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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師稱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12月31日開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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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江歌離世事件已經有五年了,江歌的母親江秋蓮一直在起訴劉鑫,為了還女兒一個公道,可是劉鑫卻一直在做無責抗辯,下面和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代理律師稱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12月31日開庭宣判

12月27日,記者從江秋蓮的代理律師黃樂平處獲悉,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將於12月31日上午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

 此前報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東京住所門外,江歌被室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峯殺害,年僅24歲。有質疑者稱,江歌的死與劉鑫有關。兇案發生時,劉鑫在住所內,未對江歌施以援手。

當地時間2017年12月20日下午3點,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陳世峯犯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蓮通過微博表示啟動對劉鑫的法律訴訟。

2020年3月29日,青島城陽區法院發佈公告稱,該院受理原告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

2020年6月5日9時許,該案召開第一次庭前會議,劉鑫方面無一人出席。

2020年11月20日,該案召開第二次庭前會議。江秋蓮方共舉證10組51項證據,提出索賠金額為203萬餘元。

2021年4月15日,該案在青島市城陽區法院開庭,原告江秋蓮及其代理律師到庭,被告劉暖曦委託律師出庭,本人未到庭。原告向被告提出民事賠償部分,因為相關法律條例有所修改,要求賠償費用調整為207萬,含江歌死亡的喪葬費、死亡賠償金、江秋蓮往返日本開庭的交通費用、翻譯費用等。 

4月15日12時許,經過三個多小時的庭審後,江歌母親起訴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審理結束。庭審期間,被告劉暖曦方代理律師做無責抗辯,稱江歌遇害是陳世峯的行為造成,侵權責任應由陳世峯承擔,被告在事件過程中無任何過錯。原告江秋蓮及代理律師拒絕民事調解。該案法官宣佈,雙方分歧較大,合議庭不作當庭宣判,將擇期宣判。 

12月27日,江秋蓮的代理律師黃樂平提供的城陽區法院開庭傳票顯示,該案將於今年12月31日9時,在該院綜合審判庭開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