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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珍愛生命,拒絕酒駕”主題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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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國,每年由於酒後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達數萬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半數以上都與酒後駕車有關,酒後駕車的危害顯而易見,已經成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殺手”。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的最新“珍愛生命,拒絕酒駕”主題演講稿,以供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
       
最新“珍愛生命,拒絕酒駕”主題演講稿

同志們:

為進一步打牢拒絕酒駕、醉駕的思想基礎,教育引導黨員文明駕駛,提高遵紀守法意識,今天我們XX黨支部組織開展“珍愛生命,拒絕酒駕”主題黨日。下面利用一小時時間由我主持講授“珍愛生命,拒絕酒駕”專題黨課,希望通過這次授課為廣大黨員幹部敲響酒駕警鐘,以違紀案例為鑑,嚴明紀律,做到拒絕酒駕,堅決杜絕酒駕、醉駕行為,打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説到酒駕,很多人都能想起一些因此上了新聞的名人,因為喝酒的事兒影響了事業,甚至付出了生命。2005年,香港演員XX,酒後駕駛,撞上了一輛大巴旅遊車,被判處刑事拘;2010年,著名主持人XX,與同事吃飯的時候喝了點小酒,大意輕敵,駕駛着自己的車離開酒店,在路上被交警查到;2011年,著名音樂人XX,因為酒後開車,因此導致了多輛車追尾,以“危險駕駛罪”被判拘役6個月,罰款4000人民幣;2012年,著名演員XX,喝酒駕駛一輛路虎回家,被交警查處;2017年,央視主持人XX,與朋友聚餐以後。駕駛自己的車上路,發生了輕微的刮蹭事件,判處由他承擔全部法律責任;除了這些名人酒駕,還有XX等人因為酒駕而被刑事拘留,影響了事業的發展。還有一些名人因為酒駕,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比如,演員XX,小品演員XX,唐朝樂隊的貝司手XX,著名歌手XX等人。這真是非常慘痛的經驗,付出了血的代價。

一、認識酒駕

隨着時代的進步,科技的發展,人們的日子過得越來越好,家家户户都有了輛小車,這是好事。中國有個風俗:“無酒不成席”。因而為了應酬,喝酒的事務也越來越多。於是大家都習慣用酒來辦事,這樣就形成了喝酒能辦事的下意識。酒桌上推杯斟飲,一杯又一杯,讓人們只想着眼前事務,但失去理智,忘卻了自己還是一位司機,正是如此,酒駕就不由得產生了,釀成了許多不可彌補的損失。

什麼是酒駕?

根據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佈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正常人喝一杯200毫升的啤酒後,酒精濃度即可達到20mg/100ml的酒駕標準。如果喝了3兩低度白酒或2瓶啤酒,酒精濃度可達80mg/100ml的醉駕標準。當然,個人體質不同,這個數字可能略有差異。

酒駕的幾大誤區:

誤區一:“隔夜酒”也算酒駕?前一晚喝多了酒,以為睡一覺就沒事了,結果第二天開車出門卻被交警查出酒後駕駛!這種情況就是所謂的“隔夜酒駕”。關於“隔夜酒”的案例,其實重點不在於是否“隔夜”,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濃度專業測試結果為標準。只要體內酒精含量超標,不論距飲酒的時間過去多久,此時駕駛機動車仍屬於酒駕(醉駕)。

誤區二:酒量大,喝一點不礙事。大量飲酒後血液的酒精含量會跟着上升,酒量大的人即使感覺不到醉,也可能在測試後被認定為酒駕或醉駕。而相對的,酒量比較小的人在喝了稍稍喝了一點酒後,雖然還達不到酒駕或醉駕標準,實際上人就已經醉了,神智開始不清,這時候開車就是非常危險的。所以,不能根據自己的酒量來自斷定是否酒駕。

誤區三:喝了酒休息一會就能開車了。血液裏酒精的代謝需要一定的過程,酒精濃度數值的高低與酒後時間長短有關,體質不一樣,酒精代謝的速度也不一樣。如果只飲一杯啤酒或飲一杯紅酒,至少要經過6個小時的代謝,才能再開車。而如果是飲了低度白酒3兩以上,考慮到個體和環境等差異,至少要經過20到24小時才能開車。酒精在人體內的代謝速度取決於很多因素,喝完酒過多長時間酒精才能揮發乾淨,並沒有一個固定數值。每個人的身體對酒精的反應都不同。

