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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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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 則
1.1編制目的
以防洪減災為出發點,做到主動、科學地防禦洪水,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下,針對可能發生的不同等級的洪水災害而預先制定防禦方案、對策、措施,為各級防汛部門指揮決策和防洪調度、搶險救災提供依據,使防洪抗災工作做到有據可依,有序可循。
1.2工作原則
以防為主、全力搶險,依法防洪、科學抗洪,以人為本、民生至上,服從大局、團結抗洪,統一指揮、統一調度,軍民聯防、羣專結合,實行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全國防洪規劃》、《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湖北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實施細則》、《城市防洪預案編制大綱》、《水庫防洪預案編制大綱》、《鄂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4現狀趨勢
1.4.1基本情況概況
鄂州市位於湖北省東南,地理座標東徑114030,—115005,,北緯30001,—30036,。東鄰黃石市,西接武漢市,北與黃岡市隔江相望,南接咸寧市。我市東南丘陵起伏伴有低山,是幕埠山餘脈的延伸地帶,北部沿江屬壟崗平原,中部湖泊星羅棋佈,地勢低窪,為水網湖區,西南瀕臨梁子湖,是低丘崗地。
市內最高點是汀祖境內的四峯山,海拔高程485.8米(吳淞高程—下同),最低處在梁子湖的樑子門,海拔高程11.7米。全市地形多樣,地貌複雜,丘陵、壟崗、平原、灘地、湖泊兼而有之。主要有山地、丘陵、平原三大地形區。山地主要在東南、西南部,山丘起伏連綿,山地高程一般為200~300米,面積200多平方公里,約佔全市總面積的13%。丘陵主要分佈在燕磯、沙窩、新廟、太和、沼山等地,面積600多平方公里,約佔全市總面積的42%。平原主要分佈在濱江、濱湖地區,面積700多平方公里,約佔全市總面積的45%。按海拔高程分30米以下佔76.7%;30米—50米之間佔13.9%;50米—120米佔6.4%;120米以上僅佔3.0%。
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1350mm,降雨日129天,降雨總量20.3億m3。多年平均逕流深594mm,平均逕流係數0.44,逕流總量8.93億m3。年降雨量在地區分配上,總趨勢東南大於西北,南部太和、公友一帶年均雨量1400毫米,西北葛店、華容一帶,年均雨量僅1200毫米。降雨年際變化大,豐水年雨量20XX.3mm(1986年),變差率2.56倍。降雨量年內分配也不均,主要集中在4—7月。佔全年的55.9%。
我市長江干堤下起花馬湖泵站,與黃石市堤相接,上至武漢市,與武惠堤相連,樁號65+400—152+300,實有堤長66.7公里,其中:粑鋪大堤長43.6公里,昌大大堤長23.1公里,長江干堤身一般為粉質粘土、砂壤土,堤基多為砂壤土或粉細砂層,堤頂高程29.1—30.44米。堤上有防汛哨所31座,沿堤有7鄉鎮、4街辦,穿堤涵閘15座,穿堤電力排澇站4座。
我市主要湖泊有梁子湖、鴨兒湖、紅蓮湖、梧桐湖、三山湖、花馬湖、洋瀾湖、南跡湖等,較大的河港有長港、薛家溝、新河道等35條,總長429公里。全市現有涵閘169座(其中沿江涵閘15座),總排水流量2364秒立方米,電力排澇站205處,裝機488台套,容量4.1萬千瓦(不含樊口泵站),總排水能力236秒立方米;全市現有中小型水庫35座(其中:中型水庫1座,小一型7座,小二型27座),有效庫容3923萬立方米。全市現有千畝以上圩垸92處,內湖圩堤282公里,堤頂高程一般為20至23.5米,堤面寬3至6米,圩垸面積48萬畝。
1.4.2歷年洪澇災害情況
我市是一個洪澇災害頻發的地區,從清代1644~1911年247年中,共發生水災60次,平均4年發生一次。民國時期的38年中,出現過較大的水災共8次,平均5年發生一次。建國後,我市雖然修建了大量的水利防洪工程,但由於生態平衡遭到破壞,洪澇災害發生頻率加快,平均5年一次洪澇災害。如洪澇災害的年份有1954年、1969年、1983年、1991年、1998年、1999年,尤其突出的是1954年和1998年,均為全流域性大洪水,給我市造成了極其慘重的洪澇災害損失。
1998年,長江流域發生了流域性組合型大洪水,在鄂州歷史上實屬罕見,其暴雨強度大,汛情來勢猛,洪峯次數多,高水位持續時間長,險情出現多。5~9月份,降雨量達 1362.7 mm,佔全年的71.4%;其中7月21日至23日,我市城區3天共降雨量達427.9mm,整個7月份降雨量達777.9mm,月降

