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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衞安全責任書8篇 門衞職責不容忽視:深入理解學校門衞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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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衞安全責任書是指門衞在執行職責時應承擔的安全責任並簽署的書面文件。該文件要求門衞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校園的安全,預防意外事故的發生。此舉有利於加強學校安全管理,減少安全隱患。

學校門衞安全責任書8篇 門衞職責不容忽視:深入理解學校門衞安全責任書

第1篇

2、各類物資需經學校有關部門證明或同意,方可出校門。

3、未經學校同意,外來人員不得在校內閒逛、遊玩等。阻止商品促銷員進校推銷商品。

4、早上7∶00開校門,除上學、放學時間,大門開度不超過1米(除車輛出入外),晚上7∶00關校門。

5、發現有可疑之人在學校門口周圍逗留,找學生釁事,應及時阻止,並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及時處理。

6、放學之後關校門之前必須巡視校園一週,(看各室是否關緊門窗或電源燈具)做最後的安全檢查。

7、雙休日學校活動場地禁止對外開放,要嚴防不法分子破壞或損害學校公物。

8、工作期間,因擅自離崗而發生安全事故,須承擔相應責任和賠償經濟損失。

學校門衞安全責任書8篇 門衞職責不容忽視:深入理解學校門衞安全責任書 第2張

第2篇

(1)門衞保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上班期間必須着裝上班,若不着裝發現一次扣50元。

(3)學生出入校門必須檢查出門證,並做好登記。在值班期間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置或上報值班領導。

(4)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時對本班出現的問題和接班人員交代清楚,應該注意的問題應作詳細記錄和交接,協助學生出入校園登記人員做好《學生岀入校園登記工作》,杜絕學生無假條出校門。

(5)對外來人員進出學校必須填寫《外來人員登記表》來訪人姓名、工作單位,做好記錄,電話聯繫被訪人,經被訪人允許方可進入。

(6)嚴禁不明車牌的車輛入校,嚴禁收購廢品人員進入校園。學校教職工攜帶物品出校門要進行盤查。學校公物出校門必須有相關科室出具證明,

(7)上課或課餘時間除上級領導、辦理公事或經領導同意需要進入校園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停放在學校大門。

(8)值班期間不做私人工作,遇有特殊情況,偶發事件必須及時處理,並及時上報學校。

(9)夜間要加強值班巡邏,24小時不能脱崗,若發現脱崗按曠工處理,並追究責任。如遇突發事件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能自己處理的事件,在第一時間處理,不能處理或重大事件由值班領導向校長報告,撥打110、119、120。

(10)如因玩忽職守出現失盜事件,或重大安全事件將追究責任人責任,照價賠償並處罰。

(11)要隨時保證學校大門口的暢通無阻,保護學生的'安全,發現打架鬥毆的現象及時阻止,並上報值班領導。

(12)學生上學、放學期間,值班門衞應在大門附近巡邏,密切注視進出學校人員,對可疑人員要及時上前詢問,對社會青年或閒雜人員在校門口或校園打架鬥毆要積極主動的於與制止。不得推諉或不作為。

(13)如在值班期間違反《門衞值班巡邏制度》《出入校門制度》等規章制度,發生學校財產被盜按照相關法力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4)如在值班期間違反《門衞值班巡邏制度》《出入校門制度》等規章制度,因管理不善發生社會青年到校從大門進入校園打架鬥毆等安全事故。發現一次給予全校通報批評,並承擔一切責任。兩次或兩次以上者待崗。

(15)責任人違反以上規定,犯故意、過失、失職、瀆職或出現安全事件後不積極主動的進行處置和不作為造成學校、師生財產損失或師生傷害的,視情節輕重,將追究責任人民事、行政直至刑事責任

第3篇

門衞、勤雜工工作捆綁成一體,輪流值夜班,既分工,又合作。

2、堅持來訪登記,勤查、勤問、勤巡視,遇到問題及時向校領導或治安隊、派出所報告,嚴防事故發生。

3、按時開關教學樓大門,負責教學樓供電、供水、設施維修、水房廁所的衞生打掃、勞動工具發放等。

5、負責校園內花、草、樹木的栽培和澆灌,美化育人環境。

6、做好學校分配的.衞生工作,保持衞生區清潔衞生。

7、對水、電、曖、教學設備、勞動工具等設備、設施及時維修,保證教學、勞動等工作能正常進行。

1、努力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及文化科學知識,不斷豐富和武裝自己的頭腦,以適應學校管理的需要。

