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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範文6篇 安全管理制度實例賞析

欄目: 其他文案 / 發佈於: / 人氣:8K

安全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目的是規範企業內部安全管理行為,維護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企業穩定發展。制定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對企業具有重要意義。下面是一些安全管理制度範文供參考。

安全管理制度範文6篇 安全管理制度實例賞析

第1篇

第一條:加強實驗室科研管理,是實驗室科學研究貼合生物安全規範,對實驗室師生身體健康負責,根據衞生部“關於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南京醫科大學生物安全管理辦法》等,參照國際公認的生物安全原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中所述“生物安全”包括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學品及相關廢棄物等可能導致安全損害的資料。

第三條:各課題組負責針對實驗室的特點制定、維護和監督有效的實驗室安全計劃。

第四條:實驗室負責人對所有研究人員和實驗室來訪者的安全負責。

課題組負責人人應按照“生殖醫學國家重點實驗室生物安全操作規範”的要求,確保實驗室設施、設備、個人防護設備、材料等貼合有關安全要求,定期檢查、維護、更新,確保不降低其設計性能;及時阻止不安全的活動。

所有人員上崗前均應系統地理解有關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培訓。

要求所有人員根據可能接觸的生物理解免疫以預防感染。

人員的生物安全培訓及免疫應包括運輸和清潔員工的特殊工作人員。

實驗室內應系統而清晰地標示出危險區,且適用於相關的危險;在某些狀況下,宜同時使用標記和物質屏蔽標識出危險區;應清晰地標識在實驗室或實驗設備上使用的具體危險材料;通向工作區的所有進出口都應標明存在其中的危險。

應使涉及的非實驗員工(如維修人員、合同方、分包方)明白其可能遇到的任何危險。

實驗室的每個出口和入口應可辨別,入口處應有標記,標記應包括國際通用的危險標誌(如:生物危險標誌、火線標誌和放射性標誌)以及其他有關的規定和標記。

實驗室入口應有可鎖閉的門。門鎖應不妨礙緊急疏散。

實驗室須根據實驗對象、生物危害程度評估、研究資料、設施特點、設備具體制定相應的標準操作程序:1)員工的健康監護;2)實施危害評估,採取措施的安排;3)化學品和其他危險物品的確認(包括適當的標識要求)、安全存放與處置及監控程序;4)操作有害材料的安全行為的程序;5)防止高風險和污染材料失竊的程序;6)確認培訓需要和教材的方法;7)獲得、維護和分發實驗室所有使用材料之安全數據單的程序;8)實驗室設備安全去污染和維護的程序;9)緊急程序,包括漏來源理程序;10)事件記錄、報告及調查;11)廢棄物處理和處置。

實驗室的標準操作程序應包括:對涉及的任何危險以及如何在風險最小的狀況下,開展工作之詳細的作業指導。

負責工作區活動的管理職責人每年應對這些程序至少評審和更新一次。

洗手: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實際或者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者其他污染材料後,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後、使用衞生間前後、離開實驗室前、進食或吸煙前、接觸每一患者前後應例行洗手。

接觸生物源性材料:實驗室工作行為的設計和執行應能減少人員接觸化學或生物源性有害氣溶膠;處理、檢驗和處置生物源性材料的工作行為應儘量降低污染的風險;執行污染區內的工作行為應注意預防個人暴露;如果樣本收到時有損壞或泄露,應有穿着個人防護裝備且受過培訓的人員開啟樣本以防漏出或產生氣溶膠;應在生物安全櫃內開啟此類容器;如果污染過量或認為樣本由不可理解的損失,則應將樣本安全地廢棄而勿開啟。

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安全操作尖利器具及裝置:禁止用手對任何利器剪、彎、折斷、重新戴套或從注射器上移去針頭;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後立即放在耐磨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資料物到達三分之二前置換。

所有樣本、培養物和廢棄物應被假定內含傳染性生物因子,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

所有有潛在傳染性或毒性的質量控制和參考物質在存放、處理和使用時應按未知風險的樣本對待。

應在有蓋安全罩內離心;所有進行渦流攪拌的樣本應置於有蓋容器內;應能在產生氣溶膠的大型分型設備上使用局部通風防護;操作小型儀器時使用定製的排氣罩;可能出現有害氣體和生物源性氣溶膠的地方應採取局部排風措施。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所用生物安全櫃的放置、設計和類型應貼合安全工作所要求的風險防護級別。

實驗室應時常監測生物安全櫃以確保其設計性能能貼合相關要求。應保存檢查記錄和任何功能性測試結果。在安全櫃上應有作為檢查證明的標記。

在實驗室員工接觸危害等級i和ii的場所,生物安全櫃內的空氣在排放前只要透過高效過濾器能夠再循環;在實驗室員工接觸可能有危害等級iii或以上的生物因子的場所,禁止將空氣再循環。動物實驗室禁止將空氣再循環。

對於新安裝的生物安全櫃和安全罩及高效過濾器的安裝與更換,應由有資格的人員進行,安裝或更換後應按照經確認的方法進行現場生物和物理的檢測。

實驗室負責人應負責為所有向實驗室提交樣本的地點準備適當的指南和指示。

所有樣本應以防止污染工作人員、患者或環境的方式運送到或送出實驗室。

樣本應置於被承認的、本質安全、防漏的容器中運輸。

樣本在機構所屬建築物內運送應遵守該機構的安全運輸規定。

樣本運送到機構外部應遵守有關運輸可傳染性和其他生物源性材料的法規。

實驗室廢棄物處置的管理應貼合國家、地區或地方的相關要求。將操作、收集、運輸、處理及處置廢棄物的危險減至最小;將其對環境的有害作用減至最小。

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使其到達生物學安全。生物學安全可透過高壓消毒處理或其他被承認的技術到達。

