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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維修保養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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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到了一定時間需要保養,樓層管理員需要簽訂一份電梯保養協議書來保證電梯能夠掙長保養和運行。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電梯維修保養協議,歡迎大家閲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電梯維修保養協議書

電梯維修保養協議(一)

甲方:物業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簽訂本協議。

一、維修、保養的服務範圍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為協議中列明的供甲方使用、管理的電梯提供日常的維護、維修及保養服務。其中包括:。(各部電梯的基本情況請見附件)。

二、維修、維護保養標準

實施日常維護保養後的電梯應當符合《國務院第549號令》、《電梯維護保養規則》TSG T5001-2009、《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GB 7588)的相關規定。

三、維修、維護保養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協議雙方無任何一方在到期前1個月書面通知終止,則協議到期後,乙方有續簽合約的優先權。

四、維修、維護保養費

每台每月維保費用為人民幣元,以台計,每月維保費用為人民幣元,全年合計維保費用為元。維保費用按支付,即自協議生效日起算,每滿個月支付一次,支付時間為。

開户行:

帳號: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協議約定履行維護保養義務,發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議。

2、有權要求乙方保障電梯的正常運行。乙方的維護保養達不到協議約定的維護保養標準或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在維護保養記錄上簽字和扣罰乙方維保服務費。

3、甲方提供的設備必須具有電梯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檢驗合格標誌》,並保證上述維保設備屬甲方合法財產或甲方對該等設備擁有合法的委託維保的權利。

4、建立電梯安全運行管理制度,保證電梯的用電、消防、防雷、通風、通道、電話通訊、監控攝像和報警裝置等系統安全可靠;並保證機房、井道、底坑無漏水、滲水現象,通往機房、底坑、滑輪間、井道安全門的通道暢通、照明充分。

5、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電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6、負責電梯鑰匙的使用管理;

7、如果更換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8、甲方授權代表:楊國純,代表甲方在維保過程中相關事宜的簽字確認。

9、在電梯使用過程中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當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通知乙方。

10、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允許非乙方人員從事與電梯維護保養有關的工作。

11、應當為乙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

12、應當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 個月,向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

2、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影響電梯安全運行的要求。

3、為保護乙方的技術專利,被更換的零部件涉及乙方技術專利的,應無償交由乙方回收或當場銷燬。

4、MBM2模塊化保養(根據各地情況調整)

按照國家規定,乙方派出維保專業人員對上述設備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養工作,乙方發現有可能損害或影響電梯運行安全或質量的因素時,將立即向甲方報告並商議整改方案。

乙方維保人員每次實施維修保養前,應先到甲方工程部簽到,完成保養後,提供相關保養記錄。

為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延長甲方設備的壽命,乙方把電梯的保養分為幾大模塊,科學安排合適的保養程序,為甲方延長設備的壽命以及保障乘客的安全性。乙方運用移動工具等支援工具管理路線和技師的能力,以便在不同環境中對不同情況同時管理。

4.1.基本檢查

4.2.基本模塊

4.3.井道模塊(曳引電梯)

4.4.井道模塊(液壓電梯)

4.5.廳門模塊

4.6.門機模塊

4.7.主機模塊(曳引電梯)

4.8.主機模塊(液壓電梯)

4.9.控制櫃模塊

4.10.信號模塊

5、全日24小時緊急修理服務

提供全日24小時緊急修理服務,甲方發現維保設備發生故障或有不正常運行現象,應立即撥打服務熱線通知乙方從速派遣稱職人員處理,乙方承諾根據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鐘內到達現場處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乘客困於設備內,乙方承諾根據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鐘內到達現場處理故障。

6、配件更換服務:

乙方對配件提供全日24小時供應服務,並且免費送貨上門。在維保過程中乙方發現需更換的零件,應主動進行更換;由於甲方人為導致的配件損壞,在經過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應及時更換,甲方須在更換後7天內付款到乙方賬户內,否則乙方有權拆除已更換的零件。

配件有償更換的範圍,詳見附件。

7、政府年檢協助及新法規標準告知:

乙方需負責協助電梯的政府年檢工作以及提醒年檢時間,政府電梯年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國家有關安全標準的法律規定發生改變時,乙方將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併為甲方進行此安全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相關人工、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如乙方未按本協議6.2.2條款要求的時間按時到達現場維修,出現一次書面警告;第二次甲方收取違約金100元;第三次甲方收取違約金500元,但累計違約金不得超過當月的10%,費用從維保費扣除。