2、忠於職守,嚴以律已,嚴禁擅自離崗、別人代崗或在工作期間酗酒、打麻將、打撲克等。

3、工作要積極主動,眼裏要有活,做到嘴勤、腿勤、手勤,不得在工作期間幹私活。

4、服從學校和總務處的領導,積極完成學校和總務處分配的臨時性工作。

1、工作期間擅自離崗、代崗,發現一次從獎勵工資中扣10元錢;如果因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事故的,酌情給予罰款、依法追究責任。

2、對校園內的花、草、樹木要精心護養,勤修剪、勤澆水,如因護養不當造成花、草、樹木死亡,要追究其責任,酌情給予罰款。

第4篇

為切實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創造安全穩定的校園環境,從源頭上堵絕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門衞人員應加強以下管理:

一、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校門,嚴禁非教學人員,機動車輛隨意進入學校。

二、學校門衞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三、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進行登記,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記的人員,門衞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四、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經班主任同意(簽字或通知),門衞驗證後方可放行且備檔,否則如發生問題,必須承擔相關責任。

五、門衞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對帶出的物品必須請示學校領導同意並查驗後方可放行。

六、門衞人員必須按學校的要求做好節假日、雙休日、防汛、上課期間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動時的值班。發現問題及時向學校領導或110、120、119等部門報告。

七、門衞人員非經校長(或主管領導)同意,嚴禁外來車輛、人員入泊學校或佔用教室。

九、門衞人員要做好校門外環境衞生整治,做好門外學生家長及車輛疏散工作,確保師生出入校門通道的安全、暢通,協助管段民警做好校門通道及校園的治安工作。

十、門衞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堅持有崗就有職,有職就有責的原則,如因門衞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發生的傷亡事故、財產損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十一、門衞室每天要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學校行政人員不定期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

十二、節假日要有人值班。若在此期間學校有財產遺失,值班人員要承擔賠償責任。

十四、要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對要求進入校內的來訪人員,首先要詳細詢問情況,並作好登記。社會青年及閒散人等一律不準入內。一經發現,每人次扣5元。

十五、學生憑假條出校園。對學生要關心愛護,不得體罰學生或私下罰款。

十六、教職工上午第1節至第4節課,下午第5節至第8節課為規定坐班時間,上班時間內,教工外出要憑年級主任及主管領導簽字條子方可放行。

十七、學生自行車要整齊擺放,妥善看管;校內遺失的自行車由當班門衞照價賠償。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目標責任人和學校責任人各執一份。

第5篇

為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學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確保師生在校區內的工作、學習與生活不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影響和干擾,使師生身心不受傷害,特簽定本責任書。

1、學校設專職保安、門衞,並明確保安、門衞職責,嚴格執行《保安人員職責制度》。

2、上班時間不得允許非本校教職員工隨便出入學校,節假日及其他重要時期,學校安排教師值班協助保安門衞做好校區安全保衞工作。

3、保安門衞要將教室、辦公室、活動室、食堂、幼兒園等其他重要場所要按時關門上鎖,並關好窗,上好搭扣,並告誡、杜絕本校師生不得采用非法手段進入。

4、嚴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為。教育學生不準在教室、寢室生火,不準亂動各種電器設備,不準將易燃、易爆、有毒物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區,不準爬越攀登危險物,不準逞強鬥毆,不準拋擲磚頭瓦塊等。

5、保安門衞不得允許學生上課期間中途離校,確因需要,應由有關老師開具證明或求證後方可允許離校,並告知學生按時返校。

7、監督學生節假日期間無特殊情況不得到校打球、玩耍等。

8、在校期間,若發現陌生人或行跡可疑者,要查問,並及時報告;非學校車輛不得隨意出入,學生無人接不能離開學校。

第6篇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切實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並結合我校實際,現就門衞的安全責任明確如下:

一、門衞負責學生出入的安全工作,加強學生進、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門使之養成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

