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性別:
年齡:
籍貫: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一、合同條件:
1、凡自願在本賓館工作,年滿18歲以上,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的公民,經
面試合格者。
2、
簽訂本合同前須崗前培訓合格,試用期為1個月。
3、凡簽訂本合同之員工須遵紀守法,無犯罪前科。
二、工資待遇及
福利:
1、工資標準為既定標準,根據崗位的不同及個人表現享有崗位補貼,工齡補貼及獎金。
2、每月享有帶薪休息日。
3、員工簽訂合同以後賓館將為其繳納養老保險金,不願繳納養老保險的員工賓館將資補貼的形式發放給個人。
三、合同終止及
辭職:
1、合同期滿後,員工可續簽合同,不籤合同視為原合同的延續。合同期滿後要求解除合同者應提前一個月通知賓館,否則視為
違約。
2、凡經考核不適應本崗位工作者,賓館有權終止其合同。離店時,可結清工資。
3、工作期間,屢次違返賓館規章制度,造成惡劣影響者將給予開除處理並終止合同;工資獎金一併扣除。
4、賓館員工當保守賓館的各項商業機密;如有泄漏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一經簽訂即生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違反,均可依法起訴
甲方代表: 乙方:
簽訂合同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