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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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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兩篇)

急診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兩篇)

急診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目的

院前急救設備齊備,人員裝備辦理,利於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進步醫療效勞量量。

二、適用範圍

急診科一般情況下的院前急救過程控制(不包括災害事故急救)。

三、職責

(一).由科主任、企業管理長負責督促配置救護車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設施及藥品。

(二).由醫務科、護理部和科主任、企業管理長負責配置救護工作所需的醫生、企業管理、司機。

(三).由企業管理長、護理責任企業管理認真做好院前急救的準備工作,急救箱及經常使用急救器材殘缺率必須保證到達100%,並常常保持救護車廂內的衞生。

(四).由出診醫護職員實行院前搶救工作,並做好記實。

(五).救護車司祕密熟習本區交通情況,保持車況優良,做好車輛的維護、調養和年審。

四、工作順序:

(一).救護車設施謀劃及配置:

按《基本醫療管理制度》的救護車設施要求配置所需設施及通信器材,由科主任、企業管理長負責申請、領用。

(二).值班人員定時企業管理,認識領會上一班的救護情況,據守崗位,認真作好院前急救的準備工作。

(三).值班人員接到呼救電話後,詳細記錄時間、地點、求救大致緣由,並立即通知出診醫生、企業管理和司機(必要時派出護工)在5分鐘內出診,

不得謝盡出車。有關救護車的工作程序詳見《救護車的管理制度》。

4.院前急救內容:

出診醫生到達急救現場時,對患者應有高度負責精神,應立即檢查患者,舉措迅速,處理武斷,根據病情面況可就地搶救,待病情穩固後再送回醫院進一步搶救,轉送過程應密切觀察生命體徵變化。如有3個以上的重傷者,應迅速報告科主任是否刪援。

1、現場急救:目的在於拯救和維持根本生命,加輕途中疾苦和併發症,誇大對症治療。

①保持呼吸系統功效(包孕吸氧、吸除痰及排泄物,呼吸鎮靜劑,心對口野生呼吸,氣管插管人工吸吸等)。

②維持輪迴系統功能(包括胸外心臟按壓、心電監護、除顫、體外起搏器的使用,有生命傷害的心率企業管理的藥物治療等)。

③維持中樞神經系統功能(急性腦血管病的處理,預防治療腦水腫、降低顱內壓治療、節制癲癇等)。

④急性中毒、意外事故處理。

⑤腦、胸、腹、脊柱、四肢以及其他部位外傷的止血、包紮、固定、搬運。

⑥止痛、止吐、止喘、止血等對症處理。

2、途中救護:

①合理轉運分流患者,但對轉運傷病員要求快速安全。

②為避免忽然剎車時造成車內傷病員和醫護人員受傷,患者的擔架應該很好固定,醫護人員和陪護人員應當使用安全帶或抓牢扶手,患者在車內應根據病情采納座位、平卧位或頭低足高位。

③四肢骨折的患者,給予外固定防止平穩;脊柱骨折的患者卧硬板,以防止脊髓毀傷;甦醒嘔吐病人,將頭側向一邊,避免嘔吐時窒息;疑有頸椎骨折的病人,以頸領固定之,避免加重或造成高位截癱。

3、出診醫生到達急救現場後,如患者已殞命,應具體詢問患者家眷或在場人員,理解病發情況及既往病史,做好記錄,並明白通知其眷屬或在場人員。死亡緣故原由證實由企業管理門出具。

4.醫護人員實施院前急救時要遵從急救指揮中心、企業管理、公安人員的調度安排,珍愛有執法糾紛的現場。

5.出診醫護人員詳細填寫院前急救病歷及已完成急救處理的措施,送轉醫院急診室後作詳細交接,完成院前急救任務後向急救指揮中心報告,返回後及時檢查、補充搶救藥物和更換物品等工作。

急診科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目標

院前急救設施齊備,人員配備經管,利於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進步醫療辦事質量。

二、適用範圍

急診科一般情況下的院前急救過程控制(不包括災害事故急救)。

三、職責

(一).由科主任、企業管理長負責催促配置救護車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設施及藥品。

(二).由醫務科、護理部和科主任、企業管理長負責配置救護工作所需的醫生、企業管理、司機。

(三).由企業管理長、護理責任企業管理認真做好院前急救的準備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須保證達到100%,並常常保持救護車廂內的衞生。

(四).由出診醫護人員實施院前急救工作,並做好記錄。

(五).救護車司機要熟悉本區交通情況,保持車況精良,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審。

四、工作程序:

(一).救護車設施策劃及配置:

按《基本醫療管理制度》的救護車設施要求配置所需設施及通信器材,由科主任、企業管理長負責申請、領用。

(二).值班人員準時企業管理,熟悉認識上一班的救護情況,堅守崗位,認真作好院前急救的準備工作。

(三).值班人員接到呼救電話後,具體記錄時間、地點、求救大抵緣由,並立即通知出診醫生、企業管理和司機(必要時派出護工)在5分鐘內出診,

不得謝盡出車。有關救護車的工作程序詳見《救護車的管理制度》。4.院前急救內容:

出診醫生到達急救現場時,對患者應有高度負責精力,應立即檢查患者,行動迅速,處理判斷,根據病情面況可就地搶救,待病情不亂後再送回醫院進一步搶救,轉送歷程應親密視察生命體徵變化。若有3個以上的重傷者,應迅速報告科主任是不是支援。

1、現場急救:目的在於拯救和維持基本生命,減輕途中痛楚和併發症,誇大對症治療。

①維持呼吸系統功能(包括吸氧、吸除痰及分泌物,呼吸興奮劑,口對口人工呼吸,氣管插管人工呼吸等)。

②維持輪迴系統功能(包括胸外心臟按壓、心電監護、除顫、體外起搏器的使用,有生命危險的心率正常的藥物治療等)。

③保持中樞神經體系功用(急性腦血管病的處理,防備治療腦火腫、下降顱內壓治療、節制癲癇等)。

④急性中毒、不測事故處理。

⑤腦、胸、背、脊柱、四肢和其他部位中傷的行血、包紮、牢固、搬運。

⑥止痛、止吐、止喘、止血等對症處理。

2、途中救護:

①公道轉運分流患者,但對轉運傷病員要供快速平安。

②為躲免俄然剎車時製成車內傷病員和醫護人員受傷,患者的擔架應當很好固定,醫護人員和陪護人員該當使用平安帶或抓牢扶手,患者在車內應按照病情接納座位、仄卧位或頭低足高位。

③四肢骨折的患者,賜與外固定防備波動;脊柱骨折的患者卧硬板,以避免脊髓毀傷;昏厥嘔吐病人,將頭側向一邊,制止吐逆時梗塞;疑有頸椎骨合的病人,以頸發固定之,防止減輕或形成高位截癱。

3、出診醫生到達急救現場後,如患者已死亡,應詳細詢問患者家族或在場人員,相識發病情況及既往病史,做好記錄,並明確通知其家屬或在場人員。死亡原因證實由企業管理門出具。

4.醫護人員實行院前急救時要服從急救指揮中間、企業管理、公安人員的調理安排,庇護有法令糾葛的現場。

5.出診醫護人員詳細填寫院前急救病歷及已完成急救處理的措施,送轉醫院急診室後作詳細交接,完成院前急救任務後向急救指揮中心報告,返回後及時檢查、補充搶救藥物和更換物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