表。

會見地方政府和社區機構。將企業已經開始制定應急預案的情況通知相關的地方政府部門。即使官方沒有提出具體要求,他們的建議和信息可能會非常有益。將省和地方政府對緊急情況通報的要求納入企業應急程序。

確定需要與外部機構溝通的內容,包括企業應急響應的通道,向誰彙報、如何彙報,企業如何與外部機構和人員溝通,應急響應活動負責人,在緊急情況下,哪些權力部門應該進入現場等。

在第二次審校時,開展桌面演習,包括公司管理人員和應急管理人員。在一間會議室內,設計一個事故場景,各位參與人員討論各自的職責,針對事故場景做出反應。充分討論之後,找出並修訂交代不清或重複的內容。

經會議討論後,向最高領導和高層管理人員彙報,經批准後發佈預案。將預案裝訂好並逐一編號,發放並簽收預案。注意應急響應核心人員家中應備份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必須成為公司文化的一部分。創造機會建立職工應急意識;培訓和教育職工;測試應急程序;動員各級管理人員、各部門和社區參與應急策劃;將應急管理工作變成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所有在企業工作或來訪人員都應接受培訓。包括定期組織員工討論會或評審會、技術培訓、應急響應設備的使用、疏散演習、全面演習等。根據培訓對象不同,可以選擇不同的培訓方式和內容。

企業的應急預案每年至少要評審一次。評審時應注意如下問題:在脆弱性分析時發現的問題和不足是否得到充分的重視?各位應急管理和響應人員是否理解各自的職責?企業的風險有無變化?應急預案是否根據企業的佈局和工藝變化而更新?企業的佈置圖和記錄是否保持最新?新成員是否經過培訓?企業的培訓是否達到目的?預案中的人員姓名、頭銜和電話是否正確?是否逐漸將應急管理融入企業的整體管理?社區機構和組織在預案裏面是否適當體現,他們是否參與了預案的評審?

除了年度評審之外,某些特定時間還應開展評審和修訂,如每次培訓和演習之後、每次緊急情況發生之後、人員或職責發生變動之後、企業的佈局和設施發生變化之後、政策和程序發生變化之後。

第3篇

9、《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律規定、結合本市建設工程施工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把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造成的施工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建築從業人員自我防護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幹作用。

在市建築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各施工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工作機制。

採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確保應急救援的科學、及時、有效。

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預防、預測和預警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美、預案演練等工作。

繼續發揮網絡化管理的優勢,加強對施工工地的動態管理,建立施工工地全方位監管的長效機制,提高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應急處置的協同應對能力。

為有效處置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依據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四個級別。、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 (1) 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 造成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中毒,下同) (3) 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4) 市政基礎設施、構築物、建築物遭受嚴重損壞,社會影響特別巨大。

2、重大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Ⅱ級) (1)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 造成50以上100人以下重傷

(4) 市政基礎設施、構築物、建築物遭受嚴重損壞,社會影響巨大。

3、較大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Ⅲ級) (1)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 造成10以上50人以下重傷;

(3) 造成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4) 市政基礎設施、構築物、建築物遭受損壞,社會影響較大。

4、一般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Ⅳ) (1) 造成3人以下死亡;

預警級別: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安全隱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等四個預警級別。

應急響應: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一旦發生,事故責任單位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

市建築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啟動施工現場應急預案,搶救傷員,保護現場,設置警戒標誌。

一般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的響應(Ⅳ級) 較大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的響應(Ⅲ級) 重大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響應(Ⅱ級) 特別重大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響應(Ⅰ級)

建築施工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案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國務院302號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2010)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 《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1、房建項目:火災、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機械事故、超重機械傾覆事故、坍塌事故

2、路橋項目:與房建項目重大危險源相同,但重點是架橋機傾覆、機械傷害、觸電

3、隧道項目:主要危險源是坍塌、機械傷害、觸電、火災

(1) 安全生產:為預防生產過程中發生事故而採取的各種措施和活動。 (2) 安全生產條件:滿足安全生產的各種因素及其組合。 (3) 安全生產業績: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可測量的結果; (4) 安全生產能力: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生產業績的組合;

(5) 危險源:可能導致死亡、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6) 事故:造成死亡、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7) 隱患:未被事先識別,可能導致事故的危險源和不安全行為及管理上的缺陷。 (8) 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對項目安全風險和不利環境影響的管理系統。 (9) 勞動強度:勞動的繁重和緊張程度的總和。

(10)特種設備:由國家認定的,因設備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響容易發生事故,並且一旦發生事故造成人傷亡及重大經濟損失的危險性較大的設備。 (11)特種作業:由國家認定的,對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圍人員和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險因素的作業。

(12)特種工種: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崗位類別的統稱。

(13)特種勞動保護用品:由國家認定的,在易發生傷害及職業危害的場合,供職工穿戴或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14)有害物質:化學的、物理的、生物的等能危害及職工健康的所有物質的總稱。 (15)起因物:導致事故發生的物質。

(16)有毒物質:作用於生物體、能使機體發生暫時或永久病變,導致疾病甚至死亡的物質。

(17)危險因素:能對人造成傷害或對物造成突發性損失的因素。

(18)有害因素:能影響人的身體健康,導致疾病或對物造成慢性損壞的因素。 (19)有害作業:作業環境中有害物質的濃度、劑量超過國家衞生標準中粉塵的最高允許值的作業。

(20)有塵作業;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含量超過國家衞生標準中粉塵的最高允許值 4

(21)有毒作業;作業場所空氣中有毒物質量超過國家衞生標準中有毒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的作業。

(22)防護措施:為避免職工在作業時,身體的某部位誤入危險區域或接觸有害物質面採取的隔離、屏蔽、安全距離、個人防護等措施或手段。

(23)個人防護用品:為使職工在職業活動過程中,免遭或減輕事故和職業危害因素的傷害而提供的個人穿戴用品。(同義詞;勞動防護用品)

(24)安全認證;由國家授權的機構,依法對特種設備、特種作業場所、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衞生性能,以及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等進行考核、認可並頒發憑證的活動。

(25)職業安全:以防止職工在職業活動過程中發生各種傷亡事故為目的工作領域及在法律、技術、設備、組織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採取的相應措施。 同義詞:勞動安全

(26)職業衞生:在職工的健康在職業活動過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為目的的工作領域及在法律、技術設備、組織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採取的相應措施。 同義詞:勞動衞生

(27)女職工勞動保護:針對女職工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等的生理特點,在工作任務分配和工作時間等方面所進行的特殊保護。

(28)未成年工勞動保護:針對未成年工(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的生理特點,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分配等方面所進行的特殊保護。

(29)職業病:職工因受職業性有害因素的影響引起的,由國家以法規形式,並經國家指定的醫療機構確診的疾病。

(30)職業禁忌:某些疾病(或某些生理缺陷),其患者如從事某種職業便會因職業性危害因素而使病情加重或易於發生事故,則稱此疾病(或生理缺陷)為該職業的職業性禁忌。

(31)重大事故:會對職工、公眾或環境以及生產設備造成即刻或延遲性嚴重危害的事故。 同義詞:惡性事故

(33)違章指揮:強迫職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進行作業的行為。

(34)違章操作:職工不遵守規章制度、冒險進行操作的行為。

(35) 工作條件:職工在工作中的設施條件、工作環境、勞動強度和工作時間的總和。

(36)工作環境:工作場所及周圍空間的安全衞生狀態和條件。 (37)致害物:指直接引起傷害及中毒的物體或物質。 (38)傷害方式:指致害物與人體發生接觸的方式。 (39)不安全狀態:指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質條件。 (40)不安全行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為錯誤。 (41)輕傷:指損失工作日低於105日的失能傷害。

(42)重傷:指相當於損失工作日等於或超過105日的失能傷害。(43)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4)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一) 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 1.無防護: (1) 無防護罩; (2) 無安全保險裝置; (3) 無報警裝置; (4) 無安全標誌; (5) 無防護欄杆; (6) 電氣設備未接地; (7) 絕緣不良;

(8) 風扇無消聲系統、噪聲大; (9) 危房內作業;

(10) 未安裝防止“跑車”的擋車欄; (11) 其他。

(1) 防護罩未在適當位置; (2) 防護裝置調整不當;

(3) 坑道掘進、隧道開鑿支撐不當; (4) 防爆裝置不當;

(5) 採伐、集體作業安全距離不夠; (6) 放炮作業隱蔽所有缺陷; (7) 電氣裝置帶電部分裸露; (8) 其他。

(二) 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1.設計不當,結構不符合安全要求 (1) 通道門遮擋視線 (2) 制動裝置有欠缺 (3) 安全間距不夠 (4) 攔車網有欠缺 (5) 工件有鋒利毛刺、毛邊 (6) 設施上有鋒利倒梭 (7) 其他 2.強度不夠 (1) 機械強度不夠 (2) 絕緣強度產夠

3.設備在非正常狀態下進行 (1) 設備帶“病”運轉 (2) 超負荷運轉 (3) 其他 4.維修、調整不良 (1) 設備失修

防護服、手套護目鏡及面罩、呼吸器官護具、聽力護具、安全帶、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1.無個人防護用品、用具。

2.所用防護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四) 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1.照明光線不良: (1) 照度不足

(2) 作業場所地煙霧塵瀰漫,視物不清 (3) 光線過強 2.通風不良 (1) 無通風

(5) 瓦斯排放未達到安全濃度放炮作業 (6) 瓦斯濃度趔限 (7) 其他 3.作業場所狹窄 4.作業場地雜亂

(1) 工具、製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2) 採伐時,未開安全道

(3) 迎門樹、坐殿樹、搭掛樹未作處理;(4) 其他

5.交通線路的配置不安全; 6.操作工序設計或配置不安全

(1) 地面有油或其他液體 (2) 冰雪覆蓋 (3) 地面有其他易滑物 8.儲存方法不安全 9.環境温度、濕度不當

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1) 未經允可開動、關停、移動機器; (2) 開動、關停機器時未給信號;

(3) 開關未鎖緊,造成意外轉動、通電或泄漏(4) 忘記關閉設備信號 (5) 勿視警告標誌、警告信號

(6) 操作錯誤(指按鈕、閥門、把柄等操作)(7) 奔跑作業

(8) 供料或送料速度過快 (9) 機器超速運轉 (10)違章駕駛機動車 (11)酒後作業, (12)客貨混裝

(13)衝壓機作業時,手伸進衝壓模 (14)工件堅固不牢 (15)用壓縮空氣吹鐵屑 2.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1) 拆除了安全裝置 (2) 安全裝置堵塞

(1) 臨時使用不牢固的設施 (2) 使用不安全裝置和設備 (3) 其他

4.手代替工具操作 (1) 用手代替手動工具 (2) 用手清除切屑

5.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產用品等)俘放不當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1) 冒險進入涵洞

(3) 採伐、集材、運材、裝車時,未離危險區 (4) 未經安全監察人員允許進入油罐或井中 (5) 未“敲幫向頂”開始作業 (6) 冒進信號 (7) 調車場超速上下車 (8) 易燃易爆場合明火 (9) 在絞車道行走; (10)未及時嘹望

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護欄、汽車擋板、吊車吊鈎) 8.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9.機器運轉時做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為行為

11.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中,忽視其使用: (1) 未戴護目鏡或面罩 (2) 未戴防護手套 (3) 未穿安全鞋 (4) 未戴安全帽 (5) 未佩戴呼吸護具

(6) 未佩戴安全帶 (7) 未戴安全帽 (8) 其他 12.不安全裝束

(1) 在有旋轉零部件的設備旁作業穿帶有過肥大服裝 (2) 操縱旋轉零部件的設備時戴手套 (3) 其他

13.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 安全生產管理原則:

(2) 安全管理五同時原則指: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

(3) 三同時原則:即職業安全衞生技術措施及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確保項目投產後符合職業安全衞生要求,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4) 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堅持發生的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和羣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的責任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第4篇

(一)目的性原則。為正確、科學、快速、有效處置突發性重特大傷亡事故,防止傷亡事故擴大,減少損失而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二)科學性原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是一項系統性、科學性很強的工作,制定預案也必須以科學的態度,在全面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開展科學分析和論證,制定出嚴密、統

一、完整的應急救援方案,使預案真正具有科學性。

(三)實用性原則。要講究實效。應急救援預案應符合企業現場和當地的客觀情況,具有適用性和實用性,便於操作。

(四)權威性原則。應急救援工作是一項緊急狀態下的應急工作,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應明確救援工作的管理體系,救援行動的組織指揮權限和各級救援組織的職責和任務等一系列的行政性管理規定,保證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保證預案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和法律保障。

(五)從重、從大的原則。以本單位可能發生最高級別的事故考慮。

應急預案除上述要素外,還應該實現下列要求:明確應急系統中各機構的權利和職責、建立培訓及演習等準備程序、對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規的論述、對特殊危險建立專項應急預案等等。

(一)成立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組,並進行分工,明確職責;

(二)收集有關資料:含收集水文、地質、基本情況,本轄區的地理、氣象、環境、人口、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社會公用設施和應急救援力量現狀。

對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來説,企業應系統地確定和評估危險因素、重大危險源,它們可能導致什麼事故和緊急事件發生,即對危險源進行潛在事故分析。並且不僅要分析那些容易發生的事故,還應分析雖不易發生卻會造成嚴重後果的事故。

3、非重大事故可能導致發生重大事故需經歷的時間;

要分析重大危險源所存在的危險物質的危險性,以便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貯存管理和處置方面完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可從生產廠家附帶的危險物質説明書中獲得危險物質的特性。

在對危險源進行辨識和評價的基礎上,就可着手進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編制。根據各企業重大危險源的具體情況不同,應急救援預案也應有所區別。編寫的內容要具體細緻,落實到人:每一項任務要註明執行單位、負責人、配備器材、通訊方式、行動路線、實施步驟等。編制時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1、對每一個重大危險源都應編制一個現場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3、對於一個只有簡單裝置的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可安排工人在一旁觀察並要求其在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報告應急機構,由應急機構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4、對於具有複雜設施的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更具體,應充分考慮每一個可能發生的重大危險,以及它們之間可能的相互作用,還應包括以下內容:

(1)對潛在事故危險的性質和規模及緊急情況發生時的可能關係進行預測和評估:

(2)制訂與場外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實施機構進行聯繫的計劃,包括與緊急救援服務機構的聯繫;

(3)在存在重大危險設施的危險源內外,報警和通訊聯絡的步驟;

(4)任命現場事故的管理者和現場主要管理者,並確定他們的義務和責任;

(6)在事故發生後現場工人的行動步驟、撤離程序等;

(7)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外工人和其他人的行為規定。

5、在存在危險設施的危險源內外,應制訂事故現場的工人應採取的緊急補救措施。特別應包括在突發事故發生初期能採取的緊急措施,如緊急停車等:

6、預案應包含召集在危險源其它部位或非現場的主要人員到達事故現場的規定;

7、企業應確保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所需的人員和應急物資等能及時、迅速到達或供應;

8、企業應與事故應急服務機構評估可能發生的事故,並保證一旦事故發生以後有足夠的人員和應急物資以執行應急處理預案:

9、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需要社會應急服務機構幫助的情況下,企業應弄清這些服務機構到現場開始進行搶救所需的時間,然後考慮在這個時間內工人能否抑制事故的進一步發展;

10、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應充分考慮一些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如由工人生病、節日和危險設施停止運行期間工人不在崗位時,應配備足夠的人員以預防和處理事故發生。

應急救援預案要形成完整的文件體系,以使其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成為應急行動的有效工具。一個完整的應急救援預案是包括總預案、程序、説明書、記錄的一個四級文件體系。

l、一級文件——總預案。它包含了對緊急情況的管理政策、預案的目標,應急組織和責任等內容。

2、二級文件——程序。它説明某個行動的目的和範圍。程序內容十分具體,例如該做什麼、由誰去做、什麼時間和什麼地點等等。它的目的是為應急行動提供指南,但同時要求程序和格式簡潔明瞭,以確保應急隊員在執行應急步驟時不會產生誤解,格式可以是文字敍述、流程圖表或是兩者的組合等,應根據每個應急組織的具體情況選用最適合本組織的程序格式。

3、三級文件——説明書。對程序中的特定任務及某些行動細節進行説明,供應急組織內部人員或其他個人使用,例如應急隊員職責説明書、應急監測設備使用説明書等。

4、四級文件——對應急行動的記錄。包括在應急行動期間所做的通訊記錄、每一步應急行動的記錄等。

從記錄到預案,層層遞進,組成了一個完善的預案文件體系,從管理角度而言,可以根據這四類預案文件等級分別進行歸類管理,即保持了預案文件的完整性,又因其清晰的條理性便於查閲和調用,保證應急預案能得到有效運用。

預案編制出來後,要通過演練、收集同類事故發生的原因和救援中的經驗教訓,檢驗預案每一方面的實效性,便於預案的進一步修改、補充和更新。

要定期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維護,根據演練、檢測結果完善應急計劃。

(八)將應急救援預案分送有關政府部門備案,下發相關執行單位。

(一)企事業單位的基本情況:含企業的概況,主要包括企業的地址、經濟性質、從業人數、隸屬關係、主要產品、產量等內容以及企業的平面圖。

分析可能發生的各類事故,導致事故發生的過程,事故可能導致的後果。

企業所處的具體位置和氣象條件,發生事故的擴散範圍,擴散路線和模式,周邊人口分佈情況,重要目標及設施。

(四)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含應急救援指揮體系的建立、人員配置、職責任務、人員安排、指揮權限、預案的啟動、報告報警方法、通訊聯絡方式、對外信息報告和發佈規定等。

(五)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建立、任務和訓練:含應急救援人員配置,任務職責,搶救程序,搶救目標定位,個人防護設施,訓練及管理措施等。

(六)應急救援裝備配備:含與事故類型相適應的救援設備設施的配置數量、品種、分佈及存放位置,平時的保養和維護。

(七)事故現場應急搶險的方案和處理程序:含與事故類型相適應的處置方法、技術措施、工程搶修、處置程序等。注意:每一個危險源要有一套現場處理方案和處理程序。

(八)緊急安全疏散方案:依據對可能發生重特大事故場所、設施及周圍情況的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主要包括現場指揮,撤離路線與方案,撤離中的防護方法及設施;周邊人員的疏散組織及方案,事故外圍的工作組織和人員行動準則。

