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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生救助制度

欄目: 職場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28W

貧困家庭是社會的弱勢羣體,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是學校義不容辭的責任。為防止貧困學生因貧輟學,順利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特制定貧困生救助制度如下:

貧困生救助制度

一、救助對象

1、父母全部下崗,當時無經濟收入的。

2、父母一方下崗,生活困難的。

3、失去父母,生活困難的。

4、父母離異,生活困難的。

5、家庭因其它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

二、救助措施。

1、學生家長持有政府頒發的貧困證,學校對該生免除部分或全部學雜費。

2、學生家長持有單位開具的貧困證明,學校對該生免除部分或全部學雜費。

3、特別貧困的家庭,學校可在免除該生學雜費的基礎上,酌情減免其他費用。

4、對臨時性特困的家庭,學校將發動捐款救助,所募捐款項全部用於上學支出。

5、需要救助的學生,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相關證明。

6、黨員和教師對平困生進行一對一幫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