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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員工管理制度8篇 "Revolutionizing Employee Management: The Groundbreaking Company Policy for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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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出台,旨在規範公司員工的行為,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和企業效益。制度包括員工評定、崗位職責、獎懲制度等內容,將更加嚴格、科學地管理員工,並加強對員工的培訓和引導,以進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2023年公司員工管理制度8篇

第1篇

第一條為滿足公司發展需要,提高員工思想觀念、道德品質、業務知識和工作技能,充分發揮員工潛力,不斷為公司培養輸送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自學與公司有組織培訓相結合,培訓與考核相結合,因地制宜,注重效果。

第四條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養、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培訓形式:聽講座、學習分析資料、討論、錄音、錄像播放、示範演練、圖片展覽、實地參觀、案例研究、會議、上崗實習、拓展訓練等。

一、公司的基本情況:公司的發展史;公司的核心價值觀;公司的發展戰略、經營規劃及公司經營狀況;

二、心理素質(心理承受能力和觀察、判斷、解決問題的能力);

第五條培訓形式分為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兩種。在崗培訓分為脱產培訓和不脱產培訓兩種。

一、被公司錄取試用的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公司組織的崗前培訓;

二、崗前培訓包括企業文化培訓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兩部分。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對在職員工組織不定期的不脱產培訓。在崗培訓包括:企業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養、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公司還將根據工作需要對部分優秀員工進行脱產培訓。

第八條公司鼓勵員工參加與本員工作有關的業餘培訓,以提高員工的工作技能和水平。

第九條每年年初,各部門應將半年或全年部門員工培訓計劃報公司辦公室,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第十一條員工的考核成績將保存在本人的員工擋案內,並作為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

第十二條培訓效果評估要從有效性和效益性兩方面進行,有效性是指培訓工作對培訓目標的實現程度,效益性是指培訓給公司帶來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十三條評估方法:採取彙報、問卷調查及績效評估的方式進行,以此檢查員工掌握的新知識、新技能和工作態度的變化,員工對培訓工作的意見或建議,以利於改進今後的培訓工作。

第十四條經公司出資培訓的員工,培訓前應與公司簽訂《員工培訓合同》。

第十五條公司支付過培訓費用的員工,由於本人原因,沒有為公司服務滿《員工培訓合同》中規定的期限,應按合同要求向公司支付補償費。公司支付過多次培訓費用的員工,由於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分別計算每次培訓所需補償的費用後,按累計補償費用額度向公司支付補償費。

建立以人力資源部為核心的培訓組織,合理分配培訓資源

根據評估結果和工作變化要求,調整培訓計劃,進行有針對性的再培訓

2023年公司員工管理制度8篇

第2篇

公司始終相信員工自身能力的提高是企業長遠發展的不竭動力,因此公司領導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教育,以期達到實現員工個人價值與提高企業效益的雙贏。

為了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增強員工的團隊歸屬感和集體榮譽感,公司特聘請國內知名服裝公司設計併為每一位員工量身打造夏季和冬季兩套職業裝。

為了促進企業與員工,管理層與執行層的雙向溝通,增強企業向心力與凝聚力,公司會定期組織集體活動。

公司對員工通勤使用並能為公司應急使用的個人車輛,提供每年xx~10000元的補助。

第3篇

1、目的:為確保員工離職時,其工作能明確地轉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訂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適用於**有限公司員工離職時的處理程序。

(1)員工因故辭職,應於*個月前向其部門經理及總經理提出

(2)員工主管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辭職員工填寫《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及《員工離職面談記錄表》,經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審批後,遞交行政人事部。

(4)辭職員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辭職答覆函》後,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5)辭職員工完成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後,將《離職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結算薪資。

(6)試用期職員或未簽訂勞動合同者離職申請應於二日前提出。

(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其部門經理填寫《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呈准後,作辭退處理。

(2)辭退員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函》後,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3)辭退員工完成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後,將《離職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結算薪資。