2、任何一方在協議期滿前單方面解除協議或無故拒絕履行協議的,則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3個月維保服務費作為違約金,不可抗力導致的單方面解除協議除外。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違反約定允許非乙方人員從事電梯維護保養工作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但乙方同意或乙方拒絕依約維護保養的除外。

如果乙方在電梯故障發生時不能按約定時間趕赴故障現場,甲方為了對電梯內的人員進行施救而請乙方以外人員進行緊急處置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在電梯故障發生時不能按約定時間趕赴故障現場,時間超過約定時間30分鐘,甲方為了避免電梯不能運行帶來的人羣疏導困難而請乙方以外人員進行處置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4、經政府檢驗部門事故認定,因電梯使用、管理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因電梯質量問題、乙方維護保養等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丟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因維護保養原因導致電梯檢驗不合格的,乙方應當承擔電梯複驗的所有費用。

八、協議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1、生效

本協議經甲方和乙方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變更

若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就本協議有關事項提出變更,需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3、終止

3.1 當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且從終止本保養協議之日起,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與維保工作相關的法律責任:

A.除本協議第七條第3款規定的例外情況,凡未經乙方同意,非乙方人員對設備進行了維修保養,甲乙雙方無法就此達成諒解意見的;

B.甲方陷入破產,被迫或自願清算(合併或重組除外)或未能償還應付的債務;

C.甲方延遲支付維修保養服務費超過90日,經乙方書面催告後5日內仍未履行。

3.2 當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A.乙方陷入破產,被迫或自願清算(合併或重組除外)而無力再履行協議義務;

B.乙方未完成本協議規定的工作,經甲方書面發函催告後5日內仍未履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乙方不得有任何賠償請求,並配合甲方進行移交,若乙方在協議實施過程中當月計違約三次或三次以上,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由於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提交電梯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十、免責條款

1、如遇戰爭、罷工、暴亂、自然災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則甲、乙方對第五、六條所承擔的責任將予以免除。

2、因甲方未及時處理乙方提出的書面合理建議所產生之事故,乙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其他約定

1、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協議約定以外的增值服務的,雙方均應當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

2、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對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當採取書面形式,並經雙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電梯安全檢驗合格證的設備代碼為:

十二、本協議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電梯維修保養協議(二)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江西省質檢局《江西省電梯維保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甲方同意由乙方對其使用的一台貨梯進行日常保養工作。雙方在確保電梯正常運行、遵守政府相關法規、合理負擔的前提下,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做好電梯的日常清潔衞生工作,協助乙方保養好電梯。

2、嚴格按電梯的管理使用要求正確使用電梯,避免電梯人為造成的事故。

3、電梯交付乙方保養後,禁止他人擅自處理電梯出現的問題,否則,出現問題責任由甲方承擔。

4、電梯維修所發生的材料費用,非自然損壞和增加服務項目的人工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5、甲方支付乙方的電梯維護保養工時費為每台每年¥1600元人民幣,每季度付一次款¥400元人民幣,不得拖欠。(備註:乙方結算電梯維護保養費時,憑每季的維護保養單至甲方財務進行結算,維護保養單必須有門店第一負責人店長和資保課長簽字,方可生效。)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按國家保養規定對甲方電梯進行清潔潤滑、調整等維護保養,維護保養的電梯各項技術標準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2、乙方定時定期對甲方電梯的所有部件和相關構件進行維護保養。保證電梯在正常運行,杜絕因維護保養不當或不及時而出現的故障。

3、乙方定期(每季)給甲方的貨梯保養一次,費用為400元一次,如需換配件,則配件另收費。每季底付清當季的維保費,甲方升降機如出現故障,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後8小時內到達現場(注:晚上另外),如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到達現場,扣罰乙方100元/次。並做好維修記錄,以便雙方查驗。

4、電梯保養填寫保養單一式二份並由甲方代表簽字,以便雙方同時掌握電梯維護保養和運行狀況。

5、乙方在進行維護保養電梯時,按規定施工外,需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維保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

6、協助甲方做好質監部門的年檢工作。若在維護時間內因乙方違反質監部門的本關規定,受到處罰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7、維保服務電話:

8、三:其它

1、本協議有效期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一方均需遵守。如出現違約,違約方需向對方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電梯維修保養協議(三)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依據《中華人民共國協議法》的規定,對委託方電梯提供有償保養服務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公平、誠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特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 服務範圍