(九)現場醫療救護方案:含事故應急救援的醫療救護方案,醫療服務機構的聯繫,簡單救護設施配備,傷亡者搶救方案和分工,搶險專業隊伍的救助技能、自救和個人防護技術知識。

(十)專家諮詢系統:由與事故有關的各個領域的專家直接組成,包括專家名單和聯繫方式。

(十一)社會救援預案的聯繫協調:含了解當地救援機構及救援力量,救援設施能力,當地政府救援預案,與當地救援機構的聯繫方法。

(十二)事故後的恢復程序:明確事故後檢測、檢查受影響地區的辦法,應急狀態的取消程序和恢復正常狀態的程序。

(十三)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和演練:含預案的培訓範圍、時間和演練要求。

重大危險源評價是編制預案的重要依據,所以危險源的辨識與評價是預案編制的基礎工作。通過蒐集整理初步的信息,確定了本地域或企業的危險因素後,必須進行危險源的辨識和評價。危險源辨識的目的就是通過對系統的分析,界定出系統中的哪些部分、區域是危險源,其危險的性質、危害程度、存在狀況、危險源能量與物質轉化為事故的轉化過程規律、轉化的條件和觸發因素等。最後確定重大危險源以及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後果的嚴重程度等。

根據國家標準gbl8218—2000《重大危險源辨識》的規定,重大危險源定義為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也就是説,危險源是能量、危險物質集中的核心,是指一個系統中具有潛在能量和物質釋放危險的、在一定的觸發因素作用下可轉化為事故的部位、區域、場所、空間、崗位、設備及其位置。危險源存在於確定的系統中,不同的系統範圍,危險源的區域也不同。例如:從全國範圍來説,對於危險行業(如石油、火工、化工等),具體的一個企業就是一個危險源。而從一個企業的角度來看,某個車間倉庫可能是危險源;從一個車間來説,某工序的一部分可能是危險源。因此,分析危險源應按系統的不同層次來進行。

危險源的危險程度決定於三個要素:潛在危險性、存在條件和觸發因素。

潛在危險性是指一旦觸發事故,可能帶來的危害程度或損失大小,或者説危險源可能釋放的能量強度或者危險物質的大小,危險源能量強度越大,潛在危險性越大。因此,潛在的危險性是危險源的固有屬性,決定着事故的規模和程度。

一定數量的危險物質或一定強度的能量,由於存在條件不同,其現實的危險性不同,被觸發轉換為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也不相同。危險源的存在條件是指危險源所處的物理、化學狀態和約束條件狀態。存在條件分析包括:存儲條件(如堆放方式、盛裝容器的堅固性、周圍環境的障礙物、通風及其他物品情況),物理狀態參數(如温度、壓力),化學穩定性,設備狀況(設備完好程度、設備缺陷、維修保養情況等),防護條件(如防護措施、故障處理措施、安全標誌等)。

觸發因素可分為人為因素和自然因素。人為因素包括個人因素(如操作失誤、不正確操作、粗心大意、漫不經心、心理因素等)和管理因素(如不正確管理、不正確的訓練、指揮失誤、判斷決策失誤、設計差錯、錯誤安排等)。自然因素是指引起危險源轉化的各種自然條件及其變化。如氣候條件參數(氣温、氣壓、濕度、風速)變化、雷電、雨雪、地震等。

觸發因素雖然不屬於危險源的固有屬性,但它是危險源轉化為事故的外因,而且每一類型的危險源都有相應的敏感觸發因素。如易燃易爆物質,熱能是其敏感的觸發因素;又如壓力容器,壓力升高是其敏感的觸發因素。因此,一定的危險源總是與相應的觸發因素相關聯。在觸發因素的作用下,危險源轉化為危險狀態,繼而轉化為事故。

因此,潛在危險性、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是危險源辨識的重要環節,在進行危險源評價時,應全面考慮這三項因素。

危險辨識是辨識出危險因素,即潛在和固有的危險性、觸發條件、存在條件,危險性評價是對辨識的結果做出科學的分析,以確定發生危險的可能性及程度。

危險源的辨識原則: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

前期的蒐集信息工作已經為危險源的辨識提供了豐富的原始資料,經過整理後的資料基本確定了危險源的範圍,哪些是重大危險源,即哪些可定為預案編寫的依據,要經過辨識和評價。在評價過程中一定要堅持以上的原則,因為細小的遺漏也可能對導致重大事故因素的忽略,釀成災難性的後果,使“千里之堤潰於蟻穴”。

在危險源調查之前,首先確定所要分析的系統。例如,是對整個地域、企業,還是某個車間,或某個車間的其中一個工藝過程。然後要從危險因素(強調突發性和瞬間性)和危害因素(強調在一定時間範圍內的積累作用)兩個方面着手對所分析的系統進行調查。

?區域平面圖:總圖,包括功能分區(生產、管理、輔助生產、生活區)佈置;有毒、有害、危險物品(或物質)分佈;建築物、構築物分佈;風向、安全距離、衞生防護距離;運輸路線等。

?區域的環境條件:周圍環境;氣象條件;搶險救災的支持條件等。

?區域的危險源分佈,包括:危險源的種類數量、危險程度、危險源的所屬者或管理者等。

?生產工藝過程:物料的毒性、腐蝕性、燃爆性、温度、壓力、速度、作業及控制條件、事故及失控狀態。

?生產工藝設備及材料情況:工藝佈置;設備名稱、容積、温度、壓力;設備性能;設備本質安全化水平;工藝設備的固有缺陷;所使用的材料種類、性質、危害;使用的能量類型及強度;特殊單體設備、裝置(鍋爐房、乙炔站、氧氣站、油庫、危險品庫)等。

?作業環境情況:安全通道情況;生產系統的結構、佈局;作業空間佈置等。

?操作情況:操作過程中的危險;工人接觸危險的頻度等。

?事故情況:過去曾經發生的事故及危害狀況;事故處理應急方法;故障處理措施。

?安全防護:危險場所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燃氣、物料使用安全措施等勞動組織、管理措施。

危險辨識就是找出可能引發事故導致不良後果的材料、系統、生產過程或工廠的特徵。因此危險辨識有兩個任務:第一是辨識可能發生的事故後果;第二為識別可能引發事故的材料、系統、生產過程或工廠特徵的過程。

事故後果可分為對人的傷害、對環境的破壞及財產損失三大類。在此基礎上可細分成各種具體的傷害或破壞類型。可能的事故後果確定後,可進一步辨識可能產生這些後果的材料、系統、過程或工廠的特徵。

在危險辨識的基礎上,可確定需要進一步評價的危險因素。危險辨識的方法主要有:

瞭解生產或使用的材料性質是危險辨識的基礎。危險辨識中常用的材料性質應分析:急毒性、慢毒性、致癌性、誘變性、致畸性、反應性、暴露極限、生物退化性、水毒性、環境中的持續性、氣味閾值、物理性質、自燃材料、穩定性、燃燒、爆炸性。

初始的危險辨識可通過簡單比較材料性質來進行。如對火災,只要辨識出易燃和可燃材料,將它們分類為各種火災危險源。然後進行危險評價工作。

有關材料性質的數據可來源於供應商、製造商或行業協會、專業組織及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生產中的火災危險性按照gb一16—87《建築設計防水規範》(97修訂版)進行分類。毒性物質可參考國家標準gb5044—85《職業性接觸毒性危害程度分級》。

生產工藝和條件也會產生危險或使生產過程中材料的危險性加劇。例如,水僅就其性質來説沒有爆炸危險,然而如果生產工藝的温度和壓力超過了水的沸點,那麼水的存在就具有蒸汽爆炸的危險。因此,在危險辨識時,僅考慮參考材料性質是不夠的,還必須同時考慮生產條件。分析生產條件和工藝可使有些危險材料免於進一步分析和評價。例如,某材料的閃點高於400℃,而生產是在室温和常壓下進行的,那就可排除這種材料引發重大火災的可能性。當然,在危險辨識時,尤其要注意下述石化、化工工藝或設備的危險性:

(1)生產或加工有機或無機化學品,特別是用於此目的的設備,如:

a、烷基化;b、氨解產生的胺化、氨基化;c、羰基化;d、冷凝、縮合、凝聚;e、脱氫;f、脂化;g、鹵化和鹵素製造;

h、氫化、加氫;i、水解; j、氧化;k、聚合;l、磺化;m、脱硫和含硫複合物的製造;n、硝化和氮複合物的製造;

(2)有機和無機化學物質加工或用於特別目的的設備,如:

a、蒸餾;b、萃取;c、溶劑化,媒合;d、混合;e、乾燥等。

(4)焚化或化學分解全部或部分處理固體或液體物質的設備。

此外,還可參考原勞動部於1995年頒佈的《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規定》,對有關危險品的工藝條件和場所進行辨識。

相互作用矩陣是一種結構性的危險辨識方法,是辨識各種因素(包括材料、生產條件、能量源等)之間相互影響或反應的簡便工具。實際使用時,這種方法通常限制為兩個因素,做成二維矩陣,分析時也可加入第三個因素,做成三維矩陣,如果多種因素作用很重要,且有能力詳細分析,則可建立n維矩陣來分析。

相互作用矩陣是對稱性的,所以只需完成一半(圖中無陰影部分)。因為化合物a與b的作用和b與a的作用是相同的。

相互作用矩陣分析的因素不僅包括危險物質本身,還包括以下因素:

在構造相互作用矩陣時需分析生產條件。為了分析正常和非正常的生產情況,需要構造幾個相互作用矩陣。構造相互矩陣後,就應檢查矩陣中每個相互作用的潛在事故後果,如不瞭解某個相互作用的事故後果,則需進一步實驗研究。已知的事故類型和嚴重程度可在矩陣中適當的位置註明(有時一個相互作用可能產生幾種類型事故)。將相互作用矩陣分析結果與需要辨識的潛在事故進行比較,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評價。

許多安全評價和分析方法既可評價風險,也可以識別風險。如:安全檢查表、如果——怎麼辦/檢查表分析、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預先危險性分析、故障樹分析、事件樹分析等。

安全檢查表分析法提供一個需要回答問題的清單,對於特定的企業或公司,檢查表可通用,並保證分析的一致性。只要分析人員充分使用,安全檢查表可成為危險辨識非常有用的工具。

如果——怎麼辦和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方法允許分析人員更具創造性地利用其經驗。每一種方法探索問題的方式不同,但都要求分析小組提出和回答一系列問題,從而揭示可能產生的、不期望的後果。因此,更有可能發現生產中的危險因素。

除了以上的方法以外,還可以利用企業自己的經驗來完善危險辨識工作。如果企業的經驗已文件化,也可以像其他資料一樣用於危險辨識。但是危險辨識不能僅僅基於企業的經驗,因為企業的經驗來源於已經發生的事故。事實上確實存在着某方面沒有發生事故,而有危險的情況。因此企業的經驗只能作為其他方法的補充。

危險辨識活動的結果,通常是可能引起危險情況的材料或生產條件。

危險評價也稱安全評價或風險評價,是對系統發生事故的危險性進行定量或定性分析,評價系統發生危險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以此作為預案編制的依據。

危險程度不僅與固有的危險因素有關,發生事故的概率還與事故防範能力、事故抵消因子等有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因此在危險性評價過程中應充分考慮這些影響因素。如:同樣兩個危險源,其中一個具備嚴密的防護措施,而另一個只有一般的防護措施。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危險源發生事故的概率相對較大,所以,危險源辨識後還應對危險性進行評價,用以確定真正能夠發生事故的概率及後果的嚴重度,而不僅僅考慮危險源的固有危險性。各種評價方法正是針對以上因素,有不同側重,適用於不同場所的危險源評價。

目前,用於生產過程或設施的危險評價方法有十幾種,常用的評價方法可分為定性評價方法、指數評價方法、概率風險評價方法和半定量評價方法等幾大類。不同的評價方法適用不同的評價對象,應根據評價對象的規模、複雜程度、工藝類型(行業類別)、工藝過程、原材料和產品、作業條件等情況,選擇評價方法。

隨着評價對象規模、複雜程度的增大,有些評價方法的工作量、工作時間和費用相應地增加,甚至超過容許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應先選用簡捷的方法進行篩選,然後確定需要評價的詳細程度,再選擇適當的評價方法。對規模小或複雜程度低的對象,如機械工廠的清洗間、噴漆室、小型油庫雖然屬於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但可採用日本勞動省勞動基準局定量評價法(日本六階段法的一部分)、單元危險性快速排序法等較簡捷的評價方法。

2、根據評價對象的工藝類型和工藝特徵選擇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大多適用於某些工藝過程和評價對象,如道化學、蒙德、國內化工部的評價方法等適用於化工類工藝過程的安全評價。故障類型和影響分析適用於機械、電氣系統的安全評價。

根據過去的統計資料,對危險性較高的對象往往採用系統的較嚴格的評價方法(如事件樹、事故樹、火災爆炸危險指數等);反之,傾向採用經驗的、不太詳盡的評價方法(如直觀經驗分析、檢查表法)。

評價對象若同時存在幾類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往往需要用幾種評價方法分別對評價對象進行評價。規模大的、複雜、危險性高的評價對象往往先用簡單的、定性的評價方法(如檢查表法、預先危險性分析法、故障類型和影響分析等)進行評價,然後再對重點部位(單元)用較嚴格的定量法(如事件樹、事故樹、火災爆炸指數等)進行評價。

雖然對系統評價的最終目的是評價系統的危險性(危害性),但在具體評價中可根據需要(或用户提出要求)對系統提出不同的評價目標,例如,危險(危害)等級、事故(故障)概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危險區域(半徑)等;故需要根據評價目標選擇適用的評價方法。

如果評價對象技術資料、數據齊全,則可進行定性、定量評價並選擇相應的定性、定量評價方法;若對象屬於新開發性質,資料、數據不充分,又缺乏可類比的技術資料和數據,則只能採用預先危險性分析等方法進行概略性評價。

一些評價方法特別是定量評價方法應用時需要有必要的統計數據,如各因素、事件、故障發生概率、評價標準目標值等作依據,若缺少這些數據,就限制了定量評價方法的應用。

包括評價人員的知識和經驗、完成評價工作的時限、經費支持狀況、評價單位設施(軟、硬件)配備和評價人員及管理人員的習慣、愛好等。

定性評價方法主要是根據經驗和判斷能力對生產系統的工藝、設備、環境、人員、管理等方面的狀況進行定性評價。屬於這類評價的方法有安全檢查表、預先危險性分析、故障類型和影響分析及危險可操作性研究等方法。這類方法的特點是簡單、便於操作,評價過程及結果直觀,目前在國內外企業的管理工作中被廣泛應用。但是這類方法含有相當高的經驗成分,帶有一定的侷限性,對系統危險性的描述缺乏深度。不同類型評價對象的評價結果沒有可比性。

指數評價方法同時含有事故頻率和事故後果兩個方面因素,指數評價法的採用,避免了事故概率及其後果難以確定的困難,使得系統結構複雜、用概率難以表述其危險性單元的評價有了一個可行的方法。這類方法操作簡單,是目前應用較多的評價方法之一。但其也有缺點:評價模型對系統安全保障體系的功能重視不夠,特別是危險物質和安全保障體系的功能重視不夠,特別是危險物質和安全保障體系間的相互作用關係未予考慮。各因素之間均以乘積或相加的方式處理,忽視了各因素之間重要性的差別。

概率風險評價方法是根據零部件或子系統的事故發生概率,求取整個系統的事故發生概率。

即按危險源點的範圍進行劃分。首先應對系統進行劃分,可按設備、生產裝置及設施劃分子系統,也可按作業單元劃分子系統。然後分析每個子系統中所存在的危險源點,一般將產生能量或具有能量、物質、操作人員作業空間、產生聚集危險物質的設備、容器作為危險源點。然後以源點為核心加上防護範圍即為危險區域,即危險源的區域。確定危險源的區域可用下述方法界定:

(1)按危險源是固定還是移動界定。如:運輸車輛運載的危險源屬於移動危險源,危險源地點隨機變化;儲油罐、鍋爐等屬於固定危險源,其區域範圍也固定。

(2)按危險源是點源還是線源來界定。一般線源的危害較大。

(3)按危險作業場所來劃分危險源的區域。如有發生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有觸電危險的場所,有腐蝕、放射、輻射、中毒和窒息的場所。

(4)按危險設備所處位置作為危險源的區域。如化學危險源、電氣危險源、油庫、氧氣站、變配電站等。

(5)按能量形式界定危險源。如化學危險源、電氣危險源、機械危險源、輻射危險源和其他危險源等。

除了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場所可以發生重大事故外,一些沒有危險源的場所因為舉辦某些活動,在一定條件下,也可能導致災難性的事故。如新疆克拉瑪依友誼館的火災、洛陽東都商廈的火災,死傷數百人,但正常情況下桌、椅、日用品並不屬於危險品。英國希斯伯萊足球比賽因擁擠造成96人死亡。除一道鐵絲網外,甚至沒有任何可以算作危險源的物質,但因眾多球迷的湧入,使靠近鐵絲網的很多觀眾因擠壓窒息死亡。這些都屬於同一類由活動引起的事故。因此,經常舉辦大型活動的場所也因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通過上面的過程可以分別從兩個方面確定所研究的系統中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事故的嚴重度,由此可確定是否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5篇

煤礦應急逃生演練預案編制系統是北京金視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十幾年來圖形圖像和三維領域的尖端科研成果,並結合多年來對礦山領域的調研數據進行定製開發的解決方案。

煤礦應急逃生演練預案編制系統結合煤礦安全生產特點、行業安全培訓現狀以及國家對安全技術培訓的有關要求,成功的實現了煤礦安全技術可視化仿真教學,內容涵蓋煤礦各技術工種,是一套適合煤礦進行技能培訓的信息化教材。系統遵循了國家關於煤礦安全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的相關要求,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啟發性,通過實景再現、設備分解、模擬操作等形式把教學內容展現出來,為煤礦技能培訓提供了一種全新的解決方案。

煤礦安全培訓工作是煤礦企業的生命線和幸福線,沒有安全就沒有生產。通過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意識、做到自覺遵章守紀,最大限度減少傷亡事故發生,改變煤礦安全生產環境,從而激發廣大職工獻身煤炭事業的積極性。“十二五”時期是促進全國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的關鍵時期,2012年,作為“十二五”的開局之年,深入紮實開展以“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主題的“安全生產年”活動,做好煤礦安全生產的培訓工作也成為煤礦企業的重要任務。