(4)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公司者,視為自動離職,作除名處理。除名員工必須按公司規章制度辦理離職手續,行政人事部方可結算薪資。

員工辭職、辭退時,該部門負責人與該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如有必要,可請其他人員協助。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5)《員工離職面談記錄表》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並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員工檔案。

4、1員工獲准離職或作辭退處理時,由行政人事部發給《離職通知書》依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4、2離職員工應填寫《移交清單》*式*份後,並由移交人及監交人簽名蓋章。移交清冊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份,*份送行政人事部備查。

(1)經理級以上員工由總(副)經理監交,但情況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長指派專人協助監交。

5、1除名員工必須按公司規章制度辦理離職手續,行政人事部方可結算薪資。

5、2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後,由行政人事部依《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終止、退保及結算工資等相關手續。

5、3主管級以下員工,行政人事部當日結算薪資後,財務部予以發放。

5、4經理級以上員工,行政人事部將結算的薪資仍做在當月的薪資表中,財務部於次月8日予以發放。

6、1員工離職時必須辦妥離職手續,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必要時將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

6、2凡違紀辭退、除名的員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補償。

6、3在通知期內,如有關員工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或因不盡職責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6、4移交人於離職6個月內,經發現有虧空、舞弊或業務上不法事情,除應負擔賠償責任外,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如監交人知情不報或故意疏失,需受連帶處分。

7、1公司員工的離職工作以保密方式處理,並保持工作連貫、順利進行。

7、2辭職員工的辭職手續辦理完畢後,辭職者即與公司脱離勞動關係,公司亦不受理在*個月內提出的復職要求。

第4篇

1、每兩年(逢雙年)安排一次體檢,每年一次婦科體檢(逢雙年與二年一次體檢一併進行)。

2、每年體檢時間安排在××--××月份,具體時間由公司工會與承檢醫院落實後書面通知到工會。

1、普檢:血糖、血脂、肝功、乙肝兩對半、甲肝抗體、胸透、心電圖、b超(肝膽、雙腎、輸尿管、膀胱)、前列腺(35歲以上男性)。

2、婦科體檢:b超(子宮)、乳腺彩超、常規婦檢、白帶10項、防癌塗片。

體檢費用由公司解決,複查費用由本人負責,本人放棄體檢機會的,公司不予任何補助。

1、體檢報告包括體檢表原件,體檢綜合意見及建議。受檢者可根據體檢綜合意見進行健康諮詢及疾病診療。

2、公司工會、醫療室收到體檢報告後,由公司醫療室根擾體檢情況進行登陸、分類,建立職工健康檔案,制訂公司職工健康檔案管理與使用制度。

3、對體檢內容過行登陸、分類後通知本人。在體檢登錄、通知本人過程中,承檢醫院與公司工會、醫療室應尊重並保護職工個人隱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4、體檢報告屬公司所有,由公司醫療室備案保存,需要體檢檔案就診或諮詢的,須向公司醫療室辦理借還手續或復櫻

1、公司職工體檢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限人數(b超)檢查的項目,應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因生並住院、出差、產假等特殊情況的職工可適當延期進行(體檢結束之日起,20天內休檢完畢)。

2、職工進行檢查時應利用業餘時間,職工進行檢查時應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不得影響工作。

第5篇

1、住宿員工應經綜合部批准後,到財務部預交押金xx元,方可按照批准的房間及牀位入住。對未經批准私自入住及私自調換房間者處xx元罰款並予以清退。

2、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舍長的管理,違者予以警告並處10—xx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責令搬出宿舍。

3、愛護宿舍內的門、窗、牀、衣櫥等公共財物,造成損壞按原價賠償。

4、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手機、項鍊、戒指、現金、充值卡應做到隨身攜帶以免丟失和被盜。