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雨量超過了鄂州有記錄以來的最高值。由於受長時間持續高水位的浸泡,長江大堤險象環生,整個汛期,全市長江干堤出現險情489處,重點險情100多處,全市5大湖泊超起排水位2米以上,35座水庫溢洪,141個內湖圍垸漫潰。據統計,全市受災人口100萬人,成災40萬人,15萬人被洪水圍困,部分城區受漬,整個花湖經濟開發區淪為水鄉澤國,全市農作物受災面積50萬畝,成災面積20萬畝,絕收面積5萬畝,23000多間房屋受淹,因災死亡27人,共造成經濟損失10億元
1.4.3發生洪澇災害的主要特點
一是災害經濟損失重。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受堤防保護的人口不斷增加,各行各業高速發展,淹一次其經濟、政治損失越來越嚴重。
二是暴雨形成外洪內澇,背腹受敵的嚴峻形勢。長江發生大洪水一般在5~8月份,同時也是鄂州多雨季節,暴雨、大暴雨多發生期間。因此, 外江發生大洪水的時候,內湖湖區伴隨發生了內澇災害。外江水位居高,又直接影響內湖漬水的自排和提排,如1998年,因外江水位高,洋瀾湖泵站、花馬湖泵站因超駝峯,被迫停機,部分城區受漬,整個花馬湖流域周邊6萬畝圩垸和花湖經濟開發區全部受淹。
三是洪災發生時空頻率逐年增大。1912年至1948年37年間,共發生較大洪水8次,平均4.6年一次。從1949年到建國50週年,共發大洪水10次,平均5年發生一次,且發生洪水的強度高於以前。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長江洪水和本市境內或本流域由於遭遇強降雨天氣過程,導致境內主要河流洪水氾濫、山洪暴發、水庫堤防出現嚴重險情或失事等,對人民羣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威脅的洪澇災害及洪災應急工作。
2 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1應急組織機構
鄂州市防汛除澇應急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鄂州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是重大洪澇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市人民政府行政首長任指揮長,分管副市長任副指揮長。成員單位:市水利局、市經委、市發改委、市建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民政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衞生局、市水產局、市糧食局、市商務局、市供銷社、市氣象局、市供電公司、市新聞辦、市廣播電視局、鄂州日報社、市監察局、市農機辦、市樊口泵站、市防汛辦、市河道堤防管理處、市樊口水文站。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市水利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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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職責
1、對全市防汛、抗洪和應急處置工作負總責。
2、對應急防洪救災隊伍及保障資源進行統一調度。必要時,直接深入一線指揮防洪減災工作。
3、對應急處置中難以解決的問題或按規定需報告的事項,及時向上級報告。
4、統一協調鄂州軍分區、市武警部隊參與抗洪救災。
指揮長、副指揮長、辦公室主任職責
指揮長:負責全市防洪和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
副指揮長:協助指揮長組織指揮全市防洪和應急處置工作。
辦公室主任:負責市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職責
市發改委:負責防洪抗災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和向上申報,協調安排防洪工程建設、水毀工程修復、防汛搶險儲備的資金器材。
市經委:負責協調防汛防洪、排澇的供發電負荷。負責本系統工礦企業的防洪保安、搶險救災工作,協調防洪救災與企業生產的矛盾。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工作。打擊偷竊防汛救災物資、破壞防洪工程設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洪救災的治安保衞工作和防汛網絡安全工作。協助防汛部門做好組織羣眾撤離和轉移工作。緊急防汛期間,根據需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洪災後災民的生活救濟工作,做好山洪災害易發區羣眾轉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及時做好災情統計,與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搞好災情發佈、上報的協調。