煤礦應急逃生演練預案編制系統內建的利用內建的三維交互引擎和海量的三維模型資源庫,可以在幾秒鐘內,用點擊和拖拽的簡單操作方式,將礦山井下現場逼真的還原。根據不同地區的礦山,簡單快速搭建出一個逼真的三維數字礦山。

三維模型資源庫包括:井下的各種巷道,井下設備,避難硐室,運輸系統軌道等,所有資源可以任意調用和修改,以達到三維礦山快速創建的目的。

創建的三維礦山井下環境可以根據用户的不同需求任意調整視角和位置,以及縮放等操作,從而多方位的瀏覽審視井下環境,對礦山井下環境的整體佈局有更加深入和形象的認識,還可以創建全局縮略圖,整體平面圖,區間三維圖等,可以讓用户真對不同礦山的宏大井下環境進行快速準確的進行位置確認,以及快速跳轉到目標位置,達到對礦山井下環境以及佈局快速準確的認識。

同時,通過多種人物以及井下運輸設備的三維動畫創建功能,快速的將礦山井下遇到的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進行模擬,以三維動畫仿真的方式呈現出來,可以幫助在礦山井下遇到重大安全隱患時進行應急預案的規劃、部署和預演。

第6篇

第二章 危險性分析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章 預防與預警 第五章 應急響應 第六章 信息發佈 第七章 後期處置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九章 培訓與演練 第十章 獎懲 第十一章 附則 附件:

第二章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預案 第三章 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應急預案

瓦斯、一氧化碳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應急預案 第五章 採煤工作面頂板事故應急預案 第五章

掘進及巷修頂板事故應急預案 第七章 水害事故應急預案 第八章 提升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第九章 機電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章 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一章 地質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第三部分 現場處置方案

第一章 井下火災現場處置方案 第二章 地面火災現場處置方案

第三章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第四章 民爆物品事故現場處置預案 第五章 有毒有害氣體超限現場處置方案 第六章 頂板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第七章 水害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章 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現場處置方案 第九章 提升運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章 機電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認真做好重、特大事故後的應急處理工作,做到應急行動協調一致,維護社會穩定,保證遇險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範煤礦安全生產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特制定×××××××煤礦有限責任公司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aq/t9002-2006)規定要求,根據《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生產法實施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及《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結合本礦實際制定本預案。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應於×××××××有限責任公司煤礦內部發生事故的應急工作。範圍包括本煤礦所涉及到的範圍,適合於頂板、水、火、瓦斯、煤塵爆炸等事故以及等級非人身事故。 應急預案體系

本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三大部分。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和修改工作,辦公室設在調度室。 應急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煤礦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煤礦在上級安全生產機構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煤礦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指揮部各分管小組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事故單位行政領導負責制,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由礦長統一領導,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科隊及班組充分發揮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煤礦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和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併發揮其作用。

×××××××礦區位於×××××××市×××××××縣城東,距×××××××縣城9km,東距×××××××市城區21km,屬×××××××縣×××××××鎮管轄。現有職工510人。礦井於1985年元月經驗收正式投產,1999年改製為股份制民營企業,隸屬×××××××縣經貿局。2009年核定生產能力12萬t/a。礦區位於×××××××煤田的東部。礦區東西長約 1km,南北寬約1km,面積 km2。截止2009年底礦井保有地質儲量為 萬t,可採儲量 萬t。開採方式為 混合式單水平開拓,平均開採深度±0~-150m,開採煤種為褐煤,主採煤層為

5、7層煤。採煤方法採用壁採與殘採(穿採)結合。支護形式採用木棚支護、型鋼支護、砌碹支護等方式。通風方式為中央邊界式。 鄰近生產礦井及井田內廢棄老窯及採空區的情況説明

6、2007年關閉。我們與之留有充足的煤柱,所以對我礦開採活動沒有大的影響。 礦井地質

×××××××煤礦井田範圍內構造較簡單,以斷層為主,井田北邊界以斷層f1為界,東邊界以斷層f2為界,f3為南邊界。在第Ⅷ、第Ⅸ勘探線間有一寬緩向斜,兩翼巖層傾角30~150,向斜軸走向ne,向sw傾伏。 礦田內巖漿巖不發育,除覆蓋在煤系地層以上玄武巖外,對煤層有侵蝕作用的有閃長玢巖和凝灰巖。 水文地質

在本井田內共有南北向沖溝4條,平時無水,只有汛期將北部山區的降水匯入小圩河,沖溝排泄順利,無積水狀況。對礦區無威脅。

在礦區南邊界有一條自西向東流向的小圩河,發源於礦區西南5km的方山北麓,全長49km,在本井田內地段有3km。正常流量在/h。對礦區無威脅。 在本井田內,西上疃村西南角有一座水庫,在辛旺村西北有一座小型水庫,位於本井田南邊界,由於近10年來地方採挖藍寶石砂礦,兩座水庫遭到徹底破壞,每座水庫畜水量只有幾千立方米,已對礦區構不成威脅。

礦井主要含水層為四系砂礫巖含水層,層位處於四系黃土層以下,該含水層底板為老三系沉積的粘土巖。因粘土巖有良好隔水性,在小圩河北岸有許多泉流,就是因粘土巖隔水,使地表滲入的水在該處反流成泉,水温四季變化不大在12℃。其次砂巖潛水層,其主要層位在五層煤的頂底板,經礦井巷道工程揭露,在砂巖的底部只有小部分水滲出,對礦井生產構不成威脅。

通過水文地質觀測,礦井正常湧水量73h。礦井最大涌水是在每年第

三、四季度、湧水量在~/h之間。最小湧水量在每年的第

通過對礦井水的觀測和地表降水的觀測,其地表和井下的水力聯繫不太明顯,主要是地表水下沉的速度不太明顯,其一是該地區為少雨地區,其二是粘土巖隔水作用,地表水排泄條件良好,地下滲漏量較少,致使礦井充水條件不足。

通過礦井水文地質證實,我礦日產噸煤正常湧水量,日產噸煤最大涌水量。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為簡單型,屬弱含水礦井。

4、井下湧水的主要來源: 通過對礦井的觀測,井下湧水的主要來源是回採裂隙波及四系含水層及地表,四系含水層的潛水沿裂隙流入井下,引起井下湧水量增大,井下湧水與大氣降水有明顯的水力聯繫,井下湧水量隨着地表降水量的增減而增減。 煤層及煤質

在×××××××煤礦採礦權範圍內,可採煤層有四層: 3煤層、4煤層、5煤層和7煤層。

本井田的煤為褐煤,揮發分高,易風化、氧化,發熱量一般為~/kg。主要工業用途:燒磚、發電、供暖,低温乾餾提取化工產品等。 煤層開採技術條件

本礦井2009年9月測定,ch4相對湧出量/t,絕對湧出量 m 3/min,co2相對湧出量/t,絕對湧出量 3/min,屬低瓦斯礦井。 煤塵

5層煤煤爆炸火焰長度0mm,抑制煤塵爆炸最低巖粉量為0%,爆炸指數rf=%,無爆炸性。

7層煤爆炸火焰長度10mm,抑制煤塵爆炸最低巖粉量40%,爆炸指數rf=%,有爆炸性。 煤自燃傾向

5、7層煤自燃傾向性分類等級均為ii類自燃。 自燃發火期4至6個月。

上述數據由 煤田地質局 煤炭質量檢測中心於2007年7月16對×××××××煤礦煤塵、煤自然傾向進行鑑定結果。 地温

根據資料,恆温帶深度在25~30m間,平均深度為26m,恆温度為℃。地温每百米增加℃。煤層埋深100m~250m間,煤層地温為18~26℃,基本不受地温影響。 地壓

目前開採情況沒有明顯顯現。 危險源及風險分析 危險源識別與檢測

礦井存在的危險及有害因素的種類主要有水、火、瓦斯、煤塵爆炸、冒頂、提升運輸、中毒窒息、機械傷人等其它因素。 2\

3、檢測、監控的手段 礦井具備瓦斯監控系統。對上述主要危險有害因素進行監控,能夠滿足對礦井主要危險有害因素進行監控。 危險源風險分析

根據各煤層的煤塵爆炸性試驗結果,7煤層有煤塵爆炸的危險。

7層煤爆炸火焰長度10mm,抑制煤塵爆炸最低巖粉量40%,爆炸指數rf=%,有爆炸性。

本礦井根據2009年山東省煤炭工業局瓦斯鑑定結果,屬低瓦斯礦井。從瓦斯的湧出量分佈分析,採空區所佔的比例較大。在開採、運輸、儲存過程中也會釋出瓦斯,只要條件具備都會引起災難性爆炸。瓦斯爆炸是煤礦生產中重大危險、有害因素。

礦井的壓力容器主要有:壓風機、壓風包、壓風管道、蒸汽鍋爐、蒸汽管道、氧氣、乙炔氣體瓶等。 受壓容器發生爆炸事故,不但使整個設備遭到破壞,而且會破壞周圍的設備和建築物,並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礦井水文地質條件比較簡單。主要水害危險有老空水、地表水危險等。發生地點主要為採掘工作面及各種巷道,主排水系統及二級排水系統等。 發生大的水災可能造成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或淹井。

井下火災不僅會造成設備損壞、人員傷亡、中毒等,更主要的是可能引起瓦斯、煤塵的爆炸,引發災難性事故。分為地面火災和井下火災。 (1)地面火災

礦主井提升機房、副井提升機房、主井井口房、副井井口房、通風機房、壓風機房、變電所、礦井維修車間、煤場、辦公樓、食堂及宿舍、倉庫、木場等。 (2)井下火災

井下內因火災(煤層自燃):煤層屬ii類自燃煤層,有自然發火傾向性。

井下外因火災:井下電氣事故引發的火災,雷電引入井下引起火災,人為造成的火災,機械碰撞、摩擦引發的火災。

5、7層煤。煤層頂底板多為軟巖,發生頂板事故的可能性是存在的,重點是採煤工作面、以及遇地質構造帶、後退回採支架回撤時以及掘進工作面與斷層等地質構造帶時易發生頂板事故。因此巷道掘進中可能因空頂作業、支護不合理等問題出現冒頂傷人,以及受採動影響等因素巷道變形破壞而片幫冒頂造成事故。

本礦井主、副井均有提升設備,在提升中可能出現的危險、有害因素。

礦井提升事故主要包括:提升過速、過卷、蹲罐、斷繩、井筒墜人、井筒墜物而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設施設備損壞。 (2)運輸事故災害 本礦開拓提升環節較多,礦車制動、防溜措施採取不當都有可能造成運輸設備對人員的擠、軋、碰撞造成人身傷害。

礦車在運行過程中,因礦車掉道脱軌、人員躲避不及時因造成對人員的擠、軋、碰撞,造成人身傷害。

當供電線路發生斷線、倒杆、線路共振、雷擊等事故,用電設備對人體可能產生電擊和電傷、電火花事故,井下供電線網發生漏電,不僅會引起人身觸電,而且產生的電火花可能導致發生煤塵瓦斯爆炸的重大事故,井上下電氣設備起火也會引發重大事故。

機械性傷害主要指機械設備運行(靜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夾擊、碰撞、剪切、捲入絞、碾、割、刺等形式的傷害。各類機電、水泵、風機、皮帶運輸機、支架、軌道式機械、機加工設備等轉動機械的外露傳動部分(如齒輪、軸、膠帶等)和往復運動部分都可能對人體造成機械傷害。

井下爆炸材料庫,爆破材料的運輸、儲存、管理、使用過程中一旦發生爆炸,將引發災難性災害,應引起高度重視,應嚴格按爆炸品管理規定和《煤礦安全規程》執行。

礦井地面墜落危害為高空作業墜落造成的傷亡事故。如井架、線杆等建築物均可能發生高空作業墜落。 井下墜落主要有:立井井口人員墜落及提升過程中人員墜落傷害,井口異物墜落也會傷害井下人員。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系由市行辦應急救援指揮部、新坊煤礦救護中隊、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由×××××××縣×××××××煤故有限責任公司煤礦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承辦具體工作。

成立礦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設立總指揮、副總指揮、成員 應急指揮系統圖圖3-1 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名單

×××××××礦山救護隊隊長 安全副礦長 生產副礦長 成 員: 總支書記 工會主席 辦公室主任 通防科科長 機電科長長 調度室主任 供銷科科長

1、現場指揮組:由礦領導、救護隊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2、搶險救災組:由××××救護隊、礦調度室負責人及礦搶險救災隊三個分隊每隊15人組成;

3、技術處理組:由礦技術負責人、救護隊技術負責人和有關技術負責人組成;

5、通信信息組:由機電科和通防科部門負責人組成;

6、警戒保衞組:由保衞科和×××××××派出所負責人組成;

8、後勤保障組:由供銷科、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9、善後處理組:由工會、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10、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科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應急救援組織職責

3、負責應急救援的指揮決策工作,在接到事故報警後,迅速研究、擬定救援方案,並予以組織、協調各方面的救援力量實施緊急救助,防止事故擴大,儘量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4、負責指揮現場救援工作,並及時向指揮部彙報救援的工作進展情況;

5、根據救援工作的難易程度,協調現場救援力量,並決定是否向上級有關救援部門發出請求援助支持;

8、負責應急救援情況的總結、上報及相關處理事宜。

2、領導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工作,當礦井發生重、特大事故後,礦長必須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工作,並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在礦長未到前,由值班領導負責指揮。

2、在總指揮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協助總指揮作好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並由指定的專門人員嚴格控制入井人數,簽發搶救事故用“入井特別許可證”和“進入事故現場許可證”;

2、負責督促檢查有關單位的應急救援設備的維護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的狀態;

3、在接到報警後,應迅速標定報警的方位,險情的等級等要素,及時擬定救援計劃並向指揮部彙報。根據事態的發展,隨時修正救援方案,供指揮部決策;

4、根據總指揮的授權,與相關救援單位進行協調並下達有關命令;

5、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應及時統計人員、財物的損失情況,並寫出書面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同時將有關材料建檔、歸檔。

1、現場指揮組:主要負責指揮事故現場搶救工作,及時處理突發災變;

2、搶險救災組:具體負責實施救援指揮部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

3、技術處理組:主要負責研究制定搶險救災方案和措施,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4、物資供應組:主要保證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5、通訊信息組:主要負責地面和井上下通訊信息暢通;

6、警戒保衞組:主要負責事故發生後礦井的警戒、維持秩序等工作;

7、醫療救護組:主要負責對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8、後勤保障組:主要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等工作;

9、善後處理組:主要負責傷亡員工家屬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工作;

10、事故調查組:主要負責事故後事故分析報告,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各有關成員的職責

1、礦長: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礦總工程師的協助下,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2、礦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災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組織制訂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

3、各有關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作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並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制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4、安全科科長:根據批准的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作戰計劃,以及按照《規程》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員的控制,實行有效的監督。

5、煤礦救護隊隊長:對煤礦救護隊的行動具體負責,全面指揮領導煤礦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所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援救和事故處理。如果與外局煤礦救護隊聯合作戰時,應成立煤礦救護隊聯合作戰指揮部。由公司的救護隊長擔任指揮,協調各救護隊的戰鬥行動。

6、通防科科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系統,調整主扇風機的工作狀態和組織完成必須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7、生產技術科科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協助礦長進行搶救和災害處理。並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和資料,並根據礦長命令完成測量打鑽工作。

8、調度室主任:及時向礦長、礦總工程師、公司調度室以及有關領導和單位彙報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及事故處理情況;向下傳達礦長命令,召集有關人員或單位到調度室待命,協調各單位處理事故的工作。

9、有關的隊長、班長:負責查對留在本區域內工作的人數,並採取措施將他們有組織地帶領到安全地點至地面;將在現場所見到的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如實詳細報告給礦調度室,並隨時接受礦長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災害處理任務。

10、礦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事故情況,並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救護隊、礦長、礦總工程師、公司調度室以及其他領導和有關單位,及時向下傳達礦長的命令;按照《預案》中所規定的《發生事故後必須立即召集的單位和人員名單》及時按順序通知有關人員到調度室待命,隨時調度井下搶險救災的工作,統計掌握出入井人員和留在井下各地點的人數。

11、監控中心主任:應根據入井人員礦燈自救器領取情況,查清在井下的員工人數及其姓名,並迅速報告調度室,對沒持有經指定的副礦長簽發的入井特別許可證的所有人員,不得發給礦燈、自救器,並在燈房嚴格檢查,制止入井;必須切斷與救災無關的其它通訊,保證井上下通訊信息暢通。

12、供銷科科長:及時準備好必需的搶救器材,並根據礦長的命令,迅速運送到指定地點。

13、機電科科長:根據礦長命令,負責調整主要扇風機的工作狀態,並保證其正常運轉,掌握礦井內的停送電情況,及時搶修或安裝機電設備,完成其它有關任務。

14、搶險救災隊隊長:配合××××救護隊,負責將遇難人員及時運送井上,保證救災人員和器材及時運到事故地點,滿足救災需要,並嚴格控制入井人員。

15、醫務室負責人: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急救治療,組織護理和藥物供應。

16、綜合辦公室主任:保證對遇難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7、保衞科科長: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衞工作;維持礦區的正常秩序,不準閒雜人員入礦,並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閒雜人員逗留、圍觀。

對重大危險源實行24h連續監控,發現可能導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隱患或險情,應立即停產整頓,並及時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預警行動

1、事故預警條件。發現可能導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隱患或險情,如不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可能導致嚴重後果時。

2、事故預警方式。井下事故通過電話或由專人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地面事故通過電話或由專人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3、各專項應急預案中必須明確具體的預警方式。 信息報告與處置 信息報告與處置

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或知情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嚮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按本礦事故彙報程序嚮應急救援指揮部值班領導進行彙報,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意見,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安排、協調相關單位組織搶救。 信息上報和傳遞

×××××××礦山救護隊隊長 安全副礦長 生產副礦長 成 員: 總支書記 工會主席 辦公室主任 通防科科長 機電科長長 調度室主任 供銷科科長

1、現場指揮組:由礦領導、救護隊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2、搶險救災組:由××××救護隊、礦調度室負責人及礦搶險救災隊三個分隊每隊15人組成;