5、嚴禁盜竊他人物品,違者按盜竊價值xx倍罰款並予以除名;情節嚴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不得將宿舍房門鑰匙轉交他人使用或保管,違者處xx元罰款/次;對因此而發生的室內物品丟失、被盜,追究轉交人的賠償責任。

7、住宿人員上班、外出等室內無人時,嚴禁非本宿舍人員進入,違者予以警告並處xx元罰款/人次;期間,室內發生物品丟失、被盜追究其相關責任者的賠償責任。

8、禁止在室內、樓道、房間門口堆存垃圾、雜物;不準在樓道內洗頭、洗澡、潑水,違者處xx元罰款/次。

9、不準從樓上往下倒水、扔垃圾,違者處xx元罰款/次。

10、嚴禁將外人帶入宿舍內;嚴禁容留xx、朋友或辭職、辭退人員在宿舍內住宿,違者處xx元罰款/次。

11、未經批准男同志不得進入女宿舍樓內,一經發現或被xx處xx元罰款/次。

12、保持室內整潔,不準亂貼、亂掛、亂畫,違者處xx元罰款/次。

13、晾曬衣物應在指定地點,嚴禁在樓梯走廊內上搭下掛,違者處xx元罰款/次。

14、講究xx公德,不準在宿舍及樓道內跺腳、嬉戲、大聲喧譁、打鬧追跑,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處xx元罰款/次。

15、厲行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風扇無人空轉等浪費現象,違者處xx元罰款/次。

第6篇

第一條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貫徹國家安全政策,負責公司安全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制定、執行各類安全管理措施;

(二)負責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考核,檢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實;

(三)出現安全事故,及時___人員對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並擬訂可行性處理方案;

(四)___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大檢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人身安全的最高責任人為總經理及各部門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各級管理人員在各自管轄範圍內,對員工的人身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1)由於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以及操作工的培訓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2)由於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電管理制度,機械設備、設施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建立安全網絡圖並落實相關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制定重點設備及區域的相關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四)各部門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每月不少於一次),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並進行整改.

(五)維修車間應當對車間內的機器設備安排專人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六)新員工、轉崗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生產技能培訓,同時各部門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總經理索賠___元並限期整改。

(一)責任劃分:維修部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整改,各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e及時更換並協助維修部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___、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

(四)各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每週必須對所在單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五)滅火器必須時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壓力正常,同時消防水___、水袋必須配備齊全,必須急燈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嚴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曬、防潮、防凍)。

(七)從事或僱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八)各部門必須對重點消防部位設立明顯防火標誌,並設置相必須的消防設施;

各部門的疏散標誌和事故必須急照明設置必須符合規範。(範本)

(九)各部門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___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十)易燃、___、危險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且必須分類、分項儲存。

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___化學物品,必須分庫存放。

(十一)各種電器、電線必須定期檢修(每月不少於兩次)。

(十二)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防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違反以上條例的部門,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___元並限期整改。

(一)駕駛員必須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定期維護車輛方向、剎車、車燈和機油等部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二)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飲酒,服用精神或___品,如果駕駛員有影響駕駛的疾病或疲勞駕駛,不得駕駛機動車。

(三)定期開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訓,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___元並限期整改。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傷:9-10級、7-8級、5-6級、3-4級、1-2級。

(二)重大安全事故:員工死亡、發生重傷(工傷級別:3-4級、1-2級)三名以上的事故。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___等意外傷害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範圍

2、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4、從事不利於公司經營發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生的傷亡事故;

(三)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四)工傷認定負責部門: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與人力資源部,按國家有關法律執行,員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第7篇

1、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3、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4、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6、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7、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

8、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9、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10、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11、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

12、員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小美在鞍山某中日合資企業擔任產品模板設計,是公司的技術骨幹。1997年公司將小美送到日本培訓九個月,學習日本國內先進的製圖工藝和操作實踐。同時,在小美同意的前提下,將培訓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註明如有勞動關係違約行為,則罰款相當培訓費十倍的數額。但合同書並沒寫明為企業服務年限,而小美本人只過見到過合同書並沒自己拿到合同書。20xx年5月,小美的公司改為日本獨資企業,因日方給小美的報酬較同行業的相同崗位偏低,大約每月只得20xx元左右。為了讓自己的價值得到更好的體現,小美向公司提出辭職,廠方問小美索要培訓費十倍的賠償高額的培訓費用賠償,讓小美陷入了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的窘境。小美最想知道的是:這麼高的培訓費賠償數額是否合理?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是怎樣規定的?