市財政局:負責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防洪保安資金徵集。協同市防指和市水利局申報、籌集防汛和修復水毀工程所需資金,對市防指提出的防汛防洪經費分配方案,經協商後及時下撥,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城鎮和工礦企業非農業建設新徵佔用土地單位防洪保安資金的收繳工作。協助水利部門做好工程保護範圍權屬的確定工作。負責依法優先辦理防汛抗洪排澇徵地手續,保證搶險用地。負責地質災害的防治規劃和治理,及時做好山體滑坡、泥石流等誘發的山洪地質災害的預測、監測和預防工作。收集並上報有關資料及災害情況,制定防禦方案,落實防禦措施。
市建委:協助水利部門做好城市(鎮)的防洪排澇規劃和防洪工程建設;全面掌握山洪災害易發地區羣眾居住分佈情況,加強城鄉居民點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嚴格對山洪災害易發地區歸口工程項目的審批。
市交通局:負責所轄水運和公路交通設施、工程、裝備的防洪安全,為防汛搶險優先組織和提供交通運輸工具,保障防汛搶險運輸暢通。
市水利局、市防汛辦:負責防汛的日常工作,做好防洪、搶險、排澇、防洪工作的行業管理和技術指導;負責雨情、水情、工情及險情的收集和洪水預報預測和水庫調度及各類水庫的安全度汛工作;指導參與重大險情的搶護和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洪澇災害的情況收集與綜合;負責洪澇災害的防禦、監測工作。
市農業局:掌握農業洪澇災害受災情況,負責洪澇災害後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本系統的防洪安全。
市林業局:負責防汛搶險木材的調運,組織緊急搶險時的林木砍伐和伐後補助工作,組織做好林區的防汛工作。
市衞生局:負責組織災區衞生防疫、醫療救護和藥品供應工作。
市水產局:負責漁民受災情況的調查瞭解,災害後漁民救災和生產恢復等工作。
市糧食局:負責

組織災區糧食供應。制定和落實儲糧的防洪、安全轉移方案。組織儲備必要的防汛搶險麻袋和編織袋。
市商務局、市供銷社:負責協調石油供應工作。組織災區相關物資儲備供應。
市新聞辦、市廣播電視局、鄂州日報社:負責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宣傳報道及重大災情資料的收集工作。根據市防汛指揮部命令,及時發佈防汛信息、汛情公告和預警信號。
市農機辦:負責防汛抗災機具設施的供應管理、抗災農用油料的儲備與供應。
市供電公司:負責保證防汛搶險、排澇、防洪、救災的電力高度,督促落實有關防汛搶險用電的優惠政策。
市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形勢,組織研究誘發山洪氣象災害發生髮展的規律,及時做好強降雨和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工作;負責提供實時雨量和天氣形勢分析資料。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市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洪澇災害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對工作中的重大失職、瀆職行為進行查處。
鄂州軍分區及武裝警察部隊:根據汛情需要,擔負防汛搶險、營救羣眾、轉移物資、防洪救災及執行重大防汛措施的任務。
樊口泵站:負責梁子湖(含鴨兒湖、三山湖)流域排澇工作。
樊口水文站:負責實時雨情、水情收集,水文形勢分析和洪水的預報預測工作。
應急常設機構與職責
鄂州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常設機構為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指辦),設於市水利局,在負責同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範圍的防汛抗旱工作的同時,還應擔負防洪減災應急處置工作,即: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汛抗洪救災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
2、制定和組織實施各種防禦洪水方案;
3、掌握汛期雨情、水情和氣象形勢,搞好長短期洪水分析預報;必要時發佈洪水預報、警報和汛情公報;
4、督促檢查、協調指導市區、街辦防汛抗旱指揮部和各單位對洪災預警、應急準備、處置及事後恢復和重建工作,以及有關防汛抗洪知識和應急人員隊伍的培訓
