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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土木與交通工程學院研究生複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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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土木與交通工程學院研究生複試方案

2021年土木與交通工程學院研究生複試方案

為做好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於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的指導意見》(京招考委〔20213號)《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於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京招考委〔20214號)等文件要求,學校堅持首善標準,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現制訂2021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方案

 

一、複試組織管理

1.組織機構

 土木與交通工程學院成立碩士研究生複試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開展工作。          1) 領導小組

組長: 季節 韓淼    副組長: 齊吉琳 關海琳

組員:各二級學科負責人

      張豔霞 廖維張 龍佩恆 宋少民 焦朋朋

監督:廖維張(學院紀檢委委員)

祕書:趙巍

(2)複試小組工作基本規範

1) 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複試程序,並具體組織實施。在對考生德智體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 試小組成員須進行必要的政策、紀律、專業培訓,準確理解複試錄取政策,熟悉工作流程、評判規則及標準。

3) 複試小組成員不得遲到、早退、缺席;要注重儀表,使用文明用語;對考生一視同仁,耐心解答考生疑問。複試工作人員提前30分鐘進入考場(網絡遠程視頻會議),複試小組成員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保持現場(網絡遠程視頻會議)嚴肅、有序,不得從事與複試無關的活動,除使用手機參加網絡遠程視頻複試之外,其他情形不得使用手機。

4) 同一學科(專業)各複試小組的複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5) 考前要採取“兩識別”(人臉識別、認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

6) 考中,要採取“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複試次序、隨機確定複試小組成員、隨機抽取複試試題),確保公平公正。考生入場後,要告知考生複試的規則、流程、注意事項、權利與義務。複試過程中加強防替考、防舞弊管理,根據考生提交的報考信息,通過隨機插問、核對報考信息等方式,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再次核驗。

7) 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給出分數,在評分前可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不得故意提高或壓低考生成績

8) 試結束後,複試小組須指定兩人負責彙總複試成績並簽字,複試小組組長要審核複試結果,並在相關表格上簽名確認留檔。對考生作答情況由專人進行現場記錄,並妥存備查,待疫情結束後交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研招辦)集中統一保管。複試全程必須錄音錄像

9) 守相關保密規定,不得在複試前向外界公佈複試教師名單,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覆試題目、測評標準等複試相關內容,不得擅自發布與複試有關的信息和內

10) 複試小組有責任對已經調查屬實的投訴和申訴問題進行復議或對考生再次複試。

2.本學院複試時間安排及複試方式

1)複試時間:一志願考生複試在3月22日啟動。

調劑考生複試在324日啟動。

具體時間複試前通知考生。

2)複試方式:通過騰訊視頻會議系統或ZOOM網絡視頻會議系統,採用網絡遠程複試方式,考試形式以面試為主。

 

二、複試準備工作

1.複試錄取工作辦法的公佈時間、方式(本學院網址);

學院考生進入複試的相關要求已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招生通知公告欄公佈(網址)。學院複試錄取工作辦法也將於近期在土木學院通知公告欄公佈,公示期不少於複試前3天。

2021年土木學院研究生招生計劃,詳見附件1。

2.複試專家的遴選和培訓情況

1)學院着力加強對複試專家的體温檢測和身體健康狀況排查,對於身體出現咳嗽、發燒等異常情況的一律不安排參加複試工作。

2)複試教師和技術支持專家由學院研究生複試錄取小組負責遴選。按照學科(專業)組成複試小組,每個複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於5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專業教師不得少於3人),由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沒有直系親屬報考本院的相關專業教師擔任,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一般由一、二級學科負責人擔任。

3)複試教師的培訓

由學院統一組織或按學科專業組織複試教師進行遠程視頻會議培訓,確保複試教師培訓覆蓋面100%,未經培訓的教師不得參與複試工作培訓過程要全程記錄,有據可查,培訓工作情況報研招辦備案。學院培訓由學院分管研招工作的領導組織實施;學科專業培訓由學科負責人或複試小組組長負責,負責人須提前接受學校或本學院複試錄取工作小組統一培訓。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加強複試教師業務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並提高使導師瞭解政策、熟悉規則、掌握方法特別是重點提醒複試教師注意複試過程中的個人舉止言行,避免引發不良社會影響。要充分發揮和規範複試教師在人才選拔中的作用,明確其學術權力和責任、提高科學規範選拔人才的能力。

3.對參與複試錄取工作人員的培訓情況;

由研究生院會同網絡信息技術部門、平台系統運營單位共同研究制定網絡遠程複試的操作規程,並組織學院分管研招工作的領導、教務老師、技術支持人員進行遠程視頻會議培訓。學院組織對其他參與複試錄取工作人員的培訓,並將學院培訓記錄報送研招辦備案。