二、嚴把入口關,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內,凡校外人員進入校門,須經接待人員同意,並認真作好外來人員的記錄(何時來校、姓名、性別、年齡、尋找對象及出校時間)。

三、嚴把開、關校門的時間。節假日期間,任何人不經領導同意一律不得入校。

四、平時學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須由班主任親自送出校門,門衞不許讓學生獨自出校門。

五、家長到校找老師或給學生送東西,門衞不得讓其入內,須和班主任聯繫,由班主任親自接待,也可由門衞在適當時候將東西轉交給學生。

六、門衞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如因擅自離崗而發生安全事故,由門衞負責。

七、對進入校園尋釁滋事者,要堅決予以阻止,並及時與學校領導、派出所聯繫,以確保師生安全。

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門衞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7篇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給師生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校園環境,確保學校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正常有序進行,真正做到讓家長放心、學生安心、教師稱心,學校決定實行半封閉式管理,以確保師生和校園安全。學校要求門衞工作人員必須切實履行如下職責:

1、必須遵紀守法,禮貌待人,熱情服務,堅持原則,恪盡職守,不擅自離崗,不隨便請人代班,不遲到,不早退。

2、校園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於泰山。因門衞工作失職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3、學校實行半封閉管理。門衞必須全天24小時堅守門衞室(李賢思和袁登輝輪換值班,李賢思:早7:20——12:20,午14:20——18:00;袁登輝午11:50——14:20,晚17:50——早7:30)。學校大門必須定時開關,嚴格按照學生上下學時間開關,非特殊情況不得隨意開門。

4、每天放學時袁登輝負責路隊護送,清理門口影響學生出行的車輛,李賢思負責門衞值班。

5、嚴格控制車輛出入。學生在校期間,家長接送學生的自行車、三輪車和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也不能擺放在學校門口。

6、門衞必須如實填寫每日值班記錄,來客必須登記。接待來客要熱情、大方、禮貌,並問清來意,排查安全隱患;家長來訪要求在門口等候,下課後通知學生或教師,來客須報請聯繫人或接納部門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園。

7、學生(包括住宿生)在校期間一律不準外出,特殊情況必須持班主任親自簽字的請假條登記後方可出校。出入學生要詢問登記核實,走讀生嚴格按上下學時間出入,嚴禁社會人員無故帶學生出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親筆簽名或政教處證明,方可放行。

8、週末、節假日或放學期間,學生、社會閒散人員、外來車輛等如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10、遇到學校重大活動或臨時性活動,必須聽從學校統一安排和調遣;協助政教處做好突擊檢查,隨叫隨到。

11、發現異常情況或可疑行為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報告,發現不文明行為要及時制止,如發現打架鬥毆情況必須及時與政教處聯繫。

本責任書一式五份,學校、政教處、總務處、門衞人員各執一份,若不履職崗位職責,學校領導將約談並嚴肅追責處理。

第8篇

為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責任與追究制,防止學校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學校與門衞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1、外來人員或學生家長需要進入校門必須做好出入登記手續,由有關師生到門衞登記確認後,方可接待入內。

2、進出學校大門的所有物品要詢問、檢查,必要時做好登記工作。

3、在學校大門附近逗留或肇事的不法人員,要勸其離開,如不聽勸告者,要及時通知學校值班人員,嚴重的撥打報警電話:110。

4、確保二十四小時有人在崗,做好交接班工作,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報告。

5、發生突發事件(如火災等),門衞要在第一時間打開校門,保證安全通道的暢通。

6、做好校園內夜間巡視,協助值班人員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發生突發事件時隨時啟動相應的安全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理。

7、確保傳達室的內務整潔衞生,嚴禁學生、教師隨意進入室內。

8、注重個人儀表,文明用語、熱情友好、搞好窗口形象。

9、如因門衞管理不當,造成外來人員隨便出入校門,對師生員工的生命造成傷害或學校財產損失,門衞人員將負全部責任。

10、學生出校門必須要有班主任或相關老師護送的`校門口教給學生家長後方可放行。

12、如未按上述要求完成工作任務,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視其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嚴重的依法處理。

13、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與門衞管理人員各執一份,責任書的職責不因責任人的變更而改變。責任人有變更,接任者繼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