5、負責統計掌握洪澇災害情況;
6、負責提出防汛搶險隊伍、搶險勞力和技術力量的調配方案。
2.2組織體系
以洪災發生的全過程為主線,以地方行政首長負責製為責任體系,根據不同級別的洪災,應急響應的部門、人員各有不同。全市的防洪應急工作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各區、街辦要從物資準備、防洪組織、資金籌集、搶險救災等方面,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協調。
具體組織體系見圖一、圖二。

3 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防汛信息包括氣象信息、水文信息、水庫信息、水情監測點信息等,氣象信息的監測由鄂州市氣象局組織完成,並可對3個區的氣象信息在鄂州興農網上實現共享,也可由市氣象局提供的內部服務系統實現共享。水文站和雨量點的水文信息監測由樊口水文站和氣象台組織完成,並利用湖北水文網等有關網站共享信息,完成對全市水文站點防汛信息的監測。市內中型水庫、水情監測點的水情、雨情、工情狀況,通過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收集數據,由電話、傳真等形式向市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與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聯繫採用全省防汛抗旱信息系統廣域網,利用防汛抗旱指揮系統、會商系統、實時工情信息採集傳輸系統、報表系統及電子郵件系統進行信息互訪和報告。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市氣象局的氣象信息、樊口水文站的水文信息和汛情分析、水情采集點信息、區防汛抗旱指揮辦公室上報的汛情和災情,綜合分析、整理彙總,提出洪澇等級程度建議。 3.2預警預防行動
信息收集: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設立值班室,5-10月份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接收氣象台、水文站、各中型水庫、水情監測點等發送的水、雨、工情等信息,並及時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信息處理: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收到信息後,進行分析處理,按工作流程進入應急準備和處置階段。
進入預警期後,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及防指成員單位應當依據預案的規定,及時採取防汛抗洪措施,具體如下:
3.2.1一般洪災( IV級、藍色)
(1)發佈洪災藍色預警信號;
(2)做好汛情監測、預報工作;
(3)按防汛抗災工作要求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項準備,防洪預案、防汛物資、搶險隊伍、責任制等都要落實到位;
(4)洪水及洪災發生時,洪水均沿主河道排泄,對現有堤防和防洪設施均不造成較大威脅,防汛工作處於正常狀態。防汛隊伍和責任人要上堤上庫查險排險,長江干堤上一線勞力3至10人/公里,內湖圩堤上3至4人/公里,主要險工險段要加強防守,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

)適時編制防汛簡報和水雨工情簡報。
3.2.2較重洪災( III級、黃色)
在一般洪災預警預防行動的基礎上,還要採取如下措施:
(1)發佈洪災黃色預警信號;
(2)密切注視汛情和災情變化,加強汛情監測和分析;
(3)洪水發生時,洪峯流量將達到河道安全泄量的極限值,沿河地勢低窪地帶的險情增加,災情加大,水庫水位將達到正常水位以上,抗洪搶險將處於緊張狀態,長江干堤上二線勞力30至50人/公里,內湖圩堤上6至10人/公里,需加強防守、科學調度、運用水庫攔蓄洪水,確保不垮一堤一庫。
(4)及時通報汛情信息和抗洪情況;
(5)緊急調運有關防汛物資器材;
(6)召開防汛抗洪工作會議進行動員部署;
(7)適時編制防汛簡報、報送洪災報表和實時情況彙總材料。
3.2.3嚴重洪災( II級、橙色)
在較重洪災預警預防行動的基礎上,還要採取如下措施:
(1)上報發佈洪災橙色預警信號;
(2)洪水發生時,河道超過安全泄量和保證水位,水庫水位將超出設計洪水位。市防汛指揮部宣佈全市進入緊急防汛期,要動員全市軍民,全力以赴,確保中型水庫和重點小一型水庫、重要堤防和主要交通幹線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將洪災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3)及時通報汛情災情及防汛抗洪情況;
(4)及時組織進行防汛抗洪工作會商,研究部署防汛救災工作;
(5)落實防汛應急資金和防汛救災物資;