4. 複試資格審查;

複試前,考生需準備如下資料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正反面掃描件(必須提供);

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學位認證報告掃描件(往屆生必須提供);

③學生證原件和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掃描件(應屆生必須提供);

④大學學習成績單掃描件(儘量提供);

⑤畢業論文(設計)摘要或進展報告;按實際情況提供儘量提供

⑥發表論文及獲獎證明掃描件;

⑦政審表(先提供電子版,在5月15日前將蓋章的原件郵寄至學院祕書老師處,未寄達的考生不列入擬錄取名單上報具體郵寄地址之後通知);

複試生登記表(填好個人基本信息)

考生考試誠信複試承諾書(電子簽名)

其他材料如簡歷等,視自身情況自己準備。

以上資料複試前統一按編號打包提交到各組複試祕書郵箱(複試前告知考生)。

未通過或未完成審核的考生,不得進入複試。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網上報名信息中民族欄應與身份證民族項填寫一致,複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為準。

5. 複試的監督和複議的具體辦法和形式。

複試全程進行錄音錄像,相關資料保留1年,以備複查。學院負責紀檢的領導進行內部監督,學院公佈考生諮詢聯繫方式和學院複試錄取領導小組受理考生投訴和舉報的郵箱,接受監督。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將對合理複議申請進行討論,根據有關規範解決相應問題。

要嚴肅招生紀律,加強招生廉潔自律建設,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維護複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要確保複試錄取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對於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事件,一律按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複試錄取辦法

1.本學院考生進入相應門類(學科)複試的最低分數要求

以研究生院公佈的各專業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初試總分、考試科目單科最低分數線)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為準。詳見附件2。

2.複試的程序、複試時間、地點安排

1)複試程序和時間

考生複試前一天向複試祕書繳納複試費,再提交相關材料進行復試資格審查。複試費標準按照《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部分高等教育招生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08〕1974號)文件規定: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複試費(收費編碼:173056003)為人民幣100元/人。繳費後因各種原因未參加複試者,已支付的複試費不予退還。

在複試開始前至少一天及正式考試開始之前集中組織所有考生測試設備和網絡(包括攝像頭、麥克風、揚聲器是否正常等,幫助考生提前熟悉遠程視頻面試流程)。考生應按報考學院要求備妥軟硬件條件和網絡環境,提前安裝指定軟件,並按報考學院要求配合完成網絡遠程複試軟件測試。如有困難,及時向學院反映,做好溝通。

土木學院複試小組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進行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等綜合測試

待一志願考生複試結束後,再進行調劑考生的複試。

2)複試命題管理

學院要高度重視疫情防控期間的命題管理工作,按照教育部命題工作有關要求以及複試試題、答案的保密要求,杜絕試題泄密情況發生,切實做好試題安全保密工作。要針對不同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複試內容,儘可能採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着力考察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要加強試題題庫建設,保證題量充足,滿足多樣化的複試要求

3)複試軟件平台

通過騰訊視頻會議系統或ZOOM網絡視頻會議系統,採用網絡遠程複試方式考試前由各組複試祕書通知具體複試平台。

4)考生端設備及環境要求

1) 設備要求

複試全程,視頻複試系統要始終全屏顯示。考生設備不允許再運行其他網頁或軟件,須徹底關閉各種可能中斷或影響考試的應用程序,特別是微信、QQ等易彈出窗口的軟件,確保設備處於免打擾狀態,保證複試過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擾或打斷。因其他應用程序或軟件造成視頻複試中斷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使用電腦或手機進行視頻複試的過程中出現網絡中斷等突發事件時,請考生不要慌張,要確保報考時所填報手機號碼能夠正常接聽電話。

2)複試環境

複試環節要求參加遠程複試的考生處於獨立、無干擾場所,確保安靜整潔,複試期間嚴禁他人進入考試獨立空間,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閲資料,不得接受他人或機構以任何方式的助考

複試考核採用雙機位。“第一機位”用於採集考生音、視頻源(考生正前方),建議使用筆記本電腦或者台式機。“第二機位”用於採集考生所處的環境(考生遠端,側方或者後方),要開啟靜音模式,要求能夠監控考生的周邊情況以及“第一機位”顯示器的音、視頻源,建議使用手機等移動設備。第一機位和第二機位視野交叉形成360度監控視野。複試期間的視頻背景必須為真實環境,不允許使用虛擬背景或者更換視頻背景

