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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數據中心統籌發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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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數據中心統籌發展實施方案

北京市數據中心統籌發展實施方案

2021-2023年)

(徵求意見稿)

 

數據中心是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的算力基礎設施和重要保障,是推動我國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是構建智慧城市核心競爭力的重要載體。為落實《北京市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行動方案(2020-2022年)》和《北京市促進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行動綱要(2020-2022年),以綠色化、智能化、集約化的模式推進北京市數據中心統籌發展,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時做出的重要指示,立足北京市“四個中心”功能定位,做好“四個服務”,着力優化頂層機制設計,加強數據中心總體謀劃、統籌建設,不斷增強數字經濟基礎設施服務能力,實現政府決策科學化、社會治理精準化、公共服務高效化,推動京津冀數字經濟協同發展,為建成國際領先的智慧城市集羣提供基礎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需求引領,支撐城市發展;堅持科技創新,鼓勵綠色升級;堅持總量控制,聚焦質量提升;堅持統籌佈局,優化發展空間。

三、工作目標

有壓有促做好國家及北京市城市高效治理和數字經濟發展的算力服務。按照“四個一批”總體思路,通過關閉一批功能落後數據中心、整合一批規模分散的數據中心、改造一批高耗低效數據中心、新建一批新型計算中心和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及邊緣計算中心,以集約化、綠色化、智能化為目標,打造全世界領先的高端數據中心發展集羣。

2023年,將我市培育成為人工智能算力樞紐、先進節能技術應用高地,建設一批高性能計算設施。保持數據中心規模增長與我市經濟發展及區域經濟增速相匹配。建立優勢互補的京津冀數據中心聚集區,為京津冀地區數字經濟產業協同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四、區域劃分

京津冀區域整體通盤考慮,因地制宜引導數據中心發展與區域的資源基礎、產業結構、經濟水平相適應,推動分區分類梯度佈局、統籌發展。

(一)功能保障區域

包括東城區和西城區。僅保留滿足國家重大政務低時延金融類需求的數據中心,逐步關閉及騰退其它老舊落後的自用型數據中心、存儲型數據中心、容災備份中心(不包括運營商通信機房可適度利用騰退後資源和空間改造建設邊緣計算中心,支撐低時延業務應用,服務智慧城市、車聯網等重點應用場景落地。除邊緣計算中心外,該區域禁止新建或擴建數據中心。

(二)改造升級區域

包括朝陽區、海淀區、石景山區、豐台區、城市副中心。按照“以舊換新、增減替代”原則推動存量數據中心的改造升級。將冷數據、靜態數據備份為主的存儲類數據中心,替換為支撐數字經濟、人工智能、區塊鏈等前沿產業發展的計算型和人工智能算力型數據中心,鼓勵發展商用型或混用型雲數據中心,提升區域數據中心的整體計算能級和綠色水平。

(三)適度發展區域

包括通州區、順義區、昌平區、門頭溝區、大興區、平谷區、懷柔區、密雲區、房山區、延慶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適度引導服務政務、金融、互聯網、工業互聯網、通信等重點行業的技術先進、資源集約、產業集聚的商用型及混用型雲數據中心和人工智能算力中心發展。

(四)外延協同區域

包括河北、天津等環京支撐區域。鼓勵引導綠色水平高,滿足中、高時延業務的數據中心佈局,為京津冀地區數字經濟協同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各區應嚴格執行數據中心分分類管理要求,結合第三方專業評測,摸清區域內數據中心運行情況,形成關閉、騰退、改造、新建清單,建立清單動態管理和部門聯合監管信息共享機制,統籌有序推進數據中心發展。

五、重點任務

(一)堅持需求導向強化主體管理

1. 緊密支撐數字經濟發展及城市智能化治理,新建或改造後數據中心應優先滿足國家及我市政務服務、重大項目及重點實驗室的熱數據處理和匯聚需求,保障城市基本運行和高效治理需求,保障金融、通信、互聯網等戰略性行業數據彙集和實時響應計算需求,保障科技賦能和產業創新高性能算力需求。

新建或改造後數據中心應全面支持IPv6,並在規模、PUE(能源效率)、WUE(水使用效率)、單機架功率、經濟貢獻等指標上符合所在區域的准入要求,並進行跟蹤實時監測評價。其中功能保障區域、改造升級區域、適度發展區域的數據中心經濟貢獻應符合相關區入區要求,每年每機架直接產生及支撐業務帶動的綜合税收最低不應低於8萬元、5萬元、3萬元。各區應統籌使用工業能耗指標,適當向功能定位先進、產出效益高的數據中心項目傾斜。(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水務局、各區政府)

2.加強主體監督和管理。數據中心項目主體應有較強的技術實力和運營經驗,對外提供服務需具備相關經營資質。數據中心應按照相關規範配備和管理能源計量器具,建立企業能耗在線計量管控系統,執行用電、用水單獨核算和分類分項統計記錄並實時計算PUEWUE等指標。新建或改造數據中心應充分論證並有明確的業務功能、客户主體、商業模式,可快速形成經濟貢獻。原則上項目獲得能耗審批年內未完成節能審查驗收及未產生税收貢獻的將收回項目備案及節能審查,堅決杜絕“數字地產炒作”、“能耗指標倒買倒賣”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各區政府)

(二)立足核心需求推動數據中心存量優化

1.有序關閉騰退低利用率數據中心。對年均PUE高於2.0或平均單機架功率低於2.5千瓦或平均上架率低於30%的功能落後的備份存儲類數據中心要逐步關閉。(責任單位:西城區政府、東城區政府、市通信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監管局、市科委、市教委、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機關事務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北京證監局)

