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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轉讓合同5篇 重新定義公司轉讓:闡述公司轉讓合同的重要性和關鍵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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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轉讓合同是指企業所有人將自己所持有的股權或者全部股權轉讓給另一個買受方,並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轉讓條件。該合同是公司轉讓交易中核心的法律文書,確保了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

公司轉讓合同5篇 重新定義公司轉讓:闡述公司轉讓合同的重要性和關鍵要素

第1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等法律 、法規 和 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4、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5、甲方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中尚未實際繳納出資的部分,轉讓後,由乙方繼續履行這部分股權的出資義務。

6、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乙方即享受 %的股東權利並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7、甲方應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髮出資證明書,並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

公司轉讓合同5篇 重新定義公司轉讓:闡述公司轉讓合同的重要性和關鍵要素 第2張

第2篇

按照國家有關產權交易的政策、法規,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企業產權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署以下產權轉讓合同。內容如下:

轉讓產權所屬企業:温州甌普爾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東民 住 所 地: 資產總額: 債務總額: 淨資產: 轉讓價格: 轉讓方式: (資產明細詳見本合同附件)

合同簽訂之日起,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企業產權事實確立,涉及轉讓企業的所有債務均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支付人民幣為:壹拾萬元整(小寫:xx000000元)於20xx年 月 日支付人民幣為: 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其全部應付款項。(附蓋印欠條一份)

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按照轉讓產權資產清單進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辦理完畢。在此期間,甲方應保證移交財產的安全完整。交割過程中,雙方應互為對方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2交割工作完成後,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簽署《資產交接清單》。

3甲乙雙方持簽署後的《資產交接清單》和本合同,到審核機構辦理《產權 轉讓交割單》。

4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的法人等變更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1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產權購買價款,每遲交一日應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5 %交付滯納金。

2若乙方超過規定時間仍未付清其應付款項,則被視為違約。乙方須將其所取得的財產退還甲方,並承擔全部手續的辦理費用。乙方已支付款項在扣除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xx0%的違約金等費用後,由甲方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繼續追索的權利。雙方向審核機構和經紀機構支付的費用不再退還。

3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價款之前,不得將受讓資產抵押、轉讓,否則應視為違約並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 xx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未能按規定期限完成產權交割工作,如屬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本合同轉讓資產總額的xx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對方損失的,由違約方繼續償付。

凡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因本合同發生的履約糾紛,各方一致同意提請温州市轄區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1本合同中所用的時間概念“日”,除指明為工作日外,均為日曆日。

3本合同中“交易資產總額”以資產評估總值的數額為準。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雙方經紀機構主持下按規定協商達成附加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報審核機構備案,附加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審核機構留存壹份。副本 份,分送締約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後於 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甲方:巴中市聯心網絡經營部 乙方:巴中市牛犢網絡經營部

經甲、乙又方到場共同反覆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即日起甲方將位於巴中市西華街6號所經營的聯通互聯網、固定電話等所有業務,包括其所有的在巴中市巴州區轄區內自行建設的一切線路(光纖、户線、相關設備)、網絡設施、門市(包括半年房租`空調及辦公用品等)及已發展的用户資源等財物一併轉讓給乙方繼續經營。

二、轉讓價款: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人民幣13萬元,大寫壹拾三萬元正。

五、保證金。甲方同意在收取乙方轉讓價款時,先收取12萬元,餘下的1萬元作為保證金,期限兩個月(60日),用於保證本協議的履行,保證期限滿後,若甲方無其他債權債務以及其引發的經濟`民事糾紛。保證金在20xx年8月7日全額退還。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任何關係。若甲方有其他債權債務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六、用户維護。甲方自即日起不再負責巴中市巴州區轄區內的用户維護`安裝工作,包括網絡建設`維護`整改等均由乙方負責,今後與甲方無關。

若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權利被侵害的一方支付違約金貳萬元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4篇

鑑於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為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註冊資金為________萬美元並於 年 月 日經________外經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鑑於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鑑於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願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 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並已作出相關決議;

4、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並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並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1 轉讓方:受讓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3.1 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3 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________有限公司截至 年 月 日的帳面淨資產值為依據;

3.5 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4.1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5.1 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 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於本協議生效後60日

6.1 本次轉讓過户手續完成後,乙方即具有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 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 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________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户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 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 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財務狀況、客户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佔有或使用,亦不會用於自營業務。

7.1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1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特許經營權轉讓合同 ·商標轉讓合同 ·房屋轉讓合同

8.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 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9.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10.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第5篇

按照國家有關產權交易的政策、法規,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企業產權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署以下產權轉讓合同。內容如下:

產權轉讓企業的在職職工 人由 安置,離退休職工 人由 管理。具體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1.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其全部應付款項,詳見本合同附件 。

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按照轉讓產權資產清單進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辦理完畢。在此期間,甲方應保證移交財產的安全完整。交割過程中,雙方應互為對方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2.交割工作完成後,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簽署《資產交接清單》。

3.甲乙雙方持簽署後的《資產交接清單》和本合同,到審核機構辦理《產權轉讓交割單》。

4.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所需費用由各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負擔。

1.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審核機構、經紀機構和對方,各方協商一致後簽訂合同中止協議,規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損失的賠償。

2.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產權購買價款,每遲交一日應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 %交付滯納金。

3.若乙方超過規定時間 日仍未付清其應付款項,則被視為違約。乙方須將其所取得的財產退還甲方,並承擔全部手續的辦理費用。乙方已支付款項在扣除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 %的違約金等費用後,由甲方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繼續追索的權利。雙方向審核機構和經紀機構支付的費用不再退還。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價款之前,不得將受讓資產抵押、轉讓,否則應視為違約並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乙雙方未能按規定期限完成產權交割工作,如屬非不可抗

力原因所致,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本合同轉讓資產總額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對方損失的,由違約方繼續償付。

甲方或乙方如要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變更合同,應當在經紀機構的主持下協商一致致;變更的合同報青島產權交易所備案後生效。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解除合同:

2.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並不因此損害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

凡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因本合同發生的履約糾紛,各方一致同意提請青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1.本合同中所用的時間概念“日”,除指明為工作日外,均為日曆日。

3.本合同中“交易資產總額”以資產評估總值的數額為準。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雙方經紀機構主持下按規定協商達成附加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報審核機構備案,附加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審核機構留存壹份。副本 份,分送締約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簽章並經青島產權交易所審核後於 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

經紀機構出市代表(簽章): 經紀機構出市代表(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