3、技術處理組:由礦技術負責人、救護隊技術負責人和有關技術負責人組成;

5、通信信息組:由機電科和通防科部門負責人組成;

6、警戒保衞組:由保衞科和×××××××派出所負責人組成;

8、後勤保障組:由供銷科、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9、善後處理組:由工會、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 組成;

10、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科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應急救援組織職責

3、負責應急救援的指揮決策工作,在接到事故報警後,迅速研究、擬定救援方案,並予以組織、協調各方面的救援力量實施緊急救助,防止事故擴大,儘量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4、負責指揮現場救援工作,並及時向指揮部彙報救援的工作進展情況;

5、根據救援工作的難易程度,協調現場救援力量,並決定是否向上級有關救援部門發出請求援助支持;

8、負責應急救援情況的總結、上報及相關處理事宜。

2、領導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工作,當礦井發生重、特大事故後,礦長必須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工作,並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在礦長未到前,由值班領導負責指揮。

2、在總指揮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協助總指揮作好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並由指定的專門人員嚴格控制入井人數,簽發搶救事故用“入井特別許可證”和“進入事故現場許可證”;

2、負責督促檢查有關單位的應急救援設備的維護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的狀態;

3、在接到報警後,應迅速標定報警的方位,險情的等級等要素,及時擬定救援計劃並向指揮部彙報。根據事態的發展,隨時修正救援方案,供指揮部決策;

4、根據總指揮的授權,與相關救援單位進行協調並下達有關命令;

5、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應及時統計人員、財物的損失情況,並寫出書面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同時將有關材料建檔、歸檔。

1、現場指揮組:主要負責指揮事故現場搶救工作,及時處理突發災變;

2、搶險救災組:具體負責實施救援指揮部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

3、技術處理組:主要負責研究制定搶險救災方案和措施,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4、物資供應組:主要保證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5、通訊信息組:主要負責地面和井上下通訊信息暢通;

6、警戒保衞組:主要負責事故發生後礦井的警戒、維持秩序等工作;

7、醫療救護組:主要負責對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8、後勤保障組:主要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等工作;

9、善後處理組:主要負責傷亡員工家屬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工作;

10、事故調查組:主要負責事故後事故分析報告,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礦長: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礦總工程師的協助下,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2、礦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災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組織制訂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

3、各有關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作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並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制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4、安全科科長:根據批准的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作戰計劃,以及按照《規程》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員的控制,實行有效的監督。

5、煤礦救護隊隊長:對煤礦救護隊的行動具體負責,全面指揮領導煤礦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所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援救和事故處理。如果與外局煤礦救護隊聯合作戰時,應成立煤礦救護隊聯合作戰指揮部。由公司的救護隊長擔任指揮,協調各救護隊的戰鬥行動。

6、通防科科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系統,調整主扇風機的工作狀態和組織完成必須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7、生產技術科科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協助礦長進行搶救和災害處理。並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和資料,並根據礦長命令完成測量打鑽工作。

8、調度室主任:及時向礦長、礦總工程師、公司調度室以及有關領導和單位彙報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及事故處理情況;向下傳達礦長命令,召集有關人員或單位到調度室待命,協調各單位處理事故的工作。

9、有關的隊長、班長:負責查對留在本區域內工作的人數,並採取措施將他們有組織地帶領到安全地點至地面;將在現場所見到的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如實詳細報告給礦調度室,並隨時接受礦長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災害處理任務。

10、礦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事故情況,並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救護隊、礦長、礦總工程師、公司調度室以及其他領導和有關單位,及時向下傳達礦長的命令;按照《預案》中所規定的《發生事故後必須立即召集的單位和人員名單》及時按順序通知有關人員到調度室待命,隨時調度井下搶險救災的工作,統計掌握出入井人員和留在井下各地點的人數。

11、監控中心主任:應根據入井人員礦燈自救器領取情況,查清在井下的員工人數及其姓名,並迅速報告調度室,對沒持有經指定的副礦長簽發的入井特別許可證的所有人員,不得發給礦燈、自救器,並在燈房嚴格檢查,制止入井;必須切斷與救災無關的其它通訊,保證井上下通訊信息暢通。

12、供銷科科長:及時準備好必需的搶救器材,並根據礦長的命令,迅速運送到指定地點。

13、機電科科長:根據礦長命令,負責調整主要扇風機的工作狀態,並保證其正常運轉,掌握礦井內的停送電情況,及時搶修或安裝機電設備,完成其它有關任務。

14、搶險救災隊隊長:配合××××救護隊,負責將遇難人員及時運送井上,保證救災人員和器材及時運到事故地點,滿足救災需要,並嚴格控制入井人員。

15、醫務室負責人: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急救治療,組織護理和藥物供應。

16、綜合辦公室主任:保證對遇難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7、保衞科科長: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衞工作;維持礦區的正常秩序,不準閒雜人員入礦,並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閒雜人員逗留、圍觀。

對重大危險源實行24h連續監控,發現可能導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隱患或險情,應立即停產整頓,並及時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預警行動

1、事故預警條件。發現可能導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隱患或險情,如不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可能導致嚴重後果時。

2、事故預警方式。井下事故通過電話或由專人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地面事故通過電話或由專人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3、各專項應急預案中必須明確具體的預警方式。 信息報告與處置 信息報告與處置

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或知情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嚮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按本礦事故彙報程序嚮應急救援指揮部值班領導進行彙報,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意見,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安排、協調相關單位組織搶救。 信息上報和傳遞

(2)災害、事故發生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和人員傷亡情況等反映災害、事故主要特徵。 第五章 應急響應 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我礦事故分為較大事故(Ⅰ級)和一般事故(Ⅱ級)。事故發生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我礦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較大事故)響應、Ⅱ級(一般事故)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Ⅰ級響應:可能造成3~9 人死亡,或造成30~50 人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Ⅱ級響應:可能造成1~3 人死亡,或造成30 人以下中毒、重傷,有一定社會影響等。 響應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性質,啟動相應的事故救援預案。 應急救援指揮部在進一步核實事故災害性質、發生地點、涉及範圍、受害人員分佈,根據不同事故類型、救災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開展救援的情況,確定《施救方案》,做好施救準備實施救援。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根據需要配帶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現場規定。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現場搶險救援組負責組織專業隊伍按《施救方案》和有關施救規定,本着“先傷、後亡”的原則搶救遇害人員。同時,做好施救和現場保護工作。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現場應急結束。應急結束後,應明確: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1、當險情得以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消除和遇險人員獲救後,由總指揮下達終止行動命令。

2、當由於救援中出現其他客觀情況需要中止或終止救援行動時,由現場指揮小組提出中止救援建議,報總指揮核准後,中止救援行動。

3、應急救援行動結束後,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組織有關人員對整個救援行動進行評估,寫出報告,並對救援行動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4、整個救援行動結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將整個救援過程所形成的文字資料進行分類建檔。

×××××××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是事故信息的指定來源。事故信息由×××××××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準確的對外發布。 第七章 後期處置

1、礦綜合辦、工會、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恢復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2、事故發生後,工會等單位要及時與保險機構進行聯繫,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害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3、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核算救災發生的費用,整理應急救援記錄、圖紙,寫出救災報告。

4、礦安全科召集相關單位和部門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強化安全管理,制定防範措施,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大安全投入,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恢復生產過程中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應急響應結束後,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組織相關專家對應急救援過程和應急救援保障等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並在應急響應結束一個月內,將總結評估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凡不履行義務或藉故不參加的,將視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追究單位領導和個人的責任。 第八章 保障措施 通信與信息保障

礦有關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聯繫方式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繫,有關單位的調度值班電話保證24h有人值守。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等通訊手段,保證各有關方面的通訊聯繫暢通。 煤礦救護中隊、人民醫院中建立暢通的應急救援指揮通訊信息系統。隨時掌握現場情況。機電科和通防科負責保障本單位應急通信、信息網絡的暢通。

煤礦企業負責局部通風機、導風筒、應急材料等必要救災裝備和物資的儲備。 井下消防材料庫配備的材料登記表:表8-1 序號 材料名稱 數量 單位 1 4kg乾粉滅火器 2 台 2 消防水桶 8 個 3 沙子 5 噸

4 消防水帶 100 米 5 鋸 6 把 6 杴 30 把 7 鎬 20 把 8 錘子 6 把 9 鐵釘 5 公斤 10 斧頭 6 把

地面應急救援材料庫材料明細表:表8-2 材料名稱 單位 單位 數量

數量 存放地點 扁擔 根 30 材料庫 麻 袋 條 300 材料庫 編織袋 條 300 材料庫 雨 衣 件 60 材料庫 潛水泵 台 3 材料庫 杴 張 60 材料庫 水 桶 個 10 材料庫 鎬 把 30 材料庫

橡套電纜 米 200 材料庫 抬 筐 個 10 材料庫 電 纜 米 200 材料庫 水 泵 台 2 機電科

礦 燈 盞 60 礦燈房備用 緊急徵用救援裝備 在應急救援中,儲備的資源不能滿足救災需求,由煤礦統一進行協調、調配。 救援隊伍保障

(1)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和救援隊伍的組織管理。 (2)救援隊伍由 煤礦救護中隊與我礦兼職煤礦搶險救災隊45人組成。 (3)每年與 煤救護中隊簽訂救護協議,並及時繳納管理費用。 經費保障

礦井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專門用於事故應急搶險救災,以保障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其它保障

(1)礦區內部交通運輸由保衞科負責,礦區外部交通運輸由×××××××公安局負責,保證及時調運煤礦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人員、隊伍、裝備、物資。 救援醫療保障

(1)人民醫院和礦醫務室負責事故傷員的急救工作。設立醫療救護專家組,為事故應急救援提供醫療救護方面的技術支持。

(2)礦醫務室負責煤礦事故傷員的醫療急救和煤礦救援隊伍醫療救護知識專項培訓工作。 治安保障

由礦保衞科和×××××××縣公安局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設備的防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羣眾。發動和組織羣眾,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後勤保障

由供銷科、工會等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等工作。

各單位要按規定向全礦員工説明煤礦作業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煤礦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和互救的常識。

(1)要將已批准的《預案》向全礦各部門(單位)下發,各部門(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每年年初應對全礦幹部員工進行全員培訓,培訓採取區隊技術人員集中培訓和員工自學兩種方式,最後由全礦統一組織抽查考試,必須做到對應急救援知識人人皆知,真正做到了解、掌握一旦出現事故後的應急救援和自救、互救常識,使員工熟悉並掌握井下避災路線和安全出口,對沒有學習或考試不合格以及不熟悉《預案》有關內容的員工不準上崗作業。 (2)及時對後備救援隊伍進行培訓。

(3)按要求礦長參加礦長資格培訓時,必須熟悉礦井應急預案知識。 演練 按照《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要求,每年年底要制訂出下年度的演習計劃,嚴格按規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專項應急預案演習,二次現場處置預案演習。對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解決。演習結束後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寫出演習報告,分析存在問題,並對預案提出修訂意見。安全科對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1)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對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 (2)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卹。

(3)對不服從指揮部調遣、臨陣脱逃、謊報情況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相應處罰。 第十一章 附則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採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儘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應報市行辦和新坊煤礦救護中隊備案。 預案維護與更新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組織修訂。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後,應進行評審。評審由礦長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由市行辦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審查。評審後,按規定報市行辦和救護中隊備案,並經礦長簽署發佈。 預案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與解釋。 應急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批准,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第一章 礦井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礦井存在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內因火災主要是煤層自燃,多發生在採空區或通風不良的巷道中。外因火災主要是設備着火,多發生在機電硐室、採掘工作面或地面變電所、煤場中。礦井火災是一種危害性很大的災害性事故,可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聽從指揮,統一行動。井下發生火災事故,由本預案中設置的指揮中心全權負責事故搶險救護工作的指揮和調度。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單位必須在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下協調工作。

3、協調組織、保障供給。相關單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保障救援必須的人、財、物的供給,必要時可請求省內其它兄弟單位救護隊協助搶險救災。 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組織體系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系由市行辦應急救援指揮部、××××煤礦救護中隊、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 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一旦發生火災事故,礦調度室立即通知××××救護中隊和礦搶險救災隊組織救援人員趕赴事故現場,並通知各組人員趕到礦調度室研究救護方案、協調救災各項工作。

(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職責任務:組織煤礦救災隊並配合救護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保證井上下運輸通暢。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制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預防與預警 危險源監控

1、監控中心負責通過安全監測系統24h監測井下相關地點一氧化碳湧出情況,瓦斯,水位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彙報調度室、通防科。由調度室、通防科查明原因。

2、各採掘、輔助單位負責搞好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防止外因火災發生。

3、通防科落實專職瓦斯檢查員每班對礦井採掘工作面及其它重要作業地點進行兩次防火檢查;每週安排專人對礦井邊遠巷道及防火密閉進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防火隱患點及時組織進行處理。 預防措施

1、加強礦井的防滅火管理,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防滅火檢查人員,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配足防滅火監測儀器及設備,保障安全生產投入。

2、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定完善礦山火災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和修訂。

3、採區設計時充分考慮防治自燃發火的需要,佈置合理穩定的通風系統及合理的巷道開拓佈置形式。

4、針對各採區的地質、開採條件,採掘工作面在採掘作業規程中制定防止自燃發火的具體措施,並認真貫徹執行。

5、棉紗和布頭等易燃物品使用後,不準亂扔和隨意亂放,用完必須及時處理好。井下禁止使用不阻燃橡膠器具、電纜、皮帶和塑料製品等。

6、健全井下消防管路,防塵管路兼作消防管路,要求每100m安裝放水“三通”閘門一個。

7、井下材料消防庫設施由調度室負責備齊(具體數量見附表)並負責日常檢查與保管。消防器材要及時更換,不得挪作他用。

1、井下作業地點風流中一氧化碳達到或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3、巷道風流中出現明火、煙霧或嚴重的膠皮味、硫磺味等發火徵兆。 事故預警的方式、方法

3、井下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預兆後電話報警。 信息報告程序

井下安全監測系統報警或出現事故預兆後,現場立即將情況彙報給調度室,調度室發現或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後,立即按事故彙報程序彙報有關領導和部門,指揮部根據查明的現場情況確定預警級別,並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響範圍區域的人員發出預警,組織人員撤離,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預防事故發生(詳見圖4-1)。

1、重大險情或事故發生後,基層現場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2、調度室接到事故彙報,在第一時間內通知救護中隊、礦醫務室,趕赴現場進行搶救,在5min內通知礦值班領導、礦長、總工程師、分管礦長、調度室主任、各職能科室、礦搶險救災隊及有關單位負責人。

3、1h內將事故主要情況及大體原因上報縣經貿局、市行辦、魯東分局。 應急處置 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我礦事故分為較大事故(Ⅰ級)、一般事故(Ⅱ級)(見響應分級標準)。火災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應急響應程序

1、根據總指揮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組成員到礦調度室集中。

2、礦調度室和應急指揮中心進一步瞭解事故情況,整理事故相關資料和圖紙等,為救援工作決策提供基礎資料。

3、指揮中心研究、決策救援方案,確定各救援小組工作要求,明確現場救援人員安排,選擇合理的救援路線,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4、根據救援工作的需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調動其它煤礦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5、根據受傷人員情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專家組奔赴現場,加強醫療救護的指導和救治。

6、根據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有關部門並適時向新聞媒體公佈。

(1)最先發現火災人員應該立即根據現場情況判斷火勢情況,若現場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能立即撲滅或控制火勢,不使火災擴大時,應先救災後報告。若現場火災無法立即撲滅或火勢無法控制時,要在保證自身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儘可能查明火災性質、地點、範圍、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脅區域等情況,並立即彙報礦調度室。現場不能保證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撤離,撤離期間要切斷工作地點電源,並儘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災影響區域人員一同撤離到安全地點。人員撤離按以下路線執行:

a.掘進頭→ 運輸巷→ 進石門→東大巷副巷→井底大車場→斜井→地面 b.掘進頭→ 提升下山→ 集中提升下山→斜井→地面 (2)撤離期間注意事項:

a.事故地點進風側的人員,應迎着風流撤退;在事故地點回風側的人員,應立即戴好自救器,設法通過其它通道,儘快進入進風側或新鮮風流中。通過火煙區時,必須佩帶自救器,通過時不要飛跑和急促呼吸,應穩步走出危險區。 b.儘量保持事故前的通風方式和風流方向。

c.全礦井反風時,撤人路線按照如上相反方向執行。 d.撤離前必須切斷事故範圍內電氣設備電源。

(1)立即通知火災迴風側工作人員撤離升井,通知相關變電所切斷火災可能波及範圍內所有機電設備電源。

(2)礦長、總工程師、通防科科長、礦值班領導、事故單位主要領導及各救援工作組成員趕到礦調度室成立救災指揮小組,研究滅火方案,同時通知新坊煤礦救護中隊趕到事故地點組織搶險救災。

(1)根據現場火勢及人員撤離情況判斷可能受火災影響區域人員傷亡情況、撤離情況,明確需要救護地點人員、救護路線等,並安排救護隊組織營救。 (2)組織制定合理有效的滅火方案,並落實救護隊組織實施。

(3)根據已探明的災情,選擇合理通風系統,制定降低火災危害的措施,並由通防科、救護隊組織落實。

a.若火災發生在礦井主要進風巷及井井底車場、中央變電所時,要進行反風,反風前必須清點可能受反風后火災氣體威脅區域的人員,並立即組織撤離,通知礦井其它地點工作人員按與火災避災路線相反的方向另一翼的進風井井筒撤到地面。

b.若火災發生在其它地點時,立即通知井下可能受火災影響區域人員按避災路線撤離。人員撤離時,應保持事故前的通風狀態,合理控制火區進風量。 c.採煤面發生火災時,應保持正常通風,必要時適當增加風量或採取局部反風措施。

e.下行風巷道着火時,應有防止由於火風壓而造成風流逆轉的措施。 (4)落實各搶險救災小組做好運輸、醫療、物資供應等後勤保障工作。

4、救護中隊接到通知後的應急處理程序: (1)救護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趕到礦調度室。 (2)簡單瞭解火災發生地點、範圍、火勢情況。 (3)下井實施救護工作。

