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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權轉讓合同4篇 “從手中傳承——經營權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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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權轉讓合同”是一種企業、個人之間進行經營權交易、轉移的合同制度。該合同確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交易方式及轉讓價格等有關事項,是經營權交易的法律依據。本文將對經營權轉讓合同的相關內容進行詳細解析,以期為讀者提供一些實用的知識。

經營權轉讓合同4篇 “從手中傳承——經營權轉讓合同”

第1篇

一、甲方轉讓位於三和鄉南側屬村民 的承包土地給乙方從事節能保温建材廠生產加工使用。

1、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乙方永久性擁有本土地的使用權及所有權。

2、轉讓該地的金額:水泥路南側3.6畝價格35800?畝,後面6.5畝28500/畝,合計人民幣:314130元,大寫:叁拾壹萬肆仟壹佰叁拾元整

1、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後, 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乙方生產所需要的人員必須從四店村聘用60%。

2、合同簽訂後,五天內要將乙方租用地的界址範圍處理清楚,以利於乙方使用。

3、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佔用,土地的一切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4、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佔用,乙方所建設的廠房及附屬建築物等設施設備的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5、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後,如國家對該租用土地以及廠房出售的貨物、產品收取各種税款,一切由乙方負擔。

本合同簽定生效後雙方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義務。如有一方當事人違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賠償。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積極,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鎮____村____組的_______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轉讓價款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共______元(大寫: );

1.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當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並經發包方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在該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係,變更、註銷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4.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經依法登記獲得轉讓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證。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有權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6.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轉讓費,同時承擔與發包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7.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8.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後補償費的分配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不按時支付流轉費,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總額的___%承擔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______%承擔違約金。

3.因變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經濟損失的,還應支付賠償金。

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經營權轉讓合同4篇 “從手中傳承——經營權轉讓合同” 第2張

第2篇

1.3總體資產是指_________廠總資產,包括所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

1.5合同是指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而所達成的本文文件,即由雙方簽訂有關本項目的基本文件以及為解釋執行、調整本合同而簽訂的所有附件、附錄和其他文件。

1.6污水處理費是指甲方在現行區域範圍內按照國家及當地政策標準向乙方支付的污水處理設施有償使用費。

本次轉讓的標的物是_________廠_________年的特許經營權,為保證受讓者能正常經營,甲方把該廠完整的資產移交給乙方。資產包括以下幾部分的內容:_________廠固定資產淨值(所有建築、構築、綠化、設備等)共_________元;_________廠帳面的流動資產數共_________元;所有資產清冊和設備的有關資料及歷年的運行、維修保養記錄,以及保證正常運營的相關手冊資料等。廠區範圍內的土地,由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使用。

本次轉讓以_________方式進行,由甲方把轉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轉讓的經營運作期限為_________年(從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次轉讓標的物的轉讓總價格以甲方所聘的評估機構於_________年所評估的_________廠淨資產價格為準(雙方重新聘請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參考),共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並以此為實際轉讓價格,即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正式簽訂合同生效且辦理了產權移交手續後一週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的轉讓價格款。

6.1.1甲方對轉讓標的物是按_________年的特許經營權轉讓(從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滿_________年的經營期後甲方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方式和條件無條件收回所轉讓的標的物。

6.1.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的要求進行經營,並監督乙方按質按量處理污水。

6.1.3甲方有權檢查乙方對污水處理的情況,並對不合格的處理水質情況有權進行適當的處罰。

6.2.1甲方向乙方保證其具有把資產轉讓給乙方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並保證與乙方簽署的合同及其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文件合法合理。

6.2.2甲方向乙方保證其所移交的資產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質押及其他第三方的權益,並未侵害資產所代表的相應權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6.2.3甲方保證所移交的設備能夠正常運行,並在正常運行的情況下,能夠達到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出水標準。

6.2.4甲方向乙方承諾依本合同規定,協助乙方完成本次轉讓的有關審批和變更註冊登記手續,以及有關的證照手續。

6.2.5甲方承擔因本次資產轉讓而發生的有關職工補償費用。

6.2.6甲方向承諾乙方於每月_________號前(公曆),將前一個月已處理的污水的處理費用劃撥至乙方指定帳號,具體操作如下:甲方和乙方應簽訂污水處理合同,合同中應保證乙方能按時收取污水處理費的條款。收費的保證可採用以下方式:甲方所有的污水收費在銀行設立專用帳户,由甲方、銀行和乙方三方簽訂協議,乙方在此帳號中擁有第一優先權來划走作為污水處理費中的款項。政府上述帳户的資金保證必須是乾淨沒有抵押的。

6.2.7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因污水處理運營和收費等而產生聯繫的各方的關係;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處理污水範圍內的市政污水管網,並確保進入乙方污水處理廠的污水符合有關合同所規定的標準和數量。

