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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合同8篇 優化指南:如何讓政府採購合同更加順暢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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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合同是政府機構與供應商簽訂的合同,用於規範政府採購行為。該合同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注重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保護政府權益,維護供應商合法權益。

政府採購合同8篇 優化指南:如何讓政府採購合同更加順暢有效?

第1篇

二、運輸方式:由供方負責運輸、由需方自提、由供方待運到需方

四、驗收標準: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和雙方協商而定的圖紙等標準

八:其他規定(可以規定 相關的票據、入庫問題和一些安裝等問題的規定) 九:貨款的結算方式和結算時間:月結30/60天、現金支付、承兑匯票(銀行和商業)、款到發貨和貨到付款(一般看情況而定)

二、成立。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的成立必須具備以下三個要件:

(1)要有合同的當事人。合同必須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因為,合同的訂立是雙方或多方法律行為,只有一方當事人就談不上合意問題,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過,參加訂約當事人並不侷限於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體。

(2)合同的訂立須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合同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要約和承諾作為合同訂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是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須具備的基本規則。

(3)合同當事人須對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標誌即在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謂合同當事人達成了合意。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構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業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三、乙可以行使“撤銷權”.期限的規定為《合同法》第5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1)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2)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撤銷權消滅後,當事人不得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該民事行為有效。

合同正文由合同的內容要素構成,合同內容要素即主要條款如下所述。

標的是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合同標的可以是貨物,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工程項目,智力成果等等。合同的標的要寫明標的名稱,以使標的特定化,以便確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數量是以數字和計量單位來衡量標的的尺度。質量是標的內在素質和外觀形態的綜合,包括標的名稱、品種、規格、型號、等級、標準、技術要求、物理和化學成分、款式、感覺要素、性能等。數量和質量條款是合同的主要條款,沒有數量,權利義務的大小很難確定;沒有質量,權利義務極易發生糾紛。因此該條款要給予明確、具體的規定。

價款是根據合同取得財產的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的以貨幣表示的代價。報酬是根據合同取得勞務的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的貨幣,又可以稱為酬金。價款或報酬是有償合同的必備條款,合同中應説明價款或報酬數額及計算標準、結算方式和程序等。

合同的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有的合同如租賃合同、借款合同等必須具備有效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當事人履行合同的時間限度。履行的地點和方式是確定驗收、費用、風險和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依據。

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義務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合同規定違約責任有利於督促當事人自覺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也有利於確定違約方所承擔的責任,這是合同履行的保障性條款。

合同發生爭議時,其解決方法包括當事人協商,第三者調解、仲裁、法院審理等幾種。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約定爭議解決的方法。

除合同主要條款以外,雙方當事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其他有關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條款。

標的要素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和價金。價金是與買賣標的物對價給付的金錢,價金的給付通常用支付一詞。

行為要素指移轉買賣標的物和支付價金。出賣人應將買賣標的物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價金。買受人支付價金只能是金錢,不能是貨物和其它給付。給付金錢之外的物,為互易合同,以勞務為對待給付,為僱用、承欖、委託等合同,而不是買賣;

?合同法》中規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合同的主體審核:1、合同當事人情況:首先,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合格主體資格。雖然現行《合同法》對合同當事人並沒有特別限制(已經包括了自然人),但並不是説沒有合格主體的問題。一方面涉及到專營、專控的業務必須由專業公司經營或經特別批准後經營,另一方面一些工作要求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等級的公司或人員才能完成。

首先,合同當事人的資質、履約能力能否適合合同內容,符合法律的強制性或指導性的規範,是審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一個重要標準。主體不合格的合同是無效合同。因此存在巨大的風險。其次,合同如果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合同當事人授權的經辦人或代理人代為簽訂的,在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的同時,還應注意審查合同簽訂人是否取得委託人的委託證明,並根據授權範圍以委託人的名義簽訂。在一些單位委託本單位業務人員或聘請外單位人員簽訂經濟合同但未給予正式的、完備的授權委託書的情況下,對合同簽訂人的代理資格和代理權限,應作具體分析:1)合同簽訂人用委託單位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用委託單位的合同專用章簽訂合同的,應視為委託單位授予合同簽訂人代理權。這種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應確認為有效。2)合同簽訂人持有委託單位出具的訂立合同或者聯繫業務的介紹信簽訂合同的,視為委託單位授予合同簽訂人代理權。這種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應確認為有效。