(4)到達火災現場後首先在安全地點設立臨時救護基地。

(5)安排救護人員分組進入災區,按救災指揮小組指示,組織營救可能受傷人員,查找遇險、受傷人員並積極組織搶救。

(6)根據現場火勢採取合理滅火及防止火勢擴大的措施。 a.在火災初期,火區範圍不大時,應積極組織直接滅火。

b.如火勢太大無法撲滅時,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採取防止災情擴大的應急措施。 c.必要時應將排水管、風管改為臨時消防管路。 d.直接滅火失效時,應採取隔絕滅火法封閉發生火災的巷道或工作面。封閉時火區必須執行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①封閉火區的安全技術措施

a、封閉火區要執行“小、少、快”的原則,封閉的範圍要儘可能小,建立最少的防火牆就能將火區封閉,防火牆施工要快,不得拖延。 b、封閉火區由救護隊員負責進行。

c、封閉期間救護隊員必須嚴格按救護規程的規定佩帶裝備。 d、必須有專人負責檢查封閉地點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情況,並負責監護,發現異常立即通知人員撤離。

f、封閉火區的救護隊員應定時輪換,防止因温度過高或其它原因造成傷害。 ②防止火區發生瓦斯爆炸的安全技術措施

a、採區或其它瓦斯湧出量較少的工作地點發生火災時,可以在保持火區正常通風的情況下先封入風側防火牆或同時封閉入風側及迴風側防火牆。

b、火區封閉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檢查迴風側風流中氣體情況,發現瓦斯、一氧化碳或其它可能參與爆炸的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異常時,必須立即撤到進風側新鮮風流中並彙報現場指揮員及指揮中心,等候處理。 c、封閉火區時,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風流逆轉。

d、封閉火區時,可以同時向火區注入氮氣或其它惰性氣體,以降低火區氧氣及瓦斯等爆炸性氣體濃度,防止爆炸事故發生。

e、火區封閉後,必須抹面,封嚴,防止漏風。封閉後不得頻繁通過觀察孔檢查閉內氣體情況。

a.不使瓦斯積聚,煤塵飛揚,以免造成爆炸事故。 b.不致造成風流逆轉。 c.不致危及人員安全。

d.有助於阻止火勢擴大,抑制災情,創造接近火源的條件。

e.油類着火時,嚴禁用水滅火,只能用沙子、二氧化碳乾粉滅火器等滅火。 f.撲滅電氣設備火災時,不可將人體或手持的用具觸及導線及設備,以防觸電。 g.救災工作應由救護隊員進行,其它人員只能在一氧化碳濃度不超過% ,瓦斯濃度﹤2%,温度<35℃條件下參與救災,並有防止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後期處置 善後處理

1、安全科、通防科負責組織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實解決方案。

2、辦公室、工會負責做好傷亡員工家屬的安撫工作,做好受傷者的醫療救護工作,協調工傷保險的理賠工作。

3、保衞科負責維護好事故後的社會治安,確保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火區管理

1、封閉後,立即進行注漿、注水或注氮處理,消除火災隱患。

2、必須每週對密閉內外温度、空氣壓差、空氣成份,如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檢查一次,並進行分析。如發現密閉內温度升高,一氧化碳濃度增加,防火牆漏風等異狀時,必須採取措施,進行處理。檢查、處理結果應及時彙報礦長、總工程 師。

3、封閉的巷道或採掘工作面原則上不再啟封。若因生產需要必須啟封時,必須在確認火區內火點已熄滅的情況下,由通防科制定專門安全技術措施,並礦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進行。啟封工作應由救護隊負責進行,啟封后必須由救護隊員負責認真檢測温度、氣體情況,確認無異常且穩定8h後方可恢復其它工作。恢復其它工作後,通防科安排專職瓦斯檢查員蹲點,蹲點過程中不間斷檢查已啟封火區的氣體、温度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彙報礦調度室、通防科,由通防科組織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1、通防科負責井下三個水平的消防材料庫風筒、黃土、沙子、木板、釘子、磚等防火設備、物資的配備,維護好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保證能夠正常使用,並派專人管理。沒有搶險救援指揮中心的命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材料庫的防滅火設備、物資。火災發生後,通防科要安排專人負責消防材料庫物資供應。

2、供銷科負責組織事故發生後搶險救災必須的應急救援物資、器材、設備的供應。

3、搶險救災隊負責保障搶險救災物料、設備的井下運輸。

4、辦公室、供應科要備好鐵杴、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黃土等必備救災物資。事故處理期間,必須安排好裝卸人員保證救災物資隨要、隨裝、隨運。

5、監控中心要搞好監測系統的管理、維護,保證正常使用;保障礦井通訊系統的暢通,保證事故發生後,相關信息傳遞的及時準確;保證下井人員自救器、礦燈的完好,必須按規定對自救器、礦燈進行檢查,發現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換。

第二章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預案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爆炸事故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煤塵爆炸等,在地面炸藥的運輸、存放也有爆炸危險。

煤礦生產中,瓦斯、煤塵爆炸是嚴重威脅礦井安全生產的主要災害,一旦發生窒息、瓦斯、煤塵爆炸事故,不僅會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其造成的政治、經濟以及資源上的損失往往是難以估量的。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聽從指揮,統一行動。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由本預案中設置的指揮中心全權負責事故搶險救護工作的指揮和調度。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單位必須服從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

3、協調組織、保障供給。相關單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協調組織工作,保障救援必須的人、財、物的供給,必要時可請求省內其它兄弟單位救護隊協助搶險救災。 應急組織體系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系由市行辦應急救援指揮部、××××煤礦救護中隊、本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後,礦調度室立即通知××××救護中隊和礦搶險救災隊組織救援人員趕赴事故現場,並通知各組人員趕到礦調度室研究救護方案、協調救災各項工作。 救災工作共分5個組

職責任務:組織煤礦救災隊並配合救護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保證井上下運輸通暢。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制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預防與預警

1、監控中心負責通過安全監測系統24h檢測各採掘工作面及其它地點瓦斯湧出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彙報礦調度室、通防科。由調度室、通防科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2、各採掘、輔助單位負責搞好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杜絕瓦斯積聚、瓦斯超限及煤塵堆積現場發生。

3、通防科落實專職瓦斯檢查員每班對礦井採掘工作面及其它重要作業地點進行兩次通防檢查,對發現的瓦斯異常、煤塵堆積等現象,立即彙報並督促生產單位進行處理。 預防措施

(1)加強通風系統管理,確保礦井通風系統合理、穩定,消滅不合理串聯通風,海域擴大區杜絕串聯通風。

(2)加強採煤工作面支護,保證兩巷通風斷面,確保工作面風量達到要求。採區主要回風巷斷面變化時,要及早安排返修。

所有掘進工作面及撤面地點必須實行雙風機、雙電源、風機自動切換,生產單位機電工每天必須做一次風機自動切換及風電閉鎖試驗,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各掘進工作面運轉、備用局部通風機均必須安設“風電閉鎖”裝置及風機開停傳感器並確保好用。

建全通風瓦斯管理要求的組織機構和專業隊伍,配足專職瓦斯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瓦斯檢查與管理制度,強化現場的瓦斯檢查,防止局部瓦斯積聚,杜絕超限作業。

4、完善監測系統,通過kj95型瓦斯監測系統對井下各採掘工作面、迴風流、的瓦斯管理情況實施動態監測監控。加強監測系統管理,保證系統的靈敏可靠和正常運行。

5、加大礦井塵害綜合防治力度,強化綜合防塵措施,減少煤塵產生量,防治煤塵沉積。

通過採取以上的預防與控制措施,及時跟蹤採掘工作面瓦斯湧出及粉塵治理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預防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發生。 預警行動

採掘工作面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時。 事故預警的方式、方法

3、井下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預兆後電話報警; 信息的發佈程序

井下安全監測系統報警或出現事故預兆後,現場工作人員撤退並將事故預兆彙報給調度室,調度室發現或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後,立即按事故彙報程序彙報有關領導和部門,指揮部根據查明的現場情況確定預警級別,並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響範圍區域的人員發出預警,組織人員撤離,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預防事故發生。 信息報告程序

1、重大險情或特大事故發生後,基層現場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2、調度室接到事故彙報,在第一時間內通知救護中隊、礦醫務室,趕赴現場進行搶救,在5min內通知礦值班領導、礦長、總工程師、分管礦長、調度室主任、各職能科室、礦搶險救災隊及有關單位負責人。

3、1h內將事故主要情況及大體原因上報縣經貿局、市行辦、魯東分局。應急響應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煤礦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見響應分級標準)。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並根據 事故等級及時上報。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應急響應程序

1、根據總指揮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組成員到礦調度室集中。

2、礦調度室和應急指揮中心進一步瞭解事故情況,整理事故相關資料和圖紙等,為救援工作決策提供基礎資料。

3、指揮中心研究、決策救援方案,確定各救援小組工作要求,明確現場救援人員安排,選擇合理的救援路線,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4、根據救援工作的需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調動其它煤礦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5、根據受傷人員情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調動其他醫療救護中心專家組奔赴現場,加強醫療救護的指導和救治。

6、根據事故情況和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有關部門並適時向媒體公佈。 處置程序:

一旦發生爆炸事故,人會感到空氣劇烈震動,有急速流動聲或巨響,此時: (1)要立即背向空氣顫動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貼在地面,閉住氣,暫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蓋住身體,減少身體暴露面積。附近有躲避硐時,可立即進入躲避硐內以降低爆炸衝擊波對人身的直接衝擊。

(2)保持冷靜,儘快判明發生爆炸的地點、影響範圍、爆炸性質、危害程度等情況,並立即彙報礦調度室。

(4)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沒有受傷的人員應積極救助災區受傷人員。

(5)在爆炸地點附近人員應在老工人、班組長或瓦檢員的帶領下,有組織地撤退。事故地點進風側的人員,應迎着風流撤退;在事故地點回風側的人員,應立即戴好自救器,設法通過其它通道,儘快進入進風側或新鮮風流中,通過火煙區時不要飛跑和急促呼吸,應穩步走出危險區。

(6)若因巷道冒頂無法通行,或在自救器有效時間(40min)內不能到達安全地帶時,可利用避難硐室或在獨頭巷道、兩風門之間等處用風筒、木板等構築臨時避難所,進行避災。

(7)若避災地點有壓風管,應將閥門打開以提供氧氣。避災時應將衣服,礦燈等物掛於明顯位置,以便於救護人員發現。

(8)在臨時避難硐室避難人員,應保持平靜,靜卧等待營救,以減少不必要的體力消耗。注意節省水、電和氧氣消耗,硐內只留一盞燈,其餘全部熄滅,並經常性、有規律敲擊管路、鐵具或石塊,發出呼救信號。

(9)若人員被堵在獨頭斜巷時,不可走向頂部,以防頂部積聚的瓦斯造成窒息。 (10)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及瓦斯、煤塵爆炸時的避災路線:

a.掘進頭→ 運輸巷→670進石門→東大巷副巷→井底大車場→斜井→地面 b.掘進頭→470提升下山→470集中提升下山→斜井→地面

2、礦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的彙報後的處理程序按以下順序執行: (1)立即通知可能受爆炸後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威脅區域的所有工作人員撤離,通知相關變電所切斷受災影響區域內所有機電設備電源。

(2)迅速通知礦長、總工程師、通風科長、通防科科長、礦值班領導、分管副總、事故單位主要領導及救災指揮中心、各救災小組成員趕到礦調度室成立救災指揮小組,研究處理方案,同時通知救護中隊趕到事故地點組織搶險救災。

(1)迅速清點井下人數,根據偵察情況及撤出人員反映判明是否還有被掩埋人員、需要救護人員位置、救護路線等,並安排救護隊組織營救。

(2)礦長、礦總工程師應儘快召集指揮部人員制定搶險救災方案。根據已探明的災情,選擇合理通風系統,制定恢復礦井通風、排放局部積存瓦斯方案,並由通防科、救護隊組織落實。

(3)落實各搶險救災小組做好運輸、醫療、物資供應等後勤保障工作。

4、救護中隊接到通知後的應急處理程序 (1)在規定時間內趕到礦調度室。

(2)簡單瞭解瓦斯、煤塵爆炸發生地點、範圍及其它異常情況。 (3)下井實施救護工作。

(4)到達瓦斯、煤塵爆炸現場後首先在安全地點設立臨時救護基地。

(5)安排救護人員分組進入災區,按救災指揮小組指示,組織營救可能受傷人員,查找遇險、受傷人員並積極組織搶救。

(6)清理、疏通堵塞巷道,排放局部積存的瓦斯,逐步恢復礦井正常通風。 (7)救災期間注意事項

a.搶救處理過程中,應安排專人監測瓦斯、一氧化碳等氣體情況,防止發生人員中毒和二次爆炸事故。

b.如果爆炸事故引起了瓦斯、煤塵爆炸,則按滅火的要求進行處理。 c.直接參加搶救人員,應帶有氧氣呼吸器,否則不得進入危險區和接近爆炸地點。 d.救災完畢後,應立即着手清理現場,要注意資料收集和記錄工作,以備事故分析和總結經驗教訓 後期處置

1、安全科、通防科負責組織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實解決方案。

2、辦公室、工會負責做好傷亡員工家屬的安撫工作,做好受傷者的醫療救護工作,協調工傷保險的理賠工作。

3、報衞科負責維護好事故後的社會治安,確保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必要時可請求×××××××公安局協助維持秩序。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通防科負責消防材料庫風筒、黃土、沙子、木板、釘子、磚等防火設備、物資的配備,維護好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保證能夠正常使用,並派專人管理。沒有搶險救援指揮中心的命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材料庫的防滅火設備、物資。事故發生後,通防科要安排專人負責消防材料庫物資供應。

2、供銷科負責組織事故發生後搶險救災必須的應急救援物資、器材、設備的供應。

3、搶險救災隊 負責保障搶險救災物料、設備的井下運輸。

4、辦公室、供銷科要備好鐵杴、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黃土等必備救災物資,事故處理期間,必須安排好裝卸人員保證救災物資隨要、隨裝、隨運。

5、監控中心要保證礦井通訊系統的暢通,保證事故發生後,相關信息傳遞的及時準確;保證下井人員自救器、礦燈的完好,必須按規定對自救器、礦燈進行檢查,發現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換。

第三章 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應急預案 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旦因供電系統故障或其它原因導致礦井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井下采掘工作面可能因停風而造成瓦斯積聚、瓦斯超限,甚至可能引發瓦斯、煤塵爆炸等惡性事故。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一旦事故發生,調度室、監控中心、通防科等相關單位要及時查明原因,採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嚴格按本預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3、長時間停電停風后,發生火災、瓦斯煤塵爆炸等其它事故時,按相應預案執行。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系由市行辦應急救援指揮部、××××煤礦救護中隊、本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一旦礦井主要通風機因故停風,事故處理分5個小組進行

(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職責任務:組織煤礦救災隊並配合救護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保證井上下運輸通暢。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制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預防與預警 危險源監控

1、機電科要搞好風井主要通風機的日常檢查及維修,值班風機司機要24h不間斷觀察礦井主要通風機運轉情況,保證風機正常運轉。

2、監控中心要搞好監測系統管理,對礦井主要通風機運轉情況實行24h監控。 預警行動

1、任何人、監控中心值班人員一旦發現礦井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礦井負壓迅速降低等故障時,必須立即彙報調度室、通防科、機電科。

2、井下工作人員一旦發現工作地點風量異常減少時,要立即彙報礦調度室,由調度室、通防科、機電科組織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3、一旦證實礦井主要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時間達到10min以上時,應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 應急響應

1、根據總指揮指示,由礦調度室通知各救援小組成員立即到礦調度室集中。

2、礦調度室和應急指揮中心進一步瞭解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

3、指揮中心研究、決策事故處理方案,確定各救援小組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事故處理程序

1、凡未經批准的風井風機停止運轉,不論時間長短均屬於無計劃停風,一旦發生礦井主要通風機無計劃停風,需採取如下措施: (1)、礦調度室立即通知礦值班領導及機電科、通防科,同時通知應急指揮中心的各位成員,各成員接到通知必須立即趕到礦調度室,根據事故情況,研究、部署和組織事故搶救處理工作。 (2)、事故發生後,停風範圍內的各採掘工作面及其它作業地點的工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到採區進風大巷並彙報礦調度室。 (3)、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後,司機要立即彙報礦調度室,並立即查明原因,儘快恢復主要通風機運轉。風井風機發生無計劃停風時,風機值班司機在查明原因,並排除故障後,經礦調度室同意後,應立即按程序進行一次啟動操作。若啟動操作失敗,請示礦調度室進行倒換風機,若操作再次失敗,則倒換備用供電迴路啟動風機。如果停風時間超過10min或採掘工作面瓦斯濃度達到1%以上時,礦調度室值班領導必須立即電話通知受停風影響的地點,立即切斷工作地點的電源,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然後通知值班電工切斷停風采區總電源。在經瓦斯檢查人員查明停風區主要巷道、硐室瓦斯情況,並採取措施排除積聚的瓦斯後,方可重新啟動主要通風機。 (4)、礦井主要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時,風井井筒防爆蓋要及時打開,充分利用自然風壓通風。 (5)、主要通風機停風后,調度室要儘快查明主要通風機停風原因,進行處理;同時及時向礦負責人彙報,通知救護中隊做好進行事故處理的準備工作。調度室調度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瞭解事故現場處理進展情況,並做好詳細的調度記錄,填寫好事故統計台帳,隨時將情況彙報應急救援指揮部,並按照總指揮的指示要求調度指揮事故搶險。 (6)、主要通風機發生無計劃停電停風,礦總工程師必須組織安全科、機電科、通防科、調度室、負責人進行分析處理,總結經驗教訓,3日內由機電科負責將停風原因、處理結果、防範措施進行通報。 (7)、機電科、通防科要按《規程》要求對主要通風機、迴風井防爆蓋、安全出口等設施進行定期檢查,保證靈活可靠。通防科要對井下通風設施全面進行檢查,保證通風系統正常、穩定。

2、一旦因供電原因導致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要求按以下規定執行:

(1)、調度室接到主要通風機停風彙報後,應迅速通知井下各地點工作人員停止工作,並撤到全風壓新鮮風流中,同時聯繫值班電工,以便抓緊恢復供電,並報告礦領導,請示井下人員是否全部升井。