6.2.8甲方應確保乙方能享受到市政及環保的有關優惠政策和爭取其他的優惠政策。

6.2.9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解決轉讓資產中的債權問題。

6.2.10甲方保證在乙方服務區域排水系統管網的配套條件完好。

6.2.11甲方承諾該廠的擴建工程和_________廠工程由乙方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許經營權)。

6.2.13甲方承諾保持_________廠目前的國家和地方收費標準和免税政策不變,如有變化,則相應調整污水處理費的收費標準,以使乙方基本上達到發生這些變化之前的同樣的經濟地位。

供指定污泥填埋場,填埋地點在前_________年內應位於水質淨化廠_________公里範圍以內,以後應位於其20公里範圍內。在此範圍內的運輸費由項目公司承擔。若填埋地點超出上述距離,則超出範圍的運費由甲方承擔。

6.2.15若_________無法提供免費的填埋場地而令項目公司增加污泥處置成本,則該項增加的成本應由甲方承擔,每月予以補償,並通過污水處理費專用帳户與污水處理費一起支付給項目公司。

6.2.16鑑於_________廠的設計中沒有除臭裝置,在項目的特許經營期內,項目公司按照移交前所執行的標準運行,不考慮除臭的問題。但由於法律的變更或其他的原因而要對污泥驚醒除臭,從而導致項目公司增加投資和/或增加運營成本,則相應增加的費用由甲方進行補償,並通過調整污水處理費來實現。

6.2.17對於生產中的污泥處理,在項目的特許經營期內,按照目前所執行的標準執行。若由於政策和法律的變更或甲方的要求,需要提高處理標準或其他要求,從而導致項目公司增加投資和/或增加運營成本,則相應增加的費用由甲方進行補償,並通過調整污水處理費來實現。

7.1.1在合同生效後,乙方擁有對_________廠的完全使用經營權,在國家的法律和政策範圍內擁有完全自主經營的權力,可以根據生產和經營需要建立自主的經營管理系統,合理行使生產經營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7.1.2乙方有權按時足額收取合同規定所應得的污水處理費。

7.1.3在保證運行質量和遵守合同的前提下,乙方的經營不受外來行政的干預。

7.1.4在保證正常運營前提下,乙方自主優化人員設置和依照勞動法規定製定分配原則及獎懲、辭退、招聘員工。

7.1.5在保證正常運營前提下,乙方有權對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設備進行淘汰,並作更新和技術改造,由此所增加的容量納入原廠容量,並按新的容量作為可用容量來核定生產能力。

7.1.6經營到期後,若甲方重新向外轉讓經營權,乙方有優先選擇權。

7.1.7乙方根據自身的發展需要,可以轉讓其在本合同書下的權利、權益和義務。如果需要轉讓,乙方應向甲方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通知,甲方不得無理拒絕。

7.2.1乙方保證具有合法而獨立的主體資格,能獨立承擔受讓資產所生產的合同義務和法律責任,具有受讓甲方所轉讓資產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7.2.2乙方向甲方保證其簽署本合同及其相關各項文件未違反現行法律或其現存的契約或其他義務。

7.2.3乙方必須依法、守法經營,並按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税費。

7.2.4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文規定,並保證污水的處理能力達到招標文件中的技術質量約定。

7.2.5乙方在受讓轉讓資產後,_________廠的現有人員由乙方全部接收,並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

7.2.7乙方承諾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許經營權)承擔該廠的擴建工程和_________區廠的新建工程。

7.2.8特許經營期滿後,乙方把_________廠交還給甲方,並確保交還給甲方的設備能夠正常運行。

第八條轉讓費用: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行使權利或履行義務過程中所產生的税費及其他費用。

第九條運行標準:根據_________廠的原有設計和目前的實際情況,在特許經營期內,執行其在移交前的運行標準,即是以下的標準:

如果本合同簽訂之後中國法律、法規和法令或任何與本項目的批准有關的實質性條件發生變化,包括降低了_________排水公司污水供應的水質標準、提高了項目公司排放水標準或要求增加污泥消化系統等而改變了運行標準,從而導致項目公司的權利或義務發生實質性的不利變化,項目公司有權提出改變本協議的條款,以使其基本上達到發生這些變化之前的同樣的經濟地位,甲方在合理條件下不得拒絕。

甲方同意項目公司或其發起人提前對_________污水處理廠生產設施進行為期一個半月的考察和檢驗,_________排水公司應為項目公司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考察結果顯示_________污水處理廠生產設施存在重大缺陷,如達不到_________噸/日處理污水能力或不能穩定連續運營,以及達不到現行排放標準等,則應由甲方自費進行修復。