3)合同簽訂人未持有委託單位的任何委託證明文件所簽訂的合同,如果委託單位未予蓋章,這種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無效。但是如果委託單位已經開始履行,應視為委託單位對合同簽訂人的代理權已經予以追認,因此,所簽訂的經濟合同有效。

(二)標的:標的違法是指合同的標的物為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所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專賣、專控物質不是由專業公司或經專門部門批准後經營。比如毒品是禁止流通的;再比如煙草製品必須由煙草專賣企業經營。違反這一規定,不僅所簽訂的合同無效,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中第十條有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範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涉及知識產權的標的物,應注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合同標的違法,必然導致整個合同無效。這顯然非常重要。

(三)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合同的這四項交易性條款非常重要。除了要符合經濟性,保證實現企業目的外。還要注意其內容是否有違法及風險所在。如質量標準要遵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的法規規定。如果有國家規定的指令性或指導性價格的,價格條款應予遵守。對於買賣合同,合同的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應特別加予注意。合同法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所謂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是指不動產所有權自登記之日起轉移,部分動產如船舶和民用航空器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也應進行登記的。在所有權保留的買賣合同中,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交清最後一筆款項時轉移給買受人。雖然之前出賣人早已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標的物的風險並不是隨所有權轉移而轉移,而是按照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的控制原則承擔。 此外注意,貨款的結算方式必需符合財務制度的規定。掌握好合同交易性條款中的相關法律規定,對於避免違法違規帶來的制度風險很重要。而合同的救濟性條款是為了保證合同的交易安全,主要針對合同違約的信用風險的條款。《合同法》第十二條,合同一般應有的條款後兩項,就是救濟性條款。

(四) 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因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法律後果。違約責任制度在合同法中居於十分重要的地位。英美法系國家的合同法站在“保護”的角度,將這種制度稱為“違約救濟”。我國現行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也就是説只要存在違約事實就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賠償,《合同法》第113條採用了合理預見規則。第113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在違約責任的各種形式中,最常見的是損害賠償。實踐中如何確定損失數額,尤其是如何界定間接損失,這是一個很複雜也很有趣的問題。按照一般邏輯推理,在兩個事物之間找因果關係,並不困難。但只要有因果關係的損失,違約方就應當賠償的話,實踐中就可能發生損失無限擴大的情況。為此,創立了“合理預見規則”,即違約方在訂約時已經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將會發生的損失,才是他應當賠償的損失。《合同法》第119條還規定了防止損失擴大規則。第119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對於合同雙方自行約定的違約金,合同法也確立了適當性的原則。這些規定都有利於限制違約風險的無限擴大。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解決合同爭議,及根據仲裁協議或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企業應根據法律規定選擇既有利於解決爭議又能保護自身利益的爭議解決方法。並應特別注意訴訟的時效及中止和中斷的規定。

政府採購合同8篇 優化指南:如何讓政府採購合同更加順暢有效? 第2張

第2篇

為了保護供需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省政府採購協議供貨制實施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二、打印機品牌、型號、規格和主要配置、單價、數量、金額

序號 打印機品牌 型號規格和主要配置 基準價 優惠率 協議供貨價格 調整價格 實際採購價格 數量 合計 1 2 3 合計:人民幣(大寫)

1。本次招標確定的協議供貨價格為採購單位購買中標產品時的最高限制價格,採購單位在簽訂每一單採購合同前,可以就中標產品的價格、服務條款、付款方式與供貨商進行進一步的洽談。若單次採購金額大於人民幣20萬元或採購數量超過20台時,採購單位必須按有關規定規定報政府採購中心重新公開招投標。

3。“調整價格”指中標供應商根據需方的採購規模,在協議供貨價格基礎上給予的優惠。

4。“實際採購價格”=“協議供貨價格”—“調整價格”。

上述產品的保修期為_________月;免費更換時間為交貨後_________月

故障響應時間為:_________小時內;故障排除時間為:_________小時內;

供貨商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貨物送至以下指定地點交由需方指定收貨人:

1。《_________省政府採購供貨協議》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條;

