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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個人承諾書個人承諾書學生5篇 承諾責任,前行未來:一份優秀學生個人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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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個人承諾書是一種保障誠信守約、規範學生行為的重要文書。在入學、實習、考試等重要環節,學校通常要求學生簽署個人承諾書,承諾自覺遵守校規校紀,尊重他人權利,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等。這一承諾書旨在促進學生自我約束,營造良好的學校氛圍,加強對學生行為的監管。

學生個人承諾書個人承諾書學生5篇 承諾責任,前行未來:一份優秀學生個人承諾書

第1篇

1、學校嚴禁打架鬥毆、酗酒鬧事、敲詐勒索、小偷小摸、,違者將從嚴從重處理。課間做有意義的活動,嚴禁奔跑、打鬧;與他人發生爭執、摩擦時,應及時報告班幹部或老師,嚴禁罵人、打架。

2、嚴禁學生擅自離校,離開校園必須向班主任請假,並出示出門卡(班主任親筆寫的出門條),不得進入舞廳、錄像室、網吧、遊戲室等營業性娛樂場所。

3、上微機課、音樂課、實驗課、體育課,應提前兩分鐘在課代表的組織下,整隊靜靜前往各專業教室或操場。

4、嚴禁在校園、樓道、教室等場所進行危險性遊戲、操作或攀爬;嚴禁攀爬建築物或其他設施等。嚴禁在江河湖泊等水域游泳,嚴禁在公路、鐵路上及其周邊玩耍。

5、嚴禁玩火玩電,嚴禁接觸、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嚴禁攜帶刀具、手機等非學習用品入校。

6、學生有事有病不能堅持到校上課,家長應及時和班主任聯繫,嚴禁無故曠課,對曠課、逃學者將從嚴處理。

7、學生應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班主任、科任老師及值日老師的管理,因非學校責任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

8、本着誰的班級誰負責、誰的課堂誰負責、誰的值班誰負責的原則,學生髮生意外傷害時應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天值班老師,由班主任、科任老師、值班老師護送學生到醫院救治,同時聯繫家長並負責管理其他學生。

9、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殊疾病的(包括已經突發、偶發過的或常發的疾病)應告知班主任和老師。如癲癇病、精神病、癔病、憂鬱症、心臟病、性格異常等,應告知班主任和老師,以求特別照顧,否則後果由本人及家長負責。

10、學生應到正規醫院的醫務室看病、購藥,到正規商場購買食物,不到路邊店、地攤消費,不購買“三無”產品。

11、家長應對子女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避險方法教育,告知待人處事過程中的一些潛在危險。如制止、糾正孩子可能會引發人身傷害的或有悖於社會公德的想法和做法;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和公共秩序;教育孩子不得夜不歸宿;結合日常生活教給孩子避免危險和逃生的方法,如遇到火災時如何逃生,遇雷雨天如何避雷擊等。

以上條款學校在日常教學活動中會反覆進行教育,要求學生及家長做出保證遵守承諾,學生如果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一切後果將自負。

本人及家長向學校承諾:遵守以上規定,若有違反,一切後果自負。

學生個人承諾書個人承諾書學生5篇 承諾責任,前行未來:一份優秀學生個人承諾書 第2張

第2篇

安全重於泰山,生命只有一次,安全從我做起,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尊重和珍惜生命,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養,讓我們健康成長、快樂生活,確保我們的學校學習、生活環境安全有序。我鄭重承諾:

一、珍愛生命,遠離溺水。自覺遠離危險水域,要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遊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注意遇到同伴溺水時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尋求成人幫助。

二、遵守交通法規。要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玩耍,行走時要走人行道和斑馬線,注意紅綠燈信號,不亂穿公路,不攀爬、牽引機動車輛;不搭乘非法運營和車況差的車輛出行;學生不得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12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自行車上路,16歲以下孩子不準騎電動車上路。

三、提高消防安全意識。要在家長引導下,正確掌握電器、煤氣等設備的操作和使用方法,出現意外要及時求救並撥打119報警;要注意用火安全;積極參與學校組織的消防宣傳教育、科普活動和應急疏散演練活動;培養關注身邊消防安全的習慣。

四、養成良好食品衞生安全習慣。注意飲食衞生,不食用“三無”食品和“過期”食品,不食用街頭小攤販出售的食品,注意個人衞生;做好季節病和流行病預防工作,一旦發現異常,家長要立即帶孩子就醫。

五、注意人身安全。外出應有家長陪同,未經同意不得私自外出、外宿或遠遊,堅決禁止私自在外留宿;遠離擁擠人羣和事故現場,不到建築工地、鐵路等附近玩耍;單獨在家時要關好門窗,不給陌生人開門。

六、遠離暴力傷害。不與社會閒雜、不良人員交往,不參加小團伙,不打架鬥毆;不攜帶管制刀具及危險品等進入學校,不糾結他人在校內外滋事;不參與校園欺凌,如有情況及時向老師和家長報告或報警。

七、遵守校紀校規。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不在校內追逐打鬧,不攀爬圍牆、樓梯、圍欄、門窗等,不擁擠拉扯,防止踩踏;不在樓上拋擲任何物品,防範高空墜物;上體育課、實驗課、集體活動時,服從老師指揮,嚴守操作規程;按時到校、放學離校,不私自外出,不逃學;寄宿生服從宿舍管理規定。

八、參加健康有益的社會活動。不進入營業性的“三室二廳”( 歌廳、舞廳、錄像廳;電子遊戲機室、桌枱球室)及“網吧”活動,不登陸不健康網站,不玩不良網絡遊戲,不外出會見網友;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公共設施,不破壞公共財物;講文明,有禮貌,懂法、知法、守法,做個合格小公民。