(2)、井下各地點工作人員,接到調度室撤人通知後,由現場管理人員負責,迅速組織人員撤到全風壓新鮮風流中,在獨頭巷道工作人員,還必須將局部通風機開關打上閉鎖,並在距門子口不超過2m處設置柵欄,做好“禁止入內”標記,而後彙報調度室,調度室通知變電所停電原因並落實供電制度。撤人、彙報等工作均由現場負責人負責組織完成,接到調度室通知而不撤人、彙報的,對現場負責人員按嚴重三違處理。

(3)、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後,瓦斯檢查員在對包片範圍內各獨頭巷道停風、撤人情況檢查完畢,確認無誤後,及時向調度室、通防科彙報,並請示待命地點,在規定待命地點待命。

(4)、如風機停風超過10min,風井司機快速將風井防爆蓋和防爆門打開,充分利用自然風壓通風,工作完畢後,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5)、主要通風機恢復運轉後,瓦斯檢查員負責獨頭巷道的瓦斯檢查及排放工作。若主要通風機停風時間小於且現場工作人員未升井,主要通風機恢復運轉後,瓦檢員可與現場兼職瓦檢員聯合進入獨頭巷道內檢查氣體情況。否則,瓦斯檢查員應在指定地點待命,與救護隊員匯合後,聯合進行獨頭巷道的氣體檢查工作。

(6)進入獨頭巷道內檢查氣體,應遵守以下規定: a:必須檢查自救器是否完好。兼職瓦檢員與專職瓦檢員聯合進入巷道內檢查氣體時,專職瓦檢員在前負責檢查氣體,兼職瓦檢員在後負責監護;如果根據上條要求,需救護隊員與專職瓦檢員聯合行動時,由救護隊員佩帶氧氣呼吸器在前檢查氣體,瓦檢員在後監護。二人均要前後保持3~5m距離,由柵欄處向巷道內逐漸檢查測定,切勿深入太遠,當發現瓦斯濃度達到1%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時,停止檢測,立即返回。並電話彙報調度室,安排救護隊下井由救護隊按要求進行氣體檢查。

b:進入停風巷道內要時刻注意巷道幫、頂及支架狀態,避免引起一切堅硬物體的撞擊。

c:救護隊員進入巷道內檢查氣體時,應同時檢查氧氣,發現氧氣濃度低於17%時,人員必須撤出,經彙報後,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d:若經檢查巷道內瓦斯濃度小於1%且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小於%,由瓦檢員通知調度室供電,人工啟動局部通風機,間斷送風5~6次後恢復該巷道的正常通風。若檢查巷道內瓦斯濃度大於3%,則要立即撤出,彙報通防科及調度室,待通防科編制安全措施並經批准後再行處理。若檢查巷道內瓦斯濃度在1%—3%之間,彙報通防科及調度室後,由救護隊員和瓦檢員按措施進行排放,直到排放完為止。 e:恢復通風后,瓦斯檢查員要對獨頭巷道內氣體進行檢查,只有瓦斯濃度小於1%,氧氣濃度達到20%,二氧化碳濃度小於%,且穩定30min無變化,巷道內供電系統和電氣設備經現場跟班電工檢查完好,方可恢復供電,並彙報調度室,經批准後方可離開現場。

3、發生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事故後,不經調度室通知,井下各變電所均不得擅自供電。

4、發生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事故後,礦總工程師、通風工程師、機電工程師、救護隊負責人、通防科科長必須在調度室統一指揮恢復通風排放瓦斯工作,在調度室負責指揮井下停、送電工作。

5、如因供電系統故障導致風井主要通風機停風,礦井恢復供電後,要先向風井主要通風機供電。供電前,礦調度室按照礦總工程師的要求安排井下排放瓦斯人員對井下主要進、迴風道進行瓦斯檢查,在主要進、迴風道瓦斯濃度都不超過%時,通知風井主要通風機司機迅速將風井防爆蓋及人行通道風門關閉,然後啟動迴風井主要通風機,恢復井下通風。

風井主要通風機發生無計劃停風時,礦調度室必須通知受停風影響的人員全部撤離到水平進風大巷內,採掘工作面人員由當班班組長和安監員負責撤到進風大巷內,採區內部其他工作人員也須通知撤離。

風井風機停止運轉時,人員撤離路線(後為待命地點,以下同): a.掘進頭→ 石門

受停風影響的人員撤離完畢後,由班組長組織將本單位人員撤離情況彙報礦調度室。通風工區當班瓦斯檢查員負責在人員停留地點檢查瓦斯濃度及通風情況,並彙報礦調度室,按照規程規定由值班領導決定是否立即組織人員升井,並請求救護隊處理;安監員負責監督責任範圍內人員撤離情況,嚴禁人員在停風區內逗留。

9、瓦斯管理措施 (1)、主要通風機恢復通風后,專職瓦斯檢查員或救護隊員按照技術規定對機電硐室、採煤工作面及有機電設備的迴風巷道嚴格進行瓦斯檢查,報礦調度室,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是否恢復送電、生產。

當主要通風機停風造成井下局部通風巷道停風達到2h,或井下局部通風巷道停風時間小於2h,但工作面迎頭瓦斯濃度達到2%,礦調度室必須通知救護中隊進行探查、排放瓦斯。

當主要通風機停風造成井下局部通風巷道停風小於2h,並且井下各地點瓦斯不超限,主要通風機正常運轉後,可由專職瓦斯檢查員進行探查、恢復通風,探察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逐段排查,逐段進入。 (2)、排放瓦斯措施:

①.在主要通風機恢復運轉以後,由瓦斯檢查員、安監員按照自上而下的順序(中央變電所—-採區變電所)對井下各變電所進行檢查,在需供電地點10m範圍內瓦斯濃度小於%的情況下,由瓦檢員彙報礦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上級變電所對該變電所或變電站恢復供電,未經調度室批准,各變電所不得擅自送電,各獨頭巷道不得擅自恢復通風。

②.局部通風地點恢復通風前,由兩名救護隊員進入巷道內檢查氣體,並迅速將檢查結果彙報礦調度室,經調度室批准後,現場排放瓦斯工作可按以下要求進行。 ③.若經檢查巷道內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均不超過1%,且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小於%,可以人工啟動局部通風機,間斷送風5~6次後恢復該巷的正常通風。

④.若經檢查巷道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但不大於3%,則首先將巷道門子口以外第一節風筒接頭斷開,然後啟動局部通風機,由救護隊員控制斷開處風筒口閉合斷面大小,以限制送入迎頭的新鮮風量,從而控制排放瓦斯量,在此同時瓦檢員在巷道門子口風流混合處用光譜式瓦檢儀不間斷檢查瓦斯,發現瓦斯濃度大於1%,立即通知救護隊員減少送入風量,如此排放,直至斷開的風筒全部閉合後獨頭巷道門子口以裏瓦斯濃度仍穩定在1%以下,並且持續30min以上,救護隊員及瓦檢員進入獨頭巷道,對巷道內風筒狀況及氣體情況進行檢查,若經檢查,巷道內風筒接設完好,瓦斯濃度小於1%、氧氣濃度達到20%、二氧化碳濃度小於%,可確認排放及恢復通風工作完成。

⑤.若經檢查巷道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則按以下措施處理:

a.調度室組織通防科、機電科、技術科、安全科等部門,確定排放瓦斯風流經過路線,在排放瓦斯前,通知變電所不得對該路線送電,並通知有關區隊嚴禁任何人進入排瓦斯風流經過巷道。

b.由礦調度室通知救護中隊對該地點增加隊員,進行瓦斯排放,參加排放的人員不得少於6人。

c.排放瓦斯前,在巷道門子口混合風流中,距巷道頂板300mm處,懸掛兩台經校準的瓦斯檢查儀,而後由救護隊員按本措施第4條的要求排放瓦斯,當門子口處斷開的風筒全部閉合後獨頭巷道門子口以裏瓦斯濃度仍穩定在1%以下時,救護隊員及瓦檢員進入獨頭巷道,對巷道內風筒狀況及氣體情況進行檢查,若經檢查,巷道內風筒接設完好,瓦斯濃度小於1%、氧氣濃度達到20%、二氧化碳濃度小於%,且穩定30min無變化,巷道內供電系統及電氣設備完好,由瓦檢員彙報礦調度室, 經調度室批准後,可由機電工恢復巷道內設備的供電。 d.井下各地點瓦斯排放完後,由瓦斯檢查員和救護隊員聯合對採煤面和有機電設備的迴風巷道進行氣體檢查,氣體正常後,由瓦斯檢查員彙報礦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變電所向上述地點供電。 ⑥、其它:

a.對串聯通風的獨頭巷道,必須順風流方向依次恢復通風。對同一採區內,相鄰的兩個或多個掘進工作面,要安排瓦斯風流流經方向依次恢復供風。 b.礦井主要通風機未恢復運轉前,井下待命人員要隨時檢查待命地點氧氣及其它氣體情況,發現氧氣濃度低於18%,或其它氣體濃度超規程允許濃度時,要立即撤離,並向礦調度室彙報。 c.排放瓦斯前,調度室要安排井下安監員、區隊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瓦斯排放回風流進行人員排查,迴風流中人員全部撤出後,彙報調度室,並在指定地點蹲點堵人。以上工作完成後,方可進行瓦斯排放。 d.如獨頭瓦斯濃度不超限,並且停風時間不超過2h,各獨頭恢復通風由瓦斯檢查員負責完成,否則由瓦斯檢查員和救護隊員共同完成。 後期處置

事故結束後,事故調查組負責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制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監控中心要保證礦井通訊系統及監測的暢通,保證事故發生後,相關信息傳遞的及時準確。

2、機電科要按規定定期對主要通風機運轉情況進行檢查,搞好風機及附屬設施的日常檢修及維護。

3、通防科要搞好光譜式瓦斯檢測儀的維護保養,確保好用。 第四章 瓦斯、一氧化碳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應急預案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井下發生瓦斯超限、局部瓦斯積聚可能造成窒息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嚴重時還可能引發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發生其它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時,可能會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嚴重時會造成人員傷亡。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發生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時,應急處理及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保證員工的人身安全。

2、聽從指揮,統一行動。發生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時,由本預案中設置的指揮中心全權負責事故搶險救護工作的指揮和調度。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單位必須服從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

3、協調組織、保障供給。相關單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協調組織工作,保障救援必須的人、財、物的供給。 應急組織體系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系由市行辦應急救援指揮部、新坊煤礦救護中隊、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 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軍

1、技術處理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職責任務:調集並組織煤礦救災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負責組織救治傷員,安撫受害者家屬。

(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制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預防與預警 預防措施

1、通防科應加強通風系統管理,杜絕風量不足及無風、微風作業現象。

2、通防科應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掘進揭露老巷或過斷層,採區開拓巷道第一次揭煤時,必須制定專項瓦斯管理措施。採掘作業期間,發現瓦斯或其它有毒有害氣體異常湧出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3、通防科應加強防滅火管理,杜絕自然發火現象,防止因自然發火導致一氧化碳超限。

4、恢復已封閉的停工區或採掘工作面或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事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啟封密閉,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管理措施,由救護隊啟封。

5、監控中心要搞好監測系統管理,通過安全監測系統24h監測井下相關地點瓦斯及一氧化碳湧出情況。

6、加強局部通風管理,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 預警行動

1、礦井發生有毒有害氣體超限事故後,現場人員要立即撤退並彙報礦調度室,並由礦調度室調度值班人員將現場情況彙報總指揮,並根據總指揮安排進行下一步工作。

2、礦井發生有毒有害氣體超限事故後,指揮中心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市行辦(具體彙報程序見圖4-1)。 應急響應 響應分級

根據有毒有害氣體超限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事故分為a、b兩類,事故發生時,執行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 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a類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根據總指揮指示,由調度室通知各救援小組成員立即到調度室集中。 (2)、調度室和應急指揮中心進一步瞭解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 (3)、指揮中心研究、決策事故處理方案,確定各救援小組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礦調度室值班員應立即通知通風值班員趕到礦調度室,由通防科值班人員查明事故原因,組織人員進行處理。 事故處理程序

1、a類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1)、正常作業的採掘工作面瓦斯突然湧出造成瓦斯超限的應急措施: ①.現場作業人員的應急處理程序:

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由現場管理人員、班組長組織撤到全風壓進風巷道新鮮風流中,並彙報調度室。撤離前必須按照調度室要求切斷工作地點機電設備電源。因瓦斯異常湧出造成出現人員窒息、傷亡時,要在保證自身人身安全的情況下搞好自救、互救。撤離期間要儘可能通知沿途受災害影響區域人員一同撤離到安全地點。

a.立即通知可能受災害影響範圍內作業人員撤到採區進風大巷新鮮風流中。 b.通知礦長、總工程師、通防科科長、礦值班領導、事故單位主要領導及各救援工作組成員趕到礦調度室成立救災指揮小組,研究事故處理方案,同時通知××××煤礦救護中隊趕到事故地點組織搶險救災。 ③、指揮小組成立後的工作程序:

a.根據現場有毒有害氣體及人員撤離情況判斷可能受災害影響區域人員傷亡情況、撤離情況,明確需要救護地點人員、救護路線等,並安排救護隊組織營救。 b.組織制定合理有效的處置方案,並落實救護隊組織實施。需要調整通風系統時,由通防科負責制定方案,通防科、救護隊負責落實。 ④、救護中隊接到通知後的應急處理程序: a.救護人員按照規定時間趕到礦調度室。 b.簡單瞭解事故發生地點、範圍等現場情況。 c.下井實施救護工作。

d.到達事故現場後首先在安全地點設立臨時救護基地。

e.安排救護人員分組進入災區,按救災指揮小組指示,組織營救可能受傷人員,查找遇險、受傷人員並積極組織搶救。 ⑤、事故處理注意事項

b.若有毒有害事故不能在24h內處理完畢,則必須在24h內對災區進行封閉。 c.若因火災造成一氧化碳超限時,一併執行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d.獨頭巷道發生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時,由調度總指揮決定是否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

a.井下采掘工作面風流中及其作業地點瓦斯濃度達到%時,安全監測系統必須切斷採掘工作面所有非本安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如安全監測系統不能切斷電源,現場作業人員必須手動切斷所有機電設備電源),井下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所有人員必須立即撤離到採區主要進風巷中,並彙報調度室,調度室值班員立即通知通風工區值班人員下井組織查明原因,同時彙報礦值班領導、總工程師、通防科值班人員未到達現場前,由瓦檢員和安監員在現場監護瓦斯變化情況及撤人情況,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查明原因後,應將現場實際情況及時彙報礦調度室,由通防科區長組織制定處理措施。措施要彙報礦總工程師並經同意後,由通防科負責組織實施。 b.採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於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並彙報礦調度室和通風工區值班人員,安排跑片瓦檢員負責查明原因,瓦檢員在查明原因後,應將現場實際情況及時報礦調度室和通風工區值班人員,由通風工區值班人員制定處理意見,並現場組織處理瓦斯積聚。

c.採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時,必須立即彙報礦調度室。調度室立即通知採區內所有作業人員撤至採區主要進風巷中,並彙報礦值班領導、礦總工程師、礦長。按照瓦斯事故處理措施,立即彙報煤業公司、集團公司,要求公司救護中隊立即出動,趕赴現場查明原因。排放瓦斯前,必須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並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一通三防”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報批。如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h內封閉工作面。 後期處置

1、安全科、通防科負責組織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實解決方案。

2、辦公室、工會負責做好傷亡員工家屬的安撫工作,做好受傷者的醫療救護工作,協調工傷保險的理賠工作。

3、保衞科負責維護好事故後的社會治安,確保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搶險救援物資的保障

1、監控中心要保證礦井通訊系統的暢通,保證事故發生後,相關信息傳遞的及時準確。

2、供銷科負責組織事故發生後搶險救災必須的應急救援物資、器材、設備的供應。

2、搶險救災隊 負責保障搶險救災物料、設備的井下運輸。

3、辦公室、供銷科要備好鐵杴、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黃土等必備救災物資,事故處理期間,必須安排好裝卸人員保證救災物資隨要、隨裝、隨運。

4、通防科要備齊各水平消防材料庫材料,需要使用時可以立即調用。

第五章 採煤工作面頂板事故應急預案 事故的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煤礦採煤工作面頂板事故的主要類型有:工作面片幫事故、漏頂事故、冒頂事故造成人身事故和較大的冒頂事故等。

煤礦採煤工作面頂板事故一般發生在採煤工作面及兩巷道施工及返修過程中。 採煤工作面頂板事故的響應級別一般為Ⅲ級、Ⅳ級及以下級別。 事故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採煤工作面頂板事故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依靠科技,統一領導;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組織體系: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系由市行辦應急救援指揮部、××××救護中隊、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1、技術處理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2、搶險救災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組織煤礦救災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3、後勤保障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制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事故的預防

1、採煤工作面有下列發生大冒頂的預兆:如頂板掉渣、有響聲、裂縫、脱層、漏頂、煤壁片幫等。必須及時採取措施,加大工作面頂板管理力度,防止冒頂事故的發生。

2、回採工作面初次放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3、回採工作面支架,保證支架的初撐力,檢修班要做到及時更換斷樑折柱,以保證支架良好的支護狀態。

4、回採工作面要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採高,嚴格控制採高回採,嚴禁超高,嚴禁破壞煤層頂板,保證頂板的完整性。

5、支架工在支架過程中要保證支架接頂嚴密、架間無浮矸,確保支架初撐力。

6、支架工要使用連鎖裝置及撐木連鎖,防止支架出現倒架、嚴禁空頂作業。

7、檢修班每班要檢查支架狀態,確保支架護幫板完好有效。

10、回採過程中,上山要及時護板合護頂,防止矸石冒落和滾落傷人。

11、加強上下端頭的支護管理,當頂板壓力大、下沉量大時,要補加支架,增加支護強度。

12、在頂板壓力大或頂板破碎地段,提前採用木板背頂、拉超前架等方法,控制和抑制漏頂。

13、採煤工只准在安全支架下攉煤,不得超前多架工作。

14、當工作面過斷層、過老巷等特殊回採時,必須制定專門的補充措施及頂板管理措施。

15、超前支護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執行。在工作面回採推進過程中,可根據採場礦壓顯現程度及巷道狀況的變化,隨時調整支護長度及密度,保證超前支護強度,滿足巷道的維護需求。