受委託方委託,受託方對安裝於 的 台電梯提供維修保養服務。其中:

1、電梯型號 層站 規格 ; 台

2、電梯型號 層站 規格 ; 台

二、 服務期限

本協議服務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兩年。

三、 服務方式和服務內容

1、在保養協議期內,受託方按每月派維保人員對委託方電梯例行巡檢保養不少於伍次,具體保養時間為 。

2、受託方嚴格按照維保工藝,對電梯進行調整、檢查、潤滑、清潔等工作,以保證電梯正常運行。

3、在協議服務期內,電梯出現緊急故障時,受託方隨叫隨到,受託方接到委託方電梯故障電話通知後20分鐘內,維保人員趕到現場,及時排除故障。

4、在雙方簽訂協議後,受託方應委託方要求對其協議內的電梯免費進行一次全面調試檢修。

四、 服務費用

根據服務範圍和服務內容,委託方應繳付維保費:

1、 單價4000元/年/台;

2、 單價4000元/年/台;

兩台兩年總計16000元 大寫 人民幣壹萬陸仟元整

在維保協議期內,電梯如需要更換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託方免費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費由委託方支付。

五、 付款方式

1、 委託方在本協議生效後,認為受託方試用服務期兩月內優良,第一次付款為每年協議總價50%計4000元整。

2、 餘款在本協議服務期限內分4次支付,受託方與委託方每隔6個月辦理一次結算。

六、 服務質量

1、受託方維保人員對電梯進行例行巡檢保養工作和電梯故障維修工作,按照受託方《保養施工要求》進行。

2、受託方維保人員對電梯例行巡檢保養工作和電梯故障維修工作質量,應達到國家標準GB7588的要求,並通過委託方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年檢。

3、受託方維保人員每次對電梯例行巡檢保養工作和電梯故障維修工作,必須做維修、保養記錄。該記錄單由委託方具體負責人簽字認可後,作為協議執行記錄和服務質量、結算依據。

七、 受託方責任和權利

1、 幫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過正常維修、保養,確保電梯的正常運行。

2、 負責對需要更換的配件向委託方提出説明,在委託方同意後,受託方進行更換(材料費實報實銷或由委託方提供材料)。受託方有義務協助委託方計劃、採購、儲備配件及材料。

3、 根據電梯中修、大修週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計劃,供委託方參考、決策。

4、 委託方要求受託方提供超越協議所列的服務內容時,所有支出應由委託方承擔,受託方以報價單形式經委託方簽署承諾後實施服務。

5、 服務期限內,因受託方保養不到位而造成的設備損失或人員傷害,其損失由受託方承擔。

6、 對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情報有保密的義務。

7、 負責聯繫委託方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電梯年檢(年檢費用由委託方承擔)。

8、 如協議到期需繼續履行,則優先履行並保證在原協議價位以下。

八、 委託方責任和權利

1、 負責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2、 負責電梯每日巡檢,並作好巡檢記錄。(附件:《用户日檢記錄單》)

3、 在受託方的指導下,負責每週對電梯的主要安全裝置、主機油位、各部分潤滑情況和電梯運行情況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對整個設備主要部位(廳門、轎廂、機房等)進行清潔工作。

4、 負責提供電梯全套技術資料。

5、 負責審定受託方的修理方案、計劃並及時予以實施,負責制定設備材料、備件儲備計劃。

6、 負責協助受託方的保養工作。

7、 負責將電梯機房、基站、層門的鑰匙交一套專管部門或專管員管理,其它部門和人員不得持有,以明確電梯的安全管理責任。

8、 如委託方使用管理不當,或人為損壞,其責任界限由當地技術監督局鑑定確認,與之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負責。

九、 本協議不承擔的項目

1、 本協議所述產品的改造及附屬設備(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鋼、井道燈、井道防水、井底隔離網、機房電源等)的一切翻新、修理、加裝、更換、清理或維修工程。

2、 修理或更換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3、 各種因國家或政府機關命令、要求而修改的設備,或增加新標準附件工程。

十、 違約責任

1、 受託方在對電梯進行維保作業時造成電梯損壞,由受託方負責修好並支付全部的費用。

2、 由於受託方原因,電梯不能正常運行或委託方工作不滿意,委託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要求受託方對委託方由此造成損失進行相應賠償。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受託方。

十、其它約定

1、 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署蓋章後生效。

2、 本協議一式四份,委託方二份,受託方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