2.加快老舊數據中心升級改造。加快對年均PUE高於1.8或平均單機架功率低於3千瓦的數據中心進行改造,開展節能改造節能量評估,改造後的計算型雲數據中心PUE不應高於1.3、邊緣計算中心PUE不應高於1.6,升級改造後IT設備總功率不得超過改造前,且滿足行業通用算力需求和數據資源智能分析需求,符合所在區域功能定位和經濟貢獻指標要求,未按規定完成改造的數據中心要逐步騰退。(責任單位:朝陽區政府、海淀區政府、石景山區政府、豐台區政府、副中心管委會、市通信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監管局、市科委、市教委、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機關事務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北京證監局)

3.進一步整合存量數據中心。通信、金融、政務、科技、教育等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本行業在改造升級區域內存量數據中心的整合利用,推動規模在300機架以下、年均PUE高於1.8規模小、能耗高的自用型數據中心向集約化高效化發展,培育一批整合試點示範項目。(責任單位:市通信管理局、市金融監管局、市科委、市教委、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機關事務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北京證監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區政府)

() 聚焦未來規劃適度支持數據中心增量發展

1.推進數據中心從“雲+端”集中式架構向“雲++端”分佈式架構演變。開展“5G+邊緣計算”應用試點,支撐自動駕駛、工業互聯網、電子支付、智慧城市、超高清視頻、遠程醫療等應用場景建設。推動基礎電信運營商提高千兆固網接入能力。研究制定邊緣計算數據中心建設規範和規劃,推動雲邊端設施協同有序發展。(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各區政府)

2.滿足北京功能定位,聚焦智慧城市未來發展,適度支持建設滿足不同發展階段與業務需求的產業價值高、產業聚集效應強的新型雲數據中心,新建雲數據中心PUE不應高於1.3,單機架功率不應低於6千瓦,用於數據存儲功能的機櫃功率比例不高於機櫃總功率的20%。鼓勵佈局人工智能、區塊鏈算力中心,推動形成4000PFlops(即每秒4百億億次浮點運算)總算力規模的人工智能算力基礎設施,重點滿足支撐科研探索、智慧城市和數字經濟場景用的算力需求,助推產業智能化及智能產業化發展。(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通州區、順義區、昌平區、門頭溝區、大興區、平谷區、懷柔區、密雲區、房山區、延慶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四)引導先進節能技術應用及資源合理利用

1.積極推進綠色數據中心建設。強化綠色設計,鼓勵採用氫能源、液冷、分佈式供電、模塊化機房等高效系統設計方案,實現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環境保護。強化存量數據中心綠色技術應用和改造,推進氫能源、液體冷卻等綠色先進技術應用。鼓勵使用中水、再生水,推進水資源循環利用。強化清潔、可再生能源使用,逐年加大全市數據中心綠電應用比例,力爭到2032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佔比實現100%。(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科委、市城市管理委)

2.鼓勵存量建築資源再利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利用具備條件的閒置工業廠房優先佈局數據中心。積極推動散熱節能新技術創新應用,探索利用廢舊礦坑、礦洞、落後通信局站等空間佈局數據中心及邊緣數據中心,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統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區政府)

3.鼓勵數據中心進行熱源利用。鼓勵數據中心採用餘熱回收利用措施,為周邊建築提供熱源,提高能源再利用效率。(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

(五)推動京津冀數據中心一體化協同發展

1.推進京津冀數據中心協同建設。加強三地數據中心協同發展,積極引導滿足中時延類業務和高時延類業務新增需求的數據中心在河北省張家口、懷來、廊坊及天津市武清、濱海新區等環京區域佈局,推進形成高速互聯、數據流通、優勢互補的世界級數據中心“集聚圈”。(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

2.構建區域高速網絡通道。推動完善省際專線、光纜等網絡設施,提升環京網絡質量。積極與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對接,探索優化京津冀區域網絡規劃佈局及管理機制,降低跨區傳輸數據時延,為京津冀數據中心協同發展提供保障。(責任單位:市通信管理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分工明確、協同聯動的工作機制

市區兩級責任主體按工作職責加強協調溝通,各區要守土有責,制定年度計劃和工作實施方案,確保數字經濟發展得到有效支撐。能源、電力、水務等主管部門加強對數據中心資源供應與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加快修訂完善相關標準

結合《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制定數據中心項目建設導則,研究綠色先進技術產品先行先試、綠色等級、差別電價、能源保障等政策措施。各區應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做好推動相關任務有序落地實施。

(三)加強動態監管

建立健全綠色數據中心評價體系和能源資源動態監管體系,探索建立全市數據中心在線監測平台,督導數據中心按要求配備和管理能源計量器具,開展企業內部能源計量審查,完善內部能耗數據管控系統和對外接口,自動生成全市聯動的數據中心能源消耗台賬並實時監測PUEWUE值。建立數據中心運行定期(動態)評測機制,加強數據中心單機架功率、經濟貢獻等指標考核,提升存量數據中心對區域經濟的貢獻度。

(四)構建服務體系

加強新建審批、改造優化、能源計量審查、能耗監察、考核驗收等各個環節的專業評估,支持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數據中心綠色等級評價、服務能力評價、運維人員培訓、PUE測試等服務,指導行業開展綠色技術改造和運維優化,促進數據中心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