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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資金自查報告精選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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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資金自查報告精選2篇

專項資金自查報告精選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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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根據**州財政局財監發[2014]377號文件精神,**縣財政局迅速組織學習,認真領會文件精神,並組織自查自糾工作專班,於2014年9月15日至20日,對文件要求的6項新農村建設涉農資金進行了自查自糾,現將自查情況予以報告.

一、基本情況

根據上級文件要求,6項涉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財政專項資金檢查年限為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我局接到文件後,迅速組織學習並予以落實,縣財政局組建了以黨組書記、局長唐斌同志為組長,副局長黃長德、覃遵成、尹進華、劉偉為副組長,農財股、企業股、預算股、農綜辦、財監辦、農村財政管理局負責人為成員的自查工作專班,由財監辦牽頭銜接。截止9月23日,各涉農資金管理股室已將6項涉農財政專項資金自查表交財監辦,財監辦進行了整理彙總後,形成專題自查自糾資料予以彙報。

上級要求的6項涉農財政專項資金名稱為:糧食直補資金、良種補貼資金、農資綜合直補、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資金、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項目資金、農村綜合改革“以錢養事”資金。

二、自查情況

(一)資金計劃情況

2014、2014兩個年度我縣6項財政專項資金計劃總數為2594萬元(2014年816萬元、2014年1777萬元);其中:國家安排1219萬元(2014年447萬元、2014年772萬元)、省級安排820萬元(2014年337萬元、2014年483萬元)、縣市配套554萬元(2014年32萬元、2014年522萬元)。

2014年我縣良種補貼資金211萬元為省級安排,糧食直補資金132萬元為國家安排,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資金248萬元有165萬元為國家安排、66萬元為省級安排、縣市配套17萬元,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資金225萬元有150萬元為國家安排、60萬元為省級安排、縣市配套15萬元。2014年度,我縣無綜合直補資金和“以錢養事”兩項財政專項資金。

2014年我縣良種補貼資金214萬元為省級安排,糧食直補資金222萬元為國家安排,綜合直補資金269萬元為國家安排,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資金242萬元有161萬元為國家安排、64萬元為省級安排、縣市配套17萬元,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資金180萬元有120萬元為國家安排、48萬元為省級安排、縣市配套12萬元,以錢養事資金650萬元有157萬元為省級安排、縣市配套493萬元。

(二)資金撥付到位情況

2014、2014兩個年度州撥我縣6項財政專項資金總額2014萬元(2014年784萬元、2014年1255萬元),縣財政局撥各鄉鎮1698萬元(2014年343萬元、2014年1355萬元,不含農業綜合開發2項資金),各鄉鎮撥項目單位1484萬元(2014年343萬元、2014年1141萬元,不含農業綜合開發2項資金),實際到位資金2291.6萬元(2014年774萬元、2014年1517.6萬元,含農業綜合開發2項資金)。

2014年**州財政局撥我縣良種補貼資金211萬元,我縣已全部撥付到各鄉鎮並實施到位(一折通);糧食直補資金132萬元已全部撥付到各鄉鎮並實施到位(一折通);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資金231萬元已撥付使用到項目中去,餘10萬元待撥;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資金210萬元已全部撥付使用到項目。

2014年**州財政局撥我縣良種補貼資金214萬元,我縣已全部撥付到各鄉鎮並實施到位(一折通);糧食直補資金222萬元已全部撥付到各鄉鎮並實施到位(一折通);綜合直補資金269萬元已全部撥付到各鄉鎮並實施到位(一折通)。

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資金225萬元,由於資金撥付是按項目進度分期撥付,當年只撥付到項目使用42.6萬元,餘182.4萬元待撥;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資金168萬元,也是按項目進度分期撥付資金,當年實際撥付項目使用120萬元,餘48萬元待撥;以錢養事資金157萬元(屬2014年指標,結轉到2014年使用),加上我縣配套493萬元,共計650萬元已全部撥付到各鄉鎮並實際使用到位(具體數據見附表)。

從自查的情況來看,2014年、2014年除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資金、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資金2項資金有剩餘資金待撥外,其餘4項資金均已撥付使用到位。資金都專款專用,沒有發現擅自改變資金用途和投向、貪污挪用、虛報套取資金等問題;財務管理較為規範,能夠按照有關政策、法規和制度辦事;項目實施規模與申報規模能夠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資金不落實影響工程建設問題。

三、存在問題和建議

通過本次對新農村建設財政專項資金自查,我們也發現存在一些問題。

(一)部分惠農資金髮放不夠及時,有的上級資金當年已經下撥,由於主客觀等方面的因素,到農民朋友手中已經是第二年了,時間跨度較大,不排除影響農民生產生活的因素存在(資金的遲撥上級、本級、下級均存在)。

(二)由於惠農資金的發安放採取“一折通”的形式發放,基層財經所和基層信用社也存在銜接協調不到位的情況,有的是財經所已經將資金

撥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沒有及時將惠農資金進行上折發放(如網絡升級、名稱有誤等),還存在信用社將部分農民的“老貸款”、“自願”購買的種木鐘苗未付款抵交應得國家發放的惠農資金。由於我縣山大人稀、交通不便,很多農民為取應得的惠農資金,所花的費用甚至高於所得資金,建議以後發放的方式怎樣多一些,主要是考慮到農民朋友的利益。

(三)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和產業化經營資金的管理使用,要嚴格招投標制,程序到位,節約資金、嚴把質量關,充分發揮國家項目資金對我縣“三農”建設的效益。