實驗室廢棄物應置於適當的密封且防漏容器中安全運出實驗室。

有害氣體、氣溶膠、污水、廢水應經適當的無害化處理後排放,應貼合國家有關的要求。

動物屍體和組織的處置和焚化應貼合國家相關的要求。

危險廢棄物處理和處置、危害評估、安全調查記錄和所採取的相應行動記錄按有關規定的期限保存並可查閲。

除前面要求記錄的資料外,還應有機制記錄並報告職業性疾病、傷害、不利事件或事故以及所採取的相應行動,同時應尊重個人機密。

安全管理制度範文6篇 安全管理制度實例賞析 第2張

第2篇

為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3.1全體員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責任,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並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生產安全(包括特別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安全及食品安全。

1)焊接人員進入工作操作前,必須佩帶防護面罩、眼鏡、手套;操作前檢查電源及氧氣瓶閥門;操作結束後及時關閉;

2)篩鬆、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3)叉車司機須持證上崗,嚴禁在生產區行駛超過5km/h;嚴格按照叉車操作規程工作;

4)使用貨物週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5)酸洗員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護圍裙、口罩、手套;女員工長髮隱於帽子內;使用工具歸位正確、擺放整齊;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腳踩正;平台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杆。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執行。

2)保持電氣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扳開關;

4)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程,未經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現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1)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安全、文明駕駛。不超速、不酒後、不疲勞駕駛;

2)上、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3)員工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駕駛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摩托車、電動車;

1)嚴禁在生產區域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設備(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3)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據火種能明確使用相應的器材:油類及化學物品可乾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類使用二氧化碳、鹵化烷滅火器。

第3篇

2. 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

3. 安全部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超市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 超市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誌,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 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衞、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 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 超市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誌。

8. 賣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 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全員關開,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 營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12. 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

13. 櫃枱、陳列櫃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以防温度過高引起火災。

14. 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15. 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髮膠、賽璐珞等,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16. 超市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第4篇

1、認真掌握單位各項制度、熟悉制度的內容,服從單位保衞部門的領導,完成交界的任務。

2、嚴格執行門衞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及時發現問題妥善迅速處理,並向綜合部門彙報。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對當班未了事宜應詳細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

4、在崗執行勤務時,要着裝整潔,待人文明禮貌,處理問題時,要以法規和制度以理服人。

5、在崗執勤時間,不準擅自離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特殊情況必須離崗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6、執行任務期間不準飲酒,看書刊雜誌、睡覺、洗澡、閒談,嚴格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

7、當班人員要對出入單位內的各種車輛進行檢查,出入單位車輛內的物品進行清點,出入車輛所載的物品應與出門證相符,無出門證或與出門證不符的不準出單位。

8、外單位來本單位聯繫業務人員,職工家屬和來訪人員及車輛進單位時應遵守單位車輛管理規定,人員及車輛出入需登記換證。

9、對違反上述規章制度的人員,適情節輕重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者自負。

第5篇

1、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防止火災、交通、中毒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

2、班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室內的電源開關、電線、門窗、照明燈具是否安全、牢固,發生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維修,並告之學生注意安全。

3、班主任要組織好班級各項活動,對安全隱患要有預見性,並採取積極有效的預防措施,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

4、班主任要每天檢查學生的出勤情況,及時與無故未到校的學生家長取得聯繫。

5、學生要做到:不打架罵人、不看色情、兇殺的書刊、不做損人利己的事、不吸煙喝酒、不損害公物、不在教室內打鬧。

6、嚴禁學生攜帶棍棒、利器等不安全物品進入學校。

7、學生在校期間因特殊情況離校,需聯繫家長到校並持班主任簽發的請假條,方可出校門。

8、學生出入教室,上、下樓梯要有禮、有序,嚴防混亂、擁擠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不得在課室、走廊、樓梯上追逐打鬧,學生嚴禁進入網吧、電子遊戲機室。

9、教育學生不要玩火,不要亂拉電器開關,以免發生火災和人身事故。

10、學生上學,回家時,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騎單車時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扶肩而行,嚴禁學生騎摩托車。

第6篇

為加強校內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確保校園環境的整潔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規定:

1、加強對師生的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2、摩托汽車、自行車、助動車、電瓶車停靠在學校指定位置內,不得隨意停放。

3、校園內禁止騎自行車。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滿12週歲的學生要騎自行車必須申請考核通過,在規定位置停放。

4、外來車輛若無正當理由,未經門衞允許,一律不準擅自駛入校內。

5、學生進出校門在指定區域內行走,不準奔跑打鬧。

7、機動車在校園內行駛要注意慢行觀察,並減速慢行。(車速控制在時速5公里內)。

8、開家長會等各類活動時,門衞應在場指揮車輛定點有序停放。

9、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內停放過夜,確需在校內停放的車輛和自行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並接受管理人員管理。

10、教職工駕駛機動車進入校園的,在學生上學、放學時要高度警惕,避免發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如有違犯,學校安全領導組按相應的條例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