甲方和乙方應在資產購買合同生效後立刻辦理資產移交手續,使得項目公司合法獲得_________廠的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等資產產權證書。雙方按合同附件所列的資產、資料等清單進行移交,同時進行人員的接收,乙方同意在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並建立新的勞資關係後接收原_________污水處理廠的全部員工進入項目公司。

項目公司正式接收_________污水處理廠後_________個月作為資產的接收運行考核期,在此期間內如發現屬於接收前污水處理設施存在重大缺陷使處理後出水未達到附件的要求,_________排水公司須承擔修復責任及費用。

13.1收費的標準:在合同經營期內,在現有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乙方向甲方分四個階段按不同的標準收取污水處理費:_________。

13.2收費的途徑:在特許期內,乙方應於每月結束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與甲方核對上月實際污水處理量,並由雙方簽字確認核對結果。甲方對此應予全力配合。甲方應在其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確認的結果與最低污水保證量所得出的結果的較大者向項目公司支付相關款項。乙方在收到相關的款項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税務部門規定的發票。

13.3收費原則:甲方應按污水處理合同中的最低污水供應量保證條款。每月至少按設計能力100%的標準向乙方免費提供污水。如果提供的污水量低於此標準,甲方應按此標準計算的污水量及污水處理收費價向乙方支付污水處理費;超過設計能力100%的,超過部分支付污水處理變動成本,其餘部分按污水處理收費價支付污水處理費。

13.4支付:雙方應與託管銀行正式簽署污水處理費託管賬户協議,政府所有的污水收費在銀行設立專用帳户,上述帳户的資金保證必須是乾淨的,投資方擁有第一優先權來划走作為污水處理費中的款項,以確保乙方能及時獲取其污水處理費收入。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應按本協議附件1和本協議附件3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號。

13.5污水處理費的支付:在特許期內每個日曆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費應完全以人民幣支付。

13.6收費調整:價格可以根據物價因素變化而作階段性調整(每年一次),從第1年開始計算,但只是從第5年後作出累計執行,以後每年調整一次,調價公式附後。

15.1甲、乙雙方應該盡力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相應義務條款,則應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15.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金額為合同約定轉讓價格的_________%。

15.3若由於甲方毀約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除執行15.2條款外,甲方還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款項加按日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還給乙方。

15.4乙方逾期支付轉讓金,超過_________天按逾期每天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_____的滯納金。

15.5乙方無不當理由對設施連續_________天停運,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5.6甲方若未能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污水處理費,超過_________天,每日按違約金額萬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連續_________個月未能支付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除付清欠款及滯納金外,同時賠償由此給乙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5.7一方違約在先,可以成為另一方的有關聯的後違約的免責理由。

16.1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

16.1.1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國外敵對勢力的行為、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為。

16.1.2火災、水災、颱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16.2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16.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質和迫使該方暫停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該方義務程度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對方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16.4在不可抗力狀況一經結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儘快履行義務。

16.5若發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對因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義務而使遭受的任何損害以及增加的費用和損失承擔責任。

16.6雙方應互相協商,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將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17.1本合同是雙方平等自願,認真磋商的結果,雙方知悉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和內容。

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

17.3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其與本合同不符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18.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確需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合同。在新的書面合同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8.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或地方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使甲、乙雙方有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協商解決。

18.3乙方若由於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事故或連續兩季度未完成合約規定的主要技術指標,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18.4若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干預乙方的經營運作,使乙方無法正常經營,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8.5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8.6對本合同的條款作任何修改,均須由雙方協商,以書面補充合同形式進行。

19.1本合同任何一方應將本合同和與合同相關的條文文件以及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細節,雙方之間的相互聯繫及提供的文件作為祕密資料對待。

19.2除本次資產轉讓需要之目的外,其餘未經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乙雙方之外的第三方泄露。但為了本合同目的而向有關中介機構、合作機構、金融機構及監管機構披露本合同資料則不受此限制。

20.1因本合同而致甲、乙雙方相互之間的正式聯繫,通知與信息傳遞事宜,均須以書面方式知會對方。緊急情況下,通知方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被通知方,並在合理的期限內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

20.2本合同確定的書面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函;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形式。

20.3各項書面通知應送達對方下列地址:甲方地址: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

21.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21.3爭議解決期間,合同雙方應繼續履行除爭議事項之外的本合同其他各項約定。

22.1本合同與特許權協議及其附件構成甲、乙雙方就甲方將資產轉讓給乙方而達成的全部和唯一合同。本合同與特許權協議不符之處,以特許權協議為準。

22.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作為合約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3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及有嘗土地轉讓條款,經丙方協商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帶動農民增收,甲方將閒置承包地轉讓乙方使用為了保護雙方利益,經丙方出面協商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轉讓位於三和鄉南側屬村民 的承包土地給乙方從事節能保温建材廠生產加工使用。