16、採煤工作面必須經常存有在用支護材料數量的5%的備用量。

1、發生冒頂事故後,受災人員應積極組織自救,並在跟班領導的指揮下,對冒頂段工作面兩側加強支護,防止冒頂事故繼續擴大。如人員被埋在冒頂區裏面,被埋人員應在班長或有經驗的人員的組織下進行自救。

2、發生事故後,現場人員應立即(第一時間)在就近的電話處向調度室彙報;若事故地點沒有電話時,必須派專人進行彙報。

3、值班調度員在接到事故彙報時,首先要問清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位置、受傷人數、傷者姓名、受傷部位、受傷程度及現場搶救情況、行走路線以及事故彙報人等,調度員在做好詳細記錄的同時,要按照事故搶救處理彙報程序及時組織搶救處理,並把事故性質、嚴重程度,第一時間內通知救護中隊和醫院派人趕赴現場搶救。

4、礦調度室接到報告後,按事故彙報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值班領導、調度室在指揮搶救事故中的具體操作方法: 1)、調度人員接到事故彙報,在掌握事故初步概況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彙報救護中隊,並在5min內按彙報程序報告礦值班領導、礦長、書記、總工程師。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示,下達指揮事故搶救的命令,同時,在5min內將事故向公司調度室進行報告,並負責做好事故搶救、處理全部過程記錄。 2)、按照領導指示在10min內通知有關人員(分管副礦級領導、、總工、安全科、調度、技術、機電、通風、救護、事故單位)趕赴現場觀察災情,並勘察事故現場,研究搶救措施,並通知有關科室部門維持好現場秩序和做好井口的治安保衞工作。 3)、迅速在距事故地點較近的地方架設臨時通訊電話,並派專人看守,以便調度室同現場隨時取得聯繫。 4)、按礦長、總工程師指示,調動人力、物力搶救(重大事故必須按礦《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規定程序執行),並掌握事故搶救進展情況,做好詳細記錄。 5)、30min內調清事故發生單位、事故性質、事故大體經過、事故破壞程度、受傷程度等簡要情況,並上報縣經貿局。 6)、4h內調清事故主要情況及大體原因,並上報市行辦。 7)、18h內調清事故全部情況,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範措施,提出事故報告,並向安監分局傳真彙報。 8)、礦值班領導、有關礦領導和部門接到事故彙報後,第一時間趕到礦調度室,按照統一部署和安排,組織事故搶救處理工作。

礦調度室→縣經貿局→市行辦→魯東分局(具體彙報程序見圖4-1) 應急處置

1、工作面發生冒頂事故後,現場或附近的人員必須想盡辦法立即撥打緊急呼叫電話向調度室彙報冒頂區範圍和被埋、壓、截、堵的人數及可能在的位置,同時積極組織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援,並對冒頂段由外側向裏側逐步加強支護,防止冒頂事故繼續擴大。

2、礦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救護中隊、並同時彙報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生產礦長、醫務室、技術科、通防科、事故責任單位隊長和有關人員。立即成立由礦長任總指揮、礦總工程師、生產礦長為副總指揮,上述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救援指揮中心,在礦長、總工程師的主持下,共同研究制定救災方案,並編制冒頂處理措施。

3、調度室立即通知供銷科準備足夠的救護物資立即下井,值班領導負責救災物資的押運、救災人員及受災人員的人車運送調度工作。

4、醫務室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醫療救援小組,做好搶救傷員的準備。

5、救護中隊接到冒頂事故報告後,應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救護規程》規定,帶齊救援及處理冒頂所需要的工具,在30min內到達指揮中心,明確救援方案後,立即到達井下事故現場,應首先在安全地點設立臨時救援基地,明確受災實際情況後,方可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對救出的受傷人員立即進行現場急救,然後送往地面進行搶救。

(1)指揮中心首先對所有參加救援人員講明冒頂區範圍和被埋、壓、截、堵的人數及可能在的位置,分析搶救、處理條件,明確事故的具體情況後,共同研究制定救災方案。

(2)通風工區迅速恢復冒頂區的正常通風,如一時不能恢復,則必須利用壓風管、水管或打鑽向被埋或截堵區人員供給新鮮空氣。

(3)在處理中必須由外向里加強支護,清理出通往被埋或被截堵人員的通道,必要時抽調專門掘進隊伍開掘專用小巷道至遇難地點,保證人員儘快脱險。

(4)在搶救處理中必須有由區隊長安排有經驗的老工人負責專門檢查與監視頂板情況,防止發生二次冒頂。

(5)搶險人員在搶救中遇到大塊巖石時,應儘量避開,嚴禁用爆破法處理。如果威脅遇難人員,則可用千斤頂等工具移動石塊,救出遇難人員。

(6)現場人員立即在區隊長或安監員或班組長的帶領下,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冒頂的擴大,並隨時將冒頂情況立即報告救援指揮中心。

(7)現場如果受傷人員未被埋,要在班組長或有經驗老工人的組織下積極進行包紮或進行其它救護,如果有人員被埋在矸石下面,要立即組織扒矸救人, 在扒矸救人前必須對巷道進行支護,以防再次冒頂,使事故進一步擴大。

(8)如人員被堵在冒頂區裏面,被堵人員應在班長或有經驗的人員的組織下進行自救,並採取敲水管、鐵軌等措施與外部聯繫,控制礦燈、飲水及食品的使用,利用壓風管提供呼吸所需空氣,如無支護材料,應節省體力,等待外部人員救助,不得盲目扒矸,防止冒頂擴大。

7、救災完畢後,應立即清理好現場,調度室、安全科、技術科做好事故過程的資料收集和記錄工作,以備事故分析和總結經驗教訓。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採煤工作面必須備有以下物資: 必須備有10根的π鋼、20棵的單體支柱、相應的背幫背頂材料(包括木楔50塊以上,50根的板樑、背板100塊),刀鋸、錛、鎬、大錘各一把。

2、要求上述備用材料存放地點距工作面不得超過100m。

3、每個採煤工作面必須備有擔架一付,並進行正常維護。

4、所有應急物資、應急工具及裝備沒有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每天要有專人進行維護和檢查,其它原因使用後必須及時進行補充。

第六章 掘進及巷修頂板事故應急預案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掘進工作面頂板事故及巷修工作中的頂板事故的主要類型有:掘進及巷修工作面片幫事故、漏頂事故、冒頂事故等。

掘進及巷修工作面頂板事故一般發生在掘進巷道施工及返修過程中,無季節影響,一般情況下只涉及1~7人。 事故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煤礦掘進工作面頂板事故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依靠科技,統一領導;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組織體系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系由市行辦應急救援指揮部、××××救護中隊、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1、技術處理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職責任務:調集並組織煤礦救災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制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事故的預防

1、掘進工作面發生大面積冒頂時的預兆:掘進迎頭頂板掉渣、有響聲、裂縫、脱層、漏頂、煤壁片幫等。

2、每個單位巷道開工前,必須有切實可行、會審批准的《作業規程》。《作業規程》中必須對可能遇到斷層、破碎帶、老空、採空區、鑽孔及冒頂處理等特殊安全措施予以規定,在施工過程中,遇到斷層、破碎帶時必須及時編制補充措施,經審批後, 傳達貫徹到位。過老空、採空區、鑽孔或距見煤點小於20m前,必須提前編制補充措施,經審批後, 傳達貫徹到位。

3、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在掘進施工過程中, 每個工作人員在工作前及工作中,必須經常認真的進行敲幫問頂, 發現有冒頂徵兆時,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及時進行處理。敲幫問頂的具體操作嚴格執行山東省煤礦安全監察局發《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之規定。

5、每班班組長應安排專人隨時對迎頭進行敲幫問頂工作,並派有經驗的老工人專門擔負施工期間的安全監護工作,監護人員沒有得到班組長的通知,不得隨意撤除。

6、採用架棚支護的巷道,支架的迎山角、扎角、固定錨杆的施工角度、支架的材料、間距、尺寸等, 都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施工時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幫頂要剎緊背實, 對於破壞的背板,滾翻的棚樑,要及時更換,更換棚腿時必須在原棚頂上打至少一根點柱後才能進行。棚腿必須支在實底上,棚與棚之間要打好撐木或拉桿, 迎頭向外10m範圍內必須有專門防倒措施。更換巷道支護時,在拆除原有支護前,應先加固臨近支護。拆除原有支護後,必須及時除掉頂部活矸和架設永久支護,必要時還應採取臨時支護措施。在傾斜巷道中,必須有防止矸石、物料滾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上述要求必須在《作業規程》中詳細規定。

7、對於砌碹巷道,初次支設碹骨時, 必須同時架設至少兩架碹骨,並用至少三組固定錨杆固定。碹骨之間按《作業規程》要求上齊拉桿, 其材料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砌體灰縫、接茬、灰漿標號、壁後充填、充填材料及使用的腰樑、過頂樑的規格、數量均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8、獨頭長距離的掘進工作面,必須有防止冒頂堵人的安全措施。

9、架棚巷道放炮前,必須加固支架,爆破崩倒、崩壞的支架,必須先行修復,方可進入工作面作業。修復支架時必須先檢查頂、幫,並由外向裏逐架進行。

10、巷道開門口、交岔點、貫通時,必須制定專項頂板管理安全措施,經審批後,傳達貫徹執行。

11、區隊管理人員、班組長、職能科室有關人員, 必須經常檢查施工工程質量,發現不合格的,要立即停止作業進行處理。對歪斜的支架, 要及時修復,按由外向裏,逐架進行,先頂後幫、先支後撤的原則進行。

13、加強巷道礦壓觀測工作,提供信息,做到預防為主,徹底杜絕頂板事故的發生。

1、巷道返修前必須編制、審批施工措施,並貫徹到每個相關人員,巷道返修施工必須保證一工程一措施。

2、巷道返修前首先進行敲幫問頂,敲幫問頂必須按由外及裏、由上而下的順序進行,敲幫問頂的具體操作嚴格執行山東省煤礦安全監察局下發《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之規定。

3、返修施工必須使用好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臨時支護必須在施工措施中明確規定。

4、巷道返修施工時,必須清理浮矸危石雜物等,保證出口退路暢通。

5、撤換支架必須編制施工措施,並由外向裏進行,嚴禁人員進到裏邊作業,撤支架前應先對工作地點附近的支架進行加固。

6、維修巷道過程中有專人檢查頂幫支架情況,發現問題立即進行處理。

7、返修施工措施必須詳細規定施工工藝、施工方法,明確規定施工材料、質量要求。

8、巷道返修施工迎頭必須保證至少有一個安全、暢通的出口。

9、擴大和維修井巷連續撤換支架時,必須保證有在發生冒頂堵塞井巷時人員撤退的出口。

11、維修傾斜巷道時,嚴禁上、下段同時作業。 事故預警與信息報告 1、發生冒頂事故後,受災人員應積極組織自救,並在跟班領導的指揮下,對冒頂段外側的巷道加強支護,防止冒頂事故繼續擴大。如人員被堵在冒頂區裏面,被堵人員應在班長或有經驗的人員的組織下進行自救,並採取敲水管、鐵軌等措施與外部聯繫, 控制礦燈、飲水及食品的使用,斷開風管等提供呼吸所需空氣,如無支護材料, 應節省體力,等待外部人員救助,不得盲目扒矸,防止冒頂擴大。

2、發生事故後,必須及時彙報調度室、施工區隊,彙報方式採用電話彙報,若事故地點沒有電話時,必須派專人進行彙報。

3、彙報內容應包括受災地點、災害性質、受災人數、影響程度、現場施救情況等內容,彙報情況必須要真實 。

4、礦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電話報告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救護中隊和有關人員。

5、區隊主要領導、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有關人員必須24h開手機,以便及時進行聯繫。

6、礦調度室負責將事故情況如實彙報給縣經貿局、市行辦。 應急處置

(1)現場人員立即在區隊長或安監員或班組長的帶領下,打好點柱或支設木棚,防止冒頂的擴大,並同時將冒頂情況立即報告調度室。

(2)現場如果受傷人員未被埋,要積極進行包紮或進行其它救護,如果有人員被埋在矸石下面,要立即組織扒矸救人, 在扒矸救人前必須對巷道進行支護,以防再次冒頂,使事故進一步擴大。

(3)調度室接到冒頂事故後,立即通知救護中隊,並通知礦值班領導、礦長、總工程師及有關科室負責人,制定處理冒頂的措施, 並趕赴現場與救護中隊一起搶救事故。

(4)調度室立即通知木場準備足夠的材料立即下井,值班領導負責救災物資的押運和人車運送救護隊和救災的其它人員到採區車場。 (5)調度室立即通知醫務室做好搶救傷員的準備。

(6)值班的搶險救災隊接到災情報告後必須帶齊處理冒頂的工具,立即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與現場人員一起搶救, 對救出的人員立即進行急救,爭取時間。 (7)必要時,要求新坊煤礦及省內其它救護隊協助執行救災任務。

(1)探明冒頂區範圍和被埋、壓、截、堵的人數及可能在的位置,分析搶救、處理條件。

(2)迅速恢復冒頂區的正常通風,如一時不能恢復,則必須利用壓風管、水管或打鑽向被埋或截堵區人員供給新鮮空氣;下山掘進必須採取排水措施,進行排水處理。

(3)在處理中必須由外向里加強支護,清理出通往被埋或被截堵人員的通道,必要時可以向遇難人員處開掘專用小巷道。

(4)在搶救處理中必須有專人檢查與監視頂板情況,防止發生二次冒頂。

(5)在搶救中遇到大塊巖石,不許用爆破法處理,應儘量避開。如果威脅遇難人員,則可用千斤頂等工具移動石塊,救出遇難人員。

3、現場處置人員要和調度室及領導小組保持聯繫,並及時彙報所需應急物資情況、事故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

4、調度要根據事故的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及與上級彙報。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巷道(包括返修巷道)必須備有木棚10架(圓木直徑大於160mm,長度2-3m),木楔50塊以上,背板100塊,刀鋸、錛、鎬、大錘各一把。並備有80塊以上道木。

3、施工過程中, 遇到地質條件變化,巷道壓力增加等情況,要根據現場條件及時支設鋼棚或架設木棚進行支護,以加強巷道支護,杜絕冒頂事故發生。

4、每個掘進及巷修工作面必須備有擔架一付,並進行正常維護。

5、所有應急物資、應急工具及裝備沒有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每天要有專人進行維護和檢查,其它原因使用後必須及時進行補充。 第七章 水害事故應急預案 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本礦井主要是防治地表水和老空水以及災害性天氣,危害程度相對較小。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堅持 “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防治水原則。

2、堅持災害性天氣影響到安全生產立即停產撤人的原則。 應急組織體系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系由市行辦應急救援指揮部、新坊煤礦救護中隊、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 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制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預防與預警 預防措施 井上防治

1、對礦區範圍內的地表水體設立觀測站,進行觀測,建立地表水體觀測台帳。

2、“雨季三防”工作要對防水患、防淹井的措施、設施、材料、輸電線路等進行專門落實並保證到位,調度室在雨季到來之前,要組織好“雨季三防演習”,同時,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防治水部門要編制“雨季礦井防治水措施”,礦成立“雨季三防”辦公室,地點設在礦調度室。為保證“雨季三防”工作正常開展,礦成立“雨季三防”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全礦抗洪搶險工作。

3、加強與氣象台的聯繫,密切注意天氣情況。 井下水防治

1、根據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合理留設防水煤柱和井田邊界煤柱等防水煤柱。

2、進一步完善採區水倉,並保證達到《規程》要求。加強中央泵房的排水管理,機電科在雨季到來前應當進行一次聯合排水試驗,礦在雨季到來前必須組織力量對水倉、沉澱池、排水溝要按規定進行清挖。

3、受水患威脅的地點掘進巷道或開採時,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採)”的原則。巷道掘進之前,必需採用鑽探、物探等方法查明水文地質條件,防治水部門寫出水文地質情況分析報告,並提出防範措施,經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防治水等相關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進行掘進工作。掘進和回採過程中,發現出水徵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並向調度室彙報進行處理。

4、水文地質人員加強水文觀測,同時搞好礦井的水情預報工作和水文地質預報工作。

1、礦調度室接到突水水情報告後,必須立即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安全科長及有關部門,由礦長負責全權指揮,組織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搶險。

2、24h降雨量達到50mm,且無停止跡象時或其他影響到安全生產的災害性天氣時。由防汛值班室報告礦調度室,調度室必須立即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安全科長及有關部門,由礦長負責全權指揮,組織人員立即按計劃進行撤人。

1、發生水害事故後,受災人員立即撤退並積極組織自救。

2、發生事故後,必須及時彙報調度室,彙報方式採用電話彙報,若事故地點沒有電話時,必須派專人進行彙報。彙報內容應包括受災地點、災害性質、受災人數、影響程度、現場施救情況等內容,彙報情況必須要真實。

3、礦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電話報告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和有關人員。區隊主要領導、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和有關人員必須24h開手機,以便及時進行聯繫。

4、礦調度室負責將事故情況如實彙報應急指揮中心。指揮中心負責接到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後,再按有關規定逐級上報事故情況。(具體彙報程序見圖4-1)

(2)瞭解突水情況、影響範圍,分析災變及周圍區域地質、水文地質條件,收集出水前後水量變化、各長觀孔水位變化資料,必要時做水質化驗,判斷直接水源及補給水源,推測、判斷水量變化趨勢;

(3)查清事故前人員分佈,結合人員定位系統判定遇險人數、位置,採用呼叫、敲擊管路、軌道、支架等方法與遇險人員聯繫,安排專人傾聽、觀察來自災區內的信息,確定遇險人員所在位置、人數及生存條件;

(4)根據情況選用排、疏、堵、截及開掘小巷等措施,營救遇險人員;

(5)採用壓風管、水管、打鑽孔等方法,向遇險人員輸送新鮮空氣,給遇險人員創造生存條件;

(7)偵察、搶險時,要管理好水路,防止潰垮巷道;採取措施,防止二次出水; (8)搶救和運送長期被困井下人員時,防止環境和生存條件突然改變造成意外。

在現場緊急處理、搶險中,根據水情發展和突水現場條件,可以採取構築臨時水閘牆控制水情、緊急投人搶排水等措施。 在礦井突水時的緊急搶險中,搶排水是控制水勢漫延,防止災情惡化的另一有效措施。搶排水主要應突出一個“快”字,千方百計搶時間,爭速度,減少淹礦的程度和損失。總的指導思想是:調動一切可利用的排水設施,充分利用各種排水場地,形成綜合強排水能力,聯合排水以減緩或控制礦井淹沒水位上漲。當聯合排水能力超過突水水量時,同時可以進行追水,減少礦井損失,恢復被淹井巷。 (2)地面水害處理

