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和規範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通過突發事件風險隱患集中排查,全面、準確掌握風險隱患存在情況,推進風險隱患登記和現狀評估,制定整改措施並落實,逐步建立風險隱患排查監管長效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鎮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督促檢查指導全鎮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成員單位是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責任單位,具體負責本單位管轄範圍內風險隱患的日常排查工作,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三、風險隱患排查的範圍主要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
四、風險隱患排查實行預防為主、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邊報告的工作原則。各村(居)、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排查發現的問題,立即上報鎮應急管理辦公室,同時,要落實好監管責任和採取措施整治,及時消除隱患,防範突發事件的發生。
五、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成員單位具體負責對本單位管轄範圍內容易引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檢查、監控,並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防止發生突發事件;同時,填寫《山口鎮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情況登記表》,對情況較為複雜,應附書面情況説明,一併上報鎮應急管理辦公室。鎮應急辦公室接收風險隱患排查情況報告後,立即向鎮政府報告,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佈危險源、危險區域、重點防護目標等。
六、鎮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有關責任單位,依靠專業技術人才、科研單位開展相應的突發事件風險隱患評估工作,對風險隱患的成因、易發時間、發生概率、緊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害等進行全面的分析評估,提出防範和治理措施,加強突發事件風險隱患評估工作。
七、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成員單位,每季度開展不少於1次的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必要時,還要全天24小時跟蹤排查;每年12月25日前要做好風險隱患排查總結分析工作。每季度的工作檢查情況和年度總結材料以書面形式上報鎮應急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