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為生產加工企業。因生產過程中對技術的需要,甲方有意購買乙方(中方)編號為**********的發明專利(本編號為中國專利局批准的專利登記號)。但因甲方目前暫時還不能按要求籌集到足夠的資金,而且尚不清楚政府管理部門是否會批准本產品的生產,因此雙方不能簽訂正式的合同,而只能簽訂本“技術轉讓
三、乙方在簽訂本
十、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生效,有效時間為自簽訂之日起六十天。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