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聚榕城消費季”購車抽大獎活動方案
一、活動時間
2021年5月1日-2021年6月1日
二、活動內容
為促進我市汽車消費,隨機抽取活動期間在福州行政區域範圍內購買一手個人非營運汽車,取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並在福州市註冊登記上牌的個人消費者給予現金獎勵。
三、活動細則
(一)活動參與對象要求
1.活動參與對象為活動期間(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票時間為2021年5月1日-2021年6月1日)在福州行政區域範圍內購買一手個人非營運汽車的個人消費者,並在執行機構(由市商務局公開徵集比選確定後對外公佈)平台實名登記註冊。
2.個人消費者取得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需由在福州市註冊登記的機動車銷售企業通過《增值税發票税控系統》開具並上傳(由國家税務總局監製並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登記的主管税務機關所在地區分所屬縣(市)區;
3.個人消費者需在6月15日前在福州辦理完註冊登記上牌手續,並通過執行機構(由市商務局公開徵集比選確定後對外公佈)購車抽獎平台填報提交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實名登記除外)、開票時間、發票號碼、發票代碼、上牌時間、車牌號、車輛識別代碼、發動機號碼、銀行卡賬號等相關信息並上傳購車發票、行駛證、身份證圖片後報名參與活動。
4.購車發票、行駛證、執行機構(由市商務局公開徵集比選確定後對外公佈)、銀行卡賬號均需為同一用户。
(二)抽獎樣本
以符合條件的消費者身份證號為樣本隨機抽取,同一身份證號只能抽中一次,每人原則上限一部車參與抽獎。
(三)獎項設置
按所購車輛價格(購車發票顯示的價税合計價格)設置獎金檔次,具體如下:
1.20萬元以下,中獎名額200名,每人獎勵3萬元,中獎金額不得超過車輛價格的30%;
2.20萬(含)以上,中獎名額80名,每人獎勵5萬元。
(四)活動流程
1.符合條件的個人消費者於6月15日前在執行機構(由市商務局公開徵集比選確定後對外公佈)購車抽獎平台填報提交個人相關抽獎信息。
2.由市商務局組織採取電腦隨機選取的方式,依次抽取中獎號碼。
3.市公證處進行現場公證,宣佈抽獎結果。邀請市税務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相關人員和消費者代表現場監督。
4.市商務局聯合市税務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現場對中獎消費者的購車情況進行審核比對,對不符合本次購車條件的中獎消費者當場公佈作廢,重新抽獎。
5.中獎信息將在市商務局網站及福州日報等公開發布。
(五)獎金髮放
活動獎金於中獎結果發佈後一個月內發放至用户在執行機構(由市商務局公開徵集比選確定後對外公佈)平台綁定的銀行卡賬户。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獎金超過800元的將徵收20%個人所得税,由兑獎單位按規定代扣代繳。
四、其他事項
1.銷售方拒絕向消費者提供發票或提供虛假髮票的,可向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投訴舉報,或撥打市税務局税務服務熱線:0591-12366。
2.消費者通過偽造、變造等欺詐手段騙取獎金的,一經發現,活動方有權收回獎金並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3.抽獎活動規則由福州市商務局負責對外解釋,活動報名細則待市商務局公開徵集比選確定執行機構後再對外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