誤區四:酒後多喝水就能稀釋酒精含量。遇酒駕查詢時,靠喝水、抽煙、吃口香糖等方式來讓口腔酒精含量下降是沒有用的。因為酒精檢測儀檢測的是來自肺部的氣體,而不僅僅是口腔裏的。酒精是一個逐漸代謝的過程,這個過程長達十多個小時,體內酒精含量也呈從低到高再逐漸降低的趨勢,所以,司機喝水不但無法沖淡酒精含量,反而會使酒精含量上升。

誤區五:藥酒、保健酒不是酒。交警曾經查到過一位老年酒駕司機,辯稱自己喝藥酒、保健酒來強身健體,是用各種藥泡製的。應該是“藥”,不是“酒”。提醒:飲用酒精泡製的各種藥酒保健酒以及酒精飲料,超過檢驗標準的,都屬於酒。

誤區六:酒後騎摩托車不算酒駕。許多人認為酒後騎摩托車,不算酒駕,但事實上,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都屬於機動車,酒後騎行都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

誤區七:酒後挪車不屬於酒駕。飲酒後因控制能力和反應能力已經受到了 酒精的麻醉,都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此種情況下,極易發生危險事故,對周圍不特定人羣的安全造成威脅。故而該類行為也同樣屬於酒駕。提醒司機朋友們不要心存僥倖挺而走險,飲酒後不要走上駕駛室,就算挪車也違法。

誤區八:服用醒酒藥。各類醒酒藥在網上熱賣,一些產品標榜不僅可以養肝護肝,而且可在20分鐘內起效,達到緩解酒醉症狀,應付酒駕檢測。服用醒酒藥可能會降低酒精對身體的損害,加快分解酒精。但是並不能保證能立即降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所以還是不要鋌而走險。

這些誤區,大家應該都瞭解了吧?我認為歸結為一點,就是許多酒駕者對酒駕最大的誤會,就是對自己的盲目自信以及那一瞬間的心存僥倖。

二、酒駕的危害

(一)喝酒對人體的影響

酒精進入血液之後,會影響人體內的很多器官,表現最為顯著的就是對神經系統(包括大腦)的影響。在這裏,酒精可以看做是中樞神經系統的某種抑制劑,它減慢了腦細胞和體內其他神經間相互交流的速率。同時,酒精也會減弱前額葉皮層的功能,這是大腦中負責高階認知過程(包括推理和判斷)的部分。此時,人體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前額葉皮層的功能也在被破壞,這使得人的判斷力更加低下,反應遲鈍,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將會極大增加發生事故的機率。

(二)酒後駕車帶來的社會危害

説到酒駕危害,我們先來看一段警方通報。2019年6月8日福建莆田仙遊縣發生一起因醉駕導致兩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發時間為凌晨3點35分,做水產生意的柯某正在和工友忙着卸貨揀貨時,忽然一輛紅色轎車飛速撞上他們,隨後又撞上路中間防護欄。柯某和工友鄭某被撞飛躺在血泊中,經全力搶救無效死亡。後經調查,肇事者陳某,90後,當晚與朋友在酒吧聚會,散場後駕車載着4名朋友返回。行駛至事發路段時,陳某看到了前方路邊停靠的貨車和正在卸貨的工人,想踩剎車、打方向,但因酒意上湧,手腳不受大腦控制,最終導致悲劇發生。經鑑定:陳某血液酒精含量132.96mg/100ml,為醉駕,同時還存在超速違法行為。據陳某供述:“知道喝酒不能開車,當時覺得離得近,沒幾分鐘就到了,那麼晚了也不會有警察查,這才開的。”據瞭解,等待陳某的將是法律嚴懲,同時與其一同喝酒的同車人員也將承擔相應責任。

一場場慘痛的醉駕事件,讓人觸目驚心;一幕幕血淋淋的人間悲劇,發人深省。人類在進步,社會在發展,人們出行的交通工具日新月異,一條條寬闊的馬路,一輛輛奔馳的汽車,在改變人們生產和生活的同時,卻因一些人不遵守交通規則、醉酒駕駛而釀成大禍。根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供的交通事故統計數據,酒後駕車交通違法行為近5年來平均每年導致交通事故1.09萬起,造成4054人死亡、1.16萬人受傷,是導致交通傷亡事故的重要誘因之一。從這個數據分析可以看到,平均每起酒後駕車交通事故造成0.37人死亡、1.06人受傷,即大約每3起事故就有1人死亡,事故嚴重程度位居各類交通事故首位,醉酒駕駛已成為馬路第一殺手。