3。供方保證一次開箱合格率大於98%(百分之九十八)。

六、貨款結算:需方在貨物驗收合格後原則上在_________工作日內(每月上旬5日前,下旬20日後)全額支付給供貨商貨款。

1。供貨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萬分之三的滯納金;供方逾期30日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支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

2。需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萬分之三的滯納金;需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供方償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3。供貨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有關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的,將予以沒收履約保證金,損失賠償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外發生質量問題的,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招標中心名稱)關於_________項目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招標編號:_________)的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詳細價格、技術説明及其他有關合同貨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説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協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貨物:貨物品名規格型號產地廠家單位數量單價總價隨機配件交貨時間 二、合同總價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即rmb_________。該合同總價是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税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不變。

1.乙方須提供全新的、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和規範、環保要求的貨物,其質量、規格及技術特徵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2.每台貨物上均應釘有銘牌(內容包括:製造商、貨物名稱、型號規格、出廠日期等)並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標誌。

3.貨物製造質量出現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費用由乙方負責。

4.貨到現場後由於甲方保管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亦應負責修理,但費用由甲方負擔。

在合同簽訂後20天內,乙方免費送貨至甲方地點:_________,由甲方與乙方一起進行到貨驗收及由乙方免費完成貨物和系統的安裝調試工作。

第4篇

為了保護供需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嚴格遵循______市採購中心一體機(速印機)協議採購(招標編號:lczxx018—1)招標文件、“______市政府採購供貨協議”中的相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合同採購的產品所需資金來源構成為:預算內( );預算外( );自籌( )。 付款方式為:財政直接支付( )。

┌──┬────┬──┬───────┬───┬───┬────┬───┬───┐

│序號│ 型號 │數量│印刷速度a4紙張│基準價│協議供│ 優惠率 運費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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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選配件 │ 數量 │ 適用型號 │基準價 │ 協議供 │優惠率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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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耗材 │數量│適用型號│ 基準價 │ 協議供 │ 優惠率 │ 運費│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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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免費送貨上門範圍為的運費最低要求為:每台複印機或一體機(速印機)的運費1台不得超過____元,每一批次不得超過____元,具體運費標準以投標人承諾為準。

2、若單次採購金額大於人民幣____萬元,採購單位必須報請縣招投標管理辦公室重新確定採購方式。

4、“實際採購價格”=“標配產品協議供貨價格”+“選配件協議供貨價格”+“耗材協議供貨價格”+“運費”。

上述產品的保修期為( )月;免費更換時間為( )月;響應時間為: ( )小時;故障排除時間為: ( )小時;備品備件提供時間為:( )小時。

供貨商於 年 月 日前將貨物送至以下指定地點交由需方指定收貨人;

2。 供方保證一次開箱合格率大於____%(百分之____)。

1、供貨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萬分之二的滯納金;供方逾期____日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支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質量保證金。

2、需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萬分之二的滯納金;需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供方償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3、供貨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有關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的,將予以沒收質量保證金,賠償損失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外發生質量問題的,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______市採購中心一體機(速印機)協議採購(招標編號:lczxx018—1)招標文件以及投標文件、“______市政府採購供貨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從其規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供貨商、需方、縣招投標中心各一份,由供貨商每月在結算時統一向採購辦(或採購中心)彙總上報。

本合同應經需方單位和______縣招投標中心審核並加蓋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經供貨商和需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內容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招標中心名稱)關於_________項目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招標編號:_________)的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詳細價格、技術説明及其他有關合同貨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説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協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貨物品名規格型號產地廠家單位數量單價總價隨機配件交貨時間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即rmb_________。該合同總價是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税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不變。

1.乙方須提供全新的、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和規範、環保要求的貨物,其質量、規格及技術特徵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2.每台貨物上均應釘有銘牌(內容包括:製造商、貨物名稱、型號規格、出廠日期等)並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標誌。

3.貨物製造質量出現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費用由乙方負責。

4.貨到現場後由於甲方保管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亦應負責修理,但費用由甲方負擔。

1.在合同簽訂後20天內,乙方免費送貨至甲方地點:_________,由甲方與乙方一起進行到貨驗收及由乙方免費完成貨物和系統的安裝調試工作,然後由雙方共同進行質量驗收,如質量驗收合格,雙方簽署質量驗收表。