(四)“以錢養事”資金要嚴格按照合同、工作量和工作成效來嚴格考核發放,對那些工作不細緻負責,農民不滿意、還有“衙門作風”服務組織的工作人員,嚴格獎懲掛鈎。

(五)建立長效機制,湖北省委、省政府於2014年開展的財政與編制政務公開工作就是一個很好的措施。我縣自2014年以來,已將上述6項財政專項資金的撥付、使用、發放和管理政策的具體情況在互聯網上全部予以公開,並採取了各種手段進行宣傳發動,在各鄉鎮設立了免費查詢點,熱情為前來查詢的農民朋友服務,讓農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取得了很好社會效果。

另外,財政局分配管理涉農資金的股室,不僅要從財政財務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農資金,更要隨時實地進行監管,不斷進行跟蹤問效,掌握解決資金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而不是一撥了之。

篇二:

根據《四川省財政廳關於開展財政專項資金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川財監〔2011〕97號)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實專人負責,對新農合基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認真自查自糾,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參合情況

2010年,我縣新農合覆蓋率達100%,參合農業人口總數達201323人,參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況

今年基金籌集總額為2818.63萬元,其中,農民自籌402.65萬元,各級財政補助資金為2415.98萬元。2009年結餘基金567.06萬元(含風險基金148.17萬元)。截止2010年10月底,縣財政新農合補助基金到位376.48萬元,中央財政下撥新農合基金1208萬元,省、市新農合補助基金到位831.5萬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賬户資金使用

2010年,我縣門診家庭賬户資金累計總額為713.56萬元,截止12月26日,全縣參合農民門診補償共57149人次,門診補償182.1萬元,佔年度門診家庭帳户基金的25.5%。

(二)統籌基金補償情況

2010年,我縣統籌資金總額為2540.59萬元,截止12月31日,全縣參合農民住院補償共計19531人次,2208.04萬元;其中,縣外醫療機構住院4564人次,佔住院總補償人次的23.37%,補償金額961.92萬元,佔補償總金額的42.50%;縣級醫療機構補償3776人次,佔總人次的19.33%,補償671.6萬元,佔總金額的29.6%;鄉鎮衞生院補償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補償574.52萬元,佔總金額的25.9%;政策範圍內補償比為60.28%。本年度共有389人報銷新農合慢性病門診,統籌基金支出24.06萬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補償17.36萬元。

三、加強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從管理體制上健全新農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設立新農基金財務管理科,嚴格堅持新農合“收支兩條線”全部基金支出均採取轉賬支付,做到管賬的不管錢,管錢的不管賬;二是設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基金支出情況、醫療服務行為,保障新農合基金安全運行;三是建立並不斷完善新農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並報請縣財政局出台《青川縣新農合基金管理辦法》、《青川縣新農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規範性文件,進一步嚴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劃撥流程,確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運用。

(二)從補償方案測算上確保基金有效使用

2010年,國家對農民羣眾醫療補助進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據上級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科學測算,因地制宜,制定並報請縣政府出台《青川縣新農合第六套補償方案》,提高報銷比例及封頂金額,降低起付線,有效提高農民受益度:

鄉鎮衞生院起付線80元,補償比例為75%;縣級醫療機構起付線為300元,補償比例為65%;市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線為600元,補償比例為45%;省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線700元,補償比例為35%;區外其它醫療機構起付線為800元,補償比例為25%。並將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補償。從全年補償情況看,農民受益與2009年相比進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達90%以上。

(三)從有效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中確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與審核科,配備醫療衞生專業人員,能夠一針見血的指出醫療機構的違規行為;

二是與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並出台《青川縣新農合醫療服務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逗硬獎懲,保障基金安全;

三是根據廣元市醫療服務收費規定,結合本地經濟狀況及醫療服務開展情況,出台《青川縣新農合住院費用控制指標》、《青川縣新農合單病種限價收費管理辦法》、《青川縣新農合次均費用控制指標》等一系列規範行文件,讓新農合監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並舉,監管定點醫療機構,主要通過系統監管與核查兩種方式,審核稽查人員可通過系統對各級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收費情況進行監管,也可以採取定期與不定期下鄉核查的方式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監管。

2010年,我中心組織專業人員,下鄉核查共計50餘次,核減各級定點醫療機構不規範報銷費用2萬多元,懲扣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質量保證金3000元;五是民主監督,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必須嚴格按要求設立新農合意見箱,公佈監督電話,公示新農合費用報銷情況,讓新農合基金運轉公開透明,廣泛接受廣大農民羣眾監督。

四、存在的問題

1、部分醫療機構客觀存在放寬住院指針、大處方、濫用抗生素等不規範服務行為。對新農合基金安全造成負面影響,我中心工作人員少,編制不夠,新農合基金監督管理工作心有餘而力不足。

2、近年來因自然災害頻繁,部分新農合基金支出憑證因災損毀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創新,基金使用率有待進一步提高。

4、缺乏新農合基金管理培訓專項經費,新農合基層管理人員重視程度與業務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

5、部分鄉鎮新農合工作宣傳不夠深入,衞生院由於工作人員匱乏,加之災後重建任務繁重,導致管理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規範,存在登記不及時,病歷建立滯後等現象,醫療費用報銷工作滯後,導致新農合門診與統籌基金沉澱過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議上級主管部門進一步夯實基層醫療機構的醫療技術力量。

2、加大新農合基金管理培訓力度,進一步提高基層經辦人員對新農合基金管理的重視程度與業務能力。

3、進一步加大對縣內各級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與懲處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費用,提高實際補償比,保障新農合基金安全。

4、加強與鄉鎮合管辦聯繫,強化宣傳工作,多措並舉,進一步規範對鄉鎮醫院新農合工作的管理與指導。

5、全面推開門診統籌工作,減少新農合基金結餘率,進一步提高羣眾受益率。

6、結合醫改政策的逐步落實,進一步提高住院實際補償比,提高羣眾受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