(6)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傳,做好會商情況的通報。
(7)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求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向省防指、省民政廳申請防汛經費和救災經費支持。
3.2.4 特大洪災( I級、紅色)
在嚴重洪災預警預防行動的基礎上,還要採取如下措施:
(1)上報發佈洪災紅色預警信號;
(2)洪水發生時,水庫、堤防將接受超標準洪水的嚴峻考驗階段,工程將處於極度危險狀態;洪水發生將遠遠超過現有河道的安全泄量。因此要動員全市軍民、全力以赴確保中型和重點小型水庫、重要堤防、主要交通幹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將洪災損失減到最低程度。
(3)加強會商,強化措施,搞好部門協調聯動;
(4)啟動水庫防洪應急預案、山洪災害防禦預案、水庫下游低窪地帶羣眾轉移預案及各項應急防汛抗洪措施;
(5)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洪救災工作;
(6)分析洪災對經濟社會的影響,隨時通報汛情及災情,市政府向省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求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向省防指、省民政廳申請特大防汛經費和救災經費支持。
3.3預警支持系統
計劃在鄂州市防汛抗旱網上利用GIS背景建立主要湖泊、河流、水庫以及其它中型水利工程上游各時段雨量分佈圖、日降雨、等值線圖、籠罩面積計算、各地區的降雨柱狀圖、時段雨量統計表、特徵值計算曆史最大降雨量及降雨分佈信息、典型年份降雨情況,並開展長江、梁子湖、花馬湖、鴨兒湖流域洪水預報和警報等。
建立鄂州水利信息網絡。以市防汛抗旱指揮中心為依託,形成內部聯接市水利局、水文水位站點、區防汛抗旱指揮中心、重點水庫,中型以上涵閘、泵站,對外聯接市委、市政府、鄂州市軍分區、市氣象局,並與省防汛信息中心連接的水利信息網絡,通過鄂州防汛抗旱網對外發布汛情、災情等公眾信息。
3.4預警級別的分類及發佈
預警級別分為四級:一般(IV級)、較重(III級)、嚴重(II級)、特大(I級),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
IV級(藍色):
(1)局部地區24小時降雨量超過100毫米,低於150毫米;
(2)主要河系的幹流超過警戒水位,即長江水位超過25.30米,梁子湖水位超過19.00米, 鴨兒湖、三山湖、花馬湖、洋瀾湖分別超過18.50米,但預計將不超過保證水位,且河堤無嚴重險情。
(3)緊急轉移安置羣眾在1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100間以上(含100間),500間以下。
III級(黃色):
(1)較大範圍(全市)24小時降雨量超過150毫米,低於20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100毫米。
(2)主要湖泊水位超過警戒水位,即長江水位超過25.30米,梁子湖水位超過20.50米, 鴨兒湖、三山湖、花馬湖、洋瀾湖均超過19.00米,但預報將超過保證水位,河堤無嚴重險情。
(3)緊急轉移安置羣眾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1萬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500間以上(含500間),1000間以下。
(5)市氣象部門預報強熱帶風暴、颱風將嚴重影響我市部分區,併發出緊急警報。
II級(橙色):

(1)較大範圍(全市)內24小時降雨量超過200毫米,低於25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150毫米。
(2)主要湖泊水位控制站水位超保證水位,即長江水位超過28.20米,梁子湖水位超過21.36米, 鴨兒湖、三山湖、花馬湖、洋瀾湖均超過最高洪水位時,並預報還上漲。
(3)緊急轉移安置羣眾在1萬人以上(含1萬人),5萬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1000間以上(含1000間),1萬間以下。
(5)中型小(一)型水庫出現超設計水位洪水,出庫流量超過下游河道安全泄量,嚴重危及沿線城鎮安全。
I級(紅色):
(1)較大範圍(全市)內24小時降雨量超過25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200毫米。
(2)主要河系的幹流控制站水位超歷史最高實測水位。
(3)中型水庫、小(一)型水庫出現超校核水位洪水,嚴重威脅下游區級以上城鎮安全。
(4)中型水庫、小(一)型水庫出現重大險情,並危及公共安全。
(5)緊急轉移安置羣眾在5萬人以上(含5萬人)。