企業對員工的培訓,屬於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範疇,按照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對員工所進行的費時較長、費用較大的專業培訓項目,雙方應簽訂書面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以便雙方遵照執行。如沒有簽訂這樣的專門協議,企業所制訂的關於員工培訓的有關規定,也應屬於員工應當遵守的勞動管理規範。從上面案例的情況看,小美和公司簽訂過有關培訓的協議,但雙方未就如何確定服務期限,作出約定。因此,出現目前這樣的問題,雙方應當實事求是,協商解決。

第一,要分清培訓的性質。國家勞動法在總則中規定:“勞動者享有……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培訓技能的權利。”第六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根據上述規定,單位對職工進行的安全衞生培訓、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培訓以及提高職工崗位素質培訓是用人單位應盡的義務,這部分培訓不應當再收取賠償費。

第二,賠償要有依據。職工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主要是簽定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因此培訓費的賠償應按勞動或聘用合同的約定處理,但是如果這些合同把用人單位對職工進行職業培訓的法定義務也計入賠償範圍則是違法的,員工可以拒絕賠償。有的勞動合同和聘用合同沒有約定培訓費賠償事宜,也不能由用人單位隨心所欲亂收費。鞍山市人事局剛修訂的《鞍山市人才流動涉及培訓費處理暫行辦法》,確定“單位出資培訓是指單位為提高人員文化素質及技能所採用的各種形式的培訓和訓練。培訓範圍包括:學歷培訓(含大中專院校的代培生)、外語培訓、勞動技能培訓、出國業務培訓、職稱晉級培訓等,不包括為調整人員和崗位結構而對人員進行的轉崗培訓。”因此只有符合上述規定範圍的培訓,員工才應當賠償。

第三,賠償要有正確的計算方法。對職工進行培訓,受益者不僅是職工,用人單位也是受益者,因為提高素質後的職工也為單位創造更多的效益。因此培訓賠償的計算方法也應當合理。一般的做法是按接受培訓後為本單位的服務年限遞減,每服務一年遞減20%,接受培訓後在原單位工作滿5年,則分文也不必賠償了。

第8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全體員工的職業行為和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及項目部駐地外聘、臨時施工人員。

第三條基地管理人員實行每週五天標準工作制: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12時至下午1時為午餐休息時間。夏季、冬季調整工作時間時,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製度。

項目駐地施工人員作息時間視工程進度情況安排工作時間。

第四條公司基的滿勤為當月扣除法定節假日及公休日的剩餘天數,按照22天/月計算;工程部人員按照自然月的天數計算。

公司基地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打卡時間:上午9點至9點05分,下午下班前,每天打卡兩次。

項目部、庫房等地沒有安裝考勤機的,由考勤員統一填寫員工考勤表,主管領導簽章後每月末上報綜合管理部。

第五條基地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打卡異常記錄表上填寫原因,並由部門領導簽字,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六條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確定。

第七條各部門和項目部應於每月的2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上月的出勤情況進行如實彙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後報綜合管理部彙總。

第八條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第九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等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早退:比規定時間晚上班,視為遲到;比規定時間提前10分鐘下班,視為早退;

2)未經申請批准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視為遲到1小時,60分鐘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

4)員工在上班期間因吵架、打架、嬉鬧致傷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視為曠工,並按照不工作的時間計算天數。

5)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6)脱崗時間界定:無正當理由的,沒有履行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離開公司辦私事超過30分鐘者,視為脱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