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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機關幹部新聞寫作獎勵辦法

欄目: 職場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9W
鎮機關幹部新聞寫作獎勵辦法
為了提高全鎮機關幹部新聞寫作和信息報送的積極性,促進更多的優秀新聞作品問世,從而擴大南溪鎮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特制定本獎勵辦法:
一、獎勵對象:全鎮機關幹部
二、獎懲措施:1、雙稿酬:凡被縣以上刊物(網絡)採用的新聞稿作者將享受雙稿酬,即除領取刊物支付的稿酬外,憑稿酬通知單或匯款單原件(複印件)在財政所領取同等數量的稿酬。 2、刊用獎:除雙稿酬外,作者還將得到刊用獎,其具體標準是:縣一級刊物(網絡)採用通訊每篇獎勵20元,採用調研文章每篇獎勵50元;市一級刊物(網絡)採用通訊每篇獎勵50元,採用調研文章每篇獎勵100元;省一級刊物(網絡)採用通訊每篇獎勵100元,採用調研文章每篇獎勵200元;中央級刊物(網絡)採用通訊每篇獎勵200元,採用調研文章獎勵400元。 3、信息報送:黨政辦要建立信息報送台帳制度,每報送和採用一條信息,都必須詳細登記,被縣委辦採用主條獎勵30元、綜合20元、簡訊10元,被市委辦採用主條獎勵60元、綜合40元、簡訊20元,為提高信息報送質量,由滕鍇和鄧廷駿負責信息內容的審核。 4、縣級電視台採編我鎮新聞以50條為基數,超任務每條獎勵黨政辦和宣傳文化中心30元。完成工作簡報編寫和新聞網站內容獎相關經辦人1000元,缺一次扣40元。 5、懲罰措施:將宣傳工作任務納入對黨政辦公室、宣傳文化中心目標考核,未完成任務50%的扣20分,完成任務50%以上未達到80%的,扣10分,完成任務80%以上的不扣分。
三、指導性任務:為了強化我鎮外宣工作,保證取得實效,特以黨政辦公室、宣傳文化中心為考核單位下達年度刊用稿件(信息)指導性任務。在縣級刊物發表48篇、在市級刊物發表35篇、調研文章發表7篇、縣級電視台新聞120條、市縣兩級信息報送共完成考核分100分。從4月起,每週編寫一期全鎮工作簡報,每半月更新一次鎮政府網站內容。
四、要求:全體機關幹部要緊緊圍繞縣委縣府和鎮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發展第一要務,堅持團結穩定鼓勁和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牢牢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展示我鎮三個文明建設的新成果,樹立南溪鎮嶄新形象。要深入農村、社區、廠礦、企事業單位,深入羣眾中心,立於善於發現新聞價值,宣傳工作亮點,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羣眾,努力實現“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各辦要做好刊用稿件的剪報工作,並及時將有關剪報資料移交宣傳文件中心存檔。
五、説明:詩歌、散文、攝影等體裁作品可參照本辦法執行。