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讀協議書是指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的約定,規定學生在學期內居住在家中而非校內宿舍,同時保證學生能夠按時參加課程學習。該協議書被廣泛運用於國內中國小教育領域,有助於增強學生自理能力和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第1篇
根據教育部切實加強學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學校本着對學生及其家庭高度負責的精神,為保持良好的教學、生活、管理秩序,學校原則上要求所有學生均應在校住宿。但因確有客觀原因堅持要走讀的,須由學生、學生家長到校與校方簽訂書面協議。為了加強我院走讀生的管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2、如有極特殊情況學生確實不能在校住宿,必須由學生提出申請,由其家長到校簽訂協議。
3、乙方不得以走讀為由上課遲到、早退、不參加學校、班級組織的各項學習活動和集體活動。自覺尊守學校的的各項制度。如違反,學校給予紀律處分並取消走讀資格,責令回校住宿。
4、乙方在校外要增強自我防範意識,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在校外發生的一切糾紛、事故、人身財產安全等,均視為個人行為,一切責任均由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班主任及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在走讀期間應遵守法規法紀,不得做出有損學校學生形象之事。如造成任何損失由乙方和丙方承擔一切責任。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甲方政教處各一份,甲、乙、丙三方應嚴格履行,如違約,將追究有關法律和紀律責任。
第2篇
一、甲方有足夠的宿舍供乙方入住,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進行走讀,屬乙方自願而非校方原因所致,學生住宿費用必須交納。
二、根據教育部令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二章、第十三條:下列情況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它有關規定認定: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外發生的;
(2)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責任由學生本人全部承擔,與學校無關。
(3)走讀僅限家在永城市東城區的學生(以本人原始户籍為準)。
2.學生家長親自到校同意學生走讀,並在本協議書上簽字和蓋印。
四、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學生本人一份、所在系(部)、學生處、樓自管會各留存一份備案。
第3篇
_______ 級 ____班學生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 原因,由其家長提出申請,經學校批准該生走讀,走讀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到20xx年xx月xx日為止。
一、在校上課期間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
二、除了參加學校集體活動外,一律按時回家,不得在校及其它場所逗留。
三、走讀生在校外期間嚴格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公共設施,不亂寫亂刻;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場所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和紀律;維護公共場所衞生,保護環境,不得有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四、放學回家中途不許到遊戲廳、錄象廳、歌舞廳、網吧、飯店等場所,不許打架鬥毆、喝酒鬧事、違者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若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五、走讀生在校外期間出現安全問題,由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學校一律不負責任。走讀期間要求家長必須將學生接送到校。(是否送到校我們以校園監控錄像為準)
六、此協議一式兩份,政教處和學生家長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第4篇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1. 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2. 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管理制度《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3. 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並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託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繫,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並不得找任何藉口糾纏學校:
(1)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2)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遊戲廳,在外抽煙喝酒達3次;
(3) 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4)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5)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閒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