1、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乙方永久性擁有本土地的使用權及所有權。

2、轉讓該地的金額:水泥路南側3.6畝價格35800?畝,後面6.5畝28500/畝,合計人民幣:314130元,大寫:叁拾壹萬肆仟壹佰叁拾元整

1、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後, 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乙方生產所需要的人員必須從四店村聘用60%。

2、合同簽訂後,五天內要將乙方租用地的界址範圍處理清楚,以利於乙方使用。

3、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佔用,土地的一切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4、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佔用,乙方所建設的廠房及附屬建築物等設施設備的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5、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後,如國家對該租用土地以及廠房出售的貨物、產品收取各種税款,一切由乙方負擔。

本合同簽定生效後雙方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義務。如有一方當事人違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賠償。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積極,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鎮____村____組的_______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轉讓價款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共______元(大寫: );

1.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當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並經發包方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在該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係,變更、註銷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4.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經依法登記獲得轉讓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證。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有權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6.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轉讓費,同時承擔與發包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7.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8.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後補償費的分配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不按時支付流轉費,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總額的___%承擔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______%承擔違約金。

3.因變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經濟損失的,還應支付賠償金。

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第4篇

經協商,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經營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3、轉讓標的經營權年限:依據甲方與標的土地承包權人簽署的相關合同及附屬文件(一部分至20xx,另一部分至20xx年)。

4、本大條中序1所界定的土地上所有果樹(約4000株)、機井、水塔及附屬實施、房屋(4間)、蓄水池(3座)等均為轉讓標的範圍。

2、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轉讓費:第一期,在本協議得到當地公證部門公證後的5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40萬元(大寫:肆拾萬元整);第二期,在第一期支付後的第十二個月內支付10萬人民幣(大寫:壹拾萬人民幣整);第三期,在第二期支付後的第十二個月內支付餘下部分。

3、從本協議生效之年及以後的租賃期間內,應付給標的承包權之所有人的租金由乙方支付,甲方承諾乙方所支付的土地租金不超過(38000元)每年,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乙方主動漲價除外)。

4、本協議生效之年以前的租賃期間應付給標的承包權人的租金由甲方支付。若因甲方未清償上述租金給乙方造成的相應損失由甲方承擔。

⑴沒有任何抵押、貸款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對該標的範圍內擁有經營權或處置權;

⑵已清償所有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租金、勞務費、欠款、水電費等);

⑶甲方將其與標的之土地承包權人簽署的相關協議及附件移交給乙方,甲方確保其真實性且具備法律效力。乙方出具相應收據,並確保保存至少14年。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擁有本合同標的之經營權和處置權。

1、本協議生效後,在租賃合同期滿時,乙方繼承甲方在最初發包方處的優先續租權。

2、乙方不得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超出種植、養殖範圍。

3、乙方租賃期間,依法享受相關政策補貼,甲方不得冒領。

4、若遇到佔地補償,土地補償款歸土地承包權所有人所有,土地上所有青苗、建築及其它資產補償歸乙方所有。

5、協議生效後,乙方在標的範圍內開展的所有活動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乙方因經營所帶來的連帶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轉讓金,如逾期超過30日,6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轉讓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如逾期超過60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3倍於逾期部分資金作為違約金。

⑴本協議生效後,有除乙方外的其它人或組織聲稱擁有該標的的經營權或債權並提供了適宜的法律證據。乙方再次轉讓的情形不再此列。

若甲方違約,甲方須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轉讓款,並須支付給乙方180萬元人民幣(大寫:壹佰捌拾萬元整)作為違約金。

1、自本協議生效後至20xx年1月31日期間,當出現非乙方原因引起的臨近村民或甲方之干係人(甲方之干係人指: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任何人或組織)圍繞該標的土地與乙方發生糾紛時,相關糾紛的處理工作由甲方負責,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未及時履行處理義務且給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則這部分損失由甲方無條件賠付。

2、20xx年2月1日以後,乙方在合法開發該土地過程中受到附近村民阻擾,或乙方與鄰近村民及標的土地承包權人產生糾紛時,由丙方負責調停、解決。

⑴分户劃界工作由丙方負責,乙方無須為此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⑵乙方有權將標的之土地上的任何資產轉走,丙方不得阻攔。

4、甲方指定 為代理人,並指定以下銀行賬户接收轉讓款:

若甲方接收賬户發生變更時須及時有效告知乙方。甲方有義務在收到款項後開具等額的收據。

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户用於支付轉讓款。轉讓憑證或銀行流水可以作為支付依據。

3、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或甲乙雙方、或甲丙雙方友好協商後另立協議予以補充。補充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三份,丙方執一份。

1、甲、乙相關人員簽署並摁手印,丙方簽署並加蓋公章。

1、本合同標的土地承包權人名單(見附件一和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