2.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完整無損。

3.貨物和系統安裝調試完成後10天之內,甲方無故不進行驗收工作而使用貨物的,視同已安裝調試完成並驗收合格。

4.貨物和系統調試驗收的標準:按行業通行標準、廠方出廠標準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詳見合同附件載明的標準,並不低於國家相關標準)。

5.國內產品或合資廠的產品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和原廠保修卡。

6.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户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付貨,乙方必須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30%的預付款;乙方在甲方貨物質量和系統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備齊下列文件並送交_________區財局辦理付款手續。_________區財局採用人民幣轉帳方式在15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7%,餘下合同款項的3%作為質量保證金,於系統運行一年滿後十個工作日內付清。

(1)《_________區政府採購項目驗收表》(需由_________區政府採購中心簽寫意見並加蓋公章);

(2)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複印件(需由_________區政府採購中心加蓋公章);

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免費培訓服務,並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繫售後服務事宜。主要培訓內容為貨物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甲方未使用過同類型貨物,乙方還需就貨物的功能對乙方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貨物安裝現場或由甲方安排。

2.所購貨物若為電腦則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機保修和系統維護;若為其他貨物則按生產廠家的標準執行,但不得少於1年(請分別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貨物質量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費用計入總價。

3.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貨物整機進行維修和系統維護,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貨物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為:工作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為_________小時;非工作期間為_________小時;售後服務電話:_________。

5.若貨物故障在檢修8工作小時後仍無法排除,乙方應在48小時內免費提供不低於故障貨物規格型號檔次的備用貨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貨物修復。

6.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須每隔半年上門對甲方進行回訪,並請甲方填寫《_________市政府採購項目回訪調查表》(需由用户蓋章確認)。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違約金。

2.甲方應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

3.乙方不能交付貨物,則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不超過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逾期交貨超過10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第七條第3款處理。

5.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設備。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的5%違約金。

6.如經乙方兩次維修,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退回全部貨款,並按第七條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乙方所供貨物必須權屬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否則構成對甲方違約,違約金按第七條第3.4款執行。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_________市技術監督局或其指定的質量鑑定單位進行質量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爭議,則可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本合同正本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1份,財政局1份,採購中心1份,招標中心1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第6篇

根據甲方委託 對 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採購(磋商編號: )的詢價結果,乙方為成交供應商,現依照競爭性磋商文件、響應文件及相關文件的內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委託的項目和要求(以競爭性磋商文件為準,列表附後)

2、合同的價款和支付辦法:根據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

4.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按時足額履約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書面同意支付延期履約違約金的條件下,甲方有權選擇同意延長履約期還是不予延長履約期,甲方同意延長履約期的,延期履約的時間由雙方另行確定。延期履約違約金的支付甲方有權從履約的合同款中扣除。延期履約違約金比率為每遲交1 天,按遲交金額的 %。但是,延期履約違約金的支付總額不得超過遲交部分合同金額的 %。

4.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或雙方另行確定的延期履約期按時足額履約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應按遲交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履約的違約金。逾期履約違約金的支付甲方有權從未付的合同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履約達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應按上述約定支付延期履約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4.2若乙方不能履約的(逾期15個工作日視為不能履約,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履約不合格從而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應向甲方償付不能履約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3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當拒付理由的除外)應按照逾期金額的每日 %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5.1在補救違約而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實現的情況下,即在甲方發出的違約通知後30天內(或經甲方書面確認的更長時間內)仍未糾正其下述任何一種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

5.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或雙方另行確定的延期履約時間內履行合同約定的服務。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在隨後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的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於以上行為,允許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7、合同糾紛處理方式: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事項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8.1本採購項目的競爭性磋商文件、成交供應商的報價文件以及相關的澄清確認函(如果有的話)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合同一式五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名並蓋章後生效。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送福安市財政局、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7篇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總日曆天數: 天,地點:方式:

1、預付款根據採購文件的約定,在合同簽訂前提交不超過合同金額10%的履約擔保。

首先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則通過以下途徑之一解決糾紛: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間有任何牴觸、矛盾或歧義,應按以下順序解釋:

(1)在採購或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諾以及雙方協商達成的變更或補充協議

(7)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本合同一式份,採購人執份,供應商執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不允許修改乙方:(公章)不允許修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允許修改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1)採購人(以下稱甲方)是指使用財政性資金,通過政府採購程序向供應商購買貨物、服務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

(2)供應商(以下稱乙方)是指參加政府採購活動而取得成交資格,並向採購人提供貨物、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1)“合同”係指甲乙雙方簽署的、政府採購合同協議書中載明的甲乙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係指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款。

(3)“貨物”係指乙方根據本合同規定須向甲方提供的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設備、產品(包括軟件)及相關的其備品備件、工具、手冊及其它技術資料和材料。

(4)“伴隨服務”係指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例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協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乙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6)“項目現場”係指本合同項下貨物安裝、運行的現場,其名稱在政府採購合同專用條款指明。

2.1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1合同標的及金額應與成交結果一致,具體的貨物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價格見政府採購合同專用條款。

4.1具體合同價款見本合同第3.1項。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均應包含在合同價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5.1乙方應當在甲方確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履行合同,具體的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見政府採購合同專用條款。

5.2乙方提供服務的應當在甲方指定的地點完成服務項目。

6.2貨物的表面瑕疵,甲方應在驗收時當面提出;對質量問題有異議的應在安裝調試後十個工作日內提出。

6.3在驗收過程中發現數量不足或有質量、技術等問題,乙方應負責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補足、更換或退貨等處理措施,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或安裝、調試後,無正當理由而拖延接收、驗收或拒絕接收、驗收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6.5甲方對貨物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後,應當收取發票並在《交貨驗收單》上籤署驗收意見及加蓋單位印章。

6.6大型或者複雜的貨物採購項目,甲方可以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並由其出具驗收報告單。

6.7乙方提供的進口產品,乙方應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採購文件另有約定的除外)。

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等要求,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指定現場。由於包裝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

7.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質量證書和保修保養證書。

8.1乙方負責辦理將貨物運抵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交貨地點的一切運輸事項,相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8.2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以甲方為受益人的發運合同貨物發票金額的110%運輸一切險。

(1)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第七章採購需求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機構發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第8篇

為了保護供需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省政府採購協議供貨制實施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並嚴格遵循“關於做好第3期全省計算機、打印機協議供貨有關事宜的通知”(招標編號:__________________)招標文件、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______省政府採購供貨協議”的相關規定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的相關承諾和“______市計算機政府採購協議供貨補充協議”,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二、計算機品牌、型號、規格和主要配置、單價、數量、金額

1.本次招標確定的協議供貨價格是根據採購單位購買的數量確定不同的協議價格。若單次採購金額大於等於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時,採購單位必須按有關規定報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重新確定採購方式。

2.協議供貨總價=數量×基準價(1-根據購買數量的適用優惠率)

上述產品的保修期為______月;免費更換時間為交貨後______月

故障響應時間為:______小時內;故障排除時間為:______小時內;

供貨商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貨物送至以下指定地點交由需方指定收貨人:

1.(______省政府採購供貨協議)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條

3.供方保證一次開箱合格率大於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

六、貨款結算:需方在貨物驗收合格後______工作日內全額支付給供貨商貨款。(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1.供貨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萬分之三的滯納金;供方逾期30日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支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

2.需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萬分之三的滯納金;需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供方償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3.供貨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有關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的,將予以沒收履約保證金,損失賠償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外發生質量問題的,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1)需方憑(______縣協議採購(計算機)發貨通知單和驗收結算付款書)與供貨商簽定本合同,(通知單)應作為合同的附件。合同中採購產品的品牌、型號、數量等應於(通知單)上所限定的相一致。

(2)___________省_________年_________季度_________年_________季度計算機協議供貨(招標編號:__________________)招標文件以及投標文件、詢標紀要、“______省政府採購供貨協議”、“政府採購協議供貨承諾書”和“______市計算機政府採購協議供貨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從其規定。

(3)本合同一式4聯,供貨商、中標供應商、需方、招投標中心各1聯,由供貨商每月在結算時統一向採購中心彙總上報。

(4)本合同應經需方負責政府採購的部門或財務部門審核並加蓋需方財務專用章後方為有效。

(5)本合同經供貨商和需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內容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