地面水害主要是雨季洪水導致水位上漲。洪水潰入井下對礦井造成威脅,因此每年雨季前必須按照雨季“三防”計劃要求在井口附近備足防洪搶險物資,疏通好工業廣場內的泄洪通道,清挖井下主泵房水倉。一旦降雨強度過大或發生洪水,工業廣場內積水不能及時排出,危及井口及機房等重地等場所時,由雨季三防領導小組決定並現場指揮,用沙袋圍築井口,防止雨水進入井下和主要機房等。

礦井一旦發生水災後,應迅速有組織、有指揮、有順序的避災撤人,以免人員傷亡,避災路線必須清楚地向每個員工交待,同時,在井下標設醒目的避災路線牌,保證遇水災隨時能迅速地沿即定路線向安全地帶撤離,選擇避水害路線的原則是:避開來水地點,由低向高處,沿往通向井口的路線撤離,礦井避水災路線如下:

掘進頭→670運輸巷→670進石門→東大巷副巷→井底大車場→斜井→地面

b.掘進頭→470提升下山→470集中提升下山→斜井→地面 掘進頭→670石門→總迴風巷上山→地面 掘進頭→470提升下山→570上山→總迴風巷上山→地面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必須備有鑽探設備,包括鑽機、鑽桿、各種型號鑽頭等。

3、井下各水平備有20袋黃土,以備出水巷道構築水閘牆,要隨用隨補。

4、所有應急物資、應急工具及裝備沒有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每天要有專人進行維護和檢查,確保設備可靠。

第八章 提升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事故的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運輸事故主要類型有:礦井提升事故、掘進拉放車事故等。 煤礦提升運輸事故一般發生在提升及運輸過程中,無季節影響。 事故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煤礦提升運輸事故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依靠科技,統一領導;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2、發生運輸事故後,受災人員應積極組織自救,防止事故繼續擴大。發生事故後,必須及時彙報調度室

3、礦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及有關人員。在礦長、總工程師的主持下,制定救災方案, 並編制處理措施,組織事故搶救。 應急組織體系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系由市行辦應急救援指揮部、××××救護中隊、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1、技術處理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職責任務:調集並組織煤礦救災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負責組織救治傷員,安撫受害者家屬。

3、後勤保障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制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事故的預防

1、主要運輸巷道、道軌的鋪設,其質量必須符合《規程》第353條規定及《煤礦窄軌鐵道維修質量標準及檢查評級辦法》中關於對軌道質量的相關要求。

2、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規程》,人力推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一次只准推一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於或等於5‰時,不得小於30m。

②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必須及時發出警號。 ③嚴禁放飛車。

⑤各種車輛的兩端必須裝置碰頭,每端突出的長度不得小於100mm。

1、372條規定,上、下車場及中間通道口,必須使用聲光報警裝置。並設有明顯的行人行車標誌。

4、斜巷運輸中的各種安全設施(一車四檔)都應齊全、靈活、可靠。

5、運輸用的各種絞車,要做到每班班前、班中、班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並做好記錄。

6、絞車提升裝置必須每天派專人檢查維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好記錄, 每天運轉時由專職人員必須對其進行全面檢查一次,每月機電科必須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每一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信號工發給井口信號工,井口信號工發給絞車司機的信號裝置。井口信號裝置必須與絞車的控制迴路相閉鎖,只有在井口信號工發出信號後,絞車才能啟動。除常用的信號裝置外,還必須有備用信號裝置。井底車場與井口之間,井口與絞車司機之間,除有上述信號裝置外,還必須裝設直通電話。

7、主提升鋼絲繩的使用和保管,要定期檢查和試驗。懸掛安全係數和檢查處理技術標準等必須符合《規程》第39

7、408條規定。提升鋼絲繩每天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必須有記錄。

8、絞車司機都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10、重點加強小絞車鋼絲繩的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1、加強絞車鋼絲繩和保險繩的巡迴檢查,每天必須由井下電工查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事故預警與信息報告 1、發生提升運輸事故後,受災人員應積極組織自救。

2、發生事故後,必須及時彙報調度室、施工區隊,彙報方式採用電話彙報,若事故地點沒有電話時,必須派專人進行彙報。

3、彙報內容應包括受災地點、災害性質、受災人數、影響程度、現場施救情況等內容,彙報情況必須要真實 。

4、礦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電話報告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和有關人員。

5、區隊主要領導、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和有關人員必須24h開手機,以便及時進行聯繫。

6、礦調度室負責將事故情況如實彙報給指揮中心(具體彙報程序見圖4-1)。 應急處置

1、發生井筒提升運輸事故時,現場人員應及時向調度室彙報,並採取相應應急處理措施:

(2)提升過程中如發生全礦井停電,司機必須與變電所值班員聯繫好,並及時送電。

(3)提升機運行中發生機械或電氣故障時,要立即停車彙報調度室及機電科,組織人員搶修。

(4)處理井筒提升事故時,急救人員佩戴好安全帶,沿梯子間下到事故地點,根據現場情況立即制定措施進行處理,處理事故時要鎖緊繫牢安全帶。

(5)處理井筒提升事故時,上、下井口必須設專人把守好井口,事故處理由專人統一指揮;事故處理過程中,信號工及絞車司機必須堅守崗位,並規定好聯絡信號。

(6)發生提升事故時,乘罐人員要採取正確的方法進行自救與互救:

當發生卡罐事故時,應抓緊罐中扶手,沉住氣,保持鎮靜,使罐籠保持平衡。 當罐籠下到離井底30m左右時還不減速時,乘坐人員要採取措施,防止蹲罐對自己的傷害:當人員不多時,應分散到兩邊,兩手緊握罐內的扶手,盡力引體向上或兩腿懸空,以便減輕對人體的傷害;當人員較多時,握不住扶手的人應靠兩邊站,並抓住握扶手的人,兩腿彎曲。

2、發生蹲罐事故後,未受傷者要立即為受傷人員進行急救處理。事故處理完畢,必須按《規程》第407條規定檢查鋼絲繩。 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車輛脱軌復位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指揮、協調、監護整個復位過程。 (2)將脱軌車輛掩住,先抬一頭上軌,後抬另一頭復位。

(3)用鋼軌、撬槓使車輛復位時,應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手握鋼軌、撬槓時,不能夠握滿把,防止壓、擠手。

(4)無論何種情況,復位時,頭部及身體其他部位嚴禁探入兩車之間作業。 (5)抬道期間嚴禁與抬道工作無關的人員在附近逗留或作業。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搶險救災隊、倉庫內必須各有處理提升運輸各類事故的常用工具。

2、井下倉庫內必須備有擔架兩付,並進行正常維護。

3、所有應急物資、應急工具及裝備沒有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每天要有專人進行維護和檢查,其它原因使用後必須及時進行補充。 第九章 機電事故應急預案 事故的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煤礦機電事故的主要類型有:供電事故、觸電事故等。 機電事故的發生無規律可尋,供電事故多發生在夏季雷電多雨時和冬季天氣變化較大時,供電事故影響範圍較大。機電事故的響應級別一般為Ⅱ級、Ⅲ級、Ⅳ級及以下級別。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依靠科技,依法規範,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手段的原則。 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系由市行辦應急救援指揮部、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1、技術處理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3、後勤保障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制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機電事故的預防措施

1、所有機電設備的設計、設備選型、進貨、安裝調試等全過程,生產技術科、物資供應、機電科等有關部門都必須嚴把質量關,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杜絕假冒偽劣產品和沒有煤礦安全標誌的不合格產品入礦和下井。

2、嚴格按照《煤礦設備管理規程》規定及設備使用説明書規定的檢修週期和時間,進行煤礦機電設備停產檢修。每月一次的停產檢修必須認真編制計劃並確保檢修質量。

(1)對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配)電所、主排水泵和下山開採的採區排水泵房供電的線路不得少於兩回路,主要壓風機、提升人員的提升絞車等主要設備,必須有兩回路直接由變電所饋出的供電線路,線路上不得分接任何負荷。

(2)井下使用普通型電氣測量儀表,必須在瓦斯濃度%以下的地點使用,並實時監測使用環境的瓦斯濃度。

(3)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電氣設備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4)嚴格遵守井下電氣設備操作規程,非專職人員嚴禁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5)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安全性能可靠合格,否則不準下井。

(6)井下電力網的短路電流不得超過其控制用的斷路器在井下使用的開斷能力。 (7)井下高壓電動機、動力變壓器的高壓控制設備、井下由採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或配電點引出的饋出線、低壓電動機的控制設備應具備的各種保護功能且動作靈敏可靠。

(9)每天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的運行情況進行1次跳閘試驗。每班使用前對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進行1次跳閘試驗。

(11)井下必須使用經檢驗合格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阻燃電纜,電纜主線芯截面滿足供電線路負荷的要求。

(12)按規定敷設電纜,電纜穿過牆壁的部分由套管保護,並嚴密封堵管口。

(1)井下主要排水設備必須有工作、備用和檢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湧水量。備用水泵的能力應不小於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涌水量。檢修水泵的能力應不小於工作水泵能力的25%。

(2)主排水管路必須有工作和備用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應能配合工作水泵的排水能力,工作和備用水管的總能力應能配合工作和備用水泵的排水能力。

(3)配電設備應同工作、備用以及檢修水泵相適應,並能同時開動工作和備用水泵。

(4)每年雨季前必須對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全面檢修1次,並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1次聯合排水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每天安排專職維修人員對主排水泵房、各採區排水泵設備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機電事故處理措施

1、發生機電事故後,現場人員應積極組織採取可行措施,並在跟班領導的指揮下,及時彙報調度室。

第7篇

編制目的 編制依據 適用範圍 工作原則 2 城市概況

自然地理 社會經濟 洪澇風險分析 洪澇防禦體系 重點防護對象 3 組織體系與職責

預防預警信息 預警級別劃分 預防預警行動 主要防禦方案 5 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應急響應分級與行動 主要應急響應措施 應急響應的組織工作 應急響應結束 6 應急保障

通信與信息保障 搶險與救援保障 供電與運輸保障 治安與醫療保障 物資與資金保障 社會動員保障 宣傳、培訓和演習 7 後期處置

災後救助 搶險物資補充 水毀工程修復 災後重建 保險與補償 調查與總結 8 附則

名詞術語定義 預案管理與更新 獎勵與責任追究 預案解釋部門 預案實施時間

做好城市洪澇、山洪、颱風暴潮等災害事件的防範與處置工作,保證城市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保障城市經濟社會安全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防洪法》、《水法》、《防汛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制訂的有關方針政策;國務院《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流域規劃及城市防洪規劃等專業規劃;已批准的防洪調度方案、流域防洪預案及上一級或同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制定的防洪預案等。

適用於自然或人為因素導致的城市市區內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漬澇、颱風暴潮等災害事件的防禦和處置。

貫徹以人為本的方針和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堅持服從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堅持公眾參與、軍民聯防;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等原則。

2 城市概況 自然地理 城市地理位置,地形與地貌特點,城區高程範圍,氣象水文特徵;城市水系與河道、水庫、湖泊等情況。

城區現狀總人口、非農業人口、國內生產總值、固定資產、重要交通幹線、重要基礎設施等。

暴雨、洪水、風暴潮主要特徵、洪水傳播時間、城市主要暴雨洪水成因與地區組成,主要致災暴雨洪水來源及量級、發生頻率,城市歷史洪水。主要控制站不同頻率洪水水位或高潮位、流量。洪水、暴雨漬澇、颱風暴潮可能致災影響淹沒範圍及風險分析,洪澇風險圖。

城市防洪體系(堤防、水庫、湖泊、蓄滯洪區、分洪道等)與城區除澇排水設施(泵站、涵閘等),城市防洪、除澇排水、防颱風暴潮現狀能力或防禦標準。

城市防洪、除澇排水、防颱風暴潮的薄弱環節,重要工程險段及病險涵閘,橋樑及河道違章建築的阻水情況。

黨政機關要地、部隊駐地、城市經濟中心、電台、電視台等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地鐵、地下商場、人防工程等重要地下設施,以及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設施,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產或倉儲地,城區易積水交通幹道及危房稠密居民區等。

城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城市防洪應急事務,並明確其主要職責。

明確防汛指揮機構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力求責任明確,分工合理,避免職能交叉。

明確防汛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4 預防與預警 預防預警信息

分類明確城市氣象、水文、防洪與排澇工程險情、洪澇災情信息的具體報送內容、負責報送單位、報送時限等,形成規範的信息報告制度。

根據城市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漬澇、颱風暴潮等災害事件的嚴重程度,合理劃分預警級別(通常由重到輕分為i、ii、iii、iv四級,分別用紅、橙、黃、藍色表示),確定向社會發布的警示標誌。

預防預警準備:包括思想、組織、工程、預案、物料和通信準備,防汛檢查及日常管理,以及與相關行業應急預案的協調等。

江河洪水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江河洪水、防洪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佈、通報等具體要求。 山洪災害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與山洪災害有關的暴雨、洪水、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佈、通報等具體要求;建立水利、國土資源、氣象等部門的預警信息共享和部門聯動機制等。

暴雨漬澇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暴雨漬澇、排澇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佈、通報等具體要求。

颱風暴潮災害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與颱風暴潮有關的颱風暴潮信息、防洪排澇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佈、通報等具體要求。

江河洪水防禦方案:根據城市所在的江河防洪預案及相應的洪水調度方案,制訂城市市區不同量級江河洪水的防禦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及相應的洪水調度方案(如水庫、蓄滯洪區、分洪設施的調度運用等)。其中超標準洪水的防禦方案應明確社會動員、臨時分蓄洪、羣眾轉移安置等具體措施。

此外,還應針對冰凌洪水以及由於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等造成的突發性洪水,制定相應的洪水防禦方案。

山洪災害防禦方案:根據山洪災害的發生與發展規律,制定不同量級暴雨及其地區組合條件下,山洪災害專防與羣防相結合的防禦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

暴雨漬澇防禦方案:制定不同量級暴雨及其地區組合條件下,城市市區漬澇的防禦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包括應急排水、交通臨時管制與疏導、工程搶修以及重要保護對象的防雨排澇方案等。

颱風暴潮防禦方案:制定不同量級颱風暴潮條件下,城市應對台風暴潮的防禦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如人員轉移的通知與落實、危舊建築物和重要設施的防護等。

明確城市發生洪水、山洪災害、暴雨漬澇、颱風暴潮等災害事件時應急響應行動的分級總數(通常由重到輕分為i、ii、iii、iv四級),市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揮機構應急響應行動的總體要求,以及應急響應發佈單位等。

明確應急響應行動的分級標準及對應的主要行動要求。 主要應急響應措施

江河洪水:明確不同量級江河洪水條件下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包括蓄滯洪區運用的準備和批准權限、進入緊急防汛期的條件和發佈權限等。

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明確出現前期徵兆及發生險情後的緊急上報規定和應採取的處理措施等。

山洪災害:明確發生山洪災害時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包括髮布山洪警報的標準及責任單位、人員轉移的主要原則、人員緊急搶救與救援等。

暴雨漬澇:明確發生暴雨漬澇時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包括工程調度和設置臨時排澇設備的要求及責任單位、發佈城市澇水限排指令的權限等。 颱風暴潮:明確發生颱風暴潮時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如颱風暴潮監測與警報發佈、人員與物資轉移、海上作業保護與搜救、重要保護對象的防護與搶險等。

信息報送、處理:明確汛情、工情、險情、災情(含大面積停電、停水,重大疫情等次生衍生災害)等信息報送、處理與反饋以及發佈的原則和主要要求。

指揮和調度:明確應對災害的指揮和調度措施,以及發生重大災害時派赴工作組(含專家組)的要求等。

羣眾轉移和安全:明確羣眾轉移的原則和工作程序,以及相應的安全與生活保障措施等。

搶險與救災:明確險情和災情監控、搶護和救援的指導原則、工作程序和總體要求。

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明確確保搶險人員自身安全和受威脅羣眾人身安全的各項防護與醫療救護措施。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明確對重點地區或部位實施緊急控制以及動員社會力量的條件、權限和要求等。

明確應急響應結束的條件和發佈程序。 6 應急保障 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確保預案執行過程中通信與信息暢通的主要保障措施,如黨政軍領導機關、現場指揮及其它重要場所的應急通訊保障方案,信息數據庫建設與網絡共享等。 搶險與救援保障

明確搶險救援裝備、技術力量、隊伍(含專業與非專業隊伍)、專家組在管理和啟動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各類工程、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基礎設施、房屋建築、交通幹線搶險、搶修,以及人員救護等。

明確對抗洪搶險、搶排積澇、救災現場等供電與運輸的主要保障措施、責任單位等。

明確災區治安管理、疾病防治、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保障要求。

明確防汛物資儲備管理、調撥程序與調運方式、防汛經費的安排、特大防汛經費的申請等保障措施。

明確防汛指揮機構動員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的保障措施。

明確城市防洪排澇宣傳、市民防洪減災教育、技術人員培訓、防汛減災演習等保障措施。

明確政府各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救災工作的要求與職責。 搶險物資補充

明確如何根據防汛搶險物資消耗情況,及時補充搶險物資的具體要求。

明確水利、供水、交通、電力、通信等工程或設施水毀修復的資金來源、時限等具體要求。

明確相關工程或設施的災後重建標準、指導原則和實施措施等具體要求。

明確保險與補償的適用條件、承辦機構職責和任務、工作原則、工作流程等。

明確調查與總結的適用條件、承辦單位、時限要求和審核程序等。

對需要詮釋的名詞術語,給出準確的定義。 預案管理與更新

明確預案執行過程中相關獎勵與責任追究的具體規定。 預案解釋部門 預案實施時間

根據城市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選擇繪製相關附圖,如:城市防洪應急預案啟動工作流程圖,城市防洪排澇工程佈置圖,主要病險工程分佈圖,城市洪澇風險圖,城區暴雨漬澇點分佈圖,城市超標準洪水預案實施圖等。

根據城市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選擇編寫相關附表,如:城市防洪排澇基本情況表,城市防洪工程與除澇排水設施基本情況表,城市防洪相關部門職責分工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