3)儀容儀表

複試全程,考生須全程清晰顯示面容以及雙手,不能過度修飾儀容,不得佩戴墨鏡、帽子、頭飾、口罩、耳機等,不得遮蓋耳朵。複試全程考生應保持注視攝像頭,視線不得離開,不能以任何方式變聲、改變人像。

4)保密要求

複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一部分,複試內容屬於國家機密級。複試全程,考生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截圖、攝錄、拍照、錄屏、錄音複試情況,不得與外界有任何通訊交互,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佈。

3. 複試比例:各學科專業的複試比例

進入複試考生人數原則上為該專業招生計劃的120%~150%。

4.複試考核方式

各招生專業結合自身特點,採取面試等形式對考生進行復試。對於每位考生,保證該考生的面試試題不少於3個,每位考生複試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鐘。

5.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的具體辦法

學院對進入複試階段的所有考生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查考生報考資格、《政治審查表》和麪試等多種途徑,對其進行思想政治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對思想政治素質心理和道德品質考核存疑的考生重點考察,認定為不合格的將不予錄取。

對在複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後3個月內,學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6. 複試考生的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

複試成績的評定由各招生專業根據考生的面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等成績綜合確定。

複試成績(百分制)=專業英語20%+基礎理論、專業知識、綜合能力等80%

複試成績不合格者(即複試得分不足滿分值的60%),不予錄取。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複試。

7.初試、複試成績的權重分配,總成績合成

總評成績(百分制)=初試摺合成績(摺合成績為換算成百分制的成績)*0.5+複試成績*0.5,滿分100分。

複試成績具有否決權,複試成績不合格者(摺合成百分制不滿60分)學院將不予錄取。複試成績合格者,按照總評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名單按要求上報學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8.破格複試的原則和條件

學院對破格複試堅持從嚴掌握的原則,原則上不再進行破格複試。

9. 考生查詢複試、擬錄取名單的時間、網址;

1)查詢時間和網址

調劑考生可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查詢複試及擬錄取情況,“調劑服務系統”的開放日期為2021年320日至430日期間,具體由學院另行通知。一志願考生複試結果由學院直接通知。考生通過登錄學院網頁查詢複試結果;在錄取工作結束後可登錄學校研究生院網頁招生專欄查看複試名單和擬錄取公示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查詢時間與教育部要求時間同步。

10. 本學院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工作程序和調劑複試辦法

(1) 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範圍內。

3)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我校執行考英語一的考生可以調劑到考英語一和英語二的專業,考數學一的考生可以調劑到考數學二和數學三的專業,考數學二的考生可以調劑到考數學三的專業,反之不可)。

4)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入該計劃錄取。

(2) 調劑工作要求

調劑工作辦法及調劑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經審定的調劑工作辦法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台”的複試錄取辦法欄目上報至考試院審核備案後,公佈並嚴格執行。

學校接收調劑考生須通過“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學院複試錄取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調劑工作,研究生院負責調劑工作的組織指導及政策把握。

(3) 調劑工作程序及辦法

我院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確定公佈本學院招生專業一志願及調劑考生自劃線,提前在“調劑服務系統”和本單位網站公佈調劑工作辦法,精準發佈調劑要求,包括詳細説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複試辦法、聯繫諮詢電話等信息,及時更新缺額信息。並將擬定的各專業複試考生名單,報研招辦審核確認後通知調劑考生複試。

為方便考生調劑,學院在複試結束後儘快告知一志願考生複試結果,調劑考生複試結果將根據學院複試時間,在土木學院官網公佈。

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及內部調劑考生(含全日制調劑到非全日制)必須通過“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否則無效(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在入學後按照學校要求統一進行,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衞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執行。已確認錄取後的考生在符合要求的醫療機構(詳見體檢通知)進行體檢,體檢通知於指定時間在研究生院網站招生欄目發佈。

11.錄取工作程序及辦法

學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本學院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各學院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報送研招辦。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12.考生接待電話和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舉報電話

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接待電話為:010-68322241/68364458

學校受理投訴和舉報部門紀委辦公室(監察專員辦公室)電話為010- 61209094/9095/9381;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21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為:010-82837456。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接待電話:010-68322520

 

                                          土木與交通工程學院

                                            2021年 3  21 

 

 

 

 

 

 

 

附件1:2021年土木學院研究生招生計劃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學習形式

招生計劃

0813J1

建築遺產保護

全日制

51

081401

巖土工程

全日制

081402

結構工程

全日制

081406

橋樑與隧道工程

全日制

082301

道路與鐵道工程

全日制

082303

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

全日制

085900

土木水利(專業學位)

全日制

150

 

附件2:2021年土木學院研究生招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