(6)因災倒塌房屋1萬間以上(含1萬間)。
一般洪澇(Ⅳ級預警)由各區人民政府和市葛店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確定和發佈;較重洪澇(Ⅲ級預警)由市人民政府確定和發佈;嚴重洪澇(Ⅱ級預警)和特大洪澇(Ⅰ級預警)報上級機關確定和發佈。
洪澇預警級別確定後,市人民政府向區人民政府發出緊急通知或明傳電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向各市區街辦和指揮部成員單位發出緊急通知或明傳電報,同時通過鄂州日報、鄂州電視台等媒體迅速向社會發布相應的級別預警預報。
3.5預警警報的解除
當降雨量減小或停止,中型水利工程蓄水明顯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汛情得到緩解,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經研究分析後,宣佈解除洪災預警預報;已經宣佈進入預警期的,宣佈終止預警期。
4 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序
洪災應急預案的分級啟動
洪災級別確定後,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立即啟動相應的洪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啟動審批內容見附表),啟動高級預案時,低級預案同時啟動。
洪災信息處理程序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密切關注汛情動態,及時向市氣象局、樊口水文站和各區街辦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收集氣象、水文、中型水庫雨水情、險工情、各地汛情及洪澇災害等信息,按照洪災出現的程度等級和指揮部辦公室的工作制度進行。在出現較為嚴重洪水災害過程時,適時填報洪澇災害統計報表,綜合彙總材料,編制防汛簡報,並向辦公室主任、副指揮長和指揮長報告,向上報送的災情報表和綜合材料須副指揮長或指揮長審籤後才能上報。
防洪減災響應程序
發生Ⅳ級洪災時:主要由各區響應。各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進行主要應急響應,防汛隊員上堤巡查,水利單位和工程管理單位做好險情處理,民政、衞生單位協助當地政府做好災民安置、衞生防疫治病等。同時,市防指要及時掌握情況,情況嚴重時,給予指導和協調。
發生Ⅲ級洪災時:主要由市級響應。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立即組織專家進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等可能帶來的影響或危害,分析水利工程險狀,提出處置意見,部署抗洪搶險及應採取的緊急工程措施和重大險情搶護的物資器材及部隊官兵調配時的應急措施,加強水庫和各類防洪工程的調度運用。市防指視汛情不定期召集有關成員單位會商,研究抗洪救災對策,發佈指示和命令。市防指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本行業的防汛救災工作;視汛情迅速增派人員分赴各自防汛責任區,指導、協助當地的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情況嚴重時,向省應急機構請求指導和協調。
發生Ⅱ級洪災時:按照省人民政府的響應命令,各級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響應,服從省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積極做好各項抗洪減災的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宣佈全市進入緊急防汛期。市防指隨時召開緊急會議,分析洪水發展態勢,未來天氣變化情況,研究決策抗洪搶險中的重大問題及人力、物力、財力的實時調度。發佈緊急通知,督促各地防汛指揮部門切實做好抗洪搶險工作,市防指要派出應急工作組奔赴災區,指導抗洪救災工作。隨時向省防指、市委、市政府通報情況。市防指各成員單位全力以赴組織好本行業抗洪搶險工作。必要時由市防指發出動員令,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嚴陣以待,聽候調遣。
發生Ⅰ級洪災時:按照上級發佈的響應命令,在省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做好各項防洪抗災工作。動員各類社會力量(包括軍隊、武警、民兵預備役人員等)全力抗洪救災。市防指各成員單位派應急工作組奔赴災區。加強防守,科學調度,隨時召開專項防汛會商會,處理解決當前抗洪救災面臨的重大問題和困難。隨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