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管理學院2021年招收研究生教師年度審核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加強導師隊伍建設,根據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加快新時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教育部關於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意見》(教研〔2018〕1 號)、《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職責及管理辦法》(校研發〔2017〕381號)和《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招收研究生教師年度審核辦法》(校研發〔2020〕22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經濟管理學院學科特點與師資現狀,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實行研究生指導教師(以下簡稱“導師”)招生資格年度審核制。每年對導師招生資格進行審核,通過招生資格審核的導師,方可招收研究生。
第三條 導師分為學術學位導師和專業學位導師。學術學位導師承擔學術學位研究生指導工作,立足學科專業需求,培養高層次學術型創新人才。專業學位導師承擔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工作,面向社會經濟行業部門發展需求,培養高層次應用型人才。
第四條 博士生導師可以招收博士研究生、所屬學科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術型碩士生導師可以招收所屬學科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學位碩士生導師可以招收所屬學科的專業碩士研究生。
第二章 申請審核基本條件
第五條 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第六條 我校從事教學、科研、教學科研、推廣工作的教職工,且本人為非在讀研究生;上年度學校職工崗位考核和師德師風考核合格。
第七條 熟悉國家和學校研究生教育的有關政策法規,為人師表,治學嚴謹,身體健康,能履行導師崗位職責。
第八條 沒有違反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被限招或停招的情況;近3年指導的研究生學位論文在各級抽檢中未出現“存在問題論文”情況。
第九條 截止年審當年6月30日,距離學校規定的退休年齡不少於3年。
第三章 各類別研究生導師審核條件
第十條 招收博士研究生導師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教授(研究員)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副研究員)職稱。
2.初次申請招收學術學位博士生人員,應獨立完整培養過一屆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或在國內外參加博士生指導小組協助培養過博士生,培養質量較好。
3.學術水平。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公開發表A2及以上論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公開發表A3、A4收錄論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公開發表CSSCI收錄論文4篇;或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公開發表CSSCI收錄論文3篇,並參編公開出版發行的學術著作或教材2部(主編或副主編公開出版發行學術著作或教材1部,可等同於參加編寫公開出版發行的學術著作或教材2部);或以第一作者出版學術專著2部;或學術論文、專著、推廣、教改獲得獎勵(國家級獎勵一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兩名、三等獎第一名,省(部)級獎勵一等獎第一名),且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公開發表CSSCI收錄論文1篇;或主筆的建議報告得到省部級及以上主要領導批示,且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公開發表CSSCI收錄論文1篇。(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第一署名單位為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4.主持科研課題。近3年,主持國家級科研課題1項,各類課題到位經費累計15萬元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級科研課題2項,各類課題到位經費累計15萬元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級科研課題1項和橫向合作課題1項,各類課題到位經費累計25萬元及以上。(不包含學校經費)
第十一條 招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導師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的講師(助理研究員)。
2.學術水平。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在A3及以上期刊公開發表論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在A4、A5、A6期刊上公開發表論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論文4篇;或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論文3篇,其中CSSCI收錄論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公開發表論文3篇,並參加編寫公開出版發行的學術著作或教材2部(主編或副主編公開出版發行學術著作或教材1部,可等同於參加編寫公開出版發行的學術著作或教材2部);或以第一作者出版學術專著1部;或學術論文、專著、推廣、教改獲得獎勵(國家級獎勵前三名,省級獎勵一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兩名、三等獎第一名,地市級獎勵一等獎前兩名、二等獎第一名,學校獎勵第一名),且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論文1篇;或主筆的建議報告得到廳(局)級採納(或省部級及以上主要領導批示),且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論文1篇。(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第一署名單位為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3.主持科研課題。近3年,主持科研課題至少1項。主持課題中有省部級課題者,各類課題到位經費累計5萬元及以上;主持課題中均為橫向課題者,各類課題到位經費累計8萬元及以上。(不包含學校經費)
第十二條 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導師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的講師(助理研究員)。
2.學術水平。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在A6及以上期刊發表論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論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公開發表論文1篇,並參加編寫公開出版發行的學術著作或教材2部(主編或副主編公開出版發行學術著作或教材1部,可等同於參加編寫公開出版發行的學術著作或教材2部);或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公開發表論文1篇,並1項研究或診斷結果被企業採納;或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公開發表論文1篇,並撰寫案例被中國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收錄1篇;或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1部;或學術論文、專著、推廣、教改獲得獎勵(省級獎勵一等獎前五名、二等獎前三名、三等獎前兩名,獲得地市級獎勵一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兩名,獲得學校獎勵前兩名);或主筆的建議報告得到省部級及以上主要領導批示。(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第一署名單位為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3.主持科研課題。近3年,主持科研課題至少1項,到位經費累計3萬元及以上。(不包含學校經費)
4.能夠提供培養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實踐基地,並能配備校外合作導師。
第四章 外聘導師審核條件
第十三條 原則上不允許校外人員作為第一導師招收指導我校研究生。確因學科發展和人才培養需要聘請校外導師指導博士生者,原則上須與學校簽訂協議,並由本人申請參加我校導師資格審核;審核條件、審核程序與校內人員相同,且每年最多隻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標原則上由聘任單位自行統籌解決。
外聘導師必須配備具備當年招生資格的校內第二導師,由校內第二導師負責落實外聘導師所招收研究生的培養經費,並負責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外聘導師在研究生培養方面須履行我校導師崗位職責。
第五章 導師審核程序
第十四條 學院發佈年審通知。學院每年3-4月份發佈《研究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年度審核通知》,整體安排部署當年的年審工作。
第十五條 本人申請。符合申請招生基本條件和要求的教師,填寫年審申請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培養單位提出申請。
第十六條 學院審核。學院依據審核條件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嚴格執行師德師風問題“一票否決制”。申請人在認定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當年申請資格。
對於初次申請招收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的教師,學院組織專家對其學術水平和指導研究生能力進行答辯評審。
第十七條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或教授委員會)審議。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或教授委員會)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評議,獲得參會成員2/3以上同意者視為通過。
第十八條 學院公示。審核通過的導師名單須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第十九條 學校審核備案。學院將公示後無異議的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審核無異議的導師名單列入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允許招收研究生。
第二十條 公示期內對審核結果有異議者,應以書面形式向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出。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處理意見仍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院提交書面材料,申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複議。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複議決定為學校最終決定。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學術型研究生導師,原則上應按照個人所申請的農林經濟管理或應用經濟學學科歸屬進行申報,其下的學科方向可選擇2個。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教師,根據學科交叉人才培養需要,經本人申請,相關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同意,可以在農林經濟管理一級博士學位點下的農村金融、農村與區域發展2個交叉學科方向申請招收博士研究生,同時確定所跨學科的第二導師,報學校審核批准後可跨學科招生。
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應按照個人所申請的工商管理(MBA)碩士、金融碩士、農業碩士(農業管理領域)專業學位歸屬進行申報,金融碩士導師可以在金融碩士和陝班MBA同時招生;工商管理(MBA)和農業碩士(農業管理領域)的導師可以在農業碩士(農業管理領域)、國班MBA和陝班MBA同時招生。
第二十二條 引進人才,經學校建議聘為導師的,來校工作3年內,不受第十條、十一條和十二條的限制。
第二十三條 在學校規定退休年齡時,按照研究生基本學制年限不能完整培養一屆研究生的導師,學院在年審時指定第二導師,作為導師組主要成員,確保研究生培養質量。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招收研究生教師年度審核辦法》同時廢止,本辦法由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經濟管理學院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