生命對於每個人來講,都只有一次,都是彌足珍貴的。每天,看到那麼多的醉駕事故,看到那麼多鮮活的生命瞬間消失,看到那麼多的家庭支離破碎,看到那麼多的親人從此陰陽相隔,我們還能無動於衷嗎?我們還能不汲取教訓嗎?我們還能繼續醉酒駕駛嗎?

同志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酒後駕駛的經歷,如果有,那麼請您記住“酒後駕車、害人害己”這句老話。當你們心存僥倖地上路時,當你們容許那些違法行為在你們身上發生時,當你們開車醉醺醺高速行駛在道路上時,你們是否清楚數條鮮活的生命正掌握在你們手中,你們的方向盤也許正將那緊緊相連的生命駛向地獄,你的嚴重交通違法將碾碎你和他人歡樂和諧的家庭。

三、酒駕的後果

(一)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後將受到何種處罰?

一則酒駕處置通報:2019年6月19日晚23時19分許,交警在夜檢行動中發現,一輛白色小車駛近檢查點時,突然變更車道,似乎有意躲避檢查。經攔停檢測,駕車男子血液酒精含量為38.9mg/100ml,為酒駕。經調查,該男子為駕校教練,其所駕駛車輛懸掛教練車號牌,屬於營運機動車。因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該男子被依法處罰款5000元、處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同時其駕駛證也被吊銷,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這也意味着他失去了教練從業資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對醉酒駕駛的刑罰是什麼?

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黨員酒駕將會受到何種處分?

酒駕處分:黨章規定,黨員應當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章規定了對違法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比如“黨員依法受到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可以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黨紀嚴於國法,黨員酒駕觸犯了法律,必然也觸碰了黨紀的紅線。

酒後駕駛機動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關於“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其他違法行為,影響黨的形象,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處分”的規定,酒後駕駛行為與黨員的身份極不相符,影響了黨的形象,應當給予當事人相應的黨紀處分,但不一定開除黨籍。大多數情況下,酒後駕駛行為屬於一般違紀,可以給予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等黨紀輕處分。

醉駕處分:醉酒駕駛機動車則構成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的危險駕駛罪。《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應當開除黨籍。《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所以,如果達到醉酒駕駛標準,依據上述規定就應當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需要注意的是,對因醉酒駕駛被免予刑事處罰的黨員幹部,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也應給予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

下面宣讀的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13名處級領導幹部酒駕醉駕行為責任追究情況:

1.哈爾濱市道里區人防辦原主任、黨支部書記夏晶醉酒駕駛問題。2017年12月30日22時,夏晶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輛行駛至香坊區公濱路時被香坊區交警大隊查獲,經鑑定屬於醉酒駕駛。2018年1月6日,香坊區法院判處夏晶犯危險駕駛罪,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夏晶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哈爾濱市重點污染源環境監管中心原副主任金世洲醉酒駕駛問題。2018年1月18日0時,金世洲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輛行駛至世茂大道與祥安南大街交叉口時被松北區交警大隊查獲,經鑑定屬於醉酒駕駛。2018年2月7日,松北區法院判處金世洲犯危險駕駛罪,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1萬元。金世洲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3.哈爾濱市水政監察局副局長王巖木酒後駕駛問題。2017年12月29日19時,王巖木酒後駕駛機動車輛行駛至亞布力滑雪旅遊度假區金牌大道4公里200米處時被度假區公安局交警大隊檢查,經鑑定屬於酒後駕駛,交警部門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王巖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法警總隊直屬支隊原支隊長魏行舸(已退休)酒後駕駛問題。2017年12月31日20時,魏行舸駕駛機動車輛行駛至香坊區公濱路與紅旗大街交叉口時被香坊區交警大隊檢查,經鑑定屬於酒後駕駛。交警部門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魏行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哈爾濱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原黨組成員杜國林(已退休)酒後駕駛問題。2018年1月16日20時,杜國林駕駛機動車輛行駛至道里區景江東路時被顧鄉交警大隊檢查,經鑑定屬於酒後駕駛。交警部門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杜國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省國土廳礦產資源儲量處副處長宿永斌酒後駕駛問題。2018年1月12日18時,宿永斌駕駛機動車輛行駛至世紀大道與民生路口時被雙鴨山市交警支隊嶺西大隊檢查,經鑑定屬於酒後駕駛。交警部門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宿永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綏化市農業委員會副調研員趙寶軍酒後駕駛問題。2018年1月9日13時,趙寶軍駕駛機動車輛行駛至北辰街與新興街交叉口時被綏化市交警支隊檢查,經鑑定屬於酒後駕駛。交警部門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趙寶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8.省農墾總局辦公室副調研員趙凱酒後駕駛問題。2018年2月11日21時,趙凱酒後駕駛機動車輛行駛至珠江路與紅旗大街路口時被香坊區交警大隊檢查,經鑑定屬於酒後駕駛。交警部門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趙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9.雞西市人民檢察院原副處級檢察員張傑(已退休)酒後駕駛問題。2017年12月29日12時,張傑駕駛機動車輛行駛至南大街與紅星鄉路交叉口時被雞西市雞冠區交警大隊檢查,經鑑定屬於酒後駕駛。交警部門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張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0.省煤炭生產安全管理局辦公室主任李相臣酒後駕駛問題。2018年2月3日22時,李相臣駕駛機動車輛行駛至紅旗大街與珠江路交叉口時被香坊區交警大隊檢查,經鑑定屬於酒後駕駛。交警部門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李相臣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1.雙鴨山市商務局副局長劉恩忠酒後駕駛問題。2018年2月20日19時,劉恩忠駕駛機動車輛行駛至濱水東路時被雙鴨山市交警支隊特勤大隊檢查,經鑑定屬於酒後駕駛。交警部門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劉恩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2.雙鴨山市政協辦公室副主任佟小范酒後駕駛問題。2018年1月22日20時,佟小范駕駛機動車輛行駛至中植路中段時被雙鴨山市交警支隊尖山大隊檢查,經鑑定屬於酒後駕駛。交警部門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佟小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3.佳木斯市職教集團管委會主任高光晟酒後駕駛問題。2017年12月23日14時,高光晟駕駛機動車輛行駛至沃爾德路被佳木斯市郊區交警大隊檢查,經鑑定屬於酒後駕駛。交警部門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高光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公務員違法將會受到何種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法將會受到何種處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四、拒絕酒駕從我做起

通過前面三部分學習,我們應該能充分認識到“禁酒駕反醉駕”的重要意義。要自覺強化監督,做到“零酒駕”,堅決維護黨員先鋒的形象。請大家一定要牢記禁令,守紀律、守規矩,將酒駕的危害和結果牢記於心。拒絕醉駕關係你我他。我們要告勸自己的父母、親人和朋友,一定要從這些血淋淋的事故中汲取教訓,千萬不要忘記交通法規,千萬不要把生命當做兒戲,在親人每天開車上路前囑咐他們一句“開車莫飲酒,安全行駛,文明行駛”。我們也要從自身做起,堅決不乘醉駕車,讓醉駕遠離我們,讓平安伴隨我們。

人們喝酒時,常常抱着“喝一杯沒關係”的心理,不自覺地一杯又一杯的下了肚,於是慢慢的就喝昏了頭,以致頭腦不清,就產生了一樁樁的慘案。為了避免發生這樣的事,首先請大家不要存在僥倖心理,其次,當你是作為一名司機的時候,別人向你端來酒杯時,你應當義正嚴詞的説:“對不起,為了他人幸福和自己幸福,我不能喝!”讓我們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

喝了酒之後怎麼辦?喝酒後的正確處理方法:1.打電話告知家人,請求接送;2.使用“酒後代駕”服務;3.步行回家;4.為醉酒者友情叫車。

本節課後,為進一步增強了全體黨員的法紀意識、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請全體與會黨員簽署一份《“零酒駕”承諾書》,簽下一個姓名就是許下一句諾言,許下一句諾言就要兑現一個行動,兑現一個行動就能營造一方文明,努力做好XX的建設者、XX的守護者和文明家庭的先行者。

讓我們共同努力吧!為着一個安全、暢通、和諧、穩定的道路交通環境,拒絕酒駕,平安出行。

“珍愛生命,拒絕酒駕”主題黨課到此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