九、防範自然災害。汛期要注意防雷電、防暴雨狂風、防冰雹;冬季要防大雪大霧天氣,不到冰面上玩耍。

第3篇

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等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並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實、準確信息及有關證件,如有違反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考生願意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的,在進入考場時,須進行誠信考試簽名,以表明其對考試規定和紀律要求的知曉、認可和自覺遵守。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鐘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准考證”和“考試通知書”進入考場,不得藉故在考點禁區內停留。證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場。考生遲到十五分鐘後就不得入場考試。開考三十分鐘後考生方可交卷離場。中途離場必須交卷,離場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場續考。

二、考生進入考場只准攜帶鋼筆、圓珠筆、鉛筆、圓規、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課程可帶水彩筆、普通計算器)。尋呼機、手機、商務通等通訊設備不得帶入考場。書籍、筆記、字(詞)典及其它非貴重物品等都必須集中放在考場前面指定的位置,不準帶上座位。

三、考生必須誠信考試。考生入場時,須先在本考場“考生誠信考試簽名冊”上的規定欄目內簽名。考生入場後,要按號入座,將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准考證”和“考試通知書”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驗核。

四、考生在開始答卷前,先在“答題卡”和試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確、清楚地填寫好考試號、准考證號、姓名等。如填寫錯誤或不清,其後果自負。如考生故意塗改、亂寫,經查明後,按考試違規嚴肅處理。考生不準將考試號、姓名、准考證號等寫在試卷(答卷)密封線以外的地方(“答題卡”除外),不準做任何標記,否則試卷一律無效。

五、考生臨考前拿到試卷後只能閲讀試題,在統一開考信號發出後才能開始答題,否則作違規論處。

六、“答題卡”一律用2b繪圖鉛筆填塗;試卷(答卷)一律用藍色或黑色墨水的鋼筆(或圓珠筆)書寫(部分試卷中的製圖部分可用鉛筆繪圖),否則試卷(答卷)無效。答卷字跡要工整清楚,答案寫在“答題卡”或試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紙上)或密封袋內,一律無效。答卷上禁止使用塗改液或膠帶紙。

七、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吸煙,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偷看或抄襲他人答案,不準冒名頂替或換卷,否則,成績一律作零分,並視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八、考生如遇試卷分發錯誤、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監考人員應當眾答覆;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九、考試終場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將“答題卡”和試卷放在桌上,等監考人員將試卷收齊後才能離場。提前交卷的考生,應立即離開考場,並不得在禁區內逗留或談論。考生如將試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外,將追究責任,從嚴處理。

十、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監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或威脅監考人員人身安全的考生將交公安機關追究責任,並通知其所在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18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紀舞弊考生的處理辦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五)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範圍內,喧譁、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八)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二、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三、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後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四、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行為: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

五、考生有以上“一”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以上“二、三”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視情節輕重,可同時給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遲畢業時間一至三年的處理,停考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六、考生有以上“四”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部隊考生可憑軍官證、士兵證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證遺失、換證等,可暫憑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但畢業時必須審核其居民身份證。

2、因手機等通訊工具不準帶入考場,所以請考生不要將手機及其它貴重物品帶到考點,以免遺失,否則後果自負。

3、凡主、客觀題分卷考試的課程,客觀性試題(如選擇題)部分將實行標準化考試,計算機閲卷,考生必須用2b繪圖鉛筆將答案按規定要求直接在“答題卡”上填塗,否則無效。如填塗不符合要求,後果由本人自負。考生在考前應事先準備好所需的2b鉛筆、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響考試。

凡試題與答卷分開的課程,必須在答卷上規定的位置答題,否則無效。

第4篇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公民道德建設的基礎,是實現自我價值的條件。為了加強自身的誠信意識,提高誠信素質,樹立大學生的良好誠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爭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努力學習,刻苦鑽研;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作業,不抄襲、剽竊他人作業、文章和論文。

按時交納學費、住宿費、書費,按時歸還貸款本息,歸還所借物品;不弄虛作假騙取各類困難資助;不鋪張浪費,不進行與自己經濟情況不符的消費活動。

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在民主評議和選舉中,不拉選票或以不正當的手段進行競爭;做好宿舍衞生工作,爭創文明宿舍;不使用違禁電器和危險品,注意個人和集體的安全。

熱心公益事業,愛護公共財物;講究社會公德,男女交往舉止得體;見義勇為,拾金不昧;不在禁煙區吸煙;不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起鬨。

不瀏覽、觀看、傳播反動、淫穢網站、書刊和聲像製品;不與社會人員拉幫結夥,影響學校的正常秩序;不隱瞞健康狀況,主動配合學校和社會的健康調查。

在求職就業過程中,講究誠信,不偽造證書、證件,據實填寫自薦書,履行就業合同。

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塑誠信人生,共築誠信校園。

第5篇

誠信是中華民族優良傳統,是一個社會和睦相處、共同進步道德基石,營造誠實守信考試環境是招生考試工作公平、公正保證。誠信為本,操守為重;我特向招考辦承諾如下:

1.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2.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3.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4.考試時獨立思考、沉着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5.保證自己符合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條件,準確向招生考試機構提供本人真實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户口簿、考生類別、畢業會考成績、享受優惠條件證明或證書。

6.體檢時,如實填寫既往病史,不弄虛作假、請人代檢。

7.慎重填報大學聯考志願,並由本人親筆填寫《志願表》和填塗《志願卡》;如按本人志願被院校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