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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租賃合同2篇 “雙方共贏:物品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與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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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紹物品租賃合同的定義、必要性、核心條款和注意事項。在租賃過程中,合同的簽訂可以有效規範雙方權利義務,避免產生糾紛。瞭解物品租賃合同的基本內容,對於租賃雙方都是有益的。

物品租賃合同2篇 “雙方共贏:物品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與注意事項”

第1篇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甲方根據乙方上級主管部門______的批准並根據乙方租賃委託書的要求,租進__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第1、5項,該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在租賃期間,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在租賃期滿後,甲方可同意乙方續租或按附表第11項所列名義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名義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名義貨價交清後,該租賃物件的所有權隨即轉歸乙方。

1.租金以租賃物件的總成本為基礎計算。租賃物件的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海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算)及銀行費用等。總成本是甲方用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合計額。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的30天內將本合同預計所需要的'美元額度採用銀行劃撥的方式______次劃入甲方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的美元額度户頭。

租金用甲方同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租金的當日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兑換成美元,並以貿易內部結算價格(1美元兑換×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向乙方託收。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規定的支付日期內直接匯入甲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的帳户。

租金用甲方向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租金的當日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兑換成美元,並以中國銀行調劑美元價格(1美元兑換×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

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向乙方託收。

1.在租賃期內,由於我國政府或租賃物件出口國政府增減有關税項、税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2.租賃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件全部交貨後,用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為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3.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三的利息。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4項所列的卸貨港(以下簡稱交貨地點),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貨。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30天內檢驗租賃物件,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90天內從中國商品檢驗局取得商檢證明並應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1.租賃物件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協議規定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當需要賣方派人來華時,甲方負責辦理邀請外商來華的手續。

2.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3.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税款,均由乙方負擔。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附表第9項規定的預定損失金額,賠償甲方。

1.按fob或c&f條件交貨時,由甲方辦理租賃物件的進口運輸保險手續。

2.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為止),為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3.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在當地的分公司,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索賠。

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外幣支付,由乙方負擔。

根據第八條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項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1.除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條款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件交貨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1.乙方委託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將按《經濟合同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根據我國《經濟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條款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提請有關經濟法庭判決。

2.甲方與外商簽訂的購貨協議或租賃合同需要仲裁時乙方有責任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協助甲方對外進行交涉。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合同副本除乙方經濟擔保人必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數由雙方商定。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除第四條外)須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物品租賃合同2篇 “雙方共贏:物品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與注意事項” 第2張

第2篇

為了美化場所,改善綠化環境,增強景觀氛圍,提高工作效率,花卉方專業提供用户的所需花卉,並承擔租賃後的系列服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花卉租賃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根據要求,委託乙方將本單位辦公(經營)場所的環境,用花卉給予佈置裝點,大盆景為___________盆,___________元/月,中型為___________盆,___________元/月,小型為_______________盆,___________元/月,合計_____________/月,合同期間花卉數量可以增加,不可減少。

二、租賃花卉時間:甲方租賃乙方花卉,租賃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付款方式:乙方將甲方所需盆花定位後,甲方預付_______________月租金,協議生效後,甲方應按預付方式結算。

1、甲方負責提供擺放場地,無償提供綠植花卉養護用水源、電源等。

2、甲方為乙方提供養護管理上的方便條件,並保證不丟失不損壞。

3、甲方在合同範圍以外需增加租賃數量的,應及時同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4、甲方如需要遷移綠植花卉擺放位置或遷移地址,必須先通知乙方協商解決。所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私自搬動或變更位置所造成損失應由甲方按市場價向乙方賠付。

6、甲方場所和環境不適合綠植花卉生長造成綠植花卉短期突然大量死亡時,甲方應按市場價,全額賠償乙方死亡的綠植花卉(對冬季突然停用暖氣等)。

1、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室內環境綠化設計,並告知甲方的需要的綠植花卉品種及數量規格。

2、乙方的日常養護時間段必須服從甲方,在擺放植物及日常維護時應注意安全,不得損壞甲方設施,保證現場清潔衞生,做到人走淨場。

3、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綠植花卉的日常管理(澆水,施肥、修剪),做到無病蟲害,定期對所出租的綠植花卉進行調換,保持綠植花卉的新鮮美觀。

4、甲方如需增加租擺的綠植花卉,乙方應優先服務,相關事項另行約定。

5、為節省甲方費用,甲方原有綠植花卉由乙方負責代養,數量最多不超過_______________盆,代養綠植花卉出現自然死亡及狀況不好時乙方不負責任,超出部分養護費另計。

甲乙雙方如需終止合同,應提前30天告知,否則需支付對方違約金,違約金為合同總額的